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爛事
終於,被我耐心等候到爛事劃下完美句點。
現在可以來心曠神怡(?)的分享爛事。
爛事故事是這樣的;
在一個月前,我去PostNord出示永久居留證領包裹。對方是一個陌生面孔的工讀生底迪,瞄一眼我的永居證對我說:
-你有legitimasjon (ID)嗎?
-我有永居證這個有照片不行嗎?之前用這證件領了很多次都可以耶
-這個非有效證件ID。你有金融信用卡附有ID照片的嗎?還是駕照?護照?
-我只有金融信用卡沒照片版的,有護照但沒攜帶在身上
-那你只能帶護照再跑一趟了(冷漠)
·
轉身離去的當下我莫名有股想哭的衝動,
什麼叫做永久居留證非有效ID證件?
他們身為挪威人,
知道我在挪威花了六年、偏偏遇到永居證規定變嚴要求年收入達標、
好不容易達標獲得核准,又遇到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封城公家機關停擺的影響、延後一兩個月可預約去申請永居證拍照的日期
然後,我好不容易拿到手永居證
你挪威人說這非有效證件?
I fucking earned it 好嗎!!!
.
經歷那天真的是滿腹委屈,
當一個外國人心好累。
.
隔天,幹勁行動派牡羊座性格如我,
桑心歸桑心仍決定去銀行試圖申請有ID的金融卡。
我的金融卡是SpareBank的。
因為在剛搬來挪威時,我是無業狀態。而挪威最大規模的銀行DNB,他們的行規是要有薪水匯入的戶頭,才可以申請附有照片的有效ID金融卡。
於是我去SpareBank詢問是否能申請照片ID金融卡。
-可以啊、你有挪威護照嗎?
-沒有,我只有台灣護照
-喔(行員瞬間冷漠)外國護照不能申請,僅限”挪威”護照 (雙手插口袋愛莫能助/ I don’t care態度目送我)
.
當下又差點被氣哭。
滿嘴平等人權的挪威人,各種規定對外國人,實際上並不如他們自己想像的那麼友善。
或者說,在挪威如果你不是外國人,你根本不知道現實生活有多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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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差點被氣哭狀態但又抱持著處理王態度的我,腦袋一轉改奔去另一家銀行D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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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B行員的部分有友善一些,他告訴我可以申請戶頭,但我要去把每月領受薪水的帳號挪到他們家這個戶頭。然後,等到下個月薪水順利入帳DNB後,就可以再本人跑一趟去申請照片ID金融卡。
·
奔回工作崗位後
(對、以上都是在超效率完成工作階段利用空檔殺去奔走的)
當時是七月,藝文中心的同仁紛紛放暑假去。詢問某位辦公室同事後得知,因為我沒有特羅姆瑟市府公務員的官方email,所以我不能自己登錄更改領受薪水帳戶。
.
這邊又是一個桑心故事,我明明在這個工作已經待了即將滿四年。卻一直沒有個人的市府email(登愣)。
於是我又要自己寫信給會計處申請更改帳戶,他們回覆我「請找你們的頂頭總主管寫信來告知」
當時不巧藝文中心主管已經開始放暑假,我硬著頭皮寫信打擾他請他幫忙。(在北歐放假就是放假、和工作合法斷線!用任何工事腰巴岔是很失禮的事)
還好在這關還算好過,藝文中心老大哥他頗幫忙,意外的超效率在隔天就幫我轉發信件給會計處。(用他的假期處理工事、小女子感恩在心)
-
然後終於來到萬分期待的八月領薪日。
期待又怕受傷害的打開新戶頭一看,
耶斯!!!薪水成功入帳新帳戶歐耶(撒花轉圈翻滾)
當天,真的是當天、立刻!
用我的放飯時間飛奔去DNB申請照片ID金融卡。
遇到的行員頗專業親切,她協助我完成step by step零碎各種流程和拍照後。(對、在挪威不太有機會要自備照片,他們就地幫你拍一個醜炸的。對、醜的,但whatever、you know)她告訴我約七個工作天可以收到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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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事情要快樂結尾了嗎?還沒!
