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當一個原住民,需要花多久的時間呢?是一個月、一年、還是一輩子呢?」
我在高雄市長大,尋常的那種集合式大樓;我父親的父親來自澎湖七美嶼,母親則來自屏東高樹鄉。也未曾有過多少跟原住民有關的記憶,只隱約記得母親說過,她和她的堂/表姊妹們,時有被「誤認」成原住民的經驗。
大學後進入了學運社團,開始頻繁地參與各種倡議、抗爭行動,當然,也包含了原住民議題。這一路上,為了尋找自己的著力點,竟也開啟了追索身分認同的契機。
還記得第一次,參與成大原住民社團的歌舞排練,看著自己腰上層層疊疊的布、彩色的緞帶,端詳自己的樣子,感覺到族裔和身分;在每一個踏步、踮腳、領唱、答唱的過程裡,我感覺我不只是在練習歌舞,而也是在「練習」作一個原住民。沒有盡頭地。
我想起壢坵的小米田、想起大港口的龍的故事,想起破碎的、片段的族語單字嚼在嘴裡,原住民是甚麼樣子的?他們怎麼說話、怎麼想、用甚麼方式過生活呢?誰是原住民?那,我是誰?
這股隱晦的身分認同思索,隨著我來往更多村落、參與原住民議題更深,開始蔓延開來,形成日常的焦慮,反反覆覆。
❖「身為白浪,我很抱歉」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白浪,純純種種的白浪,甚至為此沮喪,在參與議題的時候,好像總是找不到一個適切的發聲和行動位置。與族人互動的過程中,又好像沒有能與族人搭上話或是獲得信任的基礎。
「作為一個漢人,我的確轉換過好幾次心情,從想親近到實際上疏離、從難過自己的疏離到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窩挖深一點、鼻子隆高一點。」如果這樣就可以不必解釋自己是誰、為什麼在這裡。
於是當時以漢人身分作為認同的我,充滿原罪感,並帶著虧欠的情緒,在2013年的反核大遊行中把「身為白浪,我很抱歉」的字眼紋身在肩膀上。沒有想到,一個剛認識的馬卡道族朋友一臉何必地跟我說「妳不用這樣!」
我還在想那是什麼意思,結果,好不容易漸漸習慣了笑著自我介紹「我是白浪啊」,一個月內,就赫然得知自己的馬卡道族血統。
❖「被奪去名字的人」
最早我的家族住在屏東高樹鄉加蚋埔,也就是至今留有夜祭的村落,現在我外婆的幾個姊妹們都還住在附近幾個小村子。問過我母親,她說過去外婆的確曾告訴她,還有些親戚住在加蚋埔。
我的家族間從未有過跟「平埔」、「原住民」有關的耳語,後來我曾問母親,她阿公(被登記成「熟」的)長得像原住民嗎?她說:「一點都不像,他長得堂堂正正的!」
拼湊母系家族的拼圖是一場幽微的伏流歷險,除了衝擊,更有些微的憤恨。
末裔如外婆、母親與我,無從承繼馬卡道的文化、語言、信仰,不是因為我們在族別之間做了什麼選擇,而是因為其中某一些選項已經被抹除了。
我們好像以為現在的我們是自由的、依循自己的意志、掌握自己的生活,但事實上打從一開始,我們早已被剝奪了記憶自己可能/可以是誰的權利。
看到資料上用「漢化殆盡」來帶過這三四百年文化崩解的光景,都會忍不住想像,那是一個怎樣的過程?
我怎麼不曾設想過,他們有名字、有愛吃的食物、有情人、有憤怒和憂愁,怎麼在歷史的某一個斷點全數消失呢?
「台灣」用的是他們當中某一群人的名字、凱達格蘭大道用的是另一群人的名字,怎麼憑空蒸發,成為一個永恆的、空蕪的紀念碑?
這些名字的子民在哪一刻、甚麼情景下剝去獸皮綁起衣襟、放下獵槍拿起鋤頭、把壺瓶撤下放上媽祖像、說起一口台語,把母親的傳祀改成父親的姓氏?
如果可以,很想要把麥克風嘟到1850年代的某一個他們面前,你為什麼這樣選擇?你放棄了哪些?誰使你這麼做?你遺憾嗎?你感到羞辱還是驕傲?
