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整理幾篇期刊,其中一篇講到不認同實務上發展出來的超法規補強法則。
不認同的理由,除了沒有類推的基礎、類型恣意以外,另外一點,沒參與過實務的同學或剛考上的律師,我想只能用背的,無法體會。
也就是這樣的適用,等同解除了某個程度的法院調查義務。
一個性侵案件裡,幼童的證言,如果是有受到成人的影響,在法院澄清義務概念下,當然要去調查如何的受影響。否則就有可能落入應調查未調查之違法。但如果調查完而確認沒有受到不良的影響,並可以依該證詞確信被告犯罪,在不需要超法規補強法則下,就能判處被告有罪。
但使用超法規補強法則後,該名幼童的證詞如果沒有補強證據,在法官的立場,根本不用再去調查上述是否受到影響,依照這個法則的數學公式,無罪判決。
這樣的適用對於發現真實,或許反而是個妨礙。
簡單來說,在解決事情的手段上,大家選擇了不同的途徑。這其實才是學法律好玩的地方。
只不過,在沒有一定累積程度的實務經驗下,學習這種東西,99%的學生沒有意義,因為只能死背。
要提高律師、司法官水準,考個超好笑的法學倫理能解決事情嗎?何時才能夠大學部取消法律系,何時才能落實必須要一定實務經驗才能轉任法官?
從我踏入台北上大學開始,就不斷聽到司法改革,這麽久過去了,整個司改的決心,難道只能拿出國民法官?人本身的改革呢?
回想當年在大學的法扶,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狗屁亂講一通。絕大部分大學部的法扶,頂多只能去事務所當觀察員的角色。實體法,訴訟法都是背的。
教師節那天看完文章,居然有點失落感。趁著心裡還有靠爸靠爸的心情趕快寫出來。
另外,教師節那天你應該沒去殺當初教你死背的老師吧。算了,大家都沒勇氣。
近期唯二高興的是,猴子參完展回來了。還有,要出新年度讀書會很活的考題了。
同時也有1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我首先要求市長對於昨晚岡山掩埋場大火事件嚴加裁處,也要求市長除了用FTIR及GC/MS偵測VOC之外,其他有害物的監測也務必加強補足。 針對八月的公投,我認為高雄人不能缺席,在長期忍受南電北送、中送及重工業污染下,高雄人的健康長期受威脅,此時此刻全台灣人民都必須做出選擇,...
法 扶 法規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今天犯罪了嗎:開車撞到違規阿公還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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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酒駕之外,最常出現在社會版上的新聞應該是「肇事逃逸」。你隨便問一個人什麼是肇事逃逸,大家都會跟你說「開車撞人然後逃跑」。
但是,如果發生車禍的責任不在我身上,離開現場也是「肇事逃逸」嗎?甚至你知道刑法已經沒有「肇事逃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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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是犯罪行為。
2014 年,嘉義太保某個人在準備右轉的時候,被一台違規逆向的阿公騎腳踏車撞到,阿公受傷,開車的人下車把他扶起來,沒等警察來就開走,後來被判決犯肇事逃逸罪確定。
在從前,法律叫做「肇事逃逸罪」,但「肇事」兩個字意思應該是「是你幹的」,像上面的嘉義阿公受傷,並不是開車人的故意或過失,說他「肇事」好像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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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2013 年曾經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決議,不管車禍能不能算在你頭上,有人死傷你還跑,你就是肇事逃逸。(不過,最高法院排除了「故意」發生事故的情形——像是故意開車撞人,畢竟故意開車撞人已經是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了。)
而在媒體的渲染下,肇事逃逸差不多等於僅次於酒駕的惡性,立法院為了回應民意,也在 2013 年將刑度往上調。
後來,包括上面的嘉義汽車駕駛,也有很多法官認為「肇事逃逸罪」有問題,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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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大法官在 2019 年作出解釋,認為如果把「不是你犯的錯」也算入「肇事」,和一般人的認知有落差,簡單來說法律規定「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如果也要把「駕駛人沒有故意或過失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情形納入刑法處罰,必須用更精確的文字。
