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大火不斷 撒水系統應列必要設備
李佩芸/美國消防工程師學會台灣分會專案研究員(桃園市)
(台南市仁德保安工業區鑫水企業廠房火警,自119晚間延燒逾11小時撲滅。記者邵心杰/翻攝)
日前台南仁德保安工業區發生工廠大火,距離一三三公尺處另一塑膠工廠九個月前也發生過火災。工廠空間及使用特殊性有別於住宅、辦公室,初期滅火及侷限火煙極為困難,火災一旦發生極易迅速擴大。
工廠火災特性,包括:
一、可燃物數量龐大:工廠存放物大量堆放,一旦燃燒多是一發不可收拾。
二、缺乏防火區畫,工廠講求勞工衛生、要求挑高通風、生產的調卸作業、便於機台放置與作業等空間特性,成為火煙擴散絕佳空間條件。
三、空間實際使用與設計規畫存在落差:空間規畫階段預想之避難條件並不等於竣工後之使用條件,倉庫機台的擺放易導致避難受阻或延遲,因此應擬定空間實際使用階段之緊急應變計畫。
四、緊急應變有效性:多數工廠三分之一時間無人作業更無人能及時應變救援,且員工未接受充分防減災訓練下,難以及時進行初期滅火及通報消防隊。大火性迅速延燒致消防救援可及性低,待火勢撲滅時已是損失慘重。
五、極少有工廠安裝撒水設備:企業總認為撒水系統作動之水損會使公司損失慘重,並且樂觀認為按照SOP作業不會發生火災,但火災風險防不勝防。撒水設備可及時開啟撒水、限縮火災波及侵害範圍與強度,使趕來救援者來得及應變、控制損失、提高工廠持續營運的存活度。
二○一七年二月日本最大辦公用品零售ASKUL倉庫火災,至撲滅約十二天時間,儘管沒有造成死亡,但日本總務省消防廳有鑑於倉庫火災每每發生易產生重大財損,認為大型倉庫或工廠更應採取防止火勢蔓延和類似火災再次發生的措施,更檢討工廠設置撒水系統必要性。
台灣有諸多仿效日本消防法規,但仍未關注日本改革變化,忽略災例的教訓、空間差異性。SOP並不足以應對充滿變化的緊急應變,唯有通則性(SOG)加上機構本身溝通辨識出的風險加以改善、簡化的緊急應變作業與有效的投資,才能達到各場所火災安全的目標需求。
第三屆聯合國世界防減災專家會議之結論事項(又稱日本仙台減災綱領),強調應進行合理經濟有效的減災投資作為。台灣多只講求消防合法的水平,卻忽略先進國家仰賴自動撒水設備保命護產、永續經營的事實。自動撒水設備是全世界工廠必備的企業防災設備,火警探測器及早偵知起火點。除可控制初期火勢延燒、限縮火害波及範圍與程度,減少損失,也是提高消防員火場救援安全性的關鍵措施。
企業站在確保利潤的經濟角度,更應將消防設備裝設及緊急應變訓練投資視為減損、保險的重要優先項目。火災必有損失,更應將損失限縮於「可接受承擔得起」範圍內。
工廠火災 特性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2桃園旭富製藥大火聯合聲明】
桃園旭富製藥於20日中午發生火警後延續至今,不僅波及週邊五座工廠,亦造成一名移工死亡,21日下午更傳出消防員於殘火處理時發生爆炸事故,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而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桃消)對外表示,業者並未提供化學物質之明確位置、種類與數量,甚至事故後業者提供之資料亦有所不同,為此消防員工作促進會與各團體共同提出以下聲明:
📌一、應從旭富大火檢討工廠救災應變制度
本次爆炸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目前我國法規對於作業區化學物質存放,並無要求業者需詳盡提供作業區內化學物質暫放位置、數量,因此仍需仰賴業者依法設立之自衛消防編組,提供消防指揮體系資訊,而從本次事件桃消與業者對於救災資訊溝通上的落差,顯示仍有必要對於工廠救災現場圖資需求從法規進行檢討,應要求未來業者申報化學物質時,作業區化學物質暫放應要有詳盡標示,另亦要對於業者自衛消防編組落實展開檢討,從事前圖資改善到落實應變訓練,以保障救災人員安全。
📌二、桃市府應於災後調查旭富是否違反消防法第21-1條,並予以開罰
去年在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推動下消防法生命三權三讀(資訊權、退避權、調查權)通過,其中第21-1條第一款即規定:「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工廠之管理權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並於第43-1條規範未提供搶救必要資訊或內容虛偽不實者,應處管理權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而有鑒於爆炸事件疑因業者未告知相關資訊,造成現場消防員救災風險提高,雖未造成傷亡,但基於救災安全與要求業者自律,本會支持桃市府應於災後調查旭富製藥是否有違反消防法第21-1條之嫌,若屬實應依第43-1條向旭富製藥進行開罰,警示其他業者加強對於提供救災資訊、自衛編組之落實,以完備救災過程應盡之責任,以及彰顯我國對於消防員救災安全與專業之重視。
📌三、呼籲中央應重新審視消防法,納入刑責加強約束
另本會希望藉此事件,呼籲立院應重新審視消防法第43-1條,對於現場未提供資訊或內容虛偽不實者,應重新審視是否再次修法,視業者規模提高裁罰金額、並針對未提供資訊造成人員死傷,將所有權人處以刑責作為考量,因為對於現場救災人員而言,現有法規六十萬之裁罰額度,與造成救災人員不幸喪命的代價以及政府後續須付出上千萬的撫卹相比,實在不公,或甚無法有效嚇阻。
📌四、應檢視旭富是否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1條,提供清楚明確之廠區配置圖給消防救災單位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1條明文規定,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廠商,需申報運作場所全廠(場)及內部配置圖,並將該圖資資料副知消防機關。旭富大火接連兩天爆炸,廠商所提供的資料前後不一,已經實質造成救災人員處於惡劣的救災環境中,桃園市環保局應具體檢視廠商所提供之圖資真確性,並予以究責。化學工廠意外事件頻仍,主管機關應嚴格檢視毒管法修法之後,廠商是否都有確實更新相關資料,擴大查驗,以維護救災安全。
