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真有客觀中立?
狂電陳耀祥、啞口無言!
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NCC業務報告,針對NCC再度躍上新聞版面,傳出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初審過程中,陳耀祥主委私下關切下指導棋,導致評審不滿審查意見外洩因此暫停初審會議,對此陳主委竟然以「不在場」所以無法下指導棋!?試問如果要下指導棋會在公開在現場嗎?更何況說好的要政風調查變成只是要做調查,媒體已經繪聲繪影結果做出的調查,只跟一個評審私下說明就結束,不需要跟全體國人報告澄清嗎?
我明白告訴陳主委,從總統府駭客案、中天關台、台數科、鏡電視電視台申請案,國人看到的就是NCC有特定立場,違背專業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導致原本NCC應該公正的形象一點一滴的踐踏毀損。
再以最近T台報導新店隨機殺人案被NCC裁罰2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已經以NCC開諮詢委員會應遴選19人而NCC僅14名出席開會,判決撤銷20萬裁罰處分,孟楷認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NCC既然是政府機關就應該更遵守相關程序。
對於同樣是政治人物客串戲劇節目,綠委演媽祖沒事,台中盧市長就讓電視台被罰錢,如果NCC沒有一個客觀公正的標準,讓每一次「個案認定」都是NCC說了算,「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NCC自由心證的結果就是讓爭議不斷發生,也讓NCC就是有特定立場的不公正機關形象越來越深植民心!
要的是公正中立客觀,不要因人設事、為特定人服務!這才是我們期待的行政機關。
同時也有1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發生在今年4月的太魯閣列車事故案,花蓮地院在今天提訊在押被告李義祥,還有移工華文好等人出庭。參與庭訊的家屬告訴代理人還有委任律師,認為工程單位以及顧問公司,宣稱有依據台鐵安全規範來施工,這完全是卸責之說。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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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告訴權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問
很久很久以前曾經私訊給你告訴你,法院判決台南市撫養費一個月八千多元的不合理,今年當時國小的兒子已經滿十八歲,我擁有單方面監護,兒子跟我住,是大一新鮮人,就在他滿十八歲的今年,前夫就停止給扶養費⋯⋯實在覺得,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還特別去看了法院判決撫養費成年是幾歲,得知雖然現行成年已改為十八歲,但是2023年才開始執行,所以前夫仍須給到二十歲,而且孩子仍在求學,當年,前夫曾經在爭監護權時跟兒子說,他一個月隨便都賺二十幾萬,一年隨便就可以買好幾台你媽媽開的國產車,這樣的人,會沒有八千多元嗎?
我很生氣,非常非常,我感謝上天眷顧我的生活,不至於因為他這筆一個月八千多元而困頓,但假設今天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薪水不到三萬,那這個八千多元,可是一筆不可獲缺的金額。
我不知道我在意的是這八千多元,還是在意這個人的行為,前夫家在兒子選擇唸高中時說,怎麼不唸高職?唸高職畢業之後就可以有一計之長去工作了,後來前婆婆甚至問孩子,十八歲的時候要不要搬回家住?
我覺得我要七竅生煙了,但是,我沒有因此而跟對方爭執,我不想給對方任何一個可以知道如何激怒我的機會,但他們確實是激怒我無數次,包括跟兒子說我跟好友是同志,說我是為了他們家的錢硬要結婚,說我訴請離婚是為了要跟別人同居⋯⋯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為了沒有那些錢而生氣,還是在氣什麼?
