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防疫記者會
連續第10天+0 防疫仍不鬆懈
集氣!讓疫苗早點到來
因應疫情嚴峻,彰化縣政府於今(16)日下午3時召開彰化縣防疫說明記者會,由縣長王惠美、衛生局長葉彥伯共同說明,新聞處長李俊德引言,採線上直播方式,於縣長臉書及有線電視CH03公益頻道同步直播。
王縣長表示,今天是連續第10天+0,防疫仍不鬆懈,累積確診人數270人,近5日核酸檢驗陽性率為0%,核酸檢驗陽性率為0.24%,完成篩檢人數11萬1,115人,居家隔離人數7人,累計居家隔離人數為3,147人,平均每位確診者的居家隔離人數是12人。感謝彰化縣12家提供核酸檢驗的醫療院所幫忙,目前指定檢驗機構最大核酸篩檢量能一日可達5392件。
王縣長表示,前幾天拜託大家集氣,一集氣疫苗就到貨了,8/12有AZ疫苗52萬4,000劑、8/15莫德納疫苗24萬9,600劑都已順利抵達台灣,施打原則按年齡層由上往下開放施打,相關細節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
王縣長指出,即將開學,彰化縣也為開學做相關準備,以確認小朋友的安全,幼兒園的隔板已經有了,國中小的隔板目前也在研議採購中,另外,還有約3-4千位的老師没有疫苗可以打,盼中央早日撥發疫苗下來。
王縣長表示,目前彰化縣50歲以上民眾接種率為62.01%;50-64歲接種率為50.96%;65歲以上接種率為75.72%,目前此年齡層已達群體免疫。
王縣長指出,中央撥發第五輪莫德納疫苗疫苗量共28,800劑(內含專責醫院醫事人員第二劑所需劑量),簡訊通知符合資格人數