📌五、桃園市政府、周邊縣市應依毒管法或空污法,即時發佈防災簡訊,告知周邊地區民眾防護事項,以保障民眾社區知情權
旭富大火黑煙連淡水都看得到,黑色煙塵綿延。針對本次大火燃燒出的煙塵特性為何、是否含有有毒化學物質、與空氣可能產生何種化學反應、下風處將影響哪些地區、是否需要周邊地區民眾採取緊急防護措施,相關資訊付之闕如,不見政府機關積極維護民眾社區知情權的作為,儘管桃園市環保局第一時間前往周邊地區進行環境監測,但所揭露資訊仍不足提供民眾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且也並未第一時間依毒管法或空污法告知周邊地區居民防災資訊,呼籲桃園市政府應採取積極作為,保障民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與社區知情權。
📌六、呼籲主責社區知情權的環保署、內政部與行政院災防辦盡速提出社區知情權的相關立法
自2014年高雄氣爆以來,民間團體呼籲政府盡速推動社區知情權立法的聲音持續不斷,一次又一次的工安意外,從2017年泰豐輪胎大火、2018敬鵬大火、與近幾年的六輕氣爆意外,原因直指政府未落實社區知情權,與工廠化學物質資訊的揭露與管理,而一再讓公安問題發生。呼籲主責社區知情權的環保署、內政部與行政院災防辦盡速提出社區知情權的相關立法,以保障人民的社區知情權。
最後,感謝辛苦的桃消同仁,希望聲明發出的此刻各位已平安返隊。
聯合聲明團體:
搶救消防員
環境法律人協會 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EJA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ERF
台灣零廢棄協會 Taiwan Zero Waste Alliance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工廠火災 特性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回頭看本粉專首篇為消防員發聲的文也不見了
#真是太奇妙 #重新PO文敬請見諒
#時事│#消防法【#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在目前執政黨執政下,恐怕會再度上演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消防法》修正,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調查機制,以檢討制度為目標,以解決「制度害人」的問題。以下經由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落實火場安全管理機制(安全官及管制板)
2.退避權的行使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
3.裝備預算的統籌
4.殉職調查權的行使及事件後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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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消防法【#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在目前執政黨執政下,恐怕會再度上演
近年來工廠林立,災害之發生以複合性災害為主,消防任務同樣呈現多樣化及複雜化。農地違章工廠衍生出嚴重的消防問題:工廠本身是違章建築,可能沒有設置自動灑水系統及逃生安全動線考量,更不用說定期的公共安全申報與消防公安檢查。鐵皮屋的鐵皮和結構遇高溫熱熔很容易垮掉,消防員可能被壓死,逃生的門可能因建物結構變形垮掉而影響生命;大多數農田道路狹小,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入。消防栓又離火場太遠,水線要拉上十幾條以上,衍生水線過遠問題或室內根本無水線可使用。加上違章工廠沒有提供內部配置圖,化學品沒有列管,不但影響消防員的火場戰術,消防員進入現場難以掌握相對位置資訊,亦無法掌握現場風險。消防員是「拯救生命為主,而不是去搶救財產」。呼籲政府應該檢討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方向,也希望在《消防法》未修法前,尚未設置消防栓、提供平面圖、消防安全檢查前,消防員得不進入違章工廠救火。
📌2015年/ 桃園新屋區保齡球館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
當時是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特別向政府喊話要「痛定思痛」,嚴肅看待消防人力不足以及設備老舊的問題。
📌2017年/ 新竹縣湖口鄉昇陽光電工廠火災,1名消防員殉職。
民進黨籍內政部長葉俊榮指示要新進同仁保護自己,並精進人力及裝備。
📌2018年/ 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火警,6名消防員殉職。
民進黨籍內政部長葉俊榮稱「一夜難眠」,並答應家屬「不讓弟兄白白犧牲」,還說廠房充滿各種風險,應記取教訓。
📌2019/ 台中大雅區表示哀痛,要求全面檢討消防人員裝備與作業程序,讓同仁執行工作時能更安全。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表示,除了安全優先外,依照救災SOP規定,火場沒有人的時候就不要進去,若要派人就要有理由,事後被消防員反問:哪個縣市有這個規定?