.
好,申請完金融卡部分後。換處理公務員官方email事件(我誰?我處理王)
等到藝文中心老大放假回來後,我向他提議不知道能不能幫我申請一個kommune email?不然像上次那樣更改帳戶的小事還要麻煩他真不好意思捏~(對、我假掰甜心好聲好氣不擇手段)
他老兄倒也蠻夠意思的,還蠻快就幫我弄到一個kommune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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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故事差不多要邁入快樂結尾囉~
第一個好消息
我在昨天,
順利登入在這邊工作四年終於到手的kommune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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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讓我們回來金融卡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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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已經等卡片等了超過兩週,讓我頗是焦慮。
偏偏在昨天試圖登入網銀,卻詭異的登入發生錯誤(此時我已想爆炸!你們應該也是)。
所以呢,我今天!
今天發揮超高效率把咖啡廳開門SOP快刀斬亂麻完成。利用肉桂捲麵糰發酵的空檔,殺去!
銀行DNB一開門 9點,一開門我就殺去!
行員不知道有什麼重啟按鈕(可能跟DC借的吧動不動就重啟),她進去辦公室敲幾下鍵盤/按下重啟按鈕,昨天我在網銀頁面明明失蹤離家出走的按鈕,活生生的在我眼前歸位。
然後她協助我完成重啟後的各種鍵盤敲敲敲,ta-da!
處理王,網銀爛事,順利處理!(打勾)
.
更令人感動的是,
今天下班回家,
竟然、
在信箱、
摸到我的信!
有卡片形狀的那種!
我根本陳小刀
搜牌搜搜搜
回家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拆信⋯⋯
我的照片ID金融卡!
終於、
被我TMD拿到手了嗚嗚嗚嗚(打勾、打好大一個勾)
照片完全不意外的醜炸!
但i don’t mind
.
以上
整個爛事歷經將近兩個月的折騰和各種小爛事繼續砸下來
現在可以帶著我的金融卡行天下(挪威)惹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好了
總是收視率最高的爛事篇上架
久等了(但爛事還是少有好)(呸呸呸)
.
照片是上禮拜去的髮廊
喔對了我剪短髮了ooh lala
.
#北挪威生活記趣
#北挪威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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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ato Hsieh:柯建銘就是活動法案大百科,他這段話就是民主社會裡,共識形成的操作型定義。
說實在,是老柯人好,誰的意見都聽,換成我喔,我是根本不覺得時力有存在價值的。他們唯一的價值,就是早點自我消滅,寫在教科書裡作為一個學者研究失敗政黨的標本。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7376003740086&id=1473785203
回顧:【關於:柯建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46843828789026&id=584986081641475
在推進社會前進的路程上,本來就是一個需要經過各方討論的過程,在考量各種利弊得失之後,建構一個可能不太完美,但是是一個目前社會大眾都能適應的穩定框架,然後再逐步的做不斷修正
因為
在處理人與人之間各種複雜的社會問題時,絕對都會有著各種環環相扣的牽扯和變數,凡事互相效力,牽一髮就是動全身
所以絕對不可能會有什麼特效藥,或者單一種方法,就能夠解決社會所產生的問題
會有這種念頭,都是一種淺碟且膚淺的思維
但是過去五年來
除了民進黨之外的各政黨
每一個都是抱持著這種淺碟且膚淺的思維
更可惡的是
#他們還不斷的努力將社會大眾幼體化和巨嬰化
#做著過去70年來黨國的那一套愚民手法
還我七天假,不然就是惡老闆
勞基法確實大幅修正傾向了勞工,卻是勞基法修惡
吳音寧變成了實習生,翁啟惠是個貪污犯
工輔法講成是讓工廠無條件就地合法
靠一個實價登錄
就幻想著要實現居住正義
幹
真的是智障到有剩
每天咬牙切齒的喊著房價房價
卻忽略過去幾十年來造成這個現象的元兇
然後對有助於減壓房價供需的運輸基礎建設不屑一顧
也不想去理解房價快速降價後
會造成怎樣的金融危機和資金鏈斷裂的龐大風險
整天說民進黨在炒房,卻忽略這五年來
全台灣的房價確實是處於平穩且緩跌的事實
然後還不時高舉一堆連自己都做不到
還會砸自己小黨腳的高道(ㄓˋ)德(ㄓㄤˋ)法案
#選罷法 #代職參選 #根本廢到笑
看著小萌新選前握住稚嫩的拳頭喊著我能監督,然後選後看到他們面對大魔王左躲右閃的那個窩囊樣喊著苦無證據
#然後轉頭指責在挑戰大魔王的人是東廠
#東你老鴉寶啦東
然後整天只知道巨嬰咆哮
還好意思講出逐條表決是一個無意義的事情
閃去開記者會才是在做事勒
幹!
