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幸福,所以我選擇原諒
你有恨的人嗎?你有一輩子都不肯原諒的人嗎?
今天要與你們分享的這段故事,其實我掙扎了很久,因為它曾是我人生中最錐心的痛,一段不願提起的往事。
但願路過並駐足的你進來聽故事後,能得到溫暖及勇氣,再次啟程在你的人生道路上,勇敢邁進。
20年前,在我的身上發生了一段故事,從此改變了我的人生。
那是一個酷熱的炎夏,對於大部分的高中生來說,即將面臨的大學聯考,讓他們喘不過氣來。但是對我而言,卻是滿懷期待的,因為我將展開一段驚奇又新鮮的留學之路。
當年,住在美國的阿姨主動提出,願意資助我去美國念大學的資金,這對當時生長在一個鄉下地方小康家庭的我,是連作夢都沒想過的事情。而我在毫無任何國外生活概念的情況下,收拾了行李,揮別了養育我17年的家和疼愛我的家人,起程到美國去了。
到了美國後,我暫時住在阿姨的家中,與阿姨全家、舅舅和舅媽大夥一起生活,雖說我有好幾年沒與他們見面了,但我還依稀記得小時候這群長輩是非常疼我的。
尤其是阿姨,在我心目中,她活潑、健談、開明,就像是救國團裡帶領團康的大姐姐一樣,讓我變得與她無話不談。
某天中午我一個人在家,舅舅趁午休回來了,他把我引到臺階上坐著,然後對我說:我警告你喔,妳可不要把阿姨的女兒帶壞了!話畢,他又趕回公司上班了。
當下,我啞口無言,完全不知道為何我會被劃上這樣的符號 『一個會帶壞別人的女孩"? 』
我可是一個在女校讀書,從來沒有超過晚上6點回家,沒有翹過課,長得就像是電影少女時代裡,那個林真心變漂亮前的翻版。
在我的心中一顆"被背叛"的種子,已經悄悄種下了。
開學後,一切對我這個來自彰化的小孩來說,都是那麼的新奇!第一次吃Subway、第一次聽到老外叫我 “Sweetie”、第一次聽到大家對我說” Have a nice day”、第一次看到黑人同學打籃球的英姿,第一次聽到現場美式足球賽的歡呼聲、第一次看到雪景、第一次 與喜歡的男生坐在草地上看夕陽,唱著"橄欖樹"給他聽…….
但,這也是我第一次接到父母暴跳如雷、吼聲霹靂的電話。
在對話裡我不斷地說著:我知道~ 我有好好唸書,我不會亂交男朋友,我知道是阿姨資助我,我知道,我知道……..在電話中我一直不斷地為自己辯解!
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媽媽和爸爸每一次在電話裡所說的話,都充滿了不信任、充滿了責備、充滿了大聲辱罵,他們不斷地說: 妳阿姨說….. 妳阿姨說……!
爸爸、媽媽一聲聲的『妳阿姨說』已讓我心中那顆"被背叛的種子"萌了芽。
從此,每回宿舍房間內電話響起時,我的身體便不斷地顫抖,與爸媽通電話這件事開始讓我產生了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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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積雪約20-30公分的耶誕節,也是一個改變了我命運的季節。
『妳媽媽的債務由我們來還』阿姨這樣對我說。
我不知道媽媽的債務從何而來,或是欠債金額,但當腦子還在咀嚼阿姨的話時,雙腳已不受控制地往地板一跪,頭也不甘示弱地跟上腳步『往地上磕』!
我擁有的不是甜蜜17歲(Sweet 17),而是一幕幕『向阿姨及姨丈磕頭,謝謝他們的恩惠』的磕頭景象!
跪在地上哭紅雙眼的我對姨丈說: 我會努力唸書的,我一放假就會到你的工廠幫忙做事,我會乖的。
那天開始一切都不同了,我默默地退去到美國開心留學的外衣,披上了『我媽媽欠他們錢,我需要報恩的厚重外套』!
