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們應得的
也是所有 #跨國同婚 應得的
也是所有 #同志收養家庭 應得的
我們從來要的 只是 #平權
願內政部早日面對違法函示
願法務部、行政院早日提出修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萬的網紅黃暐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暐瀚 #暐瀚直播 #陳同佳 #潘曉穎 #韓國瑜 香港反送中、台灣反送台! 六月香港「反送中」的時候,我就曾在POP撞新聞討論過一集「潘曉穎事件」。 如果,我是說如果,到現在都十月中了,你還不清楚誰是「潘曉穎」?誰是「陳同佳」?那到底是你自己的問題?還是政客、媒體的問題。 2018年2月8...
法務部行政院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會計法99條之1》柯建銘:歷史鬥爭到此為止 盼回歸大法官667號解釋】
信傳媒/記者鄭國強報導
「費鴻泰委員大聲問我,你相信陳水扁吳淑珍的發票是真的嗎?我反問,你相信馬英九當初特別費的發票是真的嗎?」立院總召柯建銘26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要總統府、司法院等5個單位針對「從國務機要費檢討清廉執政與司法正義」進行專題報告上針對會計法99條之1修法議題再度槓上國民黨立委。
會計法99條之1修法的攻防戰26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再度上演,由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提「從國務機要費檢討清廉執政與司法正義」為主題要總統府、司法院、審計部、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幾位重砲型立委費鴻泰、鄭麗文把辯論戰場放在「修法等於為陳水扁貪汙案脫罪」,會議主席葉毓蘭還拿著柯建銘寫的書說,2006年她也去參加倒扁遊行。
鄭麗文大喊,要救陳水扁就修特赦法就好了
鄭麗文大喊「吳淑珍被判有罪了,你要說這沒有犯意嗎,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難道判吳淑珍判錯了嗎,不會一拖拖十幾年,等民進黨黨團幫她修法開脫」、「修法等於為陳水扁貪汙案脫罪」、「你們要救陳水扁就修特赦法就好了。」
接著質詢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順著鄭麗文的話說「既然提修特赦法,可見國務機要費這個案子和陳水扁無關嘛,特赦歸特赦問題,這個案子歸這個案子。」
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都有報銷單據問題,原本一部分不需要單據,後來變成有罪,但主任檢察官連思藩在上周公聽會上所述以及法院判決見解,所謂沒有憑據報帳「有罪」和「貪污罪」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內涵,他強調,還另外有貪汙治罪條例,並且依照個案來決定是否貪汙。
最先提修特別費國務機要費的是民進黨
而提修法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就引述二審法官對陳水扁的判決,雖沒有單據,但是無罪,然而國民黨的策略是將二者模糊化,從葉毓蘭、吳斯懷、鄭麗文、費鴻泰、翁重鈞等發言,就一口咬定修會計法就是替貪汙除罪化。
柯建銘則揭露,當年一開始向國民黨提出的是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但後來國民黨刻意羞辱陳水扁,故意排除機要費。
他指出,為了發票報帳問題,2006年11月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被起訴,但2007年馬英九也因為特別費案被起訴,2008年民進黨在立法院只有27席的弱勢之下,首度提出修法,讓6千多個公務員不再因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而觸法,勢單力薄無法推動。
特別費除罪放過6500公務員,為何獨漏陳水扁等
柯建銘找上國民黨政策執行長林益世,對方刻意羞辱,說等阿扁一審有罪才來修法。只不過後來林益世本身竟因涉貪入獄。
而且2011年被國民黨支持的特別費除罪化,還是他本人先提出的,「有一天央行前總裁彭淮南來找我,他差點得到憂鬱症,原來那時檢查總長黃世銘一直查他特別費,屬下結婚包紅包沒有收據,當時9A總裁要被貪汙治罪條例來起訴,那還得了,彭淮南離開以後我就打給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
若要講陳水扁的發票,柯建銘說,「馬英九當初特別費的發票是真的?當然也不是真的,我們把馬英九一張一張發票攤開來看,他用了大發票把小發票給蓋住了,沒有提供小發票,余文就用這個偽造文書讓馬英九脫罪的。」
