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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99:可是說中國移民後代包進來就建不了國?可是70幾年來世代通婚,怎麼分是台澎原住民和中國移民,如果是用日治時代的戶籍來分,那如果原日治台澎居民說我是中國人,他們投票的結果是和中國統一,怎麼辦?再加上台灣社會新移民日益增加,他們可不可以參加自決呢?我覺得時空環境不同,作法也應該不同,他這點說法,我不太認同,畢竟你也不能保證原台澎人忠於台灣。
A99:
台澎人行使自決權的作用在於讓台澎人決定自己的未來,而不是讓台澎人做出符合某個特定「個人」想要的未來。
台澎人雖然在中國流亡政權七十多年來的洗腦下普遍有將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跟台澎混在一起的問題,但會想要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比例極低。即使是 2020 年那五百多萬人,他們想要的基本上也不是「統一」 ,而是「兩岸和平發大財」。
除了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外,原本擁有其他國家國籍而後來依照中華民國政權《國籍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的人,全都是法律上的中國人,也全都是中華民國政權違反國際法在盟軍佔領地台澎非法放置的中國國民。
原則上將中國難民及將所謂的「新住民」排除在參與自決的範圍外,除了是依法律地位之外,還有就是要避免產生公投法律瑕疵。
當年中華民國政權濫用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的機會,將中國難民大量移置台澎本身就已經嚴重違反國際法規範。若要完全依照國際法中的佔領規則走,這些人其實全都應該遣返回中國本土。只不過我們不是像 1947 年屠殺台澎人的中華民國政權跟中華民國人那樣沒血沒淚沒人性,所以會基於人權的考量,明白肯定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後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所謂新住民具有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權利。
至於這些人是否具備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單從佔領法中禁止佔領國將國民遷移到佔領地想達成的規範目的來看,當然應該否定其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我們當然可以基於人權考量放寬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但在這個時候就須承擔整個自決建國程序因為讓原本不應參與的人參與,導致結果出現無法治癒的瑕疵而無法得到國際承認的風險。
是要讓在國際法上行使自決權的資格沒有任何疑問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有效建國,然後讓中國難民、其後代、所謂「新住民」可以無痛歸化成為新國家國民?還是要冒著讓整個自決建國程序因法律上瑕疵而無效、導致全部的努力變成白忙一場的風險呢?
堅持讓中國難民、其後代及所謂「新住民」來參與自決程序,這就是每個真心把台澎的未來、兩千多萬台澎居民的未來當一回事的人必須要去思考的。
是要壓抑不滿的情緒與情感,讓行使自決權的資格不會面臨任何質疑的人為大家建立一個國家?還是要以自己的情緒及情感為理由餓飽吵,冒著大家勞民傷財到最後只是白忙一場還是沒有國家的風險,堅持讓行使自決權的資格具有本質上瑕疵的人來參與相關程序?
原日籍台澎與外國人通婚生下混血後代,也是具有參與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的權利。只要祖上直系血親有原日籍台澎人即可。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reurl.cc/ZQynqW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內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議瑩、李昆澤等18人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現行國籍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修正草案,也已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針對現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內政部長李鴻源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盡快研擬修法方向,及早...
