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勘六次終於爭取成功
#鳳山光遠路與瑞竹路口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機車族權益我來顧
先前很多人跟我反映,鳳山光遠路與瑞竹路T字路口的待轉區過窄,不僅造成一堆機車擠成「待撞區」,也常受到後方來車的逼車,對於這樣不合常理的交通設計,我也立即在5月邀請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交通部公路總局、警察局鳳山分局等辦理會勘。
經過漫長四個月、前前後後共六次耐心的現勘討論,終於在9月16日有了好結果,公路總局將於10月初進行拆除強制兩段式左轉牌,讓機車可以直接轉進瑞竹路,機車族不必再卡在行進道路上待轉!
#會勘時間序
109.05.15 因路段分屬不同單位轉交公路總局鳳屏段研議
109.06.08 公路總局鳳屏段到場研議開放直接左轉方式
109.06.24 公路總局鳳屏段與交通局進行號誌秒數配置協調
109.07.08 公路總局鳳屏段再次說明號誌秒數調配問題
109.08.11 公路總局鳳屏段會同專家學者研議
109.09.16 公路總局鳳屏段確定將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水質監測站設置 #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鳳山溪水污染改善 針對今年4月上路的 #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我也提出幾項改善建議,包括 #在鳳山圳及埤頂排水等支流設置定期水質監測站,並建議 #在重要節點設置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以便在水質惡化時,能及時追溯污染源頭進行取締、開罰。 很開心副局長...
會勘時間序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水質監測站設置
#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鳳山溪水污染改善
針對今年4月上路的 #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我也提出幾項改善建議,包括 #在鳳山圳及埤頂排水等支流設置定期水質監測站,並建議 #在重要節點設置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以便在水質惡化時,能及時追溯污染源頭進行取締、開罰。
很開心副局長當下承諾將會同相關單位現場會勘,並評估在適當地點設置「定期水質監測站」及「水質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我也請副局長之後若有會勘,也可邀請本辦參加、共同瞭解狀況。
#空污事件停工標準檢討
#空氣污染突發事故追蹤管理機制
另外,我也針對空污事件的停工標準提出質疑,從去年11月至今,高雄市環保局開出了12次的空污事件罰單,其中有5次裁罰紀錄都是來自於台塑林園廠,但這樣劣跡斑斑的石化廠卻可以持續營運,顯見空污事件後的懲處、追蹤、管理機制嚴重失靈。
對於像台塑企業這樣年營業額達7600億的石化巨獸而言,即使開了數十萬、數百萬元的罰單,都只是無關痛癢的作為,能真正達到遏阻作用的,就是停工處分,而這也是空污法中針對「空污情節重大者」所授權地方主管機關能做出的處分,但我查了高雄市環保局過往8年來的裁罰紀錄(有紀錄的部分)共2646筆, #停工處分的次數居然是0。
因此我也嚴正地提醒高雄市環保局,放著空污法授權的停工處分不用,就是縱放劣跡斑斑的石化廠繼續污染高雄人的健康,應即刻 #訂定停工標準,來確立 #何謂情節重大、 #何時能停工處分,以保障高雄人的環境正義。
#登革熱稽查程序改善
#入室稽查應避開居家檢疫住所
今年有民眾向我陳情,登革熱稽查人員居然在僅有戴口罩,無其他防護設備的狀況下,進入新冠肺炎居家檢疫民眾的家中進行積水容器稽查,不僅增加稽查人員感染風險,也造成社區居民恐慌,以為是否居家檢疫民眾染疫,所以才有衛生局同仁進入社區。
對此,衛生局長也承諾,未來將加強與民政局的橫向聯繫,及時取得居家檢疫名單,並在疫情期間暫緩進入居家檢疫處所進行稽查作業,以保障雙方健康,減少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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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勘時間序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下雨,就擔心會有土石流的災情,更擔心現在的颱風季節,如遇大雨恐引起更大的土石流,讓山坡下居民人心惶惶擔心受怕。
依法條規定,山坡地要做任何開發(動工),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並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水土保持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可。」,如果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申請就開挖,將可依第32、33、34條處罰;但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的水土保持技士為讓市府卸責,竟可說這樣不經申請大肆開挖山坡地,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只是程序上的疏失,沒寫到水保計劃而已,雅芳立即質問一般民眾也可以沒有水保計劃濫挖山坡地嗎?水保技士馬上說「當然不可以」,又是一個市府兩套標準的案例,依市府這樣的邏輯,市民殺人是違法的,市府殺人就不違法,只要掛上新竹市政府這個招牌,做什麼都可以?!
雅芳今天又再次去現場勘查要施作擋土牆的位置,並與科長聯繫溝通,第一這個山坡地是因為市府工程破壞的,就應該盡快確認擋土牆的施作,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二要擬定後續水土保持復原計劃。
#OS #因重感冒喉嚨發炎影片聲音沙亞請見諒
昨天議會在審提案,雅芳函請竹市府會勘,卻因市府無事先跟雅芳確認時間,就自訂此次會勘時間,還訂在議會開議的時候,而讓雅芳遲進議會,錯過很多提案審議的機會,讓雅芳不得不說到底是怕我去會勘幫人民發聲,還是怕我進議會審提案,所以故意約同一個時段,令人匪夷所思。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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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
第 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4 條
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會勘時間序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區公所經建課組織改制後大部分的人力都在舉辦參與式預算,在先進的公民社會裡確實是深化民主的方式,但卻有很多繁雜的程序及未確實移交的業務需要改變。
在105年業務一條鞭後我就不曾發文給內湖區公所和南港區公所,因為沒有必要,這早已不是區公所的職掌了。但現在經建課卻還是常常被叫到現場會勘,回到區公所又開始忙參與式預算繁雜的公文程序。每天忙得跟陀螺一樣,真的沒必要!對此我要求民政局局長回去精簡參與式預算的程序,也別再去會勘鄰里公園和八米巷道,與其大部分都在浪費時間做表面功夫,還不如讓承辦去當里幹事還比較有生產力。
另外,針對移交的業務,我特別查看過去各區道路維修的狀況,士林、北投區案件量較多竟然要等一年,我也要求局長回去檢討。
會勘時間序 在 大劇場/ 外租單位使用心得一、售票系統:台北表演藝術中心 的推薦與評價
影響:30分鐘的準備時間會亂成一鍋粥,因此,不得不決定20:00演出,這不符合國人 ... 場地租用以及場勘時間序,本單位和該場館協調過程的對話紀錄,都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