一群被奪去名字的人。也許我越來越能夠想像,也許永遠都不。但我開始知道的是,這群人從未消失,只是隱姓埋名地生活著,其中一些,用一個全新的身世記憶自己;另外一些,則努力拼湊還原,只求無憾無虧欠於祖源。
❖「我花了21年學習如何離棄地土
離棄母親的語言
直到夢中的庄頭呼喚著我
沒有根的孩子
依憑殘缺的地景記憶走過一個又一個村落
找到赤腳的信仰之前
不會停歇
我是半人番啊」
經過了身分轉移走一遭,戲劇化地,看似得償所願。然而,舊的矛盾得到解決,新的思索也浮現出來。
首先,我明白原住民的課題就該是全台灣人的課題,是所有台灣人的尋根,而不僅是原住民自己的。
我將為我血緣裡原住民的成分感到驕傲和敬畏,也對漢人的成分感覺釋然,這個雜揉和混血的狀態,不就是這個島嶼的縮影嗎?
再者,如果文化早已斷裂,血緣又意謂了什麼呢?像我這樣,沒有了傳統、信仰、語言,一點點殘存的都模糊難辨,那股追尋母體的認同,究竟是誰的母體?如果我探源尋根,在我的生命經驗裡如同學習一種未曾認識的文化,「根」又何以為「根」?
所以,到底怎麼樣才是一個原住民?當我們說一個人是「原住民」的時候,究竟指的是什麼?
我明白的不多,「原住民」其實是相當晚近的概念,「平埔&高山」和「熟&生」也是統治者區分人群的方式,甚至於「馬卡道」這個族群名稱,屏東的族人都未必聽過;能確信的是,尋溯來時的銘印啊,是一生的課題。
從我身上,除了試圖去凸顯平埔原住民族的樣貌,我們從未消失,只是反映了被國家除名和與外來文化混血的結果;也想回過頭來,去挑戰政府透過行政體系與民族認定,為「原住民」所設下的族群邊界,看似保障、其實箝制了我們對原住民族的想像。
族裔其實沒有想像中重要,卻比想像中重要。
重要的不是你如何被歸類,而是你如何回應召喚、你如何選擇和實踐要成為誰。
現在有人問我是不是原住民,我都還未必反應的過來。然而,這是無數場記憶與遺忘的鬥爭,雖然有點晚了,偏有人要固執地記著。
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日 沒有名字的人 #陳以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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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閱讀:https://bit.ly/3ykLh7G
延伸影音:https://bit.ly/2TKURlh、https://bit.ly/3C5z0X1
《沒有名字的人》:https://bit.ly/37eT2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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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化成為了非法,靈魂何以為繼?》
今天上午在司法院,舉行了2021年第一場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議題是——「原住民狩獵權益」。預計在一個月內,大法官將會提出釋憲文,正式決定中華民國法制將如何看待原住民文化與狩獵,再次推動時代的齒輪。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等關注原住民族權益的相關團體與夥伴,從昨天就開始在現場進行聲援行動,期盼狩獵文化獲得應有的尊重與認同。
這個釋憲案,源自於2015年的一場判決:台東縣海端鄉的布農族人Tama Talum(王光祿),因在2013年使用未登記的自製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羊一隻+山羌一隻),最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7萬元。
這個事件引發了原住民族群的極大震撼,除了過於嚴苛的判決結果外,尤其Tama Talum是為了想吃山肉的年邁母親而上山狩獵,卻遭到法律視為罪犯的待遇,讓原住民族長期遭到法律歧視,積壓已久的怒火與不滿,化為各界的聲援與力量,推動了這個關於狩獵的司法改革,也牽動著社會與國家,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的看法與態度。
期待能走出長久以來的誤解,與偏見。
畢竟,我就是那個曾經有著嚴重誤解的鄉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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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專草創初期,我曾經因為在林道上看到彈殼,而寫過一篇文章批判「現代狩獵」。當年因為論述核心是生態保育,且不分族群的濫獵行為確實是個問題,而引發一些迴響;但同時,文中我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粗淺、大眾且刻板印象的認識程度,也讓不少當年就關注狩獵議題的朋友受了傷,對於那些小時候不懂事時講錯過的話,我深感抱歉。
但,那也是我認識「原住民狩獵」這件事的開端,進而開始真正試著瞭解原住民的文化與困境。經過多年的成長之後,我才有機會跟著族人一起回到山中的家,吃同一鍋飯,用身體感受「與土地一起生活」這件事。
很多事情,沒有用雙腳走過,用舌頭品嚐過,是很難明白的。這也是當傳統狩獵遇上當代保育時,最有理說不清的地方,更時常遇到如同「兔子那麼可愛,你怎麼可以吃他!」的溝通障礙。(兔肉在歐洲與中國是常見的食材,但台灣卻無法推廣)
面對這個議題,先放下自己曾有的角度,好好聽對方說,再來思考怎麼管理、如何永續,才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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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布農族而言,狩獵是每一個男人都必須學會的生活技能,婦女則有紡織與農耕,就像當代人必須學會工作賺錢才能養家活口一般,他們以家族分工撐起資本主義世界外的生活方式,從台灣的山林中獲取蛋白質與澱粉,世世代代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生活著。其他各族,也有著類似的文化。
因為狩獵即是生活,沒有獵物就沒有肉,代表著民族的死亡。原住民傳統的狩獵,是「永續利用,與自然共存」的觀念,並且制定出了較一旦失去監視就完全無效的法律而言,更加強而有力的管理方式:文化與Samu(禁忌)。
不跟著這套文化生活的人,不是我們的人。
不遵守Samu的人,必遭到災厄與詛咒。
有什麼能比這樣的無形規約,更有效保護生態呢?
