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無罪?」
近年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判決與國民認知之間頗有落差,政府希望多讓國民參與審判。
202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作者參與了彰化地方法院舉辦的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擔任辯護律師。
本文將簡介國民法官制度,也會分享參與過程中的觀察:
https://plainlaw.me/2021/05/28/plainlaw-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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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彰化地方法院 法官 在 康健雜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子女不孝,給他的財產可以要回來嗎? 一椿鬧上法庭的案件上個月宣判…】
子女孝養父母是情是理還是法?父母可以以財產交換子女的孝養嗎?如果認為子女不孝,給子女的財產能夠要得回來嗎?來看看上個月,彰化地方法院宣判的一個案件。
案由是,父親罹患癌症,希望小孩搬回家照顧終老,將名下不動產過戶給小孩,但小孩拿到不動產後,居然對父親的身體狀況不聞不問,父親憤而上法院告兒子,想把送出去的不動產要還來…後來法官是怎麼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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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 法官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這種警察說法凌駕人民指述的「信任優勢」鼓勵下,當然就會有心存不正的警察,為交差搞假摔誣陷人民、為績效設陷阱誣指人民等作法發生。這起彰化陳抗假摔事件幸好有法官明察秋毫,為陳抗者平反,但其他警察作假事件呢?人民只能自求多福。>
彰化警方一個分局長指示所屬員警在處理對蔡總統的陳情抗議事件時,遇有陳抗者推擠,就「順勢跌倒」,然後把陳抗者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的事,經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明查揭露後,令社會驚訝。令人擔憂的是,這一「假摔嫁禍」侵害人權的情況並非單一個案,而是長期存在警界。
相較其他曾經發生過的案件,彰化這件假摔還算是輕微案例。依彰化地方法院的判決內容,這個警察分局長「只是」告訴所屬員警,在應對陳抗事件時,「如果有推擠就跌倒,直接用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還沒有加諸其他更重的法律責任在被嫁禍的民眾身上。
約30年前,台北市警察局發生的一件嫁禍人民事件更離譜。市警察局人員在中山區處理一件拆屋案件時,遇到屋主母子抗爭。當場警方說有一名警員被「推倒打傷」,就依妨害公務罪嫌究辦這一家人。最扯的是,這名被「推倒打傷」的警員送醫後,檢具醫院的診斷書,說他身受重傷,下半身無法動彈,不僅向所屬單位申請長期的公傷假,警方還依妨害公務及重傷害罪究辦這家人。
由於這名警察每次出庭時都坐輪椅,加上有醫院診斷證明,法院將推倒這名警察的媽媽、兒子判處有期徒刑。事實上,這名警察在彰化老家活動自如,還享受長期公傷假。
他的警察長官放任他這麼幹。當時這對母子找上我,再找人去彰化拍下這名警察飛身坐上自行車的影片作為證據,在這名警察又坐輪椅出庭時當場予以揭穿,整件事才真相大白。
前年,澎湖有一個鄉代表酒後開車到派出所報案,說他的錢不見了。派出所主管在處理完報案事務後,明知道這個鄉代表酒味沖鼻,還放任他從眼前「酒後開車」離去,然後再立馬指派員警跟出去,在道路上攔下鄉代表,指控他「酒後駕車」,只是為了抓酒駕的績效。
警察是執法者,依據法律執行職務,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執勤作為必須合法。警察接觸及處理人民的事件,取證也都必須符合程序正義。可是,警界受到上級指令及績效的壓力,不少主管、警察在執勤的作法上,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人民權益,沒有程序正義可言。這就是警察主管寧可為了不讓蔡總統聽到或看到陳抗聲,就要員警假摔嫁禍的根本問題所在。
警察的信任優勢問題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424000556-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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