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 2014年8月,台灣立法院舉行了這樣一場記者會。影片中,勞工團體和外交部官員,為了職災勞工的醫療人權問題,發生爭辯。 一段關於台灣要把人(移工)當人看,還是當工具看的爭辯。 爭辯...
居留證可以出國嗎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日疫情重點 【第四波疫苗接種明日開跑,118萬位38歲以上預約民眾可施打;新增10例本土、1例境外、無死亡案例;明日警戒降級、但邊境仍維持嚴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公布,國內新增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人數10例,其中5例為居家隔離期滿後檢驗陽性者。8例為已知感染源、1例關聯不明、1例正在疫調中。今日有1例境外移入,沒有確診後死亡的新增案例。
第四波的疫苗接種將在明(27)日上午10點發出預約簡訊,讓民眾開始預約接種。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雖然明天全國疫情警戒開始降級,但是邊境嚴管的政策仍不會改變。
■第四波疫苗接種預約明日開跑
明日上午10點,指揮中心將會發出第四波的疫苗接種預約簡訊,預計會有144萬人接到簡訊。第四波疫苗簡訊接收者中,包括118萬位38歲以上已經在預約平台登記的民眾、3,400位在宜蘭縣/基隆市因為颱風影響而取消預約者,還有25萬位第三輪已收到簡訊但未完成預約者等。
接到簡訊的民眾可隨即前往各平台預約接種,接種預約會在7月29日中午12點截止。這一波接種的疫苗為AZ疫苗,施打期間會落在7月30日到8月6日之間。
■新增10例本土、0死亡案例
今日確診的10例本土案例中,4例位於台北市,新北市跟桃園市各有3例。其中7例為男性、3例女性,年齡介於20多歲到70多歲;發病日介於7月19日到7月25日。到目前為止,解隔離的人數已經達確診人數的87.8%。
陳時中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8月父親節將近,雖然全國防疫警戒即將降到二級,但親人之間若是可以用電話或視訊代替團聚,會是比較好的選擇。他坦承,落實防疫措施跟父親節親人團聚會是一個兩難的選擇,但指揮中心會盡量讓民眾可以放心地過節。
■明日全國降級、機場邊境仍維持嚴管
雖然明日起全國的警戒情勢從三級調降到二級,但是機場邊境管理仍然保持「邊境嚴管」的措施。目前未持有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將暫緩入境,只有少數緊急狀況或人道考量的案例可以專案特許。目前也暫停所有旅客來台轉機。
陳時中在回答記者問題時指出,出國留學跟出國工作的性質,跟在台灣讀書、工作並沒有不同,不會因為要出國的關係,民眾就可以提前排序接種疫苗。他說,若出國民眾前往的目標國已經可以接種疫苗,那不見得一定要在台灣施打,但若民眾要前往的國家還沒有疫苗的接種計畫,或是目標國是風險較高的區域,那在保護國人的立場上,指揮中心傾向讓該民眾可以提前施打疫苗。
(文/楊智強;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戴淨妍;攝影/林彥廷)
#延伸閱讀
【專家大解析——首支取得EUA的國產高端疫苗,防疫角色如何定位?保護力監測與國際接軌考驗在哪?】https://bit.ly/3BsnGUT
【COVID-19病毒變身全解析:從Alpha到Delta,19個月內4大重要變異怎麼發生?疫苗保護力追得上嗎?】https://bit.ly/2UsxWeK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疫苗 #疫苗預約 #AZ #二級警戒 #邊境嚴管 #父親節
居留證可以出國嗎 在 藍敏煌Blu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會
#疫情關係,本次總質詢改為書面質詢。
