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在小學教育就養成孩子獨立自主、不懼學習的特質,
面對未來更進階的學習,自然也無須擔心。
而這一切,就從「陪孩子寫作業」開始──
▍為什麼要寫作業?寫越多越好嗎?
作業的目的是檢測學生的學習進度是否落後或需要補強,
也因此,寫作業的目標應為「真實展現孩子當下的學習成果」。
然而,我們卻常常誤把「很快寫好」、「全部都對」、「寫越多越好」當成目標,
錯失了真正解決孩子學習困境的機會。
▍面對正在寫作業的孩子,絕對不能打斷他的思考!
當孩子遇到問題,卡關卡很久時,一味催促他時間有限,
不僅是無效的行為,更是造成孩子容易分心的元凶。
當孩子不會時,父母該教導的不應只是「正確答案」。
▍當孩子寫完作業,該幫他檢查嗎?
幫孩子檢查作業,是很多父母最常做的事,
卻忽略了這極容易讓孩子養成不負責任的依賴心態。
父母過多的幫忙,成了孩子成長的最大阻礙。
▍拖拖拉拉的孩子,竟然更不該陪他寫作業?
很多爸媽為了陪孩子寫作業,花了大量時間和精力,
結果不僅自己疲累,孩子對學習也更加厭惡、更想逃避。
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專注力最長僅半小時,
延長專心時間的關鍵,就在於學習環境。
正確的陪伴方式,不僅決定了孩子的成績,也定調了孩子的未來。
讓我們從「作業」開始,為孩子累積一生受用的學習力!
摘錄自《#有一種崩潰叫,陪孩子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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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晚安:
這本書的書名超級可愛,我猜可以得到不少家長的認同。
我現在看親子書,心裡都有正向的感受。雖然每本書的價值觀有些不太一樣,但至少不少父母願意學習如何當父母,而不是一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就想合理化自己一切行為。
當父母要花時間學習,我常見到不少認真用心的父母,常深深感動。祝願您,能藉這本書回想自己寫作業的樣子,並且感謝那個階段的努力,讓自己有許多基本知識可以應對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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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生活習慣,能提高學習效率
【文/ 王莉】
在小學階段,特別是一到三年級,學習習慣的養成是最重要的學習任務,比如上課專注、做事有順序、整理書包等等。一個優秀的孩子一定具備良好的習慣,好習慣的養成是孩子終身需要的學習力。在孩子小一到小三的時候,不僅學校老師,父母也要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的好習慣。
在家裡,父母可以幫助孩子形成哪些習慣呢?
一、獨立整理書包
在父母的眼裡,孩子永遠是小孩子。父母總是擔心孩子無法自己解決事情,這種思想是阻礙孩子成長的最大障礙。在學校裡,孩子們的書包自己整理,但是回到了家裡,父母總會插手代替,特別是媽媽們,總覺得孩子動作不靈活,浪費時間。這時父母一定要管好自己,做到引導就好,不要代替孩子做所有事。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指導孩子哪些物品可以先放、哪些物品後放,也可以示範給孩子看,但是一定要讓孩子自己去完成。不要擔心孩子把書弄皺了―第一次的不完美,才會有第二次的進步。
孩子每天學習結束後,父母可以陪孩子整理書包,一直到孩子能夠獨立完成,在這個過程中,父母不要吝嗇對孩子的鼓勵和讚美。你的肯定會讓孩子覺得這是一件重要而且驕傲的事情。
整理書包看似是件小事,其實對孩子今後的發展很重要。一個人如果沒有良好的物品整理習慣,以後做事也會缺乏條理性。在整理的過程中,訓練的不僅僅是收拾書包的能力,也是對孩子的邏輯思維、執行能力、做事態度的訓練。
二、良好的書寫習慣
