高嘉瑜委員109年度第二會期問政報告:
(一)權證大當機,籲請證交所檢討系統漏洞、維護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說權證系統當機是由於部分券商違反委託筆數規定,瞬間輸入大量權證委託所致,嘉瑜認為若券商能單方面透過大量輸入委託來癱瘓證交所系統,則當投資人要獲利時,券商來不及避險就乾脆直接把系統弄崩,豈不成為券商的最佳避險保障?故要求證交所檢討改進!
(二)嘉瑜成功呼籲關務署詳查冒名報關,但仍有不足之處!
嘉瑜於去年12月9日質詢時警示關務署,應盡速詳查部分報關行冒名報關頻繁、民眾透過「易利委」APP點選申報不符之疑慮及APP內聯繫窗口等情事,而關務署也於日前正式回應嘉瑜的呼籲。
但針對嚴重累犯報關行應處確實為停業處分、「易利委」APP應加強宣導民眾積極回報冒名報關等情事仍未能有效執行,嘉瑜也將持續督促!
(三)淘帝案提前預警金管會,並呼籲嚴禁中資徵求委託書
淘帝KY被指涉及掏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案,嘉瑜早在1月7日即去函預警金管會,並於函中呼籲金管會加強對KY公司之中資限制管控,並應立法嚴禁中資背景公司於市場上徵求委託書。
(四)金管會、證交所擺爛爭議一籮筐,嘉瑜持續監督金管會、證交所!
1. 理專A錢案、康友淘帝KY、TDR坑殺小股民,多次發生金融市場監理失靈、失效,金管會卻毫無作為。再從石油正二、TDR之亂及KY股淘空案等,也顯示出金管會與證交所內部管理紊亂,標準不一,嘉瑜強烈呼籲整頓金融監理亂象。
2. 日盛金中資爭議未解,金管會執意護航富邦!
109年12月初富邦金公告將採敵意併購方式,公開收購日盛金50%-100%日盛金股權,但日盛金涉及中資爭議已久,嘉瑜揭露富邦金於公開收購前,早就先行在10月中就開始與金管會高層「溝通」,送件後僅花9天核准,在未釐清日盛金背後是否為中資之前,金管會核准富邦金與其公開收購案,並於收購大限將至之際,無視行政中立、日盛金員工權益,同意富邦金延長收購時間,共長達90天!
嘉瑜長期關注中資議題,多次去函詢問金管會關於日盛金實質受益人處理方式及後續,也都不了了之,金管會也都無動於衷。嘉瑜對金管會抓小放大的裁罰標準及其態度,深感遺憾!嘉瑜會鍥而不捨地監督金管會,以及金金併中資爭議。
(五)嘉瑜積極協調、成功爭取放寬創新板、戰略新板專業投資人門檻
1. 自金管會有意推行新板後,嘉瑜就多次與金管會溝通,並於去年9月舉辦公聽會彙整產業界人士經驗與建言後,認為金管會擬推行僅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才能夠在新創版投資門檻過高。
2. 成功爭取放寬專業投資人資格限制,增列近 2年度平均所得達 150 萬元之自然人,讓更多人能參與新創產業的股市成長歷程。
(六)居住正義-正視高房價、高公設比事實,嘉瑜持續推動實坪制!
1. 房價屢創新高,但更讓民眾深惡痛絕的是辛苦花錢買的房子,實際坪數卻是被灌水!民眾花大錢買到的是居住空間還是高比例的公設?嘉瑜長期關注高房價、高公設比議題,嘉瑜在會期中提案要求研議對公設比的限制,並要求內政部檢視現今法規,強制規範建商於銷售廣告中刊登主建物及公設面積!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提案要求研議實坪制之可行性,並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正視炒紅單亂象,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等措施,要求內政部釐清紅單之適法性。
(七)居住正義-嘉瑜促選擇性信用管制
央行總算出手!籲請中央落實囤房稅!
1. 嘉瑜會期中多次向央行楊總裁、財政部蘇部長對於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質詢、臨時提案等,要求部會審議各管制措施的可行性與影響。而於109年12月2日嘉瑜質詢央行,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隨即於12月3日行政院、國發會提出了#抑制炒房五大面向、九大房市健全方案,12月7日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辦法。
2. 其中包括取締預售屋紅單、遏止過多資金流向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等,但這健全房市方案中卻不見囤房稅,而外界認為最有力度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只是在中長期規劃中。因此這九大方案的效果究竟能發揮到怎樣的程度,嘉瑜會不斷追蹤、監督後續抑制房價施政成效!
3. 嘉瑜籲請各部會持續檢討房市健全不足之處
● 實坪制仍被忽略、並未重視!