消防署統計從2015-2019年,就有15名消防員因為搶救工廠火警因而殉職。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消防法》修正,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調查機制,以檢討制度為目標,以解決「制度害人」的問題。以下經由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落實火場安全管理機制(安全官及管制板)
進入火場要有管制,管制空氣呼吸器使用時間及人員進出,並且要有安全官機制,有危害發生時要採取相關措施。甚至進入火場要有帶隊官、人命搜索也要有水線不能貿然闖入。制定消防救災管制板及管理機制,建築物消防相關圖資數位化、雲端化,最好應全國統一。
2⃣#退避權的行使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
災害種類繁多,消防人員依法都要搶救。依照《消防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遇有天然災害、空難、礦災、森林火災、車禍及其他重大災害發生時,應即配合搶救與緊急救護。若依照各類型災害各自訂出搶救SOP,一個指揮官無法記住全部。因此先進國家,都有消防專業分工。有水域消防、森林消防、專責救護。先進國家在火場,指揮官隨身帶有圖卡,可以依照災害現場危險程度,對圖卡做勾選,依照SOP來作業,也可說是防呆措施。
因國情不同,恐SOP會成為究責的依據,目前消防署訂有《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都只訂(要點)或(指導原則),不是「SOP」。
實際上各災害上目前全由消防指揮官判斷,因此應落實災害搶救SOP及救災免責。(只要符合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縱使發生傷亡,仍屬意外。別對其究責、應予「免責權」,這樣真相才能明確,日後也能檢討改進SOP、指導原則或要點。
「退避權」可說是指揮官的裁量權或是對災害搶救判斷權。以火場而言,「大火防禦、中火攻防、小火攻擊」。指揮官就災害現場情況做出決斷,來採取搶救措施。但災害瞬息萬變,會有很多突發狀況,這時指揮官的判斷及火場後勤支援的緊急救援小組(RIT)就很重要,例如火勢擴大或發生閃燃爆炸、就要撤離火場。
3⃣#裝備預算的統籌
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採購責歸屬地方縣(市),因各縣財政不一。可能造成消防衣帽鞋汰舊換新的程度不同。建議經費由中央消防署負責統一採購與汰換。
4⃣#殉職調查權的行使及事件後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目前最重要的是缺少「消防員殉職死傷調查機制」,長期以來都是交由「司法調查」與「行政調查」,且檢調單位鮮少有專業消防背景或實務建築專業之經驗,查到後來還是回到體制內的消防局、警大專家學者,完全沒有公正的獨立的第三方單位鑑定及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僅成立毫無實權的安全諮詢小組,或由案發單位自行調查鑑定。指揮官若是未依照SOP或指導原則或要點而導致消防人員死傷。建議應啟動殉職調查權,以檢討改進相關措施。事件後更應加入罹難家屬、同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輔導。
5⃣#消防機關組織檢討及補足消防人力
消防人力採「教、考、用」和「考、訓、用」雙軌政策培育,主要人力來源為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及特種考試,從招生到訓練需要3至5年。火場安全管理機制需要有人執行與訓練。鑑於消防機關任務特性及消防救災體系之用人需要,現行消防人員任用制度,採雙軌制(同一職務得同時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簡薦委任用制度)任用。對於消防人員人事制度,究應如何設計,惟時至今日,仍未獲致共識。因此,如何規畫台灣消防與災害防救需求之消防機關組織體系,以及如何建立符合國家需要並兼顧消防人員權益保障的消防人員人事制度,尤屬當務之急更是當前立法之急迫性。因消防署於地方自治,人力各縣市有所差異,卻用同一套火場安全管理機制來適用各縣市消防局。目前最基本的是補足人力和檢討勤休制度。而部分縣(市)試行值宿勤務制度,功效良好,在人力未完全補足下可參考採行。
6⃣#消防設備人員草案
本草案已經討論許久卻未見立法通過,1995年警消分立後,消防人員人事權責歸屬地方縣(市)政府,建議日後消防人事制度一元化、用人在地化,未來以建立專屬消防人事法制、消防設備人員為前提,朝向一元化管理發展。
最後,要向歷年殉職的消防員及其家屬,和所有辛苦的消防弟兄致上最高敬意。
感謝資深專業消防人員及建築師、罹難家屬、協會、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上六點建言,希望民眾將「把遺憾轉化為動力,把最痛化為最美」,「今日烙印,不再忘記」一同為偉大的消防員發聲。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 楊博宇
參考資料:
長照2.0成效不彰 立院報告提改善建議
聯合報社論/長照大撒幣,選票大勒贖
#台灣民眾黨 #民眾黨
#警消弟兄我挺你
#支持消防法全面檢討修正
#無緣大慈同體大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