另外,2013 年的「肇事逃逸罪」刑度是 1-7 年有期徒刑,已經到了一定會被關的門檻,大法官認為法條從輕傷到有人死掉都要關,太重了,因此宣告違憲。刑度的部分,最晚 2 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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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年 5 月的時候回應大法官解釋而修法,把「肇事」改成「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的刑度下修到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的刑度維持原本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規定駕駛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無過失」的情形,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樣的修法算是解決了「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和刑度太重的問題。
簡單來說,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了,保險一點的作法還是等警察來,不要隨便離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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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疫情期間的刑法修正:肇事逃逸該怎麼罰?打擊不夠全面的N號房條款?|白目觀點 https://plainlaw.me/2021/05/26/hitandrun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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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 扶 法規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週六抵奧,在清早的冷冽寒風中,閒步維也納市區,體會再度站在這片土地的感覺,也在心裡與在台灣逍遙度過的二個多月道別。
返家後,略事休息了,馬上為週一的工作準備。其中一樣是為著每週一必要呈示的PCR檢測結果,及時出門前往檢驗所。
因為自始至終都不想以侵入式的方法維護健康,願意盡一切可能養護身心,不想隨主流意識觀點起舞,也不因鋪天蓋地的信息而恐懼與做出背離身心靈情狀的不自主決定。
所以,我與另一半,依法規,每週要至特定檢驗場所做三次檢測,週一必定要是PCR,其他二次則任意,並得次次及時提出證明,才能順利上班。
週六傍晚做一次PCR,有效期限72小時,在週二晚間結果到期後,於週三再做一次快篩,才能順利進出音樂院,而週三也同時做一次PCR,好讓我週五可以工作。
麻不麻煩?是有點麻煩,但甘之如飴。
上週六晚間開始伏案工作至午夜,歷經週日的準備,這週一回到睽違二個多月的工作崗位。這當中,學務秘書又交托一位剛考完入學考,因著他人推薦,無論如何都想進來我班上的學生。家長明確表示,寧可不立刻入學,也要等待到我有位置能收孩子為學生為止。謝謝他們的信任,加上當時擔任主審的鋼琴部主任也稱讚學生的天賦,因此我東挪西湊了,硬是擠出半小時給這個小孩。
隔日,在鋼琴部會議上,因為一場臨時入學考,主任徵求願意擔任評審的同事,雖然我那時是有課的,但莫名奇妙地直覺應該要在場,加上很喜歡我們這位主任老太太,就想支援她,好讓學務順利進行。
所以承應下此事,並立刻聯絡學生們調課。
這個心血來潮的決定,居然讓我又收下一個天份好到讓我與主任雙雙下巴掉下來的小小孩。沒正式學過,才在家隨意彈了三四個月,就能完整雙手背彈出二首不短的曲子。
小小孩彈完後,主任把我拉出琴房急切地密談,「快!快收他!這個學生好適合妳!無論無何擠出一個位置!」
在還沒能完全確認有時間前,就決定收了再做打算。
離開考場,進入我自己的琴房,教了半小時後,迎來下一位青少年學生。
然後,他突然告訴我,「我想,我應該不繼續學了。」😱
這顯化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其實,確切來說,應該是,因為有學生想離開了,所以宇宙事先安排了另一個新學生,只是發生順序是顛倒著來的。
若我不夠信任大我指引,不聽從直覺地主動調課參與額外入學考評審,或馬上放棄收入新生,也不會與接下來的一連串人事物相逢。
最終結果就是,今年超乎預期地收了八個新學生,共計幾十名學生,外加一個音樂劇專任伴奏鐘點,工作時數滿到不能再滿,忙到了姥姥的姥姥家。(扶額)
但很安慰地,這學年數十個學生的鐘點安排,這件學期初總讓全音樂院同仁們談之色變的頭等大事,卻奇蹟式地順利完成。雖然熱門時段總是很多人的心頭好,但迂迴曲折地後來都盡可能讓所有人皆大歡喜及各取所需。
一週工作下來,每日總在晚間十點半前就不支倒地,誤打誤撞地,讓我過上了久違的,早睡早起的精實生活。😂
*回到我的王牌教授級別雙平台鋼琴豪華琴房(好長的琴房暱稱),與親愛的帥氣李斯特先生再次合照。
法 扶 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我首先要求市長對於昨晚岡山掩埋場大火事件嚴加裁處,也要求市長除了用FTIR及GC/MS偵測VOC之外,其他有害物的監測也務必加強補足。
針對八月的公投,我認為高雄人不能缺席,在長期忍受南電北送、中送及重工業污染下,高雄人的健康長期受威脅,此時此刻全台灣人民都必須做出選擇,我們是否要承受核災和核廢料風險?而高雄人更堅決不要燃煤,因此燃氣和綠電勢必是要提高比例的重點發展能源。
很可惜的是,過去到現在都看到國民黨不斷地在能源轉型的路上丟石頭,阻擋能源轉型。
從馬政府時代打壓8年的綠能發展,到立院黨團阻擋離岸風電,台中市長盧秀燕阻擋台中港風機場和燃氣機組,雲林縣長張麗善也阻擋台西光電綠能專區。
國民黨不要綠能就算了,更不負責任地把核能當成神主牌,要重啟核四公投,但諷刺的是,新北市長侯友宜不要核廢料,盧秀燕也不要核四蓋在台中。
更不用說昨天議會國民黨團要求陳其邁 Chen Chi-Mai市長立即除役燃煤機組,卻忘記操作許可證是前年韓市府發放的,甚至一次展延了四年!
