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會案例分享|寒舍媳婦為什麼要申報遺產清冊❓】
本週動腦時間準備要來從新聞報導,練習法條搜尋技能與思辯!(上週讀書會才剛完整分析過,趕緊來釋出部分與大家誘發思考)
申報遺產清冊,原來是為了享受「____」!
🧠但這也不禁讓人思考…
1️⃣ 如果超過法院公示催告期限,再冒出來的債務,繼承人真的可以完全不用負責嗎❓
⚠️ #民法第1162條一定要懂 (快去翻起來)
2️⃣ 繼承人有可能因為 #什麼行為,而無法享受「限定繼承」的利益嗎❓
3️⃣(再進一步思考)如果以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的角度看,你是媳婦的 #顧問,你如何用 #保險 為她爭取更多❓
歡迎分享,讓其他同仁一起來場腦袋風暴,碰撞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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