回
生氣是一堆乾柴遇到一把火
在心裡燒
而你的前夫在孩子面前說大話和捏造中傷你的謠言
為了讓你難受寧願違背法律和不管孩子的感受的給錢方式
對於高中高職缺乏知識的語言
沒有父親的樣子的小人模樣
這些廢柴般的累積乾枯
就是這次讓你生氣的柴
至於火
是時到今日仍對他有個誠心道歉與真心負責的期待
因為夫妻關係結下的樑子沒有化解轉成了怒火
才會發抖的強力拉住自己手中的火柴往乾柴去接近
不想讓他得逞
又無法釐清這麼多複雜混合的糾結
辛苦是必然的
其實一切的火與柴的遊戲
都要走向玩過就好才會變得好玩不危險
這個方法就是告訴自己
這個人就是鏡中的你
只有遠離才能讓他渺小
這個中心意義就是你要認真做一個跟他剛好相反的人
告訴孩子
這次你不會讓遊戲的重點放在輸贏
而是讓遊戲導向正面的意義
這是你和前夫之間的成長課程
雙方在這個遊戲裡展現出來的小人步數和心理糾結都是大人們該自省的
請他要好好看著父母的態度
守好遊戲規則
不玩了不用執著結果都要符合公平原則
遊戲不是人生的全部
卻是開玩遊戲的人共同種下的因
規則鬆散和過度期待都會結出惡果
要真正結束遊戲
就是讓自己回到獨立乾淨的心
認賠才是賺到
不要兩人都不甘心都在自以為是
⋯⋯⋯⋯⋯⋯⋯⋯⋯⋯⋯⋯⋯⋯⋯⋯⋯⋯⋯⋯⋯
(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
應該是全台第一名的蛋捲了
咚叭手作蛋捲
特別推薦原味與海苔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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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告訴權人 在 李佳燕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媽媽,擦乾淚水,妳已經做夠多了!》
昨天去某學校演講,談「資優生」。
講完,一位母親紅著眼眶,走來告訴我:「李醫師,謝謝妳,今天我被妳療癒了……」
我聽了,心裡卻難過。
我到處演講,談注意力不足過動兒、談親子教養、談幼兒健康、談性別平權,每次講完,往往有人邊流淚邊前來分享陪伴孩子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那淚水,有著心疼,有著擔憂,有著委屈,有著辛苦後的欣慰……
但是,資優生的母親的淚水是含著什麼呢?
是周遭給與的壓力。
資優生,不等於成績好,不等於考試第一名,不等於可以考上第一志願,不等於人生勝利組,不等於幸福風光過一生。
偶而會有因為要基測、學測了,而焦慮緊張的孩子來看診。
我總是會問:「你認為一定要考上雄中雄女的原因是什麼?」
孩子們給我的答案是:「我爸爸媽媽說考上好學校,以後才有前途,才會過好日子。」
我的回應會非常直接,毫不留情面:「你的父母若不是無知,就是在說謊。」
我們活到這大把年紀了,我們知道人生要幸福的關鍵,一是健康的身體,二是‘’能‘’快樂的心靈。‘’能‘’快樂,是因為有很多人,已經無法快樂,快樂彷彿從他的人生中被放逐。
還要有相扶持的伴侶,
相知相惜的好友,
互相照應的家人,
有一份不討厭、可以糊口的工作。(要有喜歡的工作,太難,能不討厭,就已萬幸。)
這些才能構成幸福的人生,不是讀雄中雄女。
資優,是老天給與的天賦,不是後天加工來的。並不需要大人多操心。大人只需提供孩子需要的資源。
後天加工,硬逼硬補的,不僅大人壓力好大好辛苦,孩子更是可憐,因為那不是他。
其實,無論資優不資優,對待所有的孩子都是一樣的。
請大人在一旁陪伴著,看著,但是別插手插嘴,更別想要一手捏塑孩子的樣貌。
每一個孩子都有他的特質,瞭解孩子的特質,讓孩子往他的專長與興趣發展。