他強調,過去15年的歷史高度鬥爭希望到今天為止。「我希望國民黨放下心情來依法論法,從大法官667的解釋,同樣事情、當然有同樣的處理,為什麼6500個公務員沒事,只有國務機要費相關人等有事情,這是憲法平等原則,所有人都放掉,就是不放阿扁,這是正義嗎?」他說。
立委要法務部表態,蔡碧仲回是否贊成是立委權責
柯建銘說,國民黨不要為這個瞎扯,特別費沒有除罪的話今天現場在座每一個人都會被查,2007年的時候包括游院長、呂副總統,連法務部長施茂林都會被起訴,大家忘記歷史了嗎?這6500個人都要查,幾十年時間才查得完,就讓這個事情回到依法論法。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則在質詢過程中要求法務部、審計部、主計處等5個列席的單位首長舉手表態是否支持修法,但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回應,「我們今天來不是要贊成委員還是反對委員,贊不贊成,是你們大院在立這個法的時候來做這個程序,我只是提供給大院這個角度。」鄭麗文用吼的說「我不能問你嗎?」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則說,不論首長、總統旁邊相關人員,會計告訴他一半要領據、一半要收據,馬英九也用特別費買過東西,能怪承辦人員嗎?國務機要費承辦人員和首長的特別費行政人員不是一樣嗎?今天把國務機要費判刑,特別費無罪,這是脫罪還是無辜受累?怎麼蔣介石不用、蔣經國、李登輝都不用,就針對陳水扁一個人。會計法99條之1修法本周28日將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繼續審查。
#許智傑
法務部行政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記者會過了一週了
上一週是緊張得要死
喵緊張,我也緊張
一方面在粉專上,努力讓同志收養議題獲得關注
一方面繼續和喵一起準備發言稿,及陪伴喵挫折的情緒
一方面繼續努力工作
一方面準備要北上的交通、住宿及連假前兩日行程聯繫
一方面繼續分析論文的資料,拼畢業
聯合訟訴記者會結束了
等待律師遞件中
有沒有獲得更大的社會關注?
其實不太清楚....
社會接納法案修改的態度是否持續改變中?更不清楚?
忙碌的生活,依然
照顧寶貝,四撒收不完的玩具,依然
撒嬌黏黏黏的日常,依然
至於我們同志收養家庭的處境,依然
日子照過,繼續努力
只希望立法院動作快一點
法務部行政院的版本快一點
不愛別人家的盟盟們動作少一點
by圍爸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等
法務部行政院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黃暐瀚 #暐瀚直播 #陳同佳 #潘曉穎 #韓國瑜
香港反送中、台灣反送台!
六月香港「反送中」的時候,我就曾在POP撞新聞討論過一集「潘曉穎事件」。
如果,我是說如果,到現在都十月中了,你還不清楚誰是「潘曉穎」?誰是「陳同佳」?那到底是你自己的問題?還是政客、媒體的問題。
2018年2月8日,香港女子潘曉穎跟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期間潘女與男友發生口角,遭男子勒斃。男友隨後將潘女裝進「粉紅色行李箱」,搭捷運到竹園棄屍,隨後拿走潘女的提款卡,飛回香港。
這起一屍兩命的「箱屍案」,引發台港兩地輿論譁然。
然而,因為台港並未簽訂「司法互助條例」。港警只能依盜領ATM,用洗錢罪嫌,起訴究辦陳同佳。殺了人,卻不能用殺人罪起訴他?這個司法笑話,或說悲劇,變成台港兩地共同的痛。
之後,港府發起「逃犯條例」的修法,希望建立司法互助的基礎,但港人「反送中」,條例無疾而終。沒想到,23日即將出獄的陳同佳,居然寫信給特首林鄭月娥,表明希望來台「自首」(事實上只能投案,無法自首),消息傳回台北,蔡政府上下討論一夜之後,決定不接受陳同佳來台,管制入境。
1、之前士林地檢署,三度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現在呢?
2、之前肯亞詐騙犯被送大陸,蔡政府要求送台,現在呢?
3、之前英商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逃回英國,我政府要求回台送審,現在呢?
拋開藍綠,其實很多問題,一點都不難。
看到蔡政府現在包括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一致強調,這是政治陰謀。
「拒絕陳同佳」的決定,完全沒體貼潘曉穎父親,希望女兒被殺,不要死的不明不白的心;也沒想到陳同佳殺人之後,可能後悔,希望償罪的可能。政治的先不講,就問問我們政府,真的讓陳同佳來台受審,到底會怎樣?
台灣會一秒鐘被矮化?變成地方政府?還是被統戰成功?會嗎?
真的不懂,讓陳同佳來面對他的殺人罪,台灣到底會變怎樣?
暐瀚 2019-10-21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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