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最後一會期,今質詢教育部長,針對之前承諾的案子是否應「大清倉」?
大學聘任編制外「專案教師」是校園中最弱勢、最無保障的一群「學術打工族」,有關「專案教師聘任及相關權益保障辦法」,去年9月教育部新聞稿就宣稱:「已接近完成..待與學校進一步溝通後,即可對外公布」,但已超過1年了,為何遲不公告?
為杜絕大專生實習亂象,尤其教育新南向藉由實習名義強迫學生打工,為確保本國及外籍生的勞動權益,教育部從去年1月3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已1年9個月了,草案的下文呢?
今年3月劉次長、高教司要針對大學教師升等制度進行研究案;另5/30全國私校工會拜會部長,部長表示針對大學教師評鑑亂象進行研究案,將全盤檢討缺失並提出改善辦法,也說針對部分私立高中職漫無節制調高基本授課鐘點要有所規範,但至今都沒有動作!《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在立院躺很久了,請問教育部有無拜託過召委排案?教師法6月已三讀通過,為何還不公告實施,究竟在等什麼?
我慶幸自己在一所優良的私立大學任教,但部分私校有很多老師的痛,部長知道嗎?日前私校工會召開記者會,為私校教師發出哀嘆,點出私校聘約陷阱多,其中普遍不合理的內容包括:
(1)將招生或行政工作納入教師義務(11校,65%)
(2)未於聘約中明訂研究費數額(10校,59%)
(3)訂定預告離職違約金(8校,47%)
(4)未於限期升等者不續聘或資遣(9校,53%)
(5)授課不足基本鐘點費者改聘為兼任教師、解聘、扣薪或資遣(6校,35%)
(6)校外兼職或兼課者改聘為兼任或解聘(5校,29%)
不少老師離職必須賠償額違約金給學校才能順利轉業,輕則賠10多萬、甚至有老師賠到上百萬,好比敲詐房客的惡房東,大賺違約金!老師跟教育部申訴有用嗎?老師敢申訴嗎?因申訴即可能被學校以「損及校譽、…造成紛爭及浪費學校行政資源者」因而被解聘。如此多「不平等私校契約」,部長豈能假裝沒看見?
另技職司施了鐵腕將南榮停招停辦,問題是強制學生轉學,若他校沒有對應系所,學生只能被迫轉至其他專業系所,造成學習中斷及延畢問題,延畢增加的學費、轉校交通費誰來出?而學校欠薪的問題,目前只能由教職員自已透過司法求償,工會建議教育部應速制訂比照勞基法的私校教職員資遣制度,才是因應未來更多私校被迫退場時,保障教職員生活的最起碼的因應措施。此問題在上會期修教師法時立法院已有「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提出辦法。5月1日部長在立院曾承諾,將在半年內研議教師資遣費制度,以防範私校以減班、調整系所為由,任意資遣教師。到10月底就半年了,進度為何?在我的追問下,部長表示11月將提出,大家拭目以待!
教師法完成三讀仍未實施 教長:今年底公布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080569
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九屆最後一會期,今質詢教育部長,針對之前承諾的案子是否應「大清倉」?
大學聘任編制外「專案教師」是校園中最弱勢、最無保障的一群「學術打工族」,有關「專案教師聘任及相關權益保障辦法」,去年9月教育部新聞稿就宣稱:「已接近完成..待與學校進一步溝通後,即可對外公布」,但已超過1年了,為何遲不公告?
為杜絕大專生實習亂象,尤其教育新南向藉由實習名義強迫學生打工,為確保本國及外籍生的勞動權益,教育部從去年1月3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已1年9個月了,草案的下文呢?
今年3月劉次長、高教司要針對大學教師升等制度進行研究案;另5/30全國私校工會拜會部長,部長表示針對大學教師評鑑亂象進行研究案,將全盤檢討缺失並提出改善辦法,也說針對部分私立高中職漫無節制調高基本授課鐘點要有所規範,但至今都沒有動作!《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在立院躺很久了,請問教育部有無拜託過召委排案?教師法6月已三讀通過,為何還不公告實施,究竟在等什麼?