至於那些孩子的三姑六婆四叔八公,同學的媽媽爸爸,鄰居阿姨伯伯……,尤其那些特愛炫耀孩子考一百分,考第一名的,請閉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更不是你的勳章。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孩子的媽媽,請擦乾淚水,妳做的已經夠多了,不必理會那些七嘴八舌,請放手,請相信孩子。
【總是會遇到一些不懂事的白目大人,對我們如何教養小孩,指東道西的,說我們沒有逼小孩讀書 ,沒有讓小孩從星期一補習補到星期天……好啦!當媽媽的,就是要夠跩!請媽媽跩起來!怎樣,老娘就是這樣當媽媽的,干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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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感覺簡直是作文大師啊,每次看他們發重訊就是各種模糊文字暗示釣魚,這次又要請生技臨床實驗專家顧問背景的黃醫師來破解其中話術啦!ft.精神科醫師 #黃偉俐
先說說昨天的時中語錄吧,讓人感到震驚,強辯又沒有道理是怎麼搞的啊?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立委賴香伶今(22)日在立法院表示,當初東洋要採購BNT,政府是否因意識形態而錯失機會, #陳時中 則反嗆,東洋採購BNT是談判沒有成功,現在當然可以說要買3千萬劑BNT,但去年9月BNT才進入第二期準備第三期試驗,「當時誰敢說敢買?」強調政府絕對沒有意識形態或阻止。對於陳時中稱BNT去年沒人敢買,有網友在《PTT》翻出2020年8月12日的媒體報導指出,2020年7月29日,英國宣布向BNT預訂3000萬劑,2020年7月31日,包括美國宣布向BNT預訂1億劑,日本宣布購買1.2億劑,歐盟也宣布購買2億劑,2020年8月上旬,加拿大與已BNT簽約2000萬劑,質疑陳時中為何一直在說謊?】但是時中,台灣的高端你連二期都沒做完,也是買了ㄟ,這種雙重標準是怎麼搞得啊?而且全世界早搶是種冒險,你連世界都有穩定疫苗的晚搶也要冒險,這科學標準是甚麼?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 #高端 表示,將依歐盟EMA科學諮詢結論建議,儘快向EMA提出COVID-19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申請。至於目前於巴拉圭執行的臨床試驗,為另一獨立免疫橋椄第三期臨床試驗,其目的為取得當地臨床資料以進入中南美洲市場。高端指出,今年6月由全球主要國家法規單位所組成的「ICMRA國際藥物監管機構聯盟」,已於會議中達成以免疫橋接進行臨床試驗設計的目標共識。】高端的新聞稿內容是寫獲得正面回應,依照建議提出申請,結果中央社的標就寫已經獲得同意,孩子,正面回應和同意一樣嗎?還有一個有趣的事情,在歐盟和世界各國都要做三期實驗,為什麼高端在寶島母國台灣二期期中都還沒有做完,台灣偉大的魏福不就同意緊急授權eua了咧,這麼低的標準怎麼全世界不敢跟上呢?
八天前側翼塔綠斑忽然之間士氣大振,好像覺得高端成為世界最高端一樣,因為他們發現有國際媒體說高端獲得了大家最討厭的who贊助,要在哥倫比亞做臨床三期實驗啦!聽起來是個超好的消息啊!可是結果一到查證的時候,高端說他不清楚?!被贊助的人這麼好的消息為什麼不清楚啊!根據中央社引述公開資訊站的報導:【外傳台灣高端疫苗成為世界衛生組織(WHO)候選疫苗廠商名單後,將透過WHO贊助的疫苗試驗計畫,在哥倫比亞進行臨床試驗。高端今天表示,目前消息並非來自WHO正式對外公開新聞稿,公司正在與相關機構了解實際狀況及進度。高端疫苗今天在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指出,媒體報導是引用自國外媒體,並非來自WHO正式對外公開新聞稿,公司正與相關機構了解實際狀況及進度。】這中間到底有甚麼詭異之處?