很多高年級的父母抱怨,孩子的筆順錯誤、錯字多、寫字潦草,這都是因為孩子在低年級的時候,沒有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漢字的筆順有自己的規則,這套規則講起來容易,執行起來卻不簡單,比如內外結構的字,有很多孩子為了省事,就先劃一個方框,再填上裡面的部首。這樣寫出的字,老師無法發現錯誤,卻會形成一種潛意識―書寫可以不按照規則去寫,大量的筆順錯誤就這樣累積而成。父母在陪伴孩子的過程中,比老師更容易發現這樣的錯誤,更能及時對孩子進行糾正。
三、認真完成非書面作業
到了高年級,很多學生對老師出的非書面作業容易馬虎混過,因為老師無法澈底檢查這種作業,父母卻可以落實檢查。英文、國語都是需要逐步提升語感的科目,所以非書面的、朗讀的作業對於孩子學習能力的提升,就十分重要了。
四、自主思考
一份有效的作業可以幫助孩子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所以在寫作業的過程中,如果出現孩子不會的題目,父母應該感到高興。特別是國中之後,老師正是根據作業中學生呈現出的問題,來修正自己的教學方案。
當孩子暴露出自己的問題,父母要鼓勵孩子去使用老師教授的方法進行解決,並且及時進行總結歸納,這對打下孩子自主學習的基礎很有幫助。
五、做事有效率、不拖拖拉拉
到了高年級後,寫作業的時間變長,但是很多孩子卻要用到四、五個小時去完成,有的甚至寫到深夜。這是因為孩子沒有養成有效率的習慣。良好的習慣,可以讓孩子受用終生。在一年級的時候,我們就要訓練孩子到家洗手、換衣服,然後在安靜的學習環境中獨立完成作業的模式;當孩子養成這套模式,就算年級漸長、作業量增加,也不必擔心會寫到半夜了。
……
Point
提高孩子寫作業效率的方法如下:
1.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寫作業:即使距離學校再近,從學校到家往往也要超過十分鐘,這個時間足夠孩子休息了。所以孩子到家後,就要洗手,然後開始寫作業。
2. 環境擺設要簡單:提供孩子一個擺設簡單的學習環境,利於孩子集中注意力。包括孩子的文具都要簡單,過多的文具會分散孩子的注意力,在挑選中浪費大量時間。
3. 提供安靜的環境:寫作業是一個注意力高度集中的過程,父母要避免和孩子交流,不要用任何理由打擾孩子學習,就算在寫作業的過程中發現孩子的錯誤也一樣。即使要處理,也要等到孩子完成作業再進行。父母要訓練孩子,在不會的題目前做上標記。要允許孩子有不會的內容,也要允許孩子出錯。很多父母面對孩子的「不會」就會發怒,最後使得孩子對作業充滿了恐懼。父母一定要有這個概念:「孩子不會是正常的」,不要因為孩子不會某些內容而失去理性。
4. 一次完成一項作業:有的孩子一會兒寫英文,一會兒又寫國語,然後又回過頭來寫英文,這是錯誤的安排。要養成良好的寫作業習慣,就要鍛煉孩子做完一項作業再做另一項作業,不可以好幾項交叉來做,這樣會降低學習效率。
5. 做作業要從容易到困難:困難的作業要放在後面處理。如果一上來就做難題,會打擊孩子的自信心,越到後面就越容易拖延來緩解自己的內心焦慮。萬事起頭難,所以開頭要從簡單的、自己擅長的科目入手。要尊重孩子,難易度要讓孩子自己判斷,而不是父母強勢規定。
6. 正面評價很重要:對於剛入學的小朋友來說,父母積極肯定的評價,可以培養孩子做事高效的習慣。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個別情況來制訂時間表、獎懲制度,激勵孩子形成良好的作業習慣。父母要做到評價客觀、公正,不要因為對孩子的愛而變得沒有原則。做好孩子完成每項作業的統計,便於督促孩子不斷地提高效率、養成習慣。
7. 不同的孩子,引導方法也不同:有的孩子喜歡追求完美,總是寫了擦、擦了寫,浪費了大量時間。這種孩子一般對自己要求很高,自尊心也強。
對於這樣的孩子,我們在守護他們積極的學習態度時,也要告訴孩子作業評價的標準及時間,來加強他們的時間觀念。我們也要積極表揚孩子,幫助他們逐步改善。最好在初期就能及時制止他們浪費時間的行為,比如把孩子的橡皮擦收起來,告訴孩子想好了、看準了再寫。
還有一種孩子缺乏「學習心態」,他們總是邊寫邊玩。一般情況下,這是父母未能嚴格要求,讓孩子無限制地獲得寬鬆的氛圍而養成的不良習慣。首先,父母要先改變自己的教育理念,不要縱容孩子。
還有一種孩子屬於學習有困難的類型,這樣的孩子信心不足,更需要父母的鼓勵和引導。這類孩子做事用的時間長屬於正常現象,父母必須接受客觀事實,也可以求助於更專業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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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摘錄自
