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振興影視產業,向文化部進一言 (之一)
#文化部應對公共電視課責
過去三年多文化部爭取不少預算,補助影視為主的文化內容發展。以龍頭領域「電視影集」(包含編劇、導演、龐大劇組、演員、剪輯、動畫、特效、音樂音效、行銷宣傳等幾十項專業)來看,每年大約有二十檔戲獲得補助。這些錢當然對於活絡產業大有幫助,但在製作頭端大灑幣幾年後,現在應該檢討一下政策尚未涵蓋之處,作為修正下一階段補助政策的依據。
以我個人對產業的觀察以及參與獲補助電視影集製作的經驗來看,目前至少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今天先談一個,就是 #公視對於業者的壓榨剝削:
1、文化部每年補助公共電視幾億元,加碼製作戲劇,但是沒有課以公視應承擔的責任,這是一個大漏洞。公視該承擔什麼責任呢?當然是 #提供影視產業一個更友善的製播環境。
公視有沒有呢?我的觀察是沒有。以2019年最紅的戲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來看,公視用的不是自己原來的預算,而是文化部加碼提供的經費。這部戲替公視賺進應該有四千多萬的暴利(公視自己沒出一毛錢),但是公視有回饋給民間委製團隊 #合理的分潤 嗎?我認為文化部應該要求公視提供更合理的分潤機制,例如版權銷售總金額的30%回饋給製作團隊,提高優質製作的誘因,並讓這些利潤成為產業活水,而非公視獨吞。
不用告訴我公視所有版權銷售都有分潤機制。我怎會不知。開播前十年都只有6%,我當總經理後不顧內部反對將其提高一倍,至12%。但那時公視多數的錢都被人事費吃掉,財務困窘。我被陳勝福違法換門鎖後,改革付諸流水,那12%有沒有縮水不知。這幾年來,公視每年額外得到文化部數億元的戲劇補助,與從前財務狀況不可同日而語,怎可大賺其錢後,不把這些錢重新投資到活絡產業上?
2、公視多拿幾億的戲劇補助,而且額外進帳許多版權販售收入後,還應該 #提高戲劇與紀錄片的首播購片價格,不能再以低價壓榨業者。以戲劇而言,公視購買的戲劇(文化部補助的戲),以及公視自己擁有版權的戲劇,對觀眾來說沒有差別。觀眾要的是能夠看到優質好戲。兩者都是納稅人出錢做出來的,但公視對非公視版權的戲劇提供的首播購片價格,往往連製作費的10%都不到。這樣如何活絡產業?從107年決算來看,公視去年執行文化部額外捐助內容的預算就高達8.6億。
你要說公視沒錢,騙別人可以,可騙不了我。去看公視的決算,現今有不止13億存款,放在銀行生1%的薄利,卻不肯拿出來投資內容,壯大公視,活絡產業!那不止13億的錢,我不到三年的任期就貢獻了9億。拼死拼活開源節流弄出這些錢,不就為了有本錢投資在內容上,投資在公視的未來、產業的活路!但公視卻寧做肥貓,不願承擔振興影視產業的責任,不願把銀行的存款,活用為壯大產業未來的資金。我提醒過現任董事長,這些錢可以活用。但她假裝沒聽到。或許是因為做這樣的決定,是要勇於承擔的。好吧,算我白說,還洩露了不用心的經營者自己都不知道的財務實況。
但文化部至少可以就每年額外補助公視的預算附加條件,要求公視大幅提高國內影視作品的首播購片價格,每小時至影片製作費的20%,例如耗資300萬的紀錄片,購片價格60萬元。如果公視說,這不符合國際市場價碼。那你錯了,你是台灣唯一的公共媒體(華視先不算,華視沒拿納稅人預算),你對本國影視產業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領頭羊責任!至於製作費如何認定,以文化部認可的會計師簽證金額為準。我這裡先說文化部補助的戲劇與紀錄片,因為光是這一部份,每年就有不止35部作品可以選擇,而且是經過激烈競爭,由文化部評審挑選出來的。更何況公視還有完全的自主權挑選它所要的。公視剝削業者,產業無法活絡。文化部的加碼點火政策,這是第一個瓶頸。
下集預告: #不能任由商業台詐騙補助還把公視當肥羊