根據工商時報的報導:【 #李秉穎 今(15)日在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指出,目前世界上可看到研究報告包括AZ混打BNT或AZ混打莫德納,但其他組合還未有正式研究,雖然部分國家也有在做其他廠牌疫苗的混打研究,但問題是高端是台灣做的,所以在國外不會有混打研究,因此想混打高端,必須要在國內做。李秉穎說,台大醫院經過研究倫理委員會通過,開始招募 #莫德納混打高端 的受試者,再過2至3個月才會有初步的結果,利用免疫橋接的方式來判斷,比較原來打兩劑AZ或打兩劑高端,評估免疫力好不好、安全性如何,才可以考慮緊急授權,混打也算一種緊急授權,需要3個月的時間,「沒有實證的根據下,沒有建議現在就要混打」。李秉穎說,許多新聞報導稱因為等不到莫德納,才要做混打高端的研究,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李秉穎表示,不管疫苗有沒有延遲問題,本來就有這樣的研究計畫,所以授權的疫苗,不管國內或國外廠牌,都會考慮去做混打的研究,並非有其他因素才考慮做混打,直呼「新聞報導有點怪怪的」。】相信坊間都很清楚,秉穎一開口,謊話跟著來,所以他講的好像天花亂墜,卻沒有解釋為什麼一個全世界只有台灣接受的疫苗對於重視期刊發表的台灣學界來說,竟然有人搶著做混打高端的人體實驗,而且還是在高端已經施打幾十萬劑,根本沒有稀缺問題的時候提出,黃醫師要告訴我們到底是為了甚麼啊???
再來要來討論青少年施打BNT的狀況,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校園接種BNT傳出多起暈針不適 彰化2高中生臨時請假不打了】這到底是甚麼狀況呢?
還有一件事,我都不知道科學界的人會認為一個疫苗能不能被其他國家接受,是用談出來的,是說故事比賽嗎,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了,你以為我在開玩笑嗎?根據ettoday的報導:【林氏璧說,比方說中華民國護照,可以去200多國免簽證,這是談出來的嘛,雖然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我不知道高端會不會真的順利拿到認證,這是現在還要努力的事,我覺得它是可以去談的。」林氏璧表示,「比方說我們很常進出、比較友好的國家,像是美國、日本,直接去談可不可以認證我們的高端疫苗,我不覺得這是做不到的事。」】所以林氏璧覺得科學證據可以用外交洽談方式談出來,跟護照一樣,那科學幹嘛做實驗,直接派謝長廷跟日本談就好啦,他那麼會說話,我們相信他。喔,順帶一提,甚麼時候我國護照有兩百多國免簽我都不知道了,是不是林氏璧也是自己用嘴多加上一百多國呢?不能免簽你要負責嗎?根據最新中華民國外交部的數據顯示:【共有111個國家及地區給予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待遇,其中亞太地區22個、亞西地區1個、美洲地區40個、歐洲地區44個、非洲地區4個。更包括有日本、新加坡、紐西蘭、加拿大、美國、英國、韓國等這些熱門旅遊地。】我國護照的免簽國家數忽然變成兩百多國ㄟ,這消息比疫苗還要讓我覺得高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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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大綱:
00:00 開播
15:00 青少年施打BNT狀況
23:00 疫苗購買政策
30:00 青少年施打BNT狀況
39:00 陳時中稱BNT去年沒人敢買
54:00 高端爭議/歐盟EMA
01:11:00 高端疫苗能不能進美國可以用談的?
01:29:00 高端疫苗對台灣整體運作的影響
01:32:00 黃偉俐:陳時中.食藥署歡迎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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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利益也沒有說多麼的大啦,大概幾百億而已啦。
從我國的acip疫苗施打元老院給了建議之後,疫苗審查小組審查通過,然後推動呢,研究呢又是給像是李秉穎這種人擔任榮譽理事長的協會,一個標案又是幾千萬,那你說李秉穎要不要每天幫土製疫苗講話,當然要啊!
要不是我沒有政府標案,我也他媽的天天說土製疫苗工藝極致,純手工釀造,滴滴甘醇,免疫力【推估】簡直跟NOVAVAX接近,幫忙說話有甚麼了不起,不依照科學證據講話又沒有罪,銀貨兩訖還算有誠信呢!