然而,這永續運轉的一切,在現代文明到來後變了調。
日本時代,根植這座島嶼的原住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衝擊。語言與文化不相通的結果,讓原住民族在那個勝者為王的時代,遭到了全面的「矯正」與剷除。在唱遍全島的君之代歌聲中,槍枝被沒收、家園被離棄,不願做日本人的老人家們開始了最後抵抗,太魯閣戰爭、大分事件、大關山事件、霧社事件,一場又一場的抗日行動中,他們用槍與刀擦亮了自己屬於各族的英魂。
然而,中華民國來了以後,就連日本人發配的制式槍枝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用。因為戒嚴、因為保育、因為各種理由,「槍」成了不可說的禁忌,中華民國的「Samu」,在這動盪的百年內,即將埋葬上一個百年中,受台灣山林滋養而茁壯的「原住民文化」。
所以,他們才集結,才升起了狼煙。這不只是串連,也是向仍眷顧著這片土地的老人家們祈禱,祈禱這一次,大家終於能真正以自己的樣子,活在自己的土地當中。
而不是等到有表演的時候,才上台復刻一下,自己的「傳統文化」。他們都有著在文化徹底死亡之前,竭力拯救的使命感。
希望一個月以後,我們都能看見一個好的結果,從最高法律的高度消除社會的誤解與偏見。
原住民傳統文化中,真正的獵人,也是管理山林的人。
唯有讓原住民狩獵合法化,建立健全的獵人協會與山林管理組織,結合傳統智慧與當代制度,讓原住民狩獵不再是罪,取消充滿歧視的、原住民只能用比日本時代還落後、不安全的土製獵槍的過時規範,台灣才能讓屬於這座島嶼的文化與民族們,可以抬頭挺胸地,用屬於自己獨特的方式活著,成為自己文明裡,那個頂天立地的「人」。
獵槍 登記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部落的勇士變國家的罪人?憲法法庭之外,我們跟著一名年輕獵人上山】
「母語沒有獵人這個字,這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打獵不是買賣,家裡人想吃就去打,多的分享鄰居、獨居老人、沒男丁的族人,不是為了自己。」──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王光祿),因使用非法槍枝以及獵捕保育類生物被判刑3年6個月。
今天上午,憲法法庭正進行一場關於「原住民狩獵」的言詞辯論,這是史上首次由最高法院提出釋憲,當事人Talum、卑南族人潘志強親自出席──原住民的聲音首次在憲法法庭被聽見,盼從憲法高度正視原住民狩獵文化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扞格與矛盾。
從原住民角度來看,打獵,是生活、是節慶祭典、是文化的一部份,但隨著現代發展,槍枝管制法規與保育動物觀念下,打獵不再是光榮與勇士的象徵,而是讓人噤聲的觸法紅線。布農族、卑南族、排灣族、太魯閣族等,各族皆曾發生自製獵槍未登記、祭典時上山打獵未報備等緣故遭送辦,甚至判刑。釋憲案提出後,傳統文化與國家體制的衝撞能否迎來理解的曙光?
在召開憲法法庭前夕,我們跟隨布農青年Qubiaz Tamapima走進山裡,不只聽他說,更實際去看狩獵對於原住民的意義,而在法庭之外,也有不少部落透過「狩獵自主管理」方式,努力在傳統與現代之間,復興文化、繼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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