《#有一種崩潰叫,陪孩子寫作業》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82101
采實文化
https://www.facebook.com/acmeboo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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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自己是夠好的媽媽:是犧牲,還是責任?是妥協,還是平衡?放下對母愛的執著,恢復你的生命彈性,重新找回愛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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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的網紅桃園市議員褚春來官方TV,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議會質詢-爭取警務人員獎勵制度改善案 桃園市現有警力約3700人,嘉獎數達17萬餘,平均每位員警論功記獎近50次,在獎勵作用功效上值得斟酌。秉獎懲制度,重賞重懲原則上,讓獎勵有實質鼓勵。 對此,春來,建請人事處研擬以獎金方式獎勵,並送行政院審查。如此,對於警察人員能更具鼓勵效果,並對不適任員警務...
獎懲制度原則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勞動部說NO】
微冷的早晨,為了要在九點前順利抵達公司打卡,西裝革履的上班族們行色匆匆地從捷運站魚貫而出。九點鐘一到,才拔腿狂奔進入公司的員工只能扼腕自己沒有跑快一點,以「遲到」作為一天上班的開始,還有可能被扣一大筆錢,心情好鬱卒。
但公司扣錢的舉動是合法的嗎?
🎸遲到只能按薪資比例不發遲到時間的薪水,不能額外多扣錢
雇主可以因為勞工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嗎?對此勞動部在今年三月作出函釋(勞動條2字第1090130271號),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在勞雇雙方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工資是勞工因工作應獲得之報酬,勞工上班遲到之時間,因為沒有提供勞務,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但應依遲到時間比例扣發當日工資,不得溢扣。
也就是說,如果勞工遲到十分鐘,雇主只能不發那十分鐘的薪水,不能直接扣半天的薪水,否則會因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被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雙方有契約明文約定,雇主就可以多扣錢嗎?
如果是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的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針對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應遵守之紀律、考勤、解僱與福利等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不能逾越法令規定。
如果雇主和勞工具體購過契約約定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實務上認為這樣顯然失衡的懲罰或賠償性罰款的條款訂入工作規則,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而根本無法通過主管機關的核可。
而員工在三十人以下公司如果將這樣的條款訂在勞動契約中呢?