以上資訊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歡迎各方大德不吝指正,畢竟我沒有內線消息,只能掌握公開資訊。與惡的賣片價格,業界都知道。這圈子很小,沒有秘密的。
PS. 我說的「公視」指的是有決策權的大大們,在前線作戰的同仁是很辛苦的,我明白,也懇請公視「長官們」不要找下面的出氣。我沒有跟任何人聯絡,請不要給任何人穿小鞋。這樣公視不會好的...有一天你們也會卸任,身影可以漂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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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戲劇與紀錄片的首播購片價格 在 [轉錄] 關於振興影視產業,向文化部進一言(之一)補充- 看板 ...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www.facebook.com/sylvia.feng.92/posts/2896973297004314
#關於振興影視產業,向文化部進一言 (之一 #補充)
#再談紀錄片與戲劇
昨晚建議文化部應針對額外捐助給公共電視的預算提出附負擔,要求公視以具體措施 #
提供影視產業一個更友善的製播環境。
什麼具體措施呢?一是將自有版權的戲劇銷售所得提供合理利潤與廠商分享。我提出30%
,比例可討論。重點是誘因要足夠,否則只有目前二種不好的結果:1、廠商為了做好而
賠錢(例如「與惡」);2、廠商把錢用光,沒賺到一毛錢; 這已不是「廠商」,而是
「外包工」。
政府採購法設計的遊戲規則裡面,是不允許廠商有利潤的。採購法的荒謬先不論,公視還
是有充分的空間,可以透過內部的行銷獎勵機制給予廠商如上所述合理的回饋。
提供友善的製播環境,還包括很重要的一點,就是 #提高紀錄片與戲劇的首播購片價格。
這是今天需要補充說明的重點。
十幾年前,公視紀錄觀點曾播出過一部追尋二戰期間被日本徵用的台灣少年工歷史的故事
。可以想像,在終戰60年後追索人與事何其困難。導演完成後影片後找我,希望能在公視
播出。她拿到國藝會小小的補助,自己奮力完成,其間在台灣日本兩地努力尋找受訪者,
並上窮碧落下黃泉搜尋戰爭期間少年工的影像。結果在近乎奇蹟式的機緣下於日本一個小
圖書館發現塵封半世紀的膠捲,租借了有戰時影片規格放映機的戲院放出畫面,才終於得
到兵工廠廠長戰敗後藏在家中,死後被不知情子孫捐給圖書館的碩果僅存的珍貴影像(如
記憶有誤望知情者補充)。
說這段小故事,無非是要讓大家了解,一部有珍貴歷史與文化價值的紀錄片,需要耗費創
作者多少心血。由於我知道導演資金不足,自己倒貼許多,所以希望能夠將購片價格稍稍
提高,從十萬調到二十萬。要做這樣一件事非同小可,簽呈往上走的路上,不知會被誰攔
胡搗亂(經常發生),所以措辭都得小心翼翼,務必要萬無一失。所幸順利通過,但想想
實在心酸,多出區區十萬元,又如何能夠在財務上真的拉導演一把。所以我才主張,購片
價格應至少是影片成本的20%。以影片的力道,以及創作者嘔心瀝血的付出而言,這錢真
的不多。
公視當然可以做更多。針對「有珍貴歷史與文化價值的紀錄片」, #公視應該高價購買永
久播映權,讓這些影片永久留存于公共領域。價錢應該多少呢?我主張製作費的50%。不
合理嗎?這可以討論,相信業界很多人跟我一樣,會認為合理。文化部和國藝會每年總共
補助大約20部紀錄片。這裡面應至少有一半值得在公視播出,其中還有一部份絕對值得公
視出合理的價錢永久典藏。至於哪些該典藏,不妨設置一個外部專家也參與的委員會,每
年評選,並將結果公告以昭公信,避免人情與政治干擾。
接著談談戲劇的首播購片價格。文化部近來大力支撐戲劇製作,每年補助的高畫質與超高
畫質影集大約有二十部。公視可以擇優播放,但不該壓榨業者。下面提供一個最近公視開
