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十屆第四會期開議在即,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昨(7)日提出本會期優先法案,總共包含 #11大面向,#28部修法。
邱顯智委員|要生活【居住正義、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
《#房屋稅條例》:針對臺灣嚴重的囤房問題,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希望讓台灣的年輕人買得起房子、看得到未來。
《#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時力力量持續關注家庭照顧政策。目前政策存在「家庭性別角色分工不平等」及「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停津貼不充足」等兩大問題。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以減輕雙親在職場上遇到的阻礙與困難。
立法委員 陳椒華|要安全【防止中資滲透、防範極端氣候】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法》:近年來,中資透過資金繞道方式,偽裝成僑外資以規避台灣法規審查。為了守護國家安全及經濟,防範中資滲透,時代力量將在新會期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修法。
此外,為了讓把關中資的投審會得以妥善守護臺灣產業、經濟,時代力量也將推動提升《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至組織法層級。
《#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時力力量認為,目前國內對於碳排放減排目標過於保守。面對極端氣候頻繁及國際開徵「碳關稅」趨勢,我們提出《溫管法》修法,讓台灣持續邁向碳排歸零的目標。
王婉諭委員|要健康【改善運動環境、強化食安制度、保障夜間勞動】
#持續推動體改、《#國民體育法》再修法:東京奧運結束之後,時代力量期盼能夠延續東京奧運的動能,持續推動體育改革,讓台灣從奪牌大國往運動大國邁進,讓運動成為國人的一部分。
《國民體育法》修正之後,各單項協會仍有許多問題,包含民眾參與淪為形式、人事輪替、利益迴避制度不週、體育團體重要幹部遴選無排黑條款等。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法,以改善這些問題。
《#食農教育法》、《#學校飲食法》:
先前,台灣曾爆發塑化劑及黑心油等重大食安危機,引起國人對健康以及飲食的恐慌。針對現代飲食與農業的連結越漸疏遠,時代力量認為需要有系統性的法源以及政策的盤整,以助於民眾對健康及食安有更健全的認知。
因此,時代力量將在本會期提出《食農教育法》,規範國民參與各種與糧食有關的體驗及實作的課程,並強化對食安及有機健康食物的認知。
此外,針對現行學校營養午餐縣市經費落差過大、菜色不佳、營養師配置不足等問題,時代力量提出《學校飲食法》,要求縣市及學校應成立相關委員會,並納入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家長、學生代表,共同討論並改善校園飲食,以此健全國家食農教育以及學校飲食健康的政策。
#保障夜間勞動
日前,大法官釋字第 807 號解釋宣告「勞基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規定違憲,令外界擔憂將影響夜間工作者的權益及健康安全,實有立即修法的必要。
時代力量認為,應把此次釋憲視為重新檢視我國夜間工作者勞動條件的契機,我們也將在本會期提出修法,主張勞工的保障應不分性別,並研擬加成薪資和工時規範,以改善夜間工作及輪班制勞工的勞動條件和身心健康。
【人權保障、司法改革法案】
除了上述法案外,時代力量先前推動攸關人權保障及司法改革的法案,包含《#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貪污治罪條例》、《#不法關說罪》、《#不法餽贈罪》、《#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等重要主張,這會期也將持續推動。
就業 保險法 第 5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長達近2個月的防疫三級警戒下,勞工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民眾引頸期盼政府伸出紓困援手,但行政院、勞動部的紓困措施卻忽略最底層的部分工時勞工,讓最弱勢的這群人無法獲得紓困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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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紓困不接地氣,整慘非典型勞工
「部分工時勞工紓困」發放現金補助一萬元,但卻硬性規定4月30日當天必須投保,完全是毫無邏輯、離譜的政策規定。
而且部分工時、非典勞工估計高達80萬人,但勞動部僅針對4月30日有投保的41萬人紓困,作法明顯不接地氣;加上這次又限制2萬4000元以下的投保者才能紓困,日前自營業者、職業工會勞工紓困也是先限制後放寬,為何相同錯誤一再發生?
此外,勞工紓困貸款限制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但這次疫情導致許多勞工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紓困勞工不止是年收入50萬元以下者,這點連執政黨立委等自己人都罵翻,但勞動部卻還是不願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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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工作事實認定,保障勞工不因違法雇主受害
大量的部分工時勞工都是按日投保勞保,有些不良雇主甚至敢明目張膽違法未幫勞工投保勞保。若雇主未在4月30日替部分工時勞工納保,即使勞工有工作事實也無法領取補助。
我們呼籲勞動部應放寬資格認定,只要勞工可提供工作事實資料就也可請領補貼。同時根據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雇主若未替勞工投保者,將處十倍罰鍰,並且勞動部應依法主動對雇主處分,才能速補破網,保障弱勢勞工不因雇主違法而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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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工紓困,安心上工再加薪
在疫情影響下,勞工最需要的是「工作機會」。台北市府為了紓困受疫情影響的勞工,進行「安心上工計畫」、「你上工我加薪」,讓就業滿3個月或至少滿2個月的勞工,市政府將額外補貼2萬元或8千元的「安心上工紅包」。
其他還有「充電再出發」與「安心就業」方案,若勞工因疫情而被迫離開原公司時,由勞動局安排進行其他工作,保障勞工收入同時,也補足疫情期間勞動力不足的職缺,成為政府、企業和勞工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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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要選舉時,勞工才是心頭肉、掌中寶,但當勞工受苦時卻對勞工不聞不問。我們呼籲政府,不應把紓困當成降低民怨的工作,讓急需協助的民眾獲得幫助,也為國家保留足夠勞動力,才能應付疫情復甦時的需求。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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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打擊假消息」專區正式上線,歡迎分享,對抗抹黑抹紅的認知作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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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保險法 第 5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安心就業計畫 勞動部來幫忙🔹🔶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有些族人朋友可能會遇到「減班休息」的狀況!#安心就業 看這邊,#勞動部 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協助減班休息中的勞工朋友穩定就業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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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符合下列情形
⎮計畫實施期間(2020.01.15~2020.12.31),始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減班休息(勞工與雇主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並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超過65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期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並符合上開規定者,亦適用之。
✅辦理方式⎮減班休息滿30日,次日起90日內,向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分屬申請(每30日可重複申請1次)。
✅補貼標準
👉🏽核發標準
⎮按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之12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與申請補貼當月之協議薪資(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少工時之協議資料所載減班休息期間之每月薪資)差額之50%,按月發給。
⎮協議薪資最低以勞動部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數額新臺幣(以下同)23,800元核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非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不在此限)
👉🏽補貼說明
⎮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
⎮不得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津貼或其他政府相同性質的津貼唷!
更多詳細資訊💡
勞動部 網頁⎮https://reurl.cc/ex6WWQ
勞動部 臉書⎮https://reurl.cc/62ELNZ
聯絡資訊☎️
📞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47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411 (受理轄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811(受理轄區: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2121(受理轄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326(受理轄區: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3323(受理轄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圖片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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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保險法 第 5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在 所謂五人以上才需要投保勞保的觀念是來自於《勞工保險條例 ... 的推薦與評價
結論是不行的,因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七、無一定雇主 ... 2、5人以下之事業單位,還是得投保健保、就業保險與提撥勞工退休金6%。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