你怎麼看高端疫苗通過這件事情
這次高端在這個報章雜誌上
都說他緊急授權通過
你看到FDA台灣那個藥監局通過的文書裡面
根本一個緊急授權都沒有啊
我認為他是常規授權
他為什麼會寫成這樣
而且他緊急授權一般來講是緊急授權使用
為什麼是緊急授權生產
這個是哪裡出錯
是我中文不好是不是
他從來沒有緊急這兩個字出來就是授權生產而已
所以我覺得他這個東西就是
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他是要用緊急授權的這個方式
然後來通過他的常規授權
那他不管是緊急授權還是常規授權
基本上都是錯的
因為現在已經沒有
緊急授權那個緊急這兩字的空間
緊急授權我們知道
假如在緊急授權這個大屋頂罩下去的時候
這是政府的絕對權力
這個絕對權力是說
我愛搞你什麼
我要用什麼爛藥我要進個砒霜都可以
根本都不需要任何通過
今天政府如果給你了
還給你做個二期臨床實驗
你都要感激涕零
所以你看他現在他就不敢講緊急授權
為什麼不敢講緊急授權
因為他當初就在創造了很多
緊急授權的條件
我們知道疫苗來講
是全世界都沒有疫苗
或者買不到疫苗
我們就必須要用緊急授權
來用我們的國產疫苗
所以你看他剛開始的時候
為什麼老百姓不管怎麼樣的吶喊
吶喊都沒有用
不進疫苗就是不進疫苗
為什麼就是為了要為國產疫苗
創造個緊急的空間
所以現在的話你看
我們的FDA他通過的文件裡面
完全沒有緊急授權這幾個字
真的假的
所以他在做什麼事情你就知道了
他根本不在做緊急授權
他根本在做常規授權
常規授權的話
我們前面就要給他做要求
你怎麼可以做二期就給我常規授權
不可以嘛
因為緊急授權緊急給你藥證的話
我們只有一個想法
就是政府在補文件
他怎麼樣你知道嗎
因為他已經在我們還沒給授權之前
就已經把疫苗給買了
今天如果你一直不給他授權的話
這時間拖的越久
監察院要調查起來的話那還得了啊
我直接問王理事長
台灣這樣子給高端這種疫苗EUA
他對於國際間對台灣生技產業的信任
會不會有影響
你這個疫苗還想走出國際啊
笑死人
你這個台灣就用這一次
搞不好就死在這一次
這個疫苗就死了我告訴你
因為這一次一出來沒有人要打
那你這些買了以後
良率又是爛的一蹋糊塗的時候
根本量產都有問題
只是錢拿了拿了以後
這個疫苗產不出來一下子什麼都沒有掉
那這個立法院要追的時候追個半天
你看我這個EUA已經給你
授權已經給你
所以政府沒有違法
政府只要把這個東西一撇掉了
那這個疫苗老百姓不打
老百姓不打是老百姓的事情
上報近日接獲爆料指出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
於今年1月18日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委託研究計畫
COVID-19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
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
該採購案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萬元
經費來源則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疾管署於4月7日公告決標
最後由唯一1家投標廠
即台灣疫苗推動協會以2988萬
僅12萬元價差得標
而該委託研究計畫主持人
則是該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共同主持人為該協會理事薛博仁
爆料指控
李秉穎身兼衛福部ACIP召集人
ACIP就是我們的疫苗管理
跟疫苗注射接種的專業的專家召集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小組成員
也曾受邀參加國產疫苗EUA專家會議等
多項政府主掌疫苗政策的身分
卻又另一方面透過其擔任榮譽理事長的
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承接政府標案
是否合適恰當
不禁令人質疑有球員兼裁判
違反利益衝突或利益迴避等瓜田李下之嫌
我這個人問話比較直接一點
我就直接問了
不然王任賢理事長我給你3千萬
我說你之後要幫土製疫苗說話
這個案子接不接
這是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對對對
