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蓋下地增法源,道路安全再升級!
今天交通委員會審查多項道路相關法案,我提出《公路法》孔蓋下地的修正案,剛剛也在委員會通過。
路面上的孔蓋是許多機車騎士的惡夢,每年都有許多因孔蓋打滑導致的事故,儼然成為馬路上的隱形殺手。我從上一屆開始就不斷推動人、手孔蓋下地的修法,這一屆再次提出,填補《公路法》原先並無相關法源的空白。
近幾年來,各地方政府和主管機關都開始推動孔蓋下地,而經過我多年的督促後,交通部也在去年修改了公路設計規範,將原先的抗滑係數由45BPN提高至50BPN。但目前的法條中並無相關罰則,若施工機關未按照規範施工也無法可罰,缺乏強制力。本次修法將下地、與路面齊平、訂立防滑係數標準等要求明確寫入條文中,若未依法施工,更可連續開罰。
另外,由於部分人、手孔蓋具有救災和特殊需求,此次修法也將可免於下地的種類明確條列出來,要求交通部寫入規範。讓過往混亂的孔蓋管理有一致的標準,不至於再出現如附圖中整條路坑坑疤疤的混亂情形。
馬路上的孔蓋也許不起眼,卻會大大增加騎士的風險。重視民眾日常生活的小細節,這是我提出這項修法的初衷。目前全國各地都已經逐步推動孔蓋下地,至於無法下地的孔蓋,待新法三讀後,我會要求交通部落實檢查和開罰,還給人民平整安全的道路!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
未按圖施工罰則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苗栗縣的道路品質一直以來是縣民最詬病的一環,這一次的定期會,我再度針對路平問題在總質詢提出建言,要求縣府應該針對自治條例的部分以及施做工法上提出改善。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道路不平,《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檢討之必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7f6Sk7PJxc&t=77s
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會陳光軒議員質詢影音集 :
警察拒當看門狗!頭份分局轄下派出所警勤區調整可行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bmCYGvHXBQ&t=80s
提請修正苗栗縣石虎保育條例第四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XWQqP_EhtA&t=1s
二三讀會保留發言權發言刪除不合理預算三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LMvi6dbqE
苗栗縣生育率下降靠發金鏟子就能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M5dEpND98&t=14s
苗栗縣109學年度國中軟式棒球競賽排名爭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qDRH_NI9SU
販賣狗肉攤販防疫所無力查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CJG3D-tvA
建議增設公寓大廈諮詢服務平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A5hFFuyOtc
請縣府辦理同志配偶收養繼親收養培訓課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C1RtbQgeA
音樂佳餚節記者會使用音樂侵權行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OblWMIEIQ0
不符規格公園遊具應進行總盤點後計畫申請汰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j_53fbnXxg
頭份正興路頭份大橋段人行道設計瑕疵,權責機關苗縣府推給非管養頭份市公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SsWw1uLQaY&t=9s
縣府應制定苗栗縣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以保障行政機關揭弊者免於行政究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7Zu4TTlbk
訓練工作犬解決流浪犬收容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9Uazc2Fzg4&t=7s
連年賸餘是假象?縣府工程承包商請款過程仍艱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kDSJkYLSc
主管機關不購置縣長座車讓縣長濫用救災指揮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QFpY6p67w
宣導防禦性駕駛+科技執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Unko_RYU1A
炮竹燃放自治條例修改進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os8ZXKyS-g
未按圖施工罰則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港南運河公園又在整修了!」
這不是我第一次接到該公園的陳情,後面也會補充說明過去的處理狀況。
這次陳情的狀況更為特別,民眾表示「壞掉的地方不修,好好的地方打掉幹嘛?」
我也趕緊瞭解狀況,原來此次工程主要是由於營建署每兩年會進行一次 #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會抽檢各縣市的公園等設施,由專家和社福團體組成委員進行實地考察。
考評委員針對港南運河公園有六點待改善項目:
⒈主要出入口請增設地圖與告示牌(包含自治條例、罰則規定)
⒉無障礙停車位,請在出入口適當地點設置立牌導引 。
⒊兒童遊戲場與通路地面銜接坡度過陡。
⒋無障礙廁所不符規定部分(含標誌)請依委員意見並按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檢討改善 。
⒌公園內橋的坡度過陡,應增設需人協助告示牌或警語提醒,俾利通行安全
⒍通路範圍鍍鋅格柵間距過大 。
照片就是針對第3點兒童遊戲區及通路的拉平改善。
🧐
說到這不免覺得奇怪,明明是剛完工一年的公園,怎麼會犯這麼多錯誤呢?我也特別致電營建署瞭解。
營建署表示,確實有不少委員發現即使抽到新落成的公園,也有不少不合格的設計,這跟最初的設計規劃的單位不了解《#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內容有關,未來 #將加強各縣市的管理人員對於相關無障礙設施規範的熟稔度,要求上課進修。
此外,我也建議 #在公園設計規劃階段,#就要讓身障團體和專家學者參與,方能讓每一座公園都能迎接所有人,達到真正的共融。
————
耗資八千萬的港南運河公園的其他陳情:
⒈完工之初,我就有接到木造涼亭後方駁坎鋼筋裸露和石頭鬆脫的問題。
👉鋼筋是處理了,但石頭部份根據我的媽媽朋友的回報,小孩們玩鬆脫的石頭玩得很開心⋯,尚未妥善處理。
⒉彩色無縫軟鋪,民眾反應開幕後又重新圍起來再加厚至少兩次,質疑多次施工原因。
👉市府表示保固期間內,有做修正調整,本為一次性工程,由於中間卡了「水環境公園大賞」的評選,才分成兩次施工。
⒊上週又接獲反應彩色橡膠微粒掉滿地,廁所後方遊具區鋪面甚至快禿了。
👉市府表示保固期間內,會請廠商進場維修。
————
讓新竹成為真正的步行友善城市,子齊繼續努力💪
延伸閱讀
定期會質詢:公園周遭人行道設施,應比照營建署107年最新的設計規範做通用設計
https://reurl.cc/A8ba0Y
未按圖施工罰則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未按圖施工罰則 在 Re: [討論] 台中捷運事故完整時間軸 - PTT評價 的推薦與評價
看完中捷的說明我驚呆了竟然站內無緊急停車按鈕可以讓列車停止如果有的話保全跟站內民眾發現障礙物時可以及時按下緊急按鈕.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