國民黨從上到下交相賊不負責任的惡搞台灣能源的未來,更不顧南部人死活,不在乎南部人的健康遭到空污荼毒。
雖然如此,我還是肯定陳市長在上任後積極面對嚴峻的挑戰,市長也承諾會在「綠電小組中研議建築法規與其他與法規適用爭取綠電成長的空間(#屋頂光電)」,並要求「#新投資企業增加綠電使用」與「#漁電共生加速布建」,盡早調整高雄市的發電結構,並催促環保署加速《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審查作業,改善高雄空污問題。
我也會繼續在議會努力,與高市府攜手加速調整高雄的發電結構,更多的綠能、更少的燃煤,高雄轉型從發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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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扶 法規 在 mobile01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Mobile01#Hilux#Toyota#巨人之手
Toyota 小改款 Hilux 試駕,探索秘境的好夥伴!
https://bit.ly/31yT4Q9
自從國內的皮卡車型( Pick-up )後座限制法規解禁後,可說是打通該車型的任督二脈,在台灣新車市場成為一股成長中的新勢力,而除了引進時間較早的 Ford Ranger、VW Amarok 之外,和泰汽車也在2019年正式引進素有「皮卡界神車」之稱的 Toyota Hilux;而在國內上市之後,Hilux 的銷售表現可說是扶搖直上,2020年在國內皮卡級距中擁有60%的市佔率;隨著今年六月 Toyota 原廠推出 Hilux 小改款車型,國內也在第一時間引進發表上市,單一等級設定145萬元的售價,相較於改款前漲價了9萬元,不過小改款 Hilux 在動力設定、整體配備等皆有實質的升級,透過本回試駕,來看看小改款 Hilux 的實際表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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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扶 法規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有鑑於42%的小學生都會到鄰近公園的兒童遊具嬉戲,卻年年出意外,衛福部訂定「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要求「兒童遊戲場設施設置者,在該設施開放使用前,應檢具相關資料陳報該管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備查」,北市府為配合法規一次次向媒體喊話將編列預算,力求2020年全數翻新合格。台北市議員李建昌卻接獲民眾陳情,社區遊具無人管!
李建昌於接獲陳情,內湖區行善路25巷有廢棄的兒童遊具,查看google map的街景圖可以發現2015年遊具就被視為危險不宜遊戲的場所,好心人士用塑膠繩拉起封鎖線,避免不知情的孩童遊玩受傷,時至今日現場封鎖線消失,但遊具的危險依舊,該遊具的基座多有鏽蝕,讓兒童攀爬的鐵網焊接處也已鬆脫。孩童溜滑梯時稍有不慎就會被鏽蝕的木頭扶手刺傷。對此,都發局、建管處卻不管不顧,依衛福部「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四條規範第十一項規定「其他場域附設兒童遊戲場之主管機關,為各場域之主管機關。」所以都發局必須針對國宅遊具進行安全檢核、建管處則需針對社區遊具進行檢核!
直到今年8月李建昌書面質詢後,都發局10月9日才派員部分修繕,10月18日李建昌服務團隊到現場查看發現什麼表面確實都修好了,卻獨獨漏了兒童攀爬的鐵往鬆脫的焊接處,還有遊具內部的鏽蝕處!李建昌質疑都發局是否只做表面工夫?
事實上,「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針對兒童遊戲場及遊具的安全性有制式的檢核指標,目前公園處、教育局也都依這些指標擴充檢核表,內容不管是針對遊戲場的空間或是遊具本身的安全穩定性都有細項的檢核指標。相較之下,都發局、建管處現在使用的清查表單極其粗糙,就只看「是否設置遊具」、「有無損毀」。
李建昌說,照目前建管處的時程安排看來根本沒有能力承接所有遊具的安全檢核工作,都發局應該編列預算統一辦理,加緊腳步才可能達成柯市府2020年遊具全數翻新合格的承諾!
另外李建昌表示,如果社區遊具毀損嚴重需要換新,則應該把共融式遊具納入考量。過去社會局推動共融式遊戲場最困難的就是找場地,如果民間單位願意,那麼特別針對社區對外的開放空間,社會局應協助建管處、都發局進行場地評估與改善,增加共融式遊具的普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