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時間
🙋🏻♀️🙋🏻♀️🙋🏻♀️遇到恐怖的 #惡鄰居 該怎麼辦?
最近新北市有女子指控自家樓下的鄰居瘋狂控訴自己家有噪音,甚至曾發生過一個月內瘋狂來敲門理論多達11次,這種情形聽起來真的是很可怕,那如果遇到這樣的惡鄰居時可以怎麼處理呢?假如鄰居真的時常發出噪音,我能 #向警察機關檢舉 嗎?
類似的情況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不少人都遇過,鄰居可能對於聲音特別敏感,只要有一點聲音就會瘋狂向警察檢舉,要警察來上門查看甚至開罰,然而這樣的情況其實可能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喔!
在刑法裡有規定所謂的 #誣告罪,假如是有意圖讓他人受到刑事或是其他懲戒處分,故意向公務員誣告的話,最高可是能處 #7年 的有期徒刑,因此像是恐怖的鄰居故意向警察 #亂檢舉,想讓自己被開罰時,在實務上可能就會被認定是誣告罪,因此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自己一個亂檢舉他人的行為,可能會讓你受到刑事審判。
此外,假如真的遇到鄰居不斷製造噪音時,可以怎麼處理呢?
其實主要有兩種方法可以去阻止這樣的恐怖鄰居,第一個就是 #社會秩序維護法 的規定,在社維法第72條就有規定,假如有 #製造噪音 或是在 #深夜大聲喧嘩,#影響公眾安寧 時,最多可能會被開罰 #6,000 元!
因此,若是遇到鄰居在深夜時仍然大聲放音樂、大吼大叫等情況,在勸阻不聽之下,就可以向警察檢舉,警察可能就會依社維法的規定給這個惡鄰居一張罰單。
另一個就是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而這規定就是我們常常在說的 #惡鄰條款,假如鄰居有 #違反法令 或是 #違反規約,並且 #情節重大,像是深夜不斷大聲喧嘩造成大家不得安寧,多次 #勸阻仍然不聽 時,就能依此規定,由社區的管委會 #召開會議 做出決議, #訴請法院 強制讓這個惡鄰居 #搬離社區。
當然,畢竟大家都是鄰居,都住在同一個社區,彼此間其實還是以 #相互尊重 與 #溝通 為優先,以法律途徑解決是在無可奈何之下不得不的選擇,尤其是現在疫情期間,大家都會 #居家辦公、上課,待在家的時間較長,可能會因為家庭成員較多發出較大的聲響,所以大家除了居家防疫外,也要注意在家時的音量,以不影響其他人安寧為前提去進行日常活動,如此一來也能避免很多鄰居間的紛爭,互相尊重,才能維持良好的鄰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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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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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條款噪音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報警也沒用,鄰居完全拿他沒辦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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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毒瘤2】擾鄰2大最惡事 堆雜物害逃生、深夜噪音快被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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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毒瘤3】「惡鄰條款」攻略 程序完整且勝訴才能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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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條款噪音 在 台中市議員何文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惡鄰退散!建請市府擬訂「惡鄰居自治條例」
文海時常接到民眾陳情,有一大部分是有關惡鄰居的荒謬行徑,舉凡發出噪音妨礙安寧,或擅自於公用樓梯間擺滿雜物,阻礙出入動線,甚至是堆滿垃圾,導致環境髒亂、臭氣沖天。但此種類似事件,據以往民眾陳情所述,就算報警處理也難以有效解決,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俗稱的「惡鄰條款」通常是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住戶要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等情況,管委會促請改善期間內未改善,得召開會議並表決通過後,才能訴請法院強制惡鄰遷離。民眾只是想住的安心,卻要花上大把的時間及精力在處理複雜的行政程序上,因此許多人會選擇忍氣吞聲。
但也有很多住戶在遇到惡鄰時苦無管道申訴,因目前「惡鄰條款」的適用範圍較為侷限,若是住在獨棟單獨所有權且僅有單獨一戶使用、與他人無關,或是未成立管委會,基本上在遇到惡鄰居時是無法可管的。
因此文海於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中,建請 盧秀燕 市長能召集相關局處研訂「惡鄰居自治條例」,以符合現今社區所需,讓不適用惡鄰條款的民眾,即使在不幸遇到壞厝邊時,也能有法規可循,藉此捍衛自己的權利。
我也在此呼籲,美好的住家環境是需要你我共同維護的,尤其在住宅的公用空間,像是防火巷、樓梯間等,有可能會因為少部分人的不良行為,因而導致更大的災害。誠摯希望各位能將心比心,一同打造優良的住宅環境,別成了別人口中的壞厝邊。
#惡鄰退散
#守護居住安寧
#惡鄰居自治條例
惡鄰條款噪音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2ettoday74-3.html
惡鄰條款噪音 在 何文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民眾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才買到房子,遇到惡鄰居會天天提心吊膽,台中市議員何文海今(16)日市政總質詢指出,接獲許多民眾陳情,惡鄰的行徑層出不窮,如亂丟垃圾製造髒亂、噪音干擾、從高層丟物品下樓,僅單純報警處理,難以有效解決,建議市長盧秀燕能召集相關局處研訂「惡鄰居自治條例」以符合社區所需。 何文海表示,社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有訂定所謂的「惡鄰條款」,皆先經由區權會決議再請警方介入或環保局處理。只是不論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噪音管制法」主張,都必須有現場稽查及存證和3位證人,構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指的「違反法令或規約之情節重大」之情形,才能訴請法院強制住戶遷離住所或拍賣其房屋,往往緩不濟急。且要自行蒐證對一般人民來說根本是難如登天。
何文海指出,對於一般透天房屋或未成立管委會的住戶,對於惡鄰居更是無法可管,每個人都希望有個安寧的居住環境,為維持鄰居間良好關係,大家往往選擇忍氣吞聲,即使受不了向派出所或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反應,也是不了了之,令民眾求助無門。 何文海說,近日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因當事人涉及精神症狀問題,僅單純報警處理,尚難有效解決,精神衛生法中強制就醫條件亦過於嚴謹,因此建議市府召集相關局處研訂「惡鄰居自治條例」以符合現今社區所需,還民安寧生活的權利。
惡鄰條款噪音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70310東森 向惡鄰說再見 租約附排除條款可無條件搬家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nxnuqHMR_yU
亮出鐮刀,砍破隔壁窗戶,天天敲牆壁,製造噪音,以上這些超級惡鄰居,你碰過嗎?