● 囤房稅、房地合一稅仍未落實完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自2014研議至今仍無下文!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不符,應落實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 公設比浮濫灌水,完全沒有處理。
● 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4. 針對居住正義,嘉瑜主張:
● 推動實坪計價、實坪制。
● 實價登錄網站應簡單、清楚載明實坪市價。
● 強制規範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 高公設比,中央應盡速盤點檢討法律中關於公設相關規定,並研議是否針對公設比設定限制。
● 重新檢討不動產登記制度,嘉瑜提出不動產登記法應盡速立法。
● 中央應整合地方落實囤房稅、房地合一稅課徵。
● 推動房屋稅地價稅合一之不動產持有稅。
● 落實房屋評定現值以實價為原則。
(八) 少子化成國安危機,
籲請中央解決公托、公幼資源不足問題
1. 擴大公共化幼兒園預算逐年提升,但實際就讀公共幼兒園比率卻連年維持在31%,全國更有高達172個行政區公共化幼兒園核定比例未達4成,顯見量能嚴重不足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希望中央投入資源活化現有閒置校舍,以擴大公托、公幼量能,將政策目標設立為公托、公幼免抽籤,避免家長需在就業與孩童托育間不斷奔波,造成國人不敢生養
3. 獲教育部承諾育兒津貼由2500元加碼至5000元政策,將於110年初如期執行,在公托、公幼資源仍不充足的過渡期間,希望透過育兒津貼加碼政策,減輕家長生兒育女的經濟壓力
4. 揭露「托育媒合平台」違法資訊揭露程度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需確實整合機構資訊與違法裁罰紀錄,以協助家長挑選合格、安全、可信賴的托育中心。
(九) 持續追蹤勞動基金局弊案
1. 勞動部忽視檢舉,卻不敢面對行政疏失!
2014年12月至今,游迺文遭匿名檢舉高達4次,檢舉內容諸如「行事跋扈霸凌部屬,對龐大基金操作不公,且利用職權運作,選擇特定券商作為基金操作之合作廠商,且多次與券商飲宴應酬等情事。」等誇張行徑,游組長甚至囂張到將與券商飲宴、夫妻登遊艇的相片PO臉書,而此些違反廉政規範的鐵證,勞動部卻都說已善盡行政調查之能事、查無不法等語,根本是在睜眼說瞎話!
2. 責任通通推給檢調,金管會卻坐以待斃!
在勞金弊案爆出投信涉案前,嘉瑜早已致電提醒金管會:這其中可能涉及圖利券商、拉抬特定股票等疑慮,請金管會盡速調查!
投信涉案後嘉瑜持續追蹤金管會調查進度,金管會卻一概回應:「檢調現正調查中,我們會配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卻忽略在刑事司法追訴之外,金管會針對此弊案,「依法」仍有繼續踐行行政調查與監理之職責。
3. 曾欲調職游迺文又撤回理由矛盾,簽呈紀錄卻全都消失?
勞金局3年前「曾出公文」,欲將國內投資組游前組長調離現職,之後卻不了了之, 嘉瑜當時曾質疑勞金局局長當初為何決定要調職,後來又撤回?
嘉瑜並曾去函詢問勞金局,請求提供當時調職後又撤回的簽呈公文,藉以釐清上述嘉瑜對撤回理由的質疑,想不到勞金局竟回覆稱:「未有正式發文紀錄,並已辦理註銷事宜。」拒絕提供,但據當時新聞報導,均稱局長確實是「曾出調職公文」,其中究竟是誰在說謊?消失的公文又是否在隱瞞什麼?嘉瑜定於未來持續監督勞動部行政調查,確實做到毋枉毋縱!
(十) 倡議開放勞退自選+TISA
1. 嘉瑜在109年10月質詢勞保年金改革議題時,就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不佳一事,向勞動部建議應參採私校退撫儲金,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為勞保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並能提升長期投資績效
2. 109年11月底驚爆勞退基金炒股弊案,顯見勞動基金內控機制有待檢討,同時,嘉瑜再次倡議,退休金制度應順應民意,朝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方向改革,讓政府角色由操盤手轉為監督者,籲請勞動部回應民眾對於開放勞工退休金自選投資平台的呼聲,並邀集各界進行研討,朝開放勞退自選平台的方向改革。
3. 此外,嘉瑜也致力於推行TISA個人投資免稅帳戶,預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審酌推行TISA的必要性,並於將來直接推動修法,使勞工自選投資的權益能更進一步!
