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員工,反了反了。
純粹簡單地比喻,無任何影射成份,列車上只有兩種生物:人(香港人)、喪屍(大陸人)。人類不想變成喪屍,但又要待在塞滿喪屍的列車,才可以去到充滿希望的終點釜山(錢)。而不論在電影還是現實裹,人類要活下來,除了要避過喪屍的攻擊,還要小心被其他人類出賣。
香港人適應力強,為了生存,有些會把自己反鎖在車廂內,啞忍一、兩年賺夠才離去,但有時候,科網公司會用人質(股權)利誘員工綁長約,把這些「奬品」在幾卡車廂外,迫使你穿過重重喪屍群才能拿得到。運氣好、好打得的,當然可以拎走奬金奬品;但傳來更多的,是來自遠處的尖叫聲,然後目睹另一卡的喪屍蜂擁撲上、見人就咬。
講到中資公司,不得不提當中的文化差異,就是「人屍之別」,喪屍沒有自由意志,會逐漸失去判斷能力,所以他們扮飾最多的不是「員工」,而是「手天使」,每當公司有好事發生,便會在內部微信群裡前呼後擁,不斷在公司名字或老闆名字後面加上「威武」、「贊」、「利害」等字眼;而作為尚未被喪屍病毒感染的香港人,一般只會默不作聲,以免玉碎瓦全。
見高拜見低踩、階級觀念重,也是中資公司的通病,喪屍總喜歡以「X總」、「大股東」尊稱老板,把上司的鞋子擦得亮麗,還會定期送禮,以「答謝」他們對自己的關照。總括而言,坐上了屍殺列車,再聰明、好打的打工仔,上車等落車,否則隨時也會像電影中的男主角一樣 - 變成另一頭喪屍。
狠人今日收到一位來自中資銀行的同路人Msg,原來近日多間中資銀行登報「支持」林鄭及黑警,已經激起銀行內極大民憤!短短幾日,有幾百位來自多間中資銀行職員無懼打壓,以Staff Card譴責政府暴行,並表明「公司不代表我」,重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由於Staff Card太多,狠人節錄部分的)以下是他們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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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來自中銀香港、工銀亞洲、建行亞洲、招商永隆、交通銀行及光大集團等中資銀行的僱員,我們對於僱主於8月9日至12日在各大報章上發表「支持」林鄭月娥為首的特區政府及警察的聲明,深表遺憾,失望及非常憤慨。
特首和特區政府自本年年初至今,一直漠視廣大市民的訴求,並多次以語言偽術拒絕撤回逃犯條例、縱容警方的濫權濫暴行為、及於本年7月21日元朗黑社會襲擊事件之檢控不公,惹來市民對警黑勾結的極度不安,觸發多宗遊行、示威,以及回歸後前所未有的罷工,破壞經濟和民生。
對於特區政府面對不停升級的反對行為並沒有好好反省、正視問題並從根本改正,反而諉過於人,指示威者是破壞經濟的罪魁禍首。此舉只能反映特區政府欠缺政治智慧,並將沒有打算以和平解決衝突的想法暴露於國際社會面前。
根據香港民意研究所的最新調查結果,特首林鄭月娥的得分為27. 9分,此評分是特區政府歷任特首的最低位。此外,在特首和特區政府的全力「支持」下,香港警察作為執法機構,竟踐踏法治,在過去兩個多月來不斷濫權濫暴,製造白色恐怖,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另一項民意調查亦印證,警隊得分僅39分,近六成受訪者認為警察使用過份武力。追源溯本,使香港的經濟及民生出現問題的,並非別人,正是林鄭月娥及其幕僚與濫暴濫權的警察,惟此情此景,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在此,我們就僱主只著眼經濟受損之表徵 ,對問題的癥結則視而不見,實屬「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香港能成為國際金融之都,社會穩定源於自由、法治的核心價值,並非粗暴的維穩手段。倘若我們的僱主繼續支持漠視民意的特首及濫權濫暴的警察,這無疑是無視公義,及毀滅香港平等、自由及法治等核心價值之維穩行動。我們對此等顛倒是非和助紂為虐的惡行感到痛心和憤慨。
在此我們嚴正聲明,我們僱主的言論並不能代表所有中資銀行員工的立場;我們是香港人,盡心盡力為港打拼。另外解鈴還需繫鈴人 ,我們敦促政府早日回應民間五大訴求,使社會回復平靜,重上正軌方為上策!
香港人,加油!