我慶幸自己在一所優良的私立大學任教,但部分私校有很多老師的痛,部長知道嗎?日前私校工會召開記者會,為私校教師發出哀嘆,點出私校聘約陷阱多,其中普遍不合理的內容包括:
(1)將招生或行政工作納入教師義務(11校,65%)
(2)未於聘約中明訂研究費數額(10校,59%)
(3)訂定預告離職違約金(8校,47%)
(4)未於限期升等者不續聘或資遣(9校,53%)
(5)授課不足基本鐘點費者改聘為兼任教師、解聘、扣薪或資遣(6校,35%)
(6)校外兼職或兼課者改聘為兼任或解聘(5校,29%)
不少老師離職必須賠償額違約金給學校才能順利轉業,輕則賠10多萬、甚至有老師賠到上百萬,好比敲詐房客的惡房東,大賺違約金!老師跟教育部申訴有用嗎?老師敢申訴嗎?因申訴即可能被學校以「損及校譽、…造成紛爭及浪費學校行政資源者」因而被解聘。如此多「不平等私校契約」,部長豈能假裝沒看見?
另技職司施了鐵腕將南榮停招停辦,問題是強制學生轉學,若他校沒有對應系所,學生只能被迫轉至其他專業系所,造成學習中斷及延畢問題,延畢增加的學費、轉校交通費誰來出?而學校欠薪的問題,目前只能由教職員自已透過司法求償,工會建議教育部應速制訂比照勞基法的私校教職員資遣制度,才是因應未來更多私校被迫退場時,保障教職員生活的最起碼的因應措施。此問題在上會期修教師法時立法院已有「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提出辦法。5月1日部長在立院曾承諾,將在半年內研議教師資遣費制度,以防範私校以減班、調整系所為由,任意資遣教師。到10月底就半年了,進度為何?在我的追問下,部長表示11月將提出,大家拭目以待!
教師法完成三讀仍未實施 教長:今年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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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轉型為建教與實習生權益連線
2012年促成《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立法的重要推手之一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簡稱「建教盟」),為擴大關注青年學生工勞動與受教權益,集結多位知名教育與勞動工作者、團體,今(5/3)日正式改組為「建教與實習生權益連線」(簡稱「建習連」),並公開呼籲執政黨及各黨總統候選人,須保障青年勞動權益,並積極解決台灣技職教育面臨的巨大技能落差問題。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表示,建教合作制度自1969年開辦以來已經走過五十年,過去曾經是台灣培育產業人才或後備軍的重要機制,但也因為後續把關不力造成浮濫開辦將建教生當成賤價生,因此於十年前(2009)成立「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關注洋華光電廠剝削建教生案件開始,集結十個跨青少年、勞工、教師、社工、家長團體所成立的平台,並於2013年與林淑芬等立委共同合作促成《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立法,從制度面實質保障建教生的受教權及勞動權益。如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立法已七年,權益雖有保障,但在建教生的實質技能提升、見習輔導以及合作事業單位的開發上仍遭遇瓶頸,導致留廠率不高、見習職業類別失衡。此外建教盟也看見,近年國內外大專校院實習人數自106學年度已達16萬人,大專青年學生透過學校媒合而進入校外職場實作學習,如產學攜手合作、海內外實習的各項方案也缺乏有效監督機制與類似建教生專法的規範,致使「實習」品質良莠不齊,諸多案例也突顯出「假實習、真血汗」的亂象。為此教育部特別於2018年研議訂定「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但目前卻也只聞樓梯響。總之現行相關大專校院校外實習規範的法規層級太低、監督把關機制不清,造成實習亂象頻傳。
此外自2016年起,教育部配合僑委會大力推動的新南向政策招募的國際產學合作僑生專班,至2019年預計招募5.8萬名東南亞外籍學生,由於匆促上路欠缺周延把關,學校透過移工人力仲介管道引進學生,導致接連出現東南亞外籍建教生或實習生被剝削的醜聞,更因為缺乏機制使得國外學生來台成為廉價勞工。教育部門近年來因應少子化未來勞動力人才不足,推出日益多元或變形的建教合作或產學合作制度,在大專院校階段有蔓延的趨勢。然而既有方案或政策未見落實檢討,或相關規劃往往是為進用單位量身打造所需勞動力,淪為雇主的替代人力,並未顧及技職學生的實質技能學習與多元發展需求,產生即使身為技職生學用落差問題仍普遍的怪異現象。綜上所述,總計有將近30萬名學生工的權益尚未全面獲得保障,亦有淪為奴工及黑工之虞。因此,建教盟決定擴大議題關注層面改組為「建教與實習生權益連線」。
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1193
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 在 從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談建教勞權講者 - فيسبوك 的推薦與評價
【社課資訊】 主題:從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談建教勞權講者:蘇子軒(高教工會青委會) 時間:3/20(二) 19:00-21:00 地點:活大238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