過去一年多來外媒各種盛讚「台灣是民主防疫的典範」、「防疫模範生」的報導不斷為民進黨政府的大內宣加持,在台灣的輿論圈廣傳,台灣曾是全球防疫模範生,不過近期本土案例大爆引來國際關注,日前《時代雜誌》刊文評論台灣防疫,批評台灣防疫先前都是吹牛,現在終於破功,甚至在文內大酸,台灣所吹捧的優良防疫只需要一杯「秘密的小茶水」就可以全然失守,引發熱議。《時代雜誌》近日以「錯誤的的安全感和秘密的小茶水,如何破壞台灣對新冠肺癌的防禦」為題,重批台灣的防疫吹牛破功,甚至在文內直指「想崩壞最被全球吹捧的新冠肺炎防禦,只需要一杯秘密的茶水。」(All it took to break down the world's most vaunted COVID-19 defense was a little secret tea.)一年多以來,台灣的社會和經濟活動大部分照常進行,不受影響,少數幾次社區感染最後也都以清零並解除隔離告終,學校照常上課,各行各業照常上班,演唱會、職棒比賽也都開放觀眾入場。但是自2021年4月底、5月初以來,受到全球讚譽的台灣「防疫神話」在短短的數周之間破滅,先是有華航機師諾富特酒店群聚感染事件,然後又爆發萬華茶室群聚和多個地方的衍生感染。為因應本土社區感染連續每日數百確診病例,台灣已經實施並延長了第三級防疫警戒至少到7月中,這距離「全面封城」的第四級警戒只差一步,英國Alpha變種病毒肆虐印度Delta變種病毒又在旁邊虎視眈眈一年多以來的成功防疫,為什麼最後會突然爆發多起本土社區感染,曾讓台灣人引以為傲的新冠疫情防治措施又為什麼出現破口?本席不禁想問!『民進黨你們到底在想甚麼?』
截至7月3日,全台死亡686例,致死率4.5%高於全球致死率2.17%,基隆市新冠肺炎確診者死亡病例累計22人,以確診數309例計算,致死率7.1%,基隆市致死率為全國最高!死亡病例中,護理之家住民5人、養護中心住民3人和洗腎病患2人,占一半。現在他們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全部來不及跟親愛的家人道別,孤獨的走了令人鼻酸!印度Delta變種病毒都已經攻進台灣,當局千萬不要因為近日確診下降而大意。「台灣疫苗難民悲情 一針難求逃命中美」這是亞洲週刊對台灣疫苗短缺的形容,週刊指出台灣鬧疫苗荒,民眾只好出國逃命財力較佳者飛往美國,打疫苗兼旅遊認同中國大陸者,則到對岸打免費疫苗,連外籍生也群體離台紛紛返鄉打疫苗保命,報導直指蔡政府「超前部署破產」未積極採購疫苗,去年4、5月各國已經著手搶購疫苗但台灣卻每天沉醉零確診喜悅,等到今年5月中旬疫情失控民間要購捐疫苗又遭官方以各種理由刁難,民眾為了自保只好一波波湧向美國與大陸各憑本事去尋求「救命丹」週刊的描述,都是事實若不是蔡政府錯誤的疫苗政策孱弱的執行力讓國際疫苗遲遲無法到位台灣怎會淪為疫苗難民?
問題一:疫情發展至今,唯有加速施打疫苗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有效控制疫情,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助基隆市民爭取全面施打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疫苗❓
✅本席建議: 《彭博社》(Bloomberg News)公布的「全球防疫韌性排名」(The Covid Resilience Ranking)指出,台灣5月本土疫情爆發後,排名從全球前5名掉到第15名,本月公布的最新排名,台灣更跌至第44名(如下圖),主要原因是疫苗不足。
指揮中心指出,若希望透過接種疫苗達到群體免疫力,疫苗接種率須涵蓋台灣人口65%,以此規劃,預計為台灣1500萬人接種,以每人2劑估算,需3000萬劑疫苗,目前台灣總到貨量526.66萬(採購152.66萬+美日捐贈374萬),同樣道理,基隆市人口數366196,為達到全市群體免疫力,每人2劑估算,約需47.6萬劑疫苗,目前基隆疫苗總分配量(AZ+莫德納)約7萬,顯示本市疫苗數量嚴重不足,請林市長向蔡總統建議
(1)以國際疫苗為優先—積極協助企業(鴻海、台積電)、民間團體(慈濟)及八大工商團體購買符合國際標準的國際疫苗
(2)發展國產疫苗為輔—依照國際科學標準來審查,為國人健康安全嚴格把關,確保疫苗有效並且安全
問題二:全台三級警戒衝擊民生經濟,行政院推出『紓困4.0』精進方案,包括放寬紓困對象認定、勞工紓因貸款加碼、6月暫緩實施夏季電價等,方案上路三週以來,亂象頻生,層層門檻與僵化過時的審查標準,讓許多真正需要的弱勢勞工成為紓困孤兒,怨嘆『同島不同命』的悲哀。勞團也指出,5月中開始,被政府公告停業或減班的受僱勞工,他們生計遭受嚴重衝擊,還無法適用紓困方案,請教林市長你覺得『紓困4.0』政策有達到紓困目標?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基隆各行各業勞工爭取紓困補助❓