#看了真的是有夠令人厭惡的厭惡
拜託你們看一下
大人是怎麼處理事情和解決問題的好嗎
#整天一副智障巨嬰樣
#養著一群愚蠢小雞
#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總結逐字稿
關於參審、陪審制,柯建銘總召在7月3日的朝野協商進入逐條前,花了將近半小時做總結,不厭其煩地一一答覆所有人質疑,非常懇切、精彩,令人感動。完全可以體會出他對台灣、立法院、民進黨的熱愛與付出。不要說法案了,就算是高度專業的司法制度,恐怕也沒比柯總召了解的立委。
柯總召首先告訴林為洲,民進黨不是不妥協,而是堅持理念。本來反對陪審的國民黨,現在卻突然說支持時代力量版的陪審制,但陪審制就是不再討論範圍內。
至於林為洲說法官可能收賄、恐龍等問題。柯總召說,他與馬英九打過官司,最後還敗訴;曾在當證人時遇過惡劣的法官,斥責他不能調整站立的姿勢。縱然個人對法官會有看法,但不會因此就說整個司法制度就怎麼樣。
柯總召說,就是因為經歷過很多,1999年的司法改革會議至今超過20年;他參與過所有法案審查,也仔細看司改國是會議如何討論。他不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有錯,但負責立法的是立法院,立法院沒有理由照單全收;況且司改國是會議是分組討論,無法落實到應注意的細節。不像立法院,是不斷綿密地討論、修正,最後才能三讀通過。
柯建銘對堅持陪審的邱顯智說,他們與陪審制支持團體談了6次,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聆聽團體的意見,就算被攻擊,也只是說「我們知道了」。因為柯總召認為,每個人都有其價值理想的選擇,任何制度都有不同的意見,正義有時候是很難辯證,甚至是很弔詭的。但最後的抉擇必須對人民負責,就算司法院版本也非100%捍衛,還與司法院討論過很多次,要思考黨團立場,也要思考兩個制度的選擇。
柯建銘指出邱顯智所說的日本裁判員制。他表示,日本裁判員制比現在要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限縮,他們只適用故意犯,國民法官則是過失犯都有。
柯建銘回憶,他這輩子只有一次隨立法院出國考察,是在2016年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去日本。除了陪同蘇嘉全,他就想看兩種東西。
其中一位是當初推動裁判員制度的自民黨幹事長谷垣禎一。他特地找了翻譯陪同,因為想了解裁判員制度演變10年的過程,這滿足他一些想問的事情。也與東海大學教授劉芳伶討論她與陪審制支持者的對話。
其次是前往自民黨總部,了解他們怎麼推動憲改,進入「憲法改正辦公室」。
柯建銘說,司法改革與修憲,正是台灣這代從政者最困難的兩個政治工程。這也是他十幾年來都在思考的問題。
柯建銘說,他遇到所有法官、律師和民間人士都會詢問「這樣可行嗎?」「陪審制可行嗎?還是參審制比較好?」絕非司法院講怎麼講,民進黨就怎樣。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當然有版本,認同行政院版的部分就支持。審判制度這個問題,光司法院與法務部就有不同意見,民進黨團還在端午節當天,從早上10時起討論了7小時半,進行內部整理,連名稱都改成「國民法官法」。這種調整行政院版草案的情形,比比皆是,因為民進黨團是相當民主化的。