我開始到阿姨的工廠幫忙做事,一天7.5個小時站在生產線不斷地做工,每天我比誰都急著把午餐在15分鐘之內吃完,並在大家回生產線前,我已經衝回去繼續工作,一天8個小時裡面,我只有15分鐘是坐著的,其餘時間都是站著。
回到家後,同住的舅媽把我拉到一旁說:你待會兒等大家洗完澡後妳再去洗,不然熱水越到後面會越不熱。還有,你最好開始幫忙煮飯,反正就是做越多家事越好!
妳要想想,妳跟住在這裡其他的孩子不一樣,妳媽媽欠他們錢!
我拖著疲累的身子、忍著眼淚小聲的回答:我知道了,我跟其他小孩不一樣。
我好想家,想念最疼我的外公,想念那個不富有卻很溫馨的家。
每一天,我的手隨著生產線轉帶一樣,不停的動,腦子也不停的告訴自己:我要當一個乖小孩,因為我跟其他的小孩不一樣,我要幫媽媽!
某天中午,就像往常一樣我急忙吃完午餐,並趕在大家前面先回生產線上做工,突然耳邊出現了一個聲音:
『妳這個查某內心在想什麼,我怎麼都看不透。』
是阿姨!她的雙眼眐眐地直視著我,我的身體在那溫暖的暖氣房內,瞬間降溫,彷彿我正躺在外面,那一片深達20公分的積雪上。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她會對我說出這樣的話。
我17歲,但在她眼裡我是『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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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篇
暑假結束回校後,我找到了打工的機會,也開始非常努力的讀書、練琴(我的主修是鋼琴),我告訴自己一定不可以讓父母失望,不可以被當!我可是付不起重修學費啊!
那年,我得到了學校鋼琴比賽第二名,因而受邀在國際學生宴會上表演。
當晚我非常的緊張,一上台彈不到幾分鐘,我居然整個當機,完全無法繼續。
當下,我鼓起了勇氣站了起來,轉身向現場幾百名賓客鞠躬,用英文向他們說:
Pleas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請你們再給我一次機會。
全場掌聲如雷,所有的人都在為我打氣,而我也不負眾望,完美地完成了我的演奏,並驕傲地接受全場起立為我的勇氣鼓掌。
當時我是多麼希望爸、媽在現場,我相信他們一定會以我為榮的,女兒沒有讓你們失望!
回到宿舍後,我的朋友們都非常替我高興、驕傲,正當我們嘰哩呱啦興奮地聊著今晚的事蹟時,改變我命運的一通電話響起了!
媽媽,我告訴你,今天晚上……..
我接起電話,一句話都還沒有講完,另一頭的媽媽不斷地責罵我,一直在我身上冠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我徹底崩潰了,話筒從手中滑落。
身旁的室友馬上接了過去,對媽媽說: 阿姨,Vita 很乖的,她的成績及在校表現都非常的好。
『成績好,並不代表品性好』 !!!媽媽說了這句話。
我哭得全身發抖,我最愛的父母,他們應該相信我,如果連我自己的家人都不信任我了,那我要這個家做什麼!
17歲的我,選擇了不告而別,在朋友的幫忙下,逃到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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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逃,我也斷了與外公一家最深刻的情緣。
一個我從小到大天天要通電話的阿公,我最愛的阿公,因為在阿姨們的壓力下,他告訴我他必須藏起他對我的愛,必須讓我走。
我失去了他,我摯愛的外公。
我無法去探望他,我無法陪著他,但最令我失望的是,為什麼連從小把我帶大的阿公,當時都選擇不相信我!
20年了,那變成是一件塵封的往事,變成了是我人生中最遺憾的事蹟。是一段我不想面對,也不願再提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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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就在回台參加弟弟婚禮前,妹妹的一通簡訊,讓我這段塵封以久的往事,再度被掀起,妹妹說位子安排有困難,我必須與阿姨同桌。
我直覺性的回覆: 你這不是為難我嗎? 你這不是逼著我去面對一位我恨了20幾年的人嗎?
