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過日考察系列第29
#屬於所有人的私營公園? 布萊恩公園案例
圖:特派員 / 文:左營楠梓翰-李欣翰
聽到「私營」公園,大家可能馬上會質疑:由私人經營的公園還叫做「公園」嗎? 能確保市民使用的權益嗎?
今天的考察就要來看紐約的案例:布萊恩公園位於紐約中城(5、6大道及40、42街之間),創建超過一個半世紀,名稱來自廢奴提倡者威廉.庫倫.布萊恩(當然不是因為Kobe Bryant)。1911年,紐約總圖在公園東側開幕,和公園結合為一體,也算是遊人來訪大蘋果時的景點之一。
好過日考察的原因,不是來參觀電影裡面常出現的總圖大閱覽室或旋轉木馬,而是因為布萊恩公園是美國最知名的「私營公園」。
1970年代,紐約市陷入幾近破產的財政困難期,布萊恩公園也因治安敗或、缺乏維護,淪為周邊居民敬而遠之的城市陰暗面。
所幸,一群熱心公益的紐約客(由時代集團和公立圖書館主席發起,成員包含洛克斐勒家族成員在內),成立「公園委員會」以及後續的「布萊恩公園復興公司」(Bryant Park Restoration Corporation,BPC),出資修復公園。
BPC向紐約市府取得了公園的管理權,並組織周邊商家與地主,成立商業改善區域(Business Improvment District),透過這些「公園第一排」業主繳納的費用,成為BPC的主要財源之一。
1988-1992年,公園封閉進行大改造,把公園下方部分挖空成為市圖書庫,修復洗手間等公共空間,降低公園平面與街同高,增加開放性,並在社會學家威廉.懷特的堅持下,在公園內放置大量可移動的椅子,歡迎任何人自行決定要坐在公園哪裡。這個歡迎市民的賦權舉動,後來被認為是布萊恩公園最受歡迎的空間特色之一。
成立BID之後,而布萊恩公園組織不再接受洛克斐勒基金會或任何公共資金的補助,而是從公園舉行的各類活動與商業租金(合計約60%)以及周邊業主繳納的BID費用(約33%)挹注。目前,BPC已成為全美最大的私有公園管理單位。從清潔、保安、到免費提供市民的公共服務,均由BPC支付,市府不再出資。
這樣的公私合作關係,讓布萊恩公園重新成為了紐約中城成功的開放空間,一掃之前毒品、犯罪盛行的陰影,吸引大量人潮在公園內閒坐、遊逛、野餐。 冬天有美國銀行贊助的「冬村」(滑冰、聖誕市集等),夏天有「週一電影夜」、「公園裡的百老匯」等藝文活動,都很受歡迎。
而隨著公園復活、地產價值提升,2004年美國銀行進駐公園旁興建超高大樓就是代表性案例。這些利益也讓地主樂於繳納BID的費用,甚至掏出更多錢贊助公園。
很多人會認為公園不能有水泥建築、商業活動......某種程度上,是對於綠地過少和公園濫用的矯枉過正。 實際上引入多元使用、空間活化、有效管理,反而能發揮市區公園的公共空間效益,也減少市府財政負擔。
我之前提過高雄的公園,常有施工與維護品質不良、綠覆太低、汽機車橫行但無人管理、設計千篇一律等問題。過去雖有建商和企業「認養」機制,但頂多是收筆錢掛個牌子的「被動認養」,而較少「主動經營」。
既然大多數人都認為公園是「正面資產」,或許BID制度的引進,可以讓得益者付費,使公園更起到服務社區,串連周邊空間的效果,在凹子底、愛河沿岸、新灣區......,都可考慮類似制度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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