(十一)
成功爭取區間測速納國家標準檢定
1. 第一會期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區間測速系統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於109年10月正式公告納檢,自110年1月1日起,公務用區間測速系統需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作為執法開罰依據,以維護執法正當性與公信力,避免準確度不足之儀器使民眾妄遭開罰。
2. 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證實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之區間測速系統,竟有高達64%之測速資料精準度不足,導致測速結果難以認定民眾是否有超速駕駛,再次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落實國家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
(十二) 和泰汽車爭議案件連連,強力監督
1. 於109年9月揭露TOYOTA油電車煞車零件瑕疵案,透過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持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該案,並呼籲和泰汽車應提供車主顧客服務活動,為車主免費檢修、更換瑕疵零件,歷經三個多月強力監督,TOYOTA終在109年12月中公告免費服務活動訊息,成功為車主爭取權益並保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2. 於109年10月再度接獲數百名TOYOTA車主連署陳情,揭露TOYOTA RAV4相關車型出現漏水災情,同樣以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TOYOTA後於109年12月底發布聲明,將主動聯繫車主回廠檢測,並提供相關零件免費更換,嘉瑜迄今仍持續追蹤此案零件更新情形,希望盡最大所能保護車主權益。
(十三) 倡議機車汰舊換新資格放寬,獲政院採納
於109年11月於委員會質詢,向財政部提出機車汰舊換新政策應放寬適用資格,包含擴大親等限制、將首購族納入補助對象,並於109年12月提出法律修正案,政策倡議獲行政院採納,110年1月初所公布之汰舊換新修正草案中,直接取消了機車舊車登記期及親等限制,使得首購族亦能享有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除了降低國人購入機車的經濟負擔,亦可有效汰除老舊車輛,減輕環境負擔。
(十四) 推動檸檬車法成功,並要求縮短緩衝期!
1. 嘉瑜於109年12月召開記者會,呼籲我國應盡速比照美國「汽車瑕疵擔保」的特殊規定:「新車交付一定期限或里程內有瑕疵情形,車主可要求車商更換新車或解約退款」,這就是俗稱的「檸檬車條款」!
2. 在嘉瑜持續監督力倡下,檸檬車條款將在7月1日上路,但嘉瑜認為還有許多不足,也會持續監督修法。
(十五) 揭露民眾被迫花萬元換天然氣抄表裝置,呼籲經濟部約束業者
於109年8月接獲民眾投訴,召開記者會踢爆天然氣業者利用民眾資訊不對等,先要求用戶更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再自費上萬元加裝無線抄表裝置,要求經濟部應約束業者,為用戶更換瓦斯表前應清楚說明可選裝傳統機械表或微電腦瓦斯表,而無線抄表裝置費用應比照水、電業,由業者自行從盈餘中負擔,不應將設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十六)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 成功爭取【1881圓山-礁溪】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
嘉瑜上任後多次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爭取國道客運【1881圓山-礁溪直達車】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歷經兩個會期的努力,在109年12月底起,南港居民已經可以在南港轉運站西站搭乘【1881A】路線往返宜蘭!
2. 倡議松湖變電所改作社會住宅
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建案延宕近20年,嘉瑜多次向台電、內政部及住都中心倡議,應將該用地改作社會住宅,讓在內湖科學園區工作的青年族群可就近居住,更可一併舒緩內科地區塞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3. 督促交通部推動捷運汐東線、基隆捷運,路網整合問題
持續關注港湖地區捷運路網辦理進度,原汐止民生線與基隆輕軌改為汐東線與基隆捷運,要求交通部加速相關作業,讓各項軌道建設能在原訂期程內完成綜合規畫,早日提供基隆、汐止地區居民更便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從此兩地區開車到台北上班的車流,緩解內湖、南港地區長久以來的塞車情形。
4.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日益嚴重,造成車流從南港聯絡道一路回堵至環東大道,嘉瑜透過質詢、協調會等形式,邀集交通部高公局、台北市交通局及新北市交通局等單位研商改善方案,並分別請交通部高公局研擬國三、國五匝道分流辦法、台北市政府評估增設匝道可行性,嘉瑜也會在交通委員會追蹤後續進度,希望能盡早改善南港地區聯外交通壅塞問題。
專業投資人資格法規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法律一分鐘】新加坡開放可變資本公司(VCC)之投資架構
作者:李宜芳律師
新加坡在2018年10月1日通過可變資本公司法(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 Act,下稱「VCC Act」),該法並於2020年1月14日正式生效,期望藉由開放於新加坡設立可變資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下稱「VCC」)的投資基金架構,提供多元的投資工具選擇,以促進新加坡國內的金融發展。且為更進一步推動該投資工具,政府更推出具吸引力之優惠補助方案。另外,新加坡海外設立的基金亦得於原先投資架構不變條件下,重新返回新加坡國內註冊登記(re-domicile)。