記者 任以芳、呂佳憲 採訪報導……↓
到底該怎麼預先防範?首先簽約前,記得多看多聽多聊聊,跟房東管委會、附近鄰居打探有沒有惡鄰居,萬一事後搬進去,惡鄰居才現形,也別慌。
如果遇到最常見的噪音怪客,像是故意敲打,走路太大聲,冷氣漏水,記得冷氣先扮柯南。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噪音的話,你就是帶著分貝機,然後同時用錄影的方式,溝通的過程當中,你都要留下紀錄。」
有些人還遇到開全武行的惡鄰居,只要動手動腳、惡言相向,通通錄影當證據。因為根據惡鄰條款,只要有3分之2住戶出席,4分之3以上住戶同意,就能趕走惡鄰居,只不過這條款,限適用於社區、公寓大廈,不適用於獨棟透天別墅。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避開惡鄰居?
記者 任以芳 :「如果你最近要租房子,記得把你的合約趕緊拿出來,再看一遍,要求房東幫你簽上“排除條款”,可以幫你遠離惡鄰居。」
很多租房族都不曉得,這樣附加的排除條款有多重要,只要一簽下去,不但能舉證惡鄰居,換來自由身。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只要是房東跟房客雙方合意,被惡鄰居騷擾的話,就算租約還沒有到期,你只要負舉證的責任,你就可以要求房東無息全額退還押金。」
如果社區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房東一樣都得同意房客搬家,無條件退還押金,所以建議租房族,簽約時,大膽的和房東簽下排除條款,為自己留條後路,和惡鄰居說掰掰。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3/170310.html
惡鄰條款噪音 在 律師談吉他- 【想趕走惡鄰?你可以這樣做】...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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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條款噪音 在 就在昨天,囂張挑釁製造噪音的惡鄰終於安靜了!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今年9月份,隔壁搬來了一戶新住戶,由於我房間與他們家房間是成直角,所以有時會怕吵到對方睡覺,我一直以來超過十點後就是很小聲,甚至連開燈光都怕去干擾 ... ... <看更多>
惡鄰條款噪音 在 [其他] 一樓店面是否適用惡鄰條款-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對面大樓騎樓下的便利商店,戶外設置座位區,常有人聊天造成噪音.
向總部客訴後,還是不肯收回桌椅.
來此版詢問後,得知可檢舉他們占用騎樓.
結果檢舉之後,警察卻回覆有留通道,只能勸導,也沒要求他們把座椅收回.
後來決定再向總部客訴,揚言若不收起,就向媒體爆料總部縱容違法行為.
結果馬上就收起來了.
非常感謝當初回覆我問題的版友.
只是像便利商店由於全年無休,出入人員複雜,
也可能在機車上聊天製造噪音,我還是得自己報警才行.
除了便利商店,也可能會有其他較晚打烊的店,會有同樣問題.
今天若是附近大樓的商店吵到我,我可以自認倒楣.
但是被自家大樓的商店吵,心裡總是不舒服.
問題:
一樓店面是否也算是大樓住戶?
可能有兩種情況:住戶自行開店,或住戶租給別人開店.
我若是該樓住戶,而一樓店面半夜經常會有人製造喧囂.
透過管委會規勸仍然無效,可否使用惡鄰條款: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
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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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04.170
就算開店也該要對客人有所規勸.
就像自家有朋友來訪,一般稍有道德良心的人,也不會任由朋友吵鬧都不管啊!
店家的客人若是吵一下就走了,大部分的人應該不介意.
像這家便利商店,幾乎每晚都有人一坐就超過30分鐘,愈聊愈大聲.
他們自己答應會注意這些客人,適時規勸或報警,結果都沒有做到.
所以我才決定告他們占用騎樓.
店面若算住戶,起碼還能用惡鄰條款來約束,若不算那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 編輯: lifenchen 來自: 119.14.104.170 (12/28 10:09)
房東若硬要租給人家,公約可能也沒什麼作用.
或是租了之後才發現店家有問題,但公約上沒有制定.
其實我只是想確認,到底管委會對一樓店面有多少約束力.
若法律上是可以用惡鄰條款,但管委會卻沒有作為,
就是管委會的問題吧!
誰也不知道何時會有新店家出現,嚴重影響住戶的生活品質.
若能透過表決,來強制搬離惡劣不改善的店家,總是對住戶有所保障.
表決通過,就代表多數人都覺得是噪音,而不是少數人的刁難,
這樣對店家來說也算公平吧!
※ 編輯: lifenchen 來自: 119.14.104.170 (12/28 11:34)
我們大樓的管委會才成立2年,最近因為發生了一些事,
住戶才警覺應該制定公約,開始熱心參與大樓管理事務.
也才讓我想到一樓的店面管理,是否有可能列在公約,
以免日後碰到惡劣店家,只能忍氣吞聲.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 編輯: lifenchen 來自: 119.14.104.170 (12/2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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