依勞動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獎懲等有關事項,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並依約履行。但對於遲到十分鐘,扣半天薪水這種僱主濫用其「經濟上優勢地位」,與勞工締結顯失公平的契約內容,多半也會被認定無效的。
所以各位雇主們請注意,若真的想要求勞工準時上班,或許透過全勤獎金制度設計會比剋扣薪資來的有效,而且也合乎法規!~
獎懲制度原則 在 宋雨蓁 《 Nikar. Falong 》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01 一至六審各機關聯合業務報告及質詢 【 警察局 】
將悲劇個人化,無助解決結構性的制度問題
1. 濫用獎勵與懲處:
績效制度中一定都會有獎懲規定,有獎有懲看似公平,但實務上的操作卻十分混亂,
甚至為了績效達標,人事勤休制度也被盲目濫用。只是機械性的規定獎懲,
但未評估就整體狀況加以評估,績效制度並不會如想像的「有激勵作用」,
反而可能帶來更多不公平。
線上立破基層警察人員就有「所謂線上查獲刑案才是刑案,其他都不是刑案嗎」的質疑。
導致監察院經年來時常檢討警察機關濫用獎勵的問題,而也間接促成為了績效達標或爭取獎勵,
而傾向使用危險作法的執法文化。
2. 排斥法律討論與被檢視的封閉風氣:
在績效制度的設計中,實際上更重視「成果」,但對於法令依據、法令在案件偵查流程中能否如此使用,並沒有完整的評估。
正是因為這樣「績效至上」的制度因素,導致警察機關本末導致地將「依法律規定作為執法依據」的監管視為「刁難警察」。
法治社會之所以會對警察執法加以規範,是因為「強制力」的使用必然會伴隨一定風險,討論警察執法規範,
並不只在於人權保障而已,也是在重新審視「對危險的執法方法,應該如何使用」的問題。
因為「拒絕被檢視」、「排斥法律討論」、「有績效才是一切」的原則下,
導致我國警察缺乏嚴格的適法性或執法安全性的檢視與監管。
3. 有高比例員警,曾採危及安全的執法方式
績效壓力對於警察執法樣態到底會不會造成影響?為了解現況,警工會在2018年8月間展開問卷調查,
搜集員警意見作為相關問題的初步回應。
其中,在「為了達成績效,您需要使用危及身體生命安全的方法處理案件」問題中,
刑事人員與派出所專責刑案偵查人員(計167人)中回應「總是如此」、「經常如此」者占35.9%,
一般未專責刑事案件派出所人員(計352人)中回應「總是如此」、「經常如此」者占14%。
現行績效制度的設計、運作與壓力,很難完全與警察執法樣態的扭曲脫鉤。
警察追車、違法查案等問題,只能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與其說是單個員警的「衝動」或「個人行為」,
不如說此事件在某種程度上暗示了,警政署已無法駕馭「績效制度」這頭失控的巨獸;扭曲的制度扭曲了執法的文化,
而扭曲的執法成果,又反過來滋養扭曲的制度。更不限於本次事件而已。
績效制度的初衷,是希望「看到犯罪減少」,但是制度本身卻是希望「看到犯罪(查緝量)增加」,為了解釋這個矛盾,
於是就出現了濫用「犯罪黑數」這個概念的狀況,也就是說,績效制度的意義變成「我查緝出了多少黑數」,
這樣的包裝讓長官安心的訂出越來越高的標準;反正數字增加,不是犯罪增加,而是因為我很厲害,查出很多潛在的犯罪者。
台灣的犯罪人口是實際上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多,那還要強行製造出這麼高的查緝成績,
那其實就是變相強迫基層警察人員,選擇以有法律爭議的方法去達標。
#局長要不要徹底率先取消現行扭曲的績效評比及獎勵濫用制度???
#請主席裁示: 請警察局一個月內逐步廢止現行評比制度重新擬定警察業務評量方案,
前後內容必須做成本席對照報告提供。
#您的小事 #雨蓁的大事
#卓越政見 #我來實現
#警察 #警察 #人民的保母
獎懲制度原則 在 桃園市議員褚春來官方TV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議會質詢-爭取警務人員獎勵制度改善案
桃園市現有警力約3700人,嘉獎數達17萬餘,平均每位員警論功記獎近50次,在獎勵作用功效上值得斟酌。秉獎懲制度,重賞重懲原則上,讓獎勵有實質鼓勵。
對此,春來,建請人事處研擬以獎金方式獎勵,並送行政院審查。如此,對於警察人員能更具鼓勵效果,並對不適任員警務必勿枉勿縱,公正考核,做合理妥善處置,以儆效尤,提昇民眾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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