柯建銘對李貴敏說,他不在意外界的攻擊,但必須回應所有人的看法。他說,對於所有人的經驗而言,判決書是非常重要的。
他還是很敬重陪審支持者,乃至於許玉秀大法官。但黨團的內部討論,是經過冗長的程序性處理,非他個人能夠獨斷。民進黨團內部是非常完整、民主化的機制,就連「國土計畫法」也是推翻掉行政院版本。他希望國民黨能夠學習民進黨這樣,認真、仔細地討論所有法案。
對於吳怡玎拿民進黨1999年的行動綱領來質疑。柯建銘說,當時就只是提出陪審的觀念,也沒實際內容;這是對抗國民黨威權時期的內亂外患罪,所以主張類似的審判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就是大家不斷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民主化,時空背景已完全不同。
柯建銘說,德國、丹麥、法國都是參審,而現在的「國民法官法」其實已經納入部分陪審的制度、內容,包括合議庭的組成、選任方式、卷證併送、證據調查等。這是大家努力在台灣找出能夠運作的制度,司法院、法務部也就彼此的矛盾、衝突,互相說服、妥協。
採取國民法官制會有成本的問題,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學教育,都要重新適應。陪審一樣有很大的成本,所有制度的改變一定衝擊、有成本,這不限定在金錢上。
柯建銘告訴賴香伶,有看過他們的版本,那就是鄭文龍第5次提出來的,但要納入「反滲透法」就有問題。陪審採取一致決,不要說被收買,而是涉及藍綠問題,即便證據齊全,只要1人反對就無罪,一定舉國嘩然。1個人可以反對9個人,這是少數綁架多數,可以施行這樣的制度嗎?
柯總召最後強調,民進黨虛心接受外界指教。民進黨團挑戰司法院、法務部的地方是外面看不到的,這是非常完整、充分討論的內部處理程序。希望大家共同面對即將啟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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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
開後門的政府
鄭朝陽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批,行政院偷渡國土法修法,趁火打劫。本報資料照片
有些歷史場景會一再重演,好比在野黨常批評執政黨黑箱、傲慢,等到在野者執政之後,又做出以前痛罵對方的事。所以,歷史學家曾說「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地腐化」,且屢試不爽。
近來好多件事湊在一起,都有今夕是何夕之感。拿行政院廿日通過的「國土計畫法」修正案為例,當中改了最關鍵的條文,就是直轄市及縣市國土計畫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的頻率,可以不受「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限制,引發社運界「氣噗噗」。
有人批此舉架空國土計畫,是開倒車、造成國土潰爛的後門;也有人痛罵蔡政府挾八一七萬票的壓倒性勝利,修法擴權,重啟苗栗大埔事件之類的野蠻開發,甚至是趁著全民防疫之際趁火打劫。這些砲火以往都對著馬政府,如今卻轉向蔡政府,豈不怪哉!