沒人會給我 為什麼
你這麼黑喔
我這麼黑黑的一蹋糊塗
沒有人會給我
這個這3千萬就是他的買路費
因為ACIP那些委員
是我們國家最高的疫苗諮詢小組的委員
那這些人當然他的角色是諮詢的
不過問題是我們現在在台灣的官場裡面
是很注重專業
疫苗又是非常非常專業 還有輩分
所以基本上來講
這些官員都會聽諮詢小組的話
因為ACIP如果開會的時候
即使在衛福部裡面開會
他是算衛福部下面的一個機構
但是衛福部部長在這個時候開會的時候
他是列席的
所以他沒有發言的權力
對他是列席的
列席把那裡的決議回去當作參考
這個參考還非得做不可
你看這個權力有多大
所以這些人應該要清高
他完全跟疫苗沒有任何瓜葛
完全憑學理去判斷才可以
現在他們這批人又大部分的人成立一協會
叫做疫苗推廣協會
這一個推廣協會幹啥咧
推廣協會就是承接要給ACIP看的那些資料
你這樣講內行了
因為我們一般人還看不懂
就是我再唸一次
這個委託計畫叫做
COVID-19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
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
也就是經過今天那個18個裡面
有15個人是不是說要持續有報告
然後接下來一年之內
還要持續提供報告
這個不就是那個報告嗎
那這個報告...對啊沒錯啊
這個報告提給ACIP做決定啊
ACIP自己做的報告給ACIP做決定
那還要提什麼東西
所以這兩批人應該完全不一樣
要區隔開來對不對 對
所以這批人還到哪裡去你知道嗎
到我們EUA審核小組
ACIP是給建議的嘛諮詢小組
最後在FDA在藥監局要審核
前一陣子不是換了很多委員嗎
很多ACIP的人就進去啦
搞什麼鬼啊
你看這個不就球員兼裁判又兼到自己審核
那一貫作業
只差疫苗本身不是委員
你知道譬如說那個疫苗假設是李秉穎
他可能就是從球員到球證旁證
主辦協辦都是我的人
但是這個在這種高道德標準的狀況之下
我們監察院死掉了嗎
我們的立法委員死掉了嗎
我們的所有應該要監督
甚至要說話的台北地檢署
然後最高檢察署難道都沒有看到
這一整串是自己交自己的報告
交給自己人審
自己人審給了建議之後給自己人的人
做評論然後最後由自己人宣布
好我們過了
那這個背後的利益上百億就這樣子過去
我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公布
這18個人每一個人的財產申報
每一個人的相關利益糾葛
他的財產有沒有因為這一次開完會之後
忽然之間暴增一棟房子這個合理吧
可是為什麼現在好像大家就
就我們兩個二百五在講說這個事情好恐怖
他們這批人就形成一個集團
其實我們要爭的就是說
我們這三個單位
就是第一個EUA審核單位
第二個ACIP
第三個疫苗推動協會
這三個單位的人員一個都不能重疊
這樣弄下去就好
那即使說他們都是同一個政黨
或者怎麼樣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絕對不能夠重疊
一個都不能夠重疊
這三個機構一定要給他全部完全獨立才可以
然後尤其是ACIP
因為ACIP是最重要一個單位
ACIP單位那個委員
他絕對是不能夠有任何疫苗的兼職
這個我再多追問一下
因為買500萬劑也不算少
可是為什麼我們價格這麼高
一般來講次蛋白疫苗跟mRNA比起來
一定是mRNA比較高價格比較高
因為它製作過程比較繁瑣
然後環境要求比較高
可是我們的高端也要881塊
這個價格是怎麼樣
他難道就是賺這一票就走了嗎
不然定這個價格完全沒有競爭力
然後他的審查過程又不完整
誰會這樣定價
這種定價其實非常不合理
我跟你講一個事實
在衛生福利部裡面
以前有個長官他跟我講說
如果一支疫苗高過200塊就是有弊案
高過200塊就是有弊案
這個疫苗這個是低端技術的
高端價格疫苗
這些價差200塊到800塊的價差給誰了
這個我們必須監察院要問一問
你這個價差給誰了
疫苗的出頭
如果你掌控了整個產業鏈
真的有賺頭嗎
其實是這樣子
就是那些賺頭基本上都是來自於廠商
或來自於政府的標案一樣的
就這兩個
你如果當了政府的諮詢委員的話
當了諮詢委員他的出席費其實很低的
就是2500左右
車費可以報
大概是這樣子
可是你超過了 這個委員在的時候
那就有很多廠商會來巴結你
因為你有權力廠商會來巴結你
或者政府會給你一些標案
就是靠這些錢
這些錢是遠遠高過出席費高過太多
我可不可以問一下
因為這個我很難想像
因為我一直以為當委員就是一個臭要飯的
但是剛才理事長一講聽起來是
醉臥美人膝 醒掌天下權