✅本席建議:2008年金融海嘯衝擊全球經濟,為因應生融海嘯所帶來的消類緊縮效應,行政院於2009年發行「振興經濟消費券」」。當時發放標準就以「人」為單位,凡是於2009年3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是領有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等,每人都可領取3600元的消費券,然而5月爆發的新冠疫情,不僅產業、商家生計受到影響,個人生命安全更倍受威脅,政府紓困方案卻只照顧到部分,本席認為紓困應以『救急不救窮』為原則,建議比照美、日、新加坡等作法,採全民普發紓困金才是最迅速,對民眾最直接的應急方式,也最公平。美國去年與今年各發放每人紓困發現金支票1200至1400美元(約3.6至4萬元),他們的排富標準是年所得8萬美金;日本每人發放每位國民及有居留權的外國人10萬日圓(約2.8萬元),不排富,認為排富發放方式過於繁雜,基於便民與擴大補助範圍,因此認為普發才公平;新加坡年滿21歲發放1.2萬元,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香港年滿18歲發放3.9萬元,也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
問題三:台中市政府19日起,率先六都開放為1.3萬名鄰長優先接種疫苗,雲林縣、嘉義市、苗栗縣、台南市、新北市等接連跟進,請問基隆市是否也跟進將鄰長列入第二類疫苗接種對象❓
✅本席建議:比照台中市作法將全市3331位鄰長列入優先施打對象。鄰長協同里長肩負防疫宣導工作,面對高危險環境,符合疫苗施打對象第二類第四項「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優先施打以保障鄰長健康安全。
問題四:根據衛生局數據提供,截至6月27日止,本市隔離病床+專責病床總床數為182,使用數為89床(使用率48.9%),空床數為93床,目前狀況尚稱充裕,但近日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攻進台灣,且傳播力更甚英國Ahpla變種病毒,若疫情再次爆發,感染者急劇增加,醫療量能恐嚴重不足,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應超前部署規劃並參考美國、新加坡等多國案例,於本市尋找適當地點(軍營、廢棄學校、現有學校體育館或將市立體育館稍加改建)建置臨時醫院(Mobile cabin hospital),以分流分級方式治療輕症患者或收治無症狀者,保存醫療量能才能在面對更嚴峻疫情時有備無患。
問題五:近日因AZ疫苗接種後多起疑似不良反應及施打後死亡個案,截至6月28日,通報施打後猝死人數高達240人,居全球之冠。在歐洲,截至6月19日,歐洲的藥物不良反應資料庫(EudraVigilance)紀錄到歐盟共27國的不良反應。
#死亡事件數 :
AZ(3,364 )莫德納(4,147 )輝瑞(7,420)
#死亡發生佔比 :
AZ(1.15%)摩德納( 8.41% )輝瑞(3.11%)
#嚴重傷害事件數 :
AZ(793,036 )莫德納(122,643 )輝(560,256)
#嚴重傷害發生佔比 :
AZ(55.32% )莫德納(55.91% )輝瑞(41.96%)
#不良反應回報總人數 :
AZ(292,283)莫德納( 49,323 )輝瑞(238,435)
不完整資訊導致民眾內心恐慌延緩施打,這錯誤觀念,不只會影響防疫工作的推動,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市民朋友身體安全,請問林市長該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根據歐盟調查及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指出,部分國家考量血栓風險,建議60歲以上打AZ疫苗,另外AZ疫苗施打後死亡率不比其他疫苗高,甚至較低,其實是相對安全的(如上述歐洲統計資料數據)。市長要趕快加強宣導施打疫苗的重要性,為了保護個人免於罹病和預防重症死亡,以及建立群體對新冠病毒的免疫力,長輩或慢性病患者在醫師評估建議施打皆應盡快接種,以提升疫苗接種率儘早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早日解封。
問題六:面對新冠肺炎死亡率居高不下,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入侵台灣,傳染力比英國Alpha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應確實儘速找出隱藏在社區內的感染源黑數,因應目前台灣剛上市的幾款居家快篩試劑價格偏高(從340元到3000元不等),在持續三級警戒下,生計已撐不下去狀況下,不是所有民眾都有能力自費負擔,請問林市長如何加強防疫、鼓勵基隆市民居家快篩❓