一群熱愛香港,來自不同中資銀行集團的員工
#金融業逆權運動
#中資銀行職員群起抗爭
#金融業同路人
#華爾街狠人
#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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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安樂善終:人生最後一段路的安寧
明天就是六月七號,也是傅達仁先生逝世滿一年的日子。大家也許都還記得,傅大哥生前飽受胰臟癌病痛折磨,因此選擇到瑞士接受安樂善終,告別人生最後一段時光。
提到死亡,許多人總是心生恐懼,傅先生卻因為看過很多朋友的生老病死,心態相對豁達,不僅大力主張安寧善終,最後更具體實踐。如此堅決的決心,實在令人佩服。
安樂死合法化,在台灣仍是高度爭議的議題。我認為,如果病患經醫生診斷,確認其生命是不可逆、也絕無救治的可能,同時存在極大的生理痛苦,在這樣的前提下,經過醫生嚴謹評估,以及精神科醫生確診,確保其獨立、自主、主觀意志與自由意願後,我個人相對傾向給予病患選擇生命動向的權力,讓病患人生最後一哩路,能更有尊嚴地走完。
#安樂死跟自殺的差異性
自有法律以來,殺人罪就一直存在於法律條文中,但這邊的「人」究竟包不包括自己,一直以來都廣受討論。有些宗教認為,「自殺」是一種違反教義的行為,因此在部分宗教色彩濃厚的國家,就曾經立法禁止自殺,甚至以刑法處罰自殺行為,或要求強制治療。當然,現在大多數的國家,都已經不再將自殺視為一種犯罪行為。
法律上,自殺多被認為是兩種基本權的衝突:被視為最基礎的人權的「生存權」,以及體現身而為人的「人性尊嚴」。自殺行為的矛盾點在於:當一個人認為自殺可以確保自己身而為人的人性尊嚴,而我們卻必須要保障其生存權時,兩者之間的抗衡與糾結。
相對的,當我們許可一個人自殺以保障其人性尊嚴,但卻容許其剝奪自己的生存權時,究竟這兩者哪一個必須優先?有一種觀點認為,生存權是憲法最上位的權利,沒有生命或無法生存,便沒有其他權利可言;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生存權並不是絕對,人可以為了自己的尊嚴,自主決定自己的生命。
簡言之,以想要安樂死的重病患者為例,究竟我們要以生存權為重,想盡辦法讓病患痛苦的活著;還是應尊重他的人性尊嚴,讓他有尊嚴地死去,這些矛盾爭點,目前仍未有定論。
#安樂善終是告別生命的不同選擇
我深信,主張安樂善終並不是消極放棄生命,也不是選擇自殺,而是對人生抱持另一種選擇。依照目前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我國容許醫生在病患的同意下,不積極對病患進行治療。但是,並沒有法律容許醫生在病患同意的情況下,積極地協助病患自殺。也就是說,依照目前法令,如果醫生提供病患自殺的協助,會出現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的問題。由此可見,在台灣要推動安樂善終,必須要循序漸進,讓多數社會大眾瞭解內涵,進而接受這樣的觀念,才有更進一步推動的可能性。
#台灣社會應更重視安樂死議題
如同傅達仁先生所言:「年輕時奮鬥向前,年老時喜樂再見」。死亡,在我們的社會當中,或許是許多人的禁忌話題。然而,生老病死的過程,不僅是人人會遇到的問題,更是應該隆重而謹慎去規劃的問題。我認為,台灣社會對安樂死議題,應該抱持更開放的心態,積極進行深入討論與研擬,讓民眾對於「善終」,有更多的選項與想像。
傅達仁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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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六月七號,也是傅達仁先生逝世滿一年的日子。大家也許都還記得,傅大哥生前飽受胰臟癌病痛折磨,因此選擇到瑞士接受安樂善終,告別人生最後一段時光。
提到死亡,許多人總是心生恐懼,傅先生卻因為看過很多朋友的生老病死,心態相對豁達,不僅大力主張安寧善終,最後更具體實踐。如此堅決的決心,實在令人佩服。
安樂死合法化,在台灣仍是高度爭議的議題。我認為,如果病患經醫生診斷,確認其生命是不可逆、也絕無救治的可能,同時存在極大的生理痛苦,在這樣的前提下,經過醫生嚴謹評估,以及精神科醫生確診,確保其獨立、自主、主觀意志與自由意願後,我個人相對傾向給予病患選擇生命動向的權力,讓病患人生最後一哩路,能更有尊嚴地走完。
#安樂死跟自殺的差異性
自有法律以來,殺人罪就一直存在於法律條文中,但這邊的「人」究竟包不包括自己,一直以來都廣受討論。有些宗教認為,「自殺」是一種違反教義的行為,因此在部分宗教色彩濃厚的國家,就曾經立法禁止自殺,甚至以刑法處罰自殺行為,或要求強制治療。當然,現在大多數的國家,都已經不再將自殺視為一種犯罪行為。
法律上,自殺多被認為是兩種基本權的衝突:被視為最基礎的人權的「生存權」,以及體現身而為人的「人性尊嚴」。自殺行為的矛盾點在於:當一個人認為自殺可以確保自己身而為人的人性尊嚴,而我們卻必須要保障其生存權時,兩者之間的抗衡與糾結。
相對的,當我們許可一個人自殺以保障其人性尊嚴,但卻容許其剝奪自己的生存權時,究竟這兩者哪一個必須優先?有一種觀點認為,生存權是憲法最上位的權利,沒有生命或無法生存,便沒有其他權利可言;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生存權並不是絕對,人可以為了自己的尊嚴,自主決定自己的生命。
簡言之,以想要安樂死的重病患者為例,究竟我們要以生存權為重,想盡辦法讓病患痛苦的活著;還是應尊重他的人性尊嚴,讓他有尊嚴地死去,這些矛盾爭點,目前仍未有定論。
#安樂善終是告別生命的不同選擇
我深信,主張安樂善終並不是消極放棄生命,也不是選擇自殺,而是對人生抱持另一種選擇。依照目前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我國容許醫生在病患的同意下,不積極對病患進行治療。但是,並沒有法律容許醫生在病患同意的情況下,積極地協助病患自殺。也就是說,依照目前法令,如果醫生提供病患自殺的協助,會出現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的問題。由此可見,在台灣要推動安樂善終,必須要循序漸進,讓多數社會大眾瞭解內涵,進而接受這樣的觀念,才有更進一步推動的可能性。
#台灣社會應更重視安樂死議題
如同傅達仁先生所言:「年輕時奮鬥向前,年老時喜樂再見」。死亡,在我們的社會當中,或許是許多人的禁忌話題。然而,生老病死的過程,不僅是人人會遇到的問題,更是應該隆重而謹慎去規劃的問題。我認為,台灣社會對安樂死議題,應該抱持更開放的心態,積極進行深入討論與研擬,讓民眾對於「善終」,有更多的選項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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