那這個廠商他接近你要來討好你的目的是什麼
因為你有權力
權力是男人的春藥對不對
你有那個春藥以後那你就可以買春去了
買了很多東西都可以
所以廠商都會來找你
因為你有權力去決定他的生死
他這個疫苗的價格是很高的
價格的利潤是很高的
因為疫苗有個很大的特色跟藥物不一樣
藥物還有很多行銷費用
疫苗是只要把這個政府官員裡面
一個keyman一打通了以後就賣出去了
這不用講
只要把一個人的關鍵給打通了以後
這個疫苗一到政府機構
政府是批發下去打的你能不打嗎
不能啊
跟藥不一樣
藥你政府買了這個藥也沒有用
要不要用還是醫生的事情
所以差在這裡
所以疫苗的這個官員的利潤相當的高
直播日期:0722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hzkefrA78
直播主題:
高端疫苗真高端,用的審核規定全世界都只在討論台灣就在用,人家都三期期中報告解盲才申請緊急授權,我們臨床二期沒做完就可以申請,是不是高端疫苗技術特別高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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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 103 年2 月1 日傷害乙,涉犯普通傷害罪,被害人乙並未提出告訴,惟於103年9
月1日另娶配偶丙,丙婚後知悉上情,乃於103 年10 月1 日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提出告訴,請求偵辦,試問:丙之告訴是否合法?理由何在? (104法警刑訴第2題)
解考古題,想請教我的解法有沒有問題或缺失
我的解法如下:
丙之告訴合法,理由分述如下:
(一) 丙屬合法獨立告訴權人
1.甲涉嫌傷害乙,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而乙為刑事訴訟法§232:「犯罪之
被害人,得為告訴。」之犯罪被害人,得為告訴。此外,依刑事訴訟法§233I之內
容:「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至於此等身分具備與否,
判斷時點係在於「提出告訴之時」,而與犯罪時點無關。
2.丙於103年9月1日成為乙之配偶,並於同年10月1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提出告訴之時已具有配偶之身分,符合刑事訴訟法§233I而屬合法告訴權人。
(二) 丙提出告訴並不拘束於被害人乙本人之意思
刑事訴訟法§233I所定「獨立」告訴權,係指得以自己之名義提出告訴,並不拘束
於被害人本人之意思,且得與被害人所明示之意思相反,故本題被害人乙雖未提出
告訴,然其配偶丙仍得以自己之名義提出告訴,並不須拘束於被害人乙本人之意思。
(三)丙提出告訴符合告訴期間之要求
1.刑事訴訟法§237I之內容:「I.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
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II.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
,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2.告訴期間係以告訴權人之主觀知悉犯罪事實之時點起算,並非自犯罪事實發生之時
點起算。又所謂知悉,依實務見解,須達確信之程度,若僅為單純懷疑,則不計算
在內。
3.即使被害人之告訴權因不忍告訴已逾6個月而消滅,依刑事訴訟法§237II規定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其他得為告訴
之人仍不因被害人之遲誤告訴期間,而得為告訴。
4.本題告訴權人丙自103年9月1日婚後始知悉乙遭甲毆打之事實,並旋即於同年10月1日
提出告訴,應認符合刑事訴訟法§237I所定六個月告訴期間之要求。
故丙之告訴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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