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志遊行」的前夕,「時代力量」要提案修法跨國同婚,針對「跨國同婚」的部份,有些人來問我,想知道我的立場和看法,以下是我的想法:
1.馬上讓我聯想到,當時「時代力量」在立法院,用「截圖」的方式,暗批民進黨投下他們提案的否決畫面,黃國昌出來咆哮,然後開始有人操作「民進黨(蔡英文)騙選票」。
2.除了用「騙選票」在帶風向,某些同運團體和網紅,無視民進黨南部立委面對保守選民的壓力,喊著「專法就是歧視」的口號,要直接「修民法」,最後2018年的「平權公投」大敗,才讓很多人覺醒,原來有700多萬人歧視我們,也造成「9位同志」因此自殺,這9位同志是官方衛福部的統計(代表有通報),其他自殘、就醫、PTSD則不計其數。
3.2019年4月,「汶萊」實施反同法,同性戀必須處以「石刑處決」,假若汶萊伴侶與台灣伴侶在台灣成婚,汶萊伴侶回國將面臨極刑,台灣伴侶的保障,請問誰來守護?還是要汶萊伴侶為了愛,拋棄母國的一切來台?另外包含:伊朗、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家,同性戀也是死刑,甚至很多國家,同性戀是違法的。
4.對方母國不承認同性婚姻,假設伴侶身亡,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權,該如何處置?
5.對方母國不承認同性婚姻,跨國伴侶逃回母國「毀婚」,最後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伴侶可能是雙性戀或家人逼婚),在台灣有「重婚罪」,但跨國伴侶在他的國家,卻是名副其實的擁有該國的「婚姻保障」,跨國官司誰來打?
6.2019年5月24日同性婚姻開放登記,結果上路不到一個月,就出現第一對同志離婚,主要原因是其中一名伴侶還未出櫃,家人無法接受及承受各方壓力,最後選擇離婚收場。若跨國同婚修法,跨國伴侶母國不承認同性婚姻且還未跟家人出櫃,這種情況會不會再發生?會不會造就另一個悲劇?
7.很多國家沒跟台灣簽定「引渡條約」,假設跨國伴侶逃回母國(或他國),母國(或他國)並不承認同性婚姻,或是同婚(同性戀)是犯法的,打國際官司台灣伴侶有保障嗎?逃離的跨國伴侶會不會因此觸犯母國(或他國)的反同法律,遭到判刑與遭遇不測?
8.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四月同婚滿一週年,有3658對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但已有223對選擇離異(這邊先不討論跟異性婚姻的離婚比例),很多人會不會只是衝動結婚?!
9.很多人在推動跨國同婚的論述時,他們忽略了一件事,他們常拿「異性婚姻」的案例來遊說別人,但是全世界的國家並沒有反對異性婚姻,他們忽略了很多國家是不承認同性婚姻,甚至反同的(還有可能違法)。雖然我很同情跨國同婚及伴侶,我也知道異性婚姻可行,為什麼同性婚姻不可行的無奈,但請理性的面對現實,沒有相關良好的配套和雙方國家的婚姻保障,強行推動台灣單方修法(台灣單方國家承認同婚),我擔心上述後續產生的悲劇,的確我也害怕台灣保守勢力,2018再次上演。
#跨國同婚
#我目前不贊成修法
#很抱歉讓你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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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建綸 - 2018.THE ONE(崛起系列)
全英文越鼓 用了很多不同接歌方法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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