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新書賞閱📚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
【主 編】鄧湘全.洪國華
【作 者】鄧志偉.陳虹均.潘佳苡.鄧亦恩
【本書簡介】
🔹 一本廠商必備的政府採購工具書!
🔹清楚介紹政府採購法常見爭議類型與救濟方式
🔹精挑70則案例,律師教您如何解決手上的採購爭議
坊間唯一針對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的專書,市面上關於政府採購法議題所出版的書籍,大多圍繞在法規逐條解釋或體系介紹,對於廠商之政府採購承辦等非法律人而言,較為枯澀難懂;為強化政府採購爭議問題解決的實用性,本書歸納國內政府採購各類型爭議,並精選實際案例,供機關及廠商承辦人得以具體參考使用。
本書為精擅政府採購法之陽昇法律事務所團隊所著,舉凡招標、履約、刊登採購公報、追繳押標金或保證金及刑事責任等爭議,佐以案例及實務見解詳盡說明,文字白話兼具深度,即使對於法令函釋不嫻熟之廠商、新手採購人員,都能容易上手。
📖本書詳細介紹: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4000
🈵【知識饗閱季】揪團共享〈超值大禮包〉,驚喜回饋享三處寄送免運!:http://qr.angle.tw/ag1
📢訂閱 #月旦雜誌,贈學生贈元照書籍一本及知識庫點數1000點,一般會員贈元照書籍一本及知識庫點數300點:http://qr.angle.tw/gyj
📚「試」氣如紅˙「躍」進法研,滿額贈法研書籍一本:http://qr.angle.tw/svu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8ge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購買10,000元 →加贈新刊《月旦實務選評》一年份/12期
※購買5,000元 →加贈2000點
※購買3,000元 →加贈500點
📢加入 #月旦講座 會員,贈知識庫3,000點及其他好禮。詳情 http://qr.angle.tw/m7v
「採購公報 刊登」的推薦目錄:
採購公報 刊登 在 李昆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鐵從2月份海端站道班工遭撞,4月份太魯閣號出軌死傷到武塔站工人侵入軌道,204個臨軌工程停工複查中。 因此,今日交通委員會質詢公共工程委員會,我要求政府採購法制面、執行面都要落實。
工程會訪查臨軌工地,提出缺失改善,包含:圍籬隔絕、警示措施不足!沒有護欄或防護網!物料堆置區沒有防護警示!沒有導水保護措施!板模支撐性不足!沒有防漏電設施!這些缺失,涉及勞工、旅客、工程安全,都應該立即改善!
此外,我要求工程會與勞動部職安署加強橫向聯繫,尤其營造工程減少職災,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很重要!所以我也要求落實在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從規劃設計編列費用,採購發包、監造階段、履約施工,都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
採購法第70條之1也要落實,工程會把關公共工程,不良負責人不能再承攬公共工程!不良廠商與負責人姓名要揭露!所以我要求工程會要與職安署資料嫁接,評估刊登採購公報!這樣才能與勞動部一同維護勞工權益!
採購公報 刊登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花蓮縣政府撒了一個漫天大謊。
為什麼李義祥過去劣跡斑斑,但依舊沒有被列工程投標黑名單?花蓮縣府沒有通報。
昨日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備詢時表示,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有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工程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對此,花蓮縣政府回應:
「義程營造」在110年2月19日才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一切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在訴訟中尚未有罪定讞之廠商亦須通報,或是不同家公司卻同一負責人有問題要通報,工程會應修法統一規定讓全國遵守。
簡單說,花蓮縣政府認為沒有定讞前不用通報,如果要通報,工程會要修法。
一條法條打臉花蓮縣整政府。
採購法101條:
犯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經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應將其事實、理由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圖一)。
附上李義祥一審有罪之判決書(圖二),明明白白寫的是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的標案而遭判刑。
請問這個判決書,花蓮縣政府是忘記了?還是不敢想起來?
採購公報 刊登 在 英瑪- 一、會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行為...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一、會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行為在公共工程實務界,常以「101停權」稱呼政府採購法的停權制度,是指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與第103條的規定。 先看採購法第101條的規定: 機關 ... ... <看更多>
採購公報 刊登 在 政府電子採購網,歷史標案之招標文件如何下載?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政府電子 採購 網,歷史標案之招標文件如何下載? 18,873 views18K views. Jan 7, 2013. 44. Dislike. Share. Save. Joseph Yang胭脂羊. ... <看更多>
採購公報 刊登 在 Re: [請益] 開標紀錄的上網日期- 看板PublicServa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依工程會給的「30.開標/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檔」範本,
(
要填有關日期的欄位其實有兩個,分別是:
1.「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期」。
2.「上網日期」。
範本上給的是刊登公"報"日,應注意並非刊登公"告"日,
將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即「政府電子採購網」),
並不等於刊登公"報",僅僅是上網刊登公"告",
前開刊登公"報",係指將招標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現在是電子的形式發布,
且例假日不發行),
而通常辦採購最常見的就是「公開招標」,
此時是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刊登公報1日
1.刊登公報者一定會上網刊登公告,
並且上網刊登公告日得等「政府採購公報」發行日,
一併於採購公報刊登公報時,在採購網上刊登公告。(上傳正式區後,系統會自動弄XD)
2.僅需刊登公告者不一定要刊登公報
(跟採購金額無關,並不是未達公告金額就一定不用刊登公報,要看用什麼方式辦理採購,
比如:雖然未達公告金額,但以公開招標辦理,非以公開取得辦理者,公告公報皆要刊)
--
因此我們的填法,以下是技術總結:
1.如果是需刊登公報者: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期」欄位就填刊登公報的時間,「上網日期」亦同。
2.如果僅需刊登公告者:
(ex: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以公開取得方式辦理者,並在招標公告上勾選不刊登公報。)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期」欄位留空,僅在「上網日期」欄位填正式上網公告日期。
為何不是填傳輸日期的原因是...傳輸日期只有招標機關看的到,填這個做什麼XD?
你也可以今天傳輸,設定N天後才正式公告並刊登公報
因此填傳輸日期沒什麼實際意義吧...
---
以上@@~~
※ 引述《garlin (てるもこは永遠の輝き)》之銘言:
: 想請問採購案的開標紀錄的「上網日期」
: 是指該採購案公告日期,還是公告上傳到正式區的日期?
: 因為之前開標紀錄的上網日期一直是填公告日期,
: 但今天跟其他同事聊到時,他覺得上網日期應該是傳輸公告的日期
: (如11/1上傳公告,訂11/2為公告日,我的上網日期是寫11/2,他是寫11/1
: google了一下其他單位的開標紀錄,似乎兩種寫法都有,
: 不知道是不是有比較明確的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69.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1166152.A.142.html
※ 編輯: Geffen1 (118.168.169.72), 11/02/2018 22:38:2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