新住民國籍比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到 美國在台協會 AIT 發文談到簽證,想說提醒大家一個冷知識❣️
👉🏻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流亡政權,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金馬法理地位:金馬始終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ROC政權跟PRC政權都是中國主權國家內部在爭「代表政府」的政權)
我們在問與答這個單元有說明清楚歷史脈絡,Q&A25台灣的地理範圍有哪些?哪個是領土主權未定?:https://reurl.cc/V3R5gA
美簽在County欄位,台澎人會顯示Taiwan,金馬人會顯示China,這就是法理地位的不同。
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496805
從金馬人美簽寫China,台澎人美簽寫Taiwan,就可以知道美國根本不認為台澎是中國一部份,不然台澎美簽為何不寫中國?正是因為台澎人在《舊金山和約》1952.4.28生效以後,就成為國際法上的無國籍人士,目前台灣治理當局為中華民國政權(美國稱台灣是因為《台灣關係法》內的定義),而簽證欄位County 也不等於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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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領土主權擁有者擁有的就是領土主權,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的歸屬取決於國籍。人有擁有、選擇國籍的權利,擁有土地就擁有在當地居住的人民那是人權觀念還不發達的時候會有的想法。
像馬關條約,雖然 1895.5.8 生效時,大日本帝國就取得台澎在大清實質控制下的部分的領土主權,但人民的國籍要等到 1897.5.8 才確定,給了原台澎居民兩年的選擇國籍的機會。
人民的國籍與領土主權是兩個獨立分開的議題。所以不可以透過賦予不屬於自己領土上的住民國籍就幻想可以取得其腳下的領土唷!不然征服世界也太容易了吧~唐人街難道會因為住民是中國國籍,美國領土就會變成中國的嗎?
👉🏻台澎人國籍變化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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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會有人有疑問啦~那法理建國派推動的自決建國把台澎人跟金馬人分開,這樣合理嗎?
我們之所以分開談正是因為法律意義不同,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因為經歷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所以可以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來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但是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跟金馬人,因為是中華民國國籍身分,所以沒辦法參與去殖民化公投的資格。
台澎人行使自決權的作用在於讓台澎人決定自己的未來,而不是讓台澎人做出符合某個特定「個人」想要的未來。台澎人雖然在中國流亡政權七十多年來的洗腦下普遍有將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跟台澎混同的問題,但會想要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比例極低。即使是 2020 年那五百多萬人,他們想要的基本上也不是「統一」 ,而是「兩岸和平發大財」。
除了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外,原本擁有其他國家國籍而後來依照中華民國政權《國籍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的人,全都是法律上的中國人,也全都是中華民國政權違反國際法在盟軍佔領地台澎非法放置的中國國民。在這裡主張這些違反國際法安置於台澎的中國人有權參與台澎自決程序,就如同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將漢人大量移民到新疆,強迫通婚,消滅維吾爾人的語言、宗教與文化的種族滅絕行為具有正當性。原則上將中國難民及將所謂的「新住民」排除在參與自決的範圍外,就是要避免鳩佔鵲巢的狀況發生。
當年中華民國政權濫用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的機會,將中國難民大量移置台澎本身就已經嚴重違反國際法規範。若要完全依照國際法中的佔領規則走,這些人其實全都應該遣返回中國本土。只不過我們不是像 1947 年屠殺台澎人的中華民國政權跟中華民國人那樣沒血沒淚沒人性,所以會基於人權的考量,明白肯定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後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所謂新住民具有成為台澎國家國民的權利。至於這些人是否具備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單從佔領法中禁止佔領國將國民遷移到佔領地想達成的規範目的來看,當然應該否定他們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我們當然可以基於人權考量放寬參與自決程序的資格,但在這個時候就須承擔整個自決建國程序因為讓原本不應參與的人參與,導致結果出現無法治癒的瑕疵而無法得到國際承認的風險。
是要讓在國際法上行使自決權的資格沒有任何疑問的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有效建國,然後讓中國難民、其後代、所謂「新住民」可以無痛歸化成為新國家國民;還是要冒著讓整個自決建國程序因法律上瑕疵而無效、導致全部的努力變成白忙一場的風險?堅持讓中國難民、其後代及所謂「新住民」來參與自決程序,這就是每個真心把台澎的未來、兩千多萬台澎居民的未來當一回事的人必須要去思考的。
是要壓抑不滿的情緒與情感,讓行使自決權的資格不會面臨任何質疑的人為大家建立一個國家?還是要以自己的情緒及情感為理由餓飽吵,冒著大家勞民傷財到最後只是白忙一場還是沒有國家的風險,堅持讓行使自決權的資格具有本質上瑕疵的人來參與相關程序?
中國難民、中國難民後代,及所謂「新住民」仍舊可以在台澎建國以後透過國籍歸化而成為國民~
那自決建國以後金馬人怎麼辦呢?