出的購片條件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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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內部討論,我們的授權條件如下:
--節目:XXXXX(10*1hr)
--權利:(1) 無線電視獨家 (2) 非獨家IPTV(中華電信MOD)同步播出 (3) 公視+平台(官
網及行動裝置app):每集播畢後七日內回看
--頻道:公視所屬頻道
--年份次數: 五年多次
--授權金:新台幣 ? 萬含稅/集,共?萬含稅
--素材:HD規格無旁白字幕母檔各一套、旁白字幕TC文字檔、宣傳素材
--排檔:OOXX
希望貴公司同意,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購片條件,採購金額只有全劇總花費的6%,公視卻要求「五年多次」、「公視所有頻
道」無限播映的權利。好像100元的自助餐,只付6元吃到飽。食客歡樂,店家慘賠。這不
是個案,而是通例。合理嗎?公視的專業人員想要鼓勵委製方建立製片制,但為何成效不
彰?除了積習難改的歷史因素外,最大的障礙在於公視提供的誘因不足。如果合理分潤,
合理價格採購,精挑細選,排除政治干預,成績好的可以得到足夠的回饋,這樣應可更順
利地導入製片制的品管模式。
我瞭解公視執行人員的困難:預算不足。確實。所以就讓產業一直惡性循環下去?公視不
能更積極一點,更有承擔一點?如果公視自己願意做,我何必浪費時間寫這些文章呼籲文
化部出來幫忙!我要強調,這不是前線工作人員的問題,而是公視到底以什麼心態在面對
影視產業?業者變成血汗勞工,而公視這個標舉著偉大理想的非營利組織變成了無人敢得
罪的慣老闆?驅動公視的是其使命與願景,還是慣性?
別以為我喜歡批判。我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竭盡所能想要讓公視名符其實,最後一切歸零
。我付出了代價,但這代價不該不產出正面的效益,所以才向文化部提出建言。
前文提到,由文化部額外資助製作的戲劇,所賺來的錢,除了與創作團隊合理分潤外,剩
下的不就可以用在提高首播戲劇/紀錄片的購片金額?更何況公視還坐在那麼多存款上面
,卻沒孵出什麼金蛋!
最後可能有人會問,那你當公視總經理時怎麼不做?明年我會另外有較完整的說明。先簡
單說,我一上任,就面臨政黨輪替。公視遭到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打壓。那時公視預算接
連兩年被凍結一半,一整年都不解凍(洪秀柱林益世領銜的傑作),旗下原民台、客家台
、宏觀電視每一季的製作費由公視墊付後,原民會、客委會、僑委會都不斷拖拉不驗收不
付費,再加上高雄世運龐大的開支也是驗收延遲,付款拖延,而國王的人馬還指示調查局
打電話來傳公視的會計去問話,恐嚇之意溢於言表。為了保護工作、保護同仁,花費不得
不小心謹慎。振興產業的大計必須董事會支持,而那時佔多數的增補董事開會都好像來尋
仇,橫眉怒目,阻撓一切。我想將開源節流存下的錢拿來投資更多優質內容,董事長拖延
半年後終於排上議程,又遭尋仇派董事杯葛。為何錯失改革機會?大家可以去問問陳勝福
、盧非易、周建輝、須文蔚、汪琪、林谷芳、陳世敏、趙雅麗、廖元豪、向陽等領銜演出
的董事諸公/婆吧(這個故事以後慢慢說)。在那麼困難的情況下,我至少還提高了委製
的分潤比例,並打破了只有公視員工可以參加國際公視大展而委製創作者沒份的惡例(李
惠仁因此去了布達佩斯)。現在公視局勢大好,沒什麼理由不大破大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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