我無法控制自己的淚水,往事歷歷在目,當時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情景,我都沒忘,只不過一段段地將它們埋在心裡的某一個盒子裡。
婚禮前夕,我看到她了!
當時的我就像是被拉回20年前站在生產線前面的那個女孩,我面對著阿姨。
突然之間一股勇氣在我體內油然而升,我走到阿姨的面前牽起她的手,把她拉到房間裡,然後,我對她說:
20年了,我想我欠妳一個交代,我必須告訴你我當年不告而別的原因。
就這樣,我不斷地說著,她不斷地聽著,我們時而哭泣,時而歡笑,時而激動、時而擁抱。
一切都過去了,愛與勇氣,讓我們理解了彼此,讓我們為當時的事件,劃下了休止符。
當我走出房間後,我的外公、外婆他們老人家留著淚、抱著我、臉上堆滿的笑容告訴我:我的乖孫兒,你好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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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中有20年的時間,總是在緬懷著那段失去的親情及遺憾著沒有親情的空白。
從一開始的不原諒自己,認為自己罪大惡極,不告而別!
漸漸地我一點一滴累積著原諒自己、並理解自己靈魂此生所要學習的課程!
這一步步走來,我從來沒有後悔過自己的任何決定,我反而非常感恩路途中所發生過的點點滴滴,因為它們就像是肥料般,讓我從恨自己、恨阿姨,孕育了『原諒自己及原諒別人』的勇氣。
『語後』
你的人生中是否有讓你無法忘懷、錐心刺骨的痛與恨?它是否讓你時而想起便淚崩無法自拔;它像是藤蔓將你的腳踝綁著,讓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寸步難行!
我說: 原諒你自己吧!
當時的你所做的每一個決定、所說的每一句話,無論你是否傷害了別人或是自己,都是以你當下的能力,所能做的唯一選擇。
我說: 原諒了自己,才有勇氣原諒對方!
選擇原諒不是軟弱、不是忘懷、不是認輸!而是覺醒、並看清這世間的所有人、事、物,只不過都是幫助你學習、靈魂再次進化的教具!
⭐️傷口,都是光明進入你的地方- 詩人 魯米
The wound is the place where the light enters you - Rumi
誰活著,心沒有被捅個幾刀,或背負著不可抹滅的傷疤!但我真心感恩那些讓我得到傷疤的人事物!
沒有你們,我或許無法看見自己,因為你們,我學會了原諒,因為你們,我學會了愛自己,因為你們~~~~~
我擁有看見『光明』的勇氣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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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原諒並不代表比別人清高、高尚、領悟力高或能力強, 它或許只是代表『你的靈魂已準備好』。
我在與阿姨重逢之前,根本沒有想過要原諒她;但在那個moment 就是發生了。
一股不可思議的力量,讓我選擇了原諒。我並不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或比任何人高等,只是單純地擁有一股力量,讓我走向了原諒。
原諒了在這段回憶中的自己、及所有的人事物,更確切的說,是我準備好了把那塊悲傷用『自己的愛』來澆灌,綻放更多探索自己人生無限可能的勇氣。
無論你還懷有多少恨、多少傷地走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永遠別忘了對自己說:
辛苦了,謝謝你所做的一切努力!我愛你❤️
With love,
Vita
#寬容 #寬恕 #原諒 #放過自己 #愛自己 #選擇善良 #人生好難 #放下 #如何原諒 #勇氣 #台灣人在澳洲 #台灣女孩 #重訓 #重訓女子
承上啟下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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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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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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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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