可以看這篇👉🏻Q&A81:建國以後中華民國怎麼辦?金馬人呢?會不會變軍閥內戰?https://reurl.cc/a57Eyl
新住民國籍比例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Yahoo論壇/奔騰思潮】
縱然各縣市議員、縣市長及立法委員的女性比例超過3成;但在蘇貞昌內閣女性閣員比例7.32%,為20年來新低,被婦女團體批判為性別平等的倒退。
新住民參政方面,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或設有戶籍滿10年後始有被選舉權,此一參政限制亦引起違憲質疑......
#社會政策 #女性參政 #新住民決策參與 #Yblog
新住民國籍比例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內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議瑩、李昆澤等18人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現行國籍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修正草案,也已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針對現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內政部長李鴻源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盡快研擬修法方向,及早落實保障移民權益。蕭美琴表示,現行國籍法為歧視性立法,因允許台灣人取得他國國籍時,可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但新移民歸化我國卻需先放棄原有國籍,這不僅是歧視待遇,在申請歸化過程中也易造成無國籍人士,因此政府應放寬並修正國籍法。
蕭美琴表示,台灣現行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在少數,可大致分為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例如總統的女兒可以自由地享有他國國籍甚至多國國籍而不需要被迫放棄台灣國籍,可以拿他國護照進出台灣甚至世界各地,但仍可以享受台灣國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第二種為默認型的雙重國籍,例如中國籍人士僅需要使用戶籍證明申請歸化台灣國籍,同時仍可以使用中國護照自由暢行其他國家,然現行的國籍法並未能規範中國籍人士的國籍管理問題。第三種類型則是歸化我國的新移民,被迫放棄原生國籍,只允許其單一國籍。同屬中華民國國民,卻因歧視性立法,造就新移民面臨被迫放棄原屬國籍,並可能造成無國籍的問題。
蕭美琴表示,台灣社會移民人口越來越多,尤其婚姻移民來台的人口比例逐年增加,但許多新移民可能面對數個月甚至數年時間因依法放棄外國籍,在等待歸化期間成為無國籍狀態,影響其權益至深。蕭美琴認為,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新移民對台灣人口結構以及勞動市場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政府必須擬定一套更完整且友善的移民政策。蕭美琴進一步引用經濟學人報導表示目前因應全球化的發展,許多人求學工作的地點抑或者生活的地方都與原生母國有所不同,因為生活需求或是工作需要可能因此需要取得多重國籍,但這並不影響其對於母國的情感及連結,文章的結論更表示在全球化的時代中,多重國籍的發展是經濟自由主義發展的洪流中不可避免的趨勢。
然而檢討台灣現今的國籍法剝奪他人保留原屬國籍的權利,顯然不符國家發展需要,嚴重違背世界潮流,更限制了台灣國際化的腳步。蕭美琴委員更進一步呼籲以自由主義掛帥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可以積極針對現行箝制自由的法規及早做出修正調整,刪除第九條要求歸化者須放棄原國籍之規定。
此外,針對參政權部分,蕭美琴委員認為已取得我國籍者的新住民有權參與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政策決定,不僅符合國民平權原則,也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融合,因此現行法令對參政權的限制也應有重新檢視的空間。現今台灣的新移民對於台灣偏鄉的貢獻與付出甚鉅,其對於地方的公共議題不僅展現高度關心更期待有更進一步參與的可能性。然而現行法規仍剝奪新移民參政權,限制新移民參與公共政策的權利,顯然不符合民主國家的精神。在其他國家我們看到很多例證,諸如現任德國自民黨黨主席是越南裔的難民,更是現任經濟與科技部長; 近期我們也看到台裔美國人紐約主計長劉醇逸參選紐約市市長,在在都展現了民主國家對於多元社會的包容。因此,蕭美琴委員主張,國家不應該在國籍法上限制新移民參政權,相關配套法規應當於選罷法中修正調整。她也主張至少在地方層級的選舉,應放寬新移民參政的年限,讓新移民有均等積極参與地方公共事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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