國土計畫是什麼碗糕?多數民眾搞不懂,但隨便舉幾個例子,就知道影響之大。好比全台林立的「蚊子館」、「蚊子港」等,只憑中央與地方首長、民意代表的喜好與利益導向,砸下數千億元蓋出眾多既不經濟也不實惠的閒置設施,浪費巨額公帑,也犧牲環境,至今還難善了。
那些各地都拆不掉、還不斷在農地長出來的違章工廠,毀了良田、汙染農作物,甚至造成產業的不公平競爭,行政院和立法院還要全力護航,朝就地合法想方設法,結果一把無情火不僅燒掉違章工廠,也拖著多名打火兄弟陪葬。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當中的軌道建設等工程,也多是即興式的選舉支票,即使為後代子孫高築債台,花錢也不手軟。這些建設與亂象,都是缺乏上位的國土計畫指導所致。五年前在各界殷切企盼下,終於訂出一部國土計畫法,盼能建立公共建設、產業開發及土地分區使用的合理性與程序正義,終結如大埔事件的濫權開發。
藍綠、朝野當年好不容易取得共識,把開發的「後門」關掉,卻在蔡政府連任之後重啟,拿「國家重大建設」當擋箭牌。內政部的意思是國際政經情勢變動快速,政府要留一手因應變局,況且過程也有公開展覽、公聽會等「民主」程序,會傾聽民意。
重點是,過去為了蓋科學園區強徵民地時,難道沒有公開展覽、公聽會?結果為何仍是狗吠火車?問題出在重大建設常挾帶與財團等特定對象的曖昧利益,讓人民對政府失了公信,讓「重大建設」成了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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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都有使用分區
就是劃定這個區域上面容許做哪種行業
工廠要設在工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上
農地要農用,不能蓋倉庫,更別說蓋工廠
不過,違法久了,大尾了
這個大有為政府就會幫你解套
非法洗成合法的了
明天立法院議案要闖關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
之前提案的是藍綠立委聯手版本(聯手喔,不要扯藍的還是綠的)
明天審的是經濟部提的版本
不管哪種,結論都是在農地上蓋工廠是OK的(特定工廠登記)
有看報紙的話,環保團體群起反對的就是這事
幾個觀念要先知道:
一、
設立工廠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蓋工廠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業用地,例如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特種工業區、
丁種建築用地。
其實住宅區、商業區也是可以設工廠的,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築大抵指有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用途登記為廠房。
一樣,住宅區住二住三可否登記工廠?可,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二、
在不該蓋工廠的地方蓋工廠太多了,例如農地上蓋的工廠,通通是非法的
所以這政府在99年的時候,工廠管理輔導法發明了個"臨時工廠"登記
何謂臨時工廠?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暫時」讓你合法的工廠
例如:在不該設立工廠的地方設工廠(例如農地上設的工廠),讓你暫時合法
三、
臨時工廠申請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非法工廠(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續製造加工營運迄今。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明訂未登記工廠業者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廠商給予「輔導期」。
何謂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讓你暫時合法,請貴廠商搬到工業用地去吧。
這期間內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無敵帝王條款,也就是土地違規(例如農地非農用)免罰、建物違章建築免罰)
第一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的臨時工廠,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政府給你至少5年的時間遷廠,夠了吧)
免罰期限總是會到的,在業者屢屢向立委陳情要求哭么之下
(明明違法還免罰,這麼爽幹嘛遷徙?)
在立委及經濟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長存活期限。
第二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讓你遷廠的時間從106年延到109年囉)
109年快到囉
違法廠商又開始哭么了
第三波開放登記的案子又有立委們連署了
呵,看看是誰主導和連署的
藍綠都有
資格從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廠
放寬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廠
通通有獎
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詳細內容聯結:https://reurl.cc/1Yz0m )
目前已經有6951家臨時工廠了(政府單位很久沒更新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裡面有名單)
還有一屁股審核中,
幾萬家等著第三波開放申請送件的非法工廠在等待
反正這政府辦事已有前例,再開放一波臨時工廠登記申請
既然預期還會開放,那就在農地上搶建吧~
說到這,
這綠色執政前年10月才大張旗鼓
說要拆小英就職後在農地上冒出的工廠
相關訊息見農委會網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裡面有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三堂會審聯合發布的函
行政院說放手去做的函
還有怎麼拆的行動方案核定計畫書
(這個是封面而已,詳情請點選上面第一個連結)
洋洋灑灑信誓旦旦
然後....全國在農地上雨後春筍蓋起來的工廠只找出17間,拆了16間
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
哇,好有魄力,看那達成率
這綠色執政放消息證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補一下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有哪單位和法規可以處理
奇怪勒
明明有那麼多個單位,那麼多個法條可以處理
一般人的眼睛看到的是農地上工廠越蓋越多
然後政府只找出17間
去年選舉前某個縣市說:
這行動方案已經達成宣導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還有
要選舉了,有檢舉案進來就....先放著唄,選完再說.....