VCC為一以可變資本投資公司型態而存在之集合投資計畫,其資本毋需固定且可以變動,因此得自由的透過發行股份或買回股份的方式增減其資本。此外,其股利的發放也得自資本支付之,而毋須以獲利為前提,使基金管理機構得以更佳地達成其支付股利的策略。VCC得為單一基金或傘型基金的型態,傘型基金旗下得設立多個子基金,而各子基金間責任資產獨立分離。各子基金間得由共同的基金管理機構所管理,有效降低傘型基金的設立成本。VCC得以開放式或封閉式的型態設立。
台灣現有的國內基金係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架構,亦即僅提供契約型基金,而未提供例如VCC型態公司型基金之選擇,為使台灣金融環境更加多元,並為協助國內基金得更加便捷的進駐海外市場,或可擬引進該等VCC型態之基金。此外,目前金管會正積極研擬如何將壽險業資金引導至國內,藉由VCC型態之投資基金,可將壽險業資金挹注至公共建設、綠能開發或是金融科技產業發展,亦可考慮將現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修改成VCC型態之基金;不同於將現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制度進行修改,全新的VCC制度創立可直接針對不同產業的需求,建立更有彈性的投資制度,而無需受現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諸多法規的限制(例如分散投資的要求等),可更加專注投資報酬與風險管控,而在制度創建初期,或可將投資人資格限於高資產客戶或專業投資機構,待投資市場成熟後,復開放給一般投資人就VCC進行投資。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專業投資人資格法規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別讓新創板變成白費苦工 呼籲金管會傾聽新創界心聲】
今天很榮幸受到吳怡玎委員邀請參加 #改善資本市場 #鼓勵投資新創 #新創板編公聽會。
金管會證期局正在研擬專門針對資本額及規模還不夠大或是還沒有獲利的中小企業、新創公司創立新的台股交易市場讓他們可以掛牌籌資,簡稱「#新創板」。證期局初步規劃的「新創板」有別於「創櫃板」,可以次級交易、買進賣出。金管會初步規畫 #投資人資格設限於「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並具有投資經驗者,才能在新創板投資,以適當保護投資人。
從過去我推動STO專法的經驗來看金管會推動新創板這件事,我有幾點提醒:
1|新創板的定位應該是發揮新創公司的潛力,以及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因此,政府推動新創板時,應該思考資本市場要給予新創公司支持,在法規、政策及政府推動的力道上,可以拿出什麼實質的幫助?否則我們只是重蹈覆徹,複製過去沒有成功的案例而已,例如:創櫃板與STO因為主管機關施以過多的限制,到底有多少新創公司成功被扶植?當初那些限制讓所有可以或應該要參與的人,無法參與市場。如果保守沿用過去的架構,我很大膽的說,新創板不會成功,而且會成為另一個大災難!
2|投資人資格限於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或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會讓新創板死板,應該砍掉重練。
假設我新創立的新創公司上新創板了,但我身邊的親朋好友都沒有人資產超過3,000萬元,所以他們都被排除了,最後只有富人可以投資新創公司。今天政府希望更多年輕人可以支持新創,也能作為入門較低的投資。但請問台灣有多少的年輕人可以支持新創公司?那些資產3,000萬元的專業投資人要達到一定的KPI那去投公發市場就好,根本沒有足夠的誘因讓他們來投資新創公司。因此,這個投資人資格限制根本是本末倒置。
3|若政府沒用力保持新創板的市場流動性與活絡性,次級市場也是玩假的,只是讓新創公司有個牌可以拿、讓政府有KPI。台灣直接金融率僅10%,也就是說,資本市場協助企業的程度很低。根本的問題沒有解決,新創板很容易淪為跟創櫃板及STO一樣的下場。我呼籲政府不要再為了做而做、跟風、敷衍了事。
4|新創公司最被人詬病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不健全,政府引導新創公司上板的最終目標之一是將公司治理及內稽內控導入新創公司,應藉此機會規範新創公司達到滿足相關要求才能上板。
5|最後,外國人到底能不能投資新創板?我認為外國人當然要可以投資。若台灣新創公司只能拿台灣資本市場的錢,那新創板就沒有存在的意義。新創公司面對的挑戰、機會與市場都是全球性的。我們都很害怕做一步到位的事情,可是當我們在躊躇說怎樣才能做最完善的保護,其實我們已經失去新創的精神。新創就是在野蠻的環境中、自己生長出自己的樣子、然後遍地開花。
雖然我現在以一個民間的身份談這件事,但依我長期身處新創圈的經驗與觀察來看,新創板若要成功就必須直接打到問題的痛點。我希望下次金管會提出的版本能夠展現解決問題、扶植新創的決心。
專業投資人資格法規 在 專業投資人法規、專業投資人pi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您需以書面方式申請成為「專業投資人」身分,以下提供申請所需符合之資格與條件· 財務狀況:總資產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限定為本人名下的財產) · 需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交易 ... ... <看更多>
專業投資人資格法規 在 專業投資人法規、專業投資人pi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推薦與評價
您需以書面方式申請成為「專業投資人」身分,以下提供申請所需符合之資格與條件· 財務狀況:總資產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限定為本人名下的財產) · 需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交易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