✅本席建議:請林市長向中央建議,比照口罩模式由指揮中心統一採購居家快篩劑,定期定量免費提供國人使用,才能提升國人居家快篩的意願。英國居家快篩是免費提供給人民使用,且快篩包直接送到家中;德國民眾每周可到藥局免費快篩一次,德國政府也有規定,學校或是公司,每周一定要至少提供一次免費的快篩;法國同樣免費提供民眾7份快篩試劑。在中央尚未決策前基隆市府應儘速統一採購居家快篩試劑免費提供給民眾使用,初步至少先提供給高接觸風險、但沒有疫苗拖打資格的類別市民或弱勢族群,例如公車駕駛、社區巡守隊、義警義消義交、民防或中低收入戶及一些公共服務機構等。
問題七:基隆市為減輕醫護人員舟車勞頓的辛苦與疲累,與旅館業者合作推出的「基隆挺醫護暖心住宿」專案,6大醫院設籍基隆的醫護人員在6月至7月入住可以享有優惠,房房價一律以1400元優惠計算,其中700元由基隆市政府支應,請問林市長雙北市、高雄市都推出醫護人員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的計畫,我們基隆市是否能比照辦理❓
✅本席建議:經本席了解,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紛紛和旅館業者合作啟動台北市「感謝有你北市挺醫護」、新北市「醫護免費住宿」及高雄市「挺醫護溫馨休息棧」計畫,讓防疫業務有住宿旅館需求或因執行防疫業務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之醫護人員部分,於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合作之旅館,不分平假日(24小時皆可入住),且可連續使用不限天數,所以本席建議基隆市應比照台北、新北及高雄的作法,讓前線醫事人員在搏鬥病毒之歇息空檔,可以有個舒適、安全住宿環境,為辛苦的醫事人員加油打氣。
問題八:彰化市「喬友」大樓內的防疫旅館6月30日晚間遭惡火濃煙侵襲,造成3名受消防局指示守在房間等候救援的居家檢疫者、一名用罄空氣瓶的消防員等四人嗆死,另有包括兩名消防員在內的廿二人受傷。自稱罹難家屬在臉書轉貼火災現場影片,發文質疑事發的防疫旅館是否有通過消防安檢,另一名死者親友也質疑,消防局為了防疫考量,不讓居家檢疫者離開房間才錯失疏散時機,將提國賠。彰化這個悲劇,是不是該讓各單重新思考,「全力防疫之時,該如何防災❓」
✅本席建議:(1)檢視各公共場所、集合大樓於防疫期間因封閉出口管制人流所造成的疏散與救災出入口障礙。
(2)主管機關觀銷處主導成立『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最快時間內完成本市
防疫旅館的公共安檢,重新檢視逃生路線,保障市民朋友生命安全
(3)又要防疫,又要救災,過去的訓練一定不適用當前防疫的狀況。相關單位要加強檢視人員、設備及修訂SOP以配合當前疫情。
(4)主管機關觀銷處於核准新設防疫旅館作業流程務必照會建管、工商、消防等單位共同會勘。
問題九:受到疫情影響,大眾運輸運量急劇下滑,福和客運7月1日宣布1551路線從8月1日起停駛,這條國道基隆到新店的路線,沿途經舊宗路、松山車站、基隆路、世貿中心、捷運六張犁、公館及新店等地,是許多通勤族的上、下班交通工具,停駛後將對通勤族造成衝擊,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福和客運1551線8月1日起停駛,對通勤族影響迫在眉睫,林市長應主動和其他客運業者接洽協調,督促公路總局盡快完成1551路線代駛或接手,務必維持運能做到無縫接軌,讓通勤者權益獲得保障更無後顧之憂。
📌結論:
去年執政黨一再大內宣及大外宣,強調台灣是防疫模範生,確診數相當少,控制得宜,但今年5月間本土疫情大爆發,一發不可收拾,台灣這次再度因防疫登上國際媒體版面,但不是因為防疫好棒棒,而是防疫超前部署「破功」。外媒的評析,令台灣啞口無言。這次本土疫情來勢洶洶,死亡人數激增,在在讓全民不得不嚴厲檢視:蔡政府口口聲聲「超前部署」,一年多了,疫苗採購數量、爭取疫苗代工及國產研發等實績在哪裡?本土確診案例並未趨緩之際,人心惶惶,台灣不分官方、民間,不分朝野,應該同島一命,只要民間有本事採購到疫苗,政府應從寬從速設立綠色通道、快速簡便審查程序,這才是國人此刻最殷切期盼的事,同島一命不應該是『同倒一命』台灣2300萬人民的寶貴生命才是最最重要的!不是嗎?執政黨!
