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彰化火車站對面的喬友大樓於昨晚發生火災,彰化縣消防隊緊急前往救火,於今日清晨將火勢控制。由於火警地點的7樓至9樓為防疫旅館,住有多位隔離者,在事故後造成多人受傷,並有三位隔離者及一位消防人員不幸罹難,令人遺憾。
在疫情艱困的時期,警消量能在投入防疫後已有所消耗,卻在此時發生死傷慘重的火警事故,實在令人痛心。時代力量在此對殉職的消防員及罹難者致上最深的哀悼之意,並懇請家屬節哀。
在事故發生之後,時代力量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也公開呼籲彰化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儘快啟動相關調查,檢討相關措施及問題,並對傷亡者及其家屬提供扶助與關懷。
這起事故也凸顯在防疫期間,醫療院所及相關防疫場所在設置出入管制的情況下,安全動線如何調整的問題。時代力量呼籲全國各地方政府務必盤整轄下的防疫場所的救災動線,在防疫的同時,也確保受隔離者的居住安全問題。
先前爆紅的影集《火神的眼淚》,以戲劇的方式呈現消防人員長期面臨人力吃緊、設備不全及制度面困境。如今,又再一次發生消防員不幸殉職的事件,凸顯消防員權益仍亟待改善。
針對此次事故,時代力量已透過立法院黨團發文要求內政部,依《消防法》第27-1條,聘請相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調查事故真相並盤整檢討事項,持續透過法律與制度面改革,爭取消防員權益,避免再度發生憾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
「消防法第14條」的推薦目錄:
消防法第14條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瓦斯鋼瓶過期八年還在賣
#消防局請規劃查察計畫
日前我接獲鳳山汪小姐舉報,她向高雄某間瓦斯行叫桶裝瓦斯,業者送來後,發現居然是逾期八年未檢驗的鋼瓶,甚至該鋼瓶還超過30年的使用年限,嚇得趕緊聯絡相關單位,進行報廢壓毀。
根據規定,出廠十年內的瓦斯鋼瓶,每五年就得檢驗一次。十年以上每三年檢驗一次,製造出場超過30年則不可使用,應辦理壓毀。另外消費者保護處在2018年公布,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檢驗費,除非消費者使用桶裝瓦斯超過一年,才可收四百元以下使用費。
老舊的鋼瓶可能會有瓦斯外洩的風險,如果業者不顧使用人的安全,只想矇混賺黑心錢,主管機關又不積極查辦,真的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我向消防局具體要求,必須規劃瓦斯業查察計畫,全面對業者進行查察,若發現販售未檢驗逾期鋼瓶,應依照消防法第42條,處業者兩萬到十萬罰鍰,若情節嚴重且不改善者,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的罰則!
如果發現購入逾期鋼瓶,請聯絡當地消防機關或我的服務處,我們會立即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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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14條 在 頭城二三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原文照登 #頭城國中
版主 您好、這是頭城國中旁附近的地方,常常這附近都在焚燒東西、造成空氣惡臭,昨晚跟今下午一直在焚燒、造成運動的人呼吸都困難。
依消防法第14條規定,在山林、田野引火燃燒、施放煙火、使用炸藥爆破施工等易生災害的行為,事先要向縣市消防機關申請許可,違反規定可處罰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
●空氣污染防制法:
民眾露天燃燒稻草、垃圾、樹葉、雜草或其他雜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罰款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消防法第14條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造成15人死亡。檢察官在今年4月22日認定,私自攜帶電器者、床墊製造廠商、管理層級的院長,以及當天值班的護理師和照服員,#通通無罪‼僅有被任命擔任「防火管理者」的護理長和「火源責任者」的護理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致傷罪起訴。
💥大家心裡不覺得毛毛的嗎? 為什麼只有基層護理師遭到起訴?護理師又為什麼要承擔防火管理的刑事責任?
很明顯的,衛福部照護司根據消防法第13條還有施行細則第14條所編寫的「一般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指引2.0」,以及護理之家根據該管理指引所編寫的「消防防護計畫書」都有問題🧐🧐
照護司要求護理之家設專人管理機構內部的電氣安全,並禁止家屬攜帶高耗能的電器到機構內使用,但是像吹風機、電熱水壺、電磁爐、快煮鍋等高耗能的民生電器,護理師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嗎?那些物品都屬於私人財產耶!如果哪天屬於非高耗能電器、#無法禁止攜帶的手機爆炸了,難道也算在護理師的頭上嗎❓又要無辜的護理師去包坐牢❓
💥💥我已請內政部偕同衛福部,#共同研議修訂消防法第13條及施行細則第14條,並參考國外的做法,#檢討護理人員擔任消防防護計畫中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合理性,並於兩週內提出報告。(在此謝謝Leven in Nederland 台灣護理師的荷蘭生活記實提供的資訊)
請大家繼續轉發【護理師非超人,回歸專業顧病人】網址,#你們的支持連署都是我將來質詢行政部門時強而有力的後盾,讓我們一起為被起訴護理師及護理專業發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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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14條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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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台北的立法院、行政院長--吳敦義也為了是否要懲處胡志強的問題、面對民進黨立委的輪番質詢,但吳敦義堅持先把事件調查清楚,如果確定有失職的官員、一定全面查辦。
台中市夜店一把火奪走9條人命,民進黨立委矛頭指向台中市長胡志強,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應依公務人員懲戒條例,先將胡志強停職查辦。
民進黨立委也呼籲監察院,應依監察法""公務員有違法失職應予停職""之規定,積極介入調查。只是吳敦義強調,目前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不能在事實未查明前就先下結論。而除了究責爭議,這次夜店大火,消防檢核也備受質疑,像是易燃品""隔音棉"",不在檢核項目內,內政部長江宜樺備詢時也坦承,的確是現行消防法規,有漏洞。
大火燒出消防問題,國民黨立委也推動消防修法,包括修改消防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共建物及公告場所,要禁用產生火焰、火花、火星等,有熱點的物體和器材;內政部也考慮增訂全國性一致通用的法源,要禁止室內做明火表演。而消防修法,刻不容緩,消防署預計1個月內,會將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張梓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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