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要寄存證信函不知道對方地址怎麼辦
很常有網友私訊我問
「我的房客欠房租不繳,趁我沒注意直接搬走,想討債都不知道他現在住哪裡!」都到期了人還不搬走,LINE 傳半天不讀不回,打電話」
首先,存證信函沒有一定要寄到戶籍地
不管是他現在租屋的地方、工作的地方,或是戶籍地,只要對方收得到都可以寄,不用擔心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
但是如果是像上述狀況,根本完全不知道對方的住所資料怎麼辦?
依照民法第97條: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對方住址,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走完程序之後意思表示就視為到達囉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的推薦目錄: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租賃] 沒繳房租的房客居然給我存證信函- 看板PttLifeLaw 的評價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提前終止租約存證信函範例的推薦與評價,PTT和網紅們這樣 ... 的評價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可以寄存證信函嗎? 我跟另一半離婚了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遇到奇怪的房客!! 火大8/25號收到存證信函[更新於第5頁] 的評價
- 關於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Re: [問題] 房客不走存證信函內容- law - PTT學習區 的評價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問題 #要寄存證信函不知道對方地址怎麼辦
很常有網友私訊我問
「我的房客欠房租不繳,趁我沒注意直接搬走,想討債都不知道他現在住哪裡!」都到期了人還不搬走,LINE 傳半天不讀不回,打電話」
首先,存證信函沒有一定要寄到戶籍地
不管是他現在租屋的地方、工作的地方,或是戶籍地,只要對方收得到都可以寄,不用擔心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
但是如果是像上述狀況,根本完全不知道對方的住所資料怎麼辦?
依照民法第97條: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對方住址,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走完程序之後意思表示就視為到達囉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Yh5fMCdhlpU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菸味害他看醫生 法官:居住正義 > 吸菸自由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若私下勸阻無用,也可以走法律途徑。蘇家宏律師表示,在社區裡有個房客是老菸槍,一直抽菸,抽到樓上鄰居受不了,從警衛到管委會來勸阻,老菸槍都不聽。
鄰居只好買空氣清淨機,又因身體不舒服去看醫生。最後,鄰居實在受不了決定上法院提告,要求禁止老菸槍在屋內、陽台、廁所抽菸,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個案子到法院後,法官發現其實已經有不少人反映過這個住戶(老菸槍)的問題,且不論是管委會或警察,來勸導也無法處理。最後,法官就判這個抽菸的鄰居敗訴,禁止他菸味飄到樓上,並要他賠償空氣清淨機的錢,還有精神損害賠償。而這個住戶最後因為官司輸了,社區住不下去就搬走了。
蘇家宏律師指出,這個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法官在判決書提到:每個人都有抽菸的自由,但是相對居住自由,居住自由和正義大於抽菸的自由。
社區抗菸:里長爭取「綠地禁菸」成功案例
除了走訴訟途徑,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也分享社區抗菸的成功案例。
大學里坐落於台大對面的溫州社區,里內有許多商家和咖啡廳,常有客人在社區綠地抽菸聊天,干擾社區安寧。
所以里長就約了北市政府衛生局辦會勘,透過公權力直接規定「溫州街46巷旁的水圳和綠地」,從七月一日開始禁煙。
「那其他綠地可以抽煙嗎?」主持人蘇位榮問。
「那塊綠地是特別爭取來的!」吳沛璇里長表示,台北市綠地很多,其他綠地或許可以抽煙,但溫州街那塊綠地是里長特別跟北市政府爭取「禁止吸菸」的區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PaoSm4-xXd0
新聞網址→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66028?redirect=1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2ettoday74-3.html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提前終止租約存證信函範例的推薦與評價,PTT和網紅們這樣 ... 的推薦與評價
租約到期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怎蒐證惡鄰居噪音、臭味?教戰看這【視在哈LAW. 往下滑「律師問答集」看更多法律Q&A 本集重點: 一、與鄰居有糾紛怎麼 ... ... <看更多>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可以寄存證信函嗎? 我跟另一半離婚了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 存證信函 其實沒什麼用】 房客不 繳房租,或租約到期了 不搬走 ,可以寄存證信函嗎? 我跟另一半離婚了,對方不讓我看小孩,寄存證信函有用嗎? 對方欠我錢擺爛不還, ... ... <看更多>
房客不搬走存證信函 在 [租賃] 沒繳房租的房客居然給我存證信函-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前情的詳細流程我之前有寫文章#1FLuRr3v
想了解的可以從文章中知道詳細始末
下面是簡單的過程
租了20年的房客2011.12.31租約到期
之中約四五年間 就開始房租愛繳不繳 每次繳都說她們沒錢很可憐
2012年約一月 催繳了好幾次 房客終於來繳之前欠的房租
我母親 也告訴房客 因為我要結婚 請房客準備搬走
房客表示 小孩還在學區內 加上經濟不好 所以叫我媽同情她
然後過了兩個月又沒繳房租
在二月底母親打給她 催繳房租 她答應3/5 會到我家繳房租
3/5我跟我母親等到晚上十點 房客都沒現身
打電話給房客 房客表示 借她錢的人反悔 她錢不夠
我電話中跟她表示 如果她次日沒有繳清所有房租 我要採取法律行動
3/6 她依然沒現身
3/7 我會同里長 到租屋處 時間跟過程都有錄影存證
房客早已經不住那邊 住在那邊的是她的小孩
我們有表示 因為她們合約已經終止 沒有搬走
另外 事實上房租是已經過了兩期沒繳 所以請他們搬遷
我也遞交我手寫的信函 請他們搬遷 請小孩轉交母親
3/12 我發了存證信函 表示超出兩期未繳納 請他們搬家
今天 我居然接到房客給我們的存證信函
說他其實3/5要給我們 但我們不收(這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示他有來繳)
又表示 她已經三餐不繼 搬家發生的生活費她無力負擔
要我媽顧念多年情分 等她找到工作再搬
我只能說 當天里長在現場 我有錄影存證
我媽說了 如果她們早日搬走 我媽顧念情分 可以不收欠的租金
但因為真的是我要結婚 需要用房子 所以請他們一定要搬走
好了 房客 現在來存證信函 還說謊她要繳 但是我們不收
我剛打電話問一下里長(因為里長認識房客)
里長也說 有嗎?他並沒有繳吧!
情份好談 但是寫存證信函來 還說謊
這叫我們怎麼顧念情分?
問題:
我想問的是
她這樣的存證信函 有任何效力嗎?
如果我的證據都證明其實她並沒有來繳房租
(當天去租屋處的錄影 我有說清楚應該3/5要來 卻沒來
她的小孩也在影片中有說 好像借到錢 但是對方又反悔)
她這樣的存證信函 到底有什麼效力
而我後面該怎麼做 才能合法請他們搬走
找調解委員會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5.75
※ 編輯: writebird122 來自: 111.240.135.75 (03/29 21:08)
※ writebird122:轉錄至看板 LAW 03/29 21:23
不過好像沒有來處理
※ 編輯: writebird122 來自: 111.240.135.75 (03/29 23:4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