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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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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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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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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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承上啟下英文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港區3.0:台灣國運與高雄的機會】
昨天,蔡英文總統與蘇貞昌院長來到高雄,宣布「#亞洲新灣區5GAIoT創新園區」正式啟動。這則新聞或許因為其他社會議題掩蓋、或許相關內容早已釋出,並未有太多人關心。但我們認為,亞洲新灣區到整個港區的轉型,會是高雄未來發展最重要的關鍵,也將和台灣的國家發展密不可分。
從20世紀初期到80年代,高雄都肩負著台灣發展的引擎(兼排氣管)這樣的作用,而台北就像是駕駛座與客艙,吹著冷氣,坐在南部頭上開心的前進。
1930-40年代,由於日本殖民政府南進政策需要和太平洋戰爭爆發,農業台灣逐漸被賦予更多角色,而高雄變成為台灣第一個「重工業化」的港都,從煉油廠、金屬工業、化學工業的基礎,乃至城市基礎建設藍圖,都在此時奠定。戰後,中國殖民政府佔領台灣,高雄成為陸海空三軍+軍需工業重鎮,接著從發展輕工業進口替代,到重工業自主化,高雄都是領頭的城市。
然而,在台灣進入知識經濟轉型,計畫性發展電子代工、半導體工業之際,高雄卻因知識資本的落後而被遺忘,也造成台灣南北差距加速擴大。而高雄的重工業受後進國家競爭,發展日益受限,而隨著政治解嚴,同時進入經濟自由化時代,大量經營不善的國營企業進行清算,去工業化加劇,也釋出大量閒置港區土地。
「亞洲新灣區」一帶,就形成在高雄的「後工業化30年」期間,前後有三次主要的發展計畫,對應於港口設施的「外海化」,核心港口地帶的發展,則象徵了高雄進行「產業升級」的嘗試,但卻因為許多原因,並未完全成功,以下我們來分析:
❶ 多功能經貿園區 (1995~1999)
背景:1995年政院提出「#亞太營運中心」,規劃空運、媒體、製造、海運、電信、金融六大機能,並於1996年指定高雄進行都市更新。
目標:以港口機能發展海運轉運中心,並將金融、電信等三級產業機能,以及觀光休憩機能引入周邊市區。
成就:1999年完成「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劃分街廓與土地分區。
缺失:
1.「亞太營運中心」目標設定失敗,缺乏產業動能。
2. 承上,因上述失敗而規劃的特倉區產業發展方向亦無以為繼。
3.土地掌握於國營企業與部分黨國裙帶企業上,開發能力與意願皆薄弱,甚至拖延遷廠,無法配合1997年分階段開發協議。
4.吳敦義市府動作緩慢,亦無明確招商計畫。後續謝市府能力所及僅能完成軟體園區、夢時代等個案。
5.缺乏重大建設帶動,基礎建設亦尚未完備。
❷ 亞洲新灣區(2011)
背景:扁政府時期開始在港區引入重大建設,但馬政府時期推動遭遇許多杯葛及困難。
目標:由地方政府包裝,結合重大建設與交通路網,搭配海洋城市意象行銷。
成就:完成展覽館、總圖、海音、旅運中心、輕軌等計畫,並成功推廣「亞洲新灣區」知名度。
缺失:
1. 政府投入200億以上建設,但吸引民間投資相對有限。
2. 創造之投資與工作機會集中於零售、觀光業,雖有高軟、中鋼之發展,但帶入的高薪工作機會仍有限。
3. 地主普遍仍缺乏開發能力,指標開發案招商則多次流標。
❸ 亞洲新灣區5G AIoT創新園區(2020)
背景:新灣區基礎建設完成,中美貿易與科技戰,台商回流與台灣科技戰略地位提升
目標:擴大引進智慧產業,結合大南方計畫加速發展
機會:隨著半導體產業鍊成「護國群山」,在美中關鍵科技競爭中,台灣地位日益重要,5G/AIOT正是從規格到應用都劇烈交鋒的一塊。目前市府與中央目標空前的一致,也能獲得政院協助,將是吸引產業投資的利基。
挑戰:高雄的問題不在水電土地,而在人才、資金與生態系。新灣區甚至高雄市區,仍然缺乏足夠的 #高教研發機構,提供足夠的人才循環動力,這點仍是我們較為擔憂的。也希望既然中央全力支持,除了讓人才回流,讓大廠投資,也要讓高雄在地的知識經濟上游,具備持續創新的能力!
(圖: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