哈!有啥屁用,還不是變天了
其實啊,這渾水誰也不敢碰
反正當官的來來去去,聰明著,能拖則拖
看誰倒楣非碰不可
賴神當院長的時候,要政委張先生去研究研究
然後在107年就規畫,搞出了一個要在108年中央灑錢給各縣市政府,
去盤點轄區內到底有多少家農地上非法工廠
知道數量後當作後續的處理參考
大家有興趣的話,近期可以關注一下電子採購網
各縣市的盤點案勞務採購很多都決標了
就是這東西
這啊,標準的拖延戰術
用膝蓋想也知道
最後的結論會是農地上非法工廠太多太多了,處理下去會動搖國本
那....就就地輔導吧
(解釋名詞: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現在立法院要審的經濟部的版本
臨時工廠這詞不見了(臨時工廠真的照法規在109.6.2落日了,讚)
新名稱叫做特定工廠
咦,本質好像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有夠聰明,這個應該是唸法律的想得出來的
臨時工廠真的沒了,依法終結。換個名字再活下去。
內線的資料:
一、之前有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的,可以換證,直接轉特定工廠登記
二、105年5月20日(蔡英文當選日)之前存在的非法工廠
請主動自首,法案過後2年內要跟各縣市政府登記納管,
(名詞解釋:納管=納入管理,不是廢污水接管那個納管)
繳交保護費(納管輔導金)
有登記納管的,即使土地使用及建物不合法,也不罰不拆
無敵了!
三、法案過後3年內,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改善通過後
特定工廠登記 (暫時合法的工廠)
繳交保護費(營運管理金)
雖然土地使用和建物依然不合法,不罰不拆
四、105年5月20日之後冒出來的違法工廠
保護不了你,自己看著辦
(無妨啦,到時找議員立委就拖過去了)
五、版本改來改去,因為農委會及環保署也不爽經濟部
不知道會改成什麼樣
再強調一次解釋名詞,很重要,不要被騙了
以後聽到政府說輔導這兩個字
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在99年先讓你拿臨時工廠登記
104年臨時工廠登記再延到109年
現在修法,臨時工廠直接換證成特定工廠
還追朔到105年5月20日已經長出來的非法工廠也適用
好爽
之後再重複循環
也就是:暫時合法+無限展延,也就是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讓你暫時合法的免罰存活期限一延再延(臨時工廠&特定工廠),
那跟合法工廠好像沒什麼不同,根本無敵了。
也就是把乖乖去找工業用地設工廠、
乖乖申請搭排或跟污水處理廠接管的合法廠商當傻瓜。
拼經濟?
還不簡單,行政立法聯手演出、中央地方聯手演出~
違法久了就可以吃無敵星星變合法了,無敵星星還沒有時間限制勒
對了
補幾個案例
農委會是不准工業廢水排放到灌溉渠道的
那之前農地上的違章工廠要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廢水排放那關審查怎麼辦?
沒關係,發明了一個詞叫"儲留"
廠商主張工廠的廢污水通通用泵浦抽進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存放起來
滿了再叫水肥車抽走
所以看倌們有緣到任一臨時工廠走訪的話
很有機會看到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
嘻嘻
下大雨過後,這個桶裡的污水不排除就清空了
上面都是作夢夢到的,
不排除是下了班變鄉民的行內人夢到的
一個不公不義的案子要過了
然後還在那邊空姐不空姐、公關不公關啥小的
溫水煮青蛙
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唉,隨便啦
啊...
知道得越多
我是盡量買東部縣市的米吃啦
--
到歐兔板看徵友文?
別傻了
在路上搭訕機率還高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0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555082.A.4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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