目前Delta變種病毒不到半年就傳染了90幾個國家,傳染力比英國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面對這個傳染力更快、致死率更高,潛伏期更短的病毒,英、美等世界各國都是採取更快、更嚴的篩檢及施打第三劑疫苗來對抗。舉例六月初,大陸深圳的龍崗區發現了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立即派1100名醫護人員漏夜進行全區篩檢,三天完成176萬9千人的PCR核酸檢測。澳洲墨爾本五月底爆發Delta病毒疫情,他們立即封城,加強核酸檢測,在5月29號的24小時內,他們完成了56624人的檢測。反觀我國Delta病毒株六月初已入侵台灣屏東,衛福部二十天之後才檢測確定,並在6月25號才宣布入境集中檢疫,但只針對七個國家,顯然民進黨政府對Delta病毒的防疫根本不及格。
民進黨政府在防疫預算上編了600多億,防疫政策還跟不上腳步,人民破切需要的疫苗、檢測儀器都買不到,應該要有的呼吸器,還要民間去緊急調用,Delta病毒散播的又狠又快,台灣的篩檢卻又慢又少,完全跟不上疫情的發展, 台灣現在疫苗遠遠不夠,破口防堵又落後,我們現在要面對的已經不只是嚴重的疫情,還有民進黨防疫遲鈍、甩鍋不負責任所加重的災難。
本席要求林市長向蔡總統反應,民進黨政府做得不好,就要誠實檢討,犯了錯誤,就要勇於認錯,不要一錯再錯,因為防疫攸關人命,最後本席再次強調,防疫政策要將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科學防疫不要政治防疫。
居留證可以出國嗎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
2014年8月,台灣立法院舉行了這樣一場記者會。影片中,勞工團體和外交部官員,為了職災勞工的醫療人權問題,發生爭辯。
一段關於台灣要把人(移工)當人看,還是當工具看的爭辯。
爭辯的背景有點複雜,可以參考昨天PNN的相關報導: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8/07/%E5%A5%91%E7%B4%84%E4%B8%80%E5%88%B0%E6%9C%9F-%E8%81%B7%E7%81%BD%E7%A7%BB%E5%B7%A5%E4%BF%9D%E9%9A%9C%E5%85%A8%E5%A4%B1/
簡單來說,職災受傷的外籍勞工,傷癒之後要在台灣完成延伸的復健醫療,必須向外交部申請轉換醫療簽證。規定是可以,但執行上卻困能重重。為什麼?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 陳素香表示,請求居留證延長的過程很複雜,而且職災勞工必須經歷一段很長的復健過程,復健的時間沒有保障,很多移工因為層層關卡的限制,被迫什麼都沒有拿到、或沒有完成醫療就回國。希望外交部在簽證上能從寬認定,讓他們能比較容易取得簽證。
外交部官員念了一段法條回應:「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外國人與本國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時,正在進行爭訟程序,原居留原因消失,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準以繼續居留。職災方面也辦理相當多的文件,會繼續辦理。」
說來簡單明快,但陳素香說,幾乎每個TIWA協助申請案件,都是吵出來的:「辦理職災居留的程序很複雜,第一個是要醫生證明,而且必須很清楚寫說還需要多久的醫療,但通常很多案子,醫生是開不出這種"他還需要多久"的醫療。」
因為是復建~
醫生證明會寫說:這個勞工什麼時候經過什麼手術 ,後續仍有復健治療的必要。
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就會說:復健不算是醫療。
老闆也在問:你復健就沒有在醫療,為什麼不回來工作?
勞保局會說:復健不是醫療,所以你這個傷兵給付我們不給。
申請ART的時候,他也說:復健不是醫療,所以沒有給你們展延醫療簽證的必要。
陳素香說:「這些都是關卡,每個個案都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去爭取。有NGO團體協助的個案都這麼辛苦,才能夠好好幫他們爭取到留下來治療的可能。沒有人協助的個案,像2013年職災發生的個案有810人,申請的只有5個人,其他人都是在合約裡就醫療完整了嗎 ?」
復健是不是醫療?這個問題吵了很久,但就算不是,難道沒有必要?
「這個體系是有可能爭取到,但這個過程從0到100太困難。我們不是只有最後一哩路,我們是有九十九哩路要走 ~ 幾乎沒有人能走過那九十九哩路。所以不要徒具形式說:我有保護外籍勞工、職災勞工;實際上大部分人都在這個制度下被犧牲。希望外交部在簽證認定上,有比較多的體諒與包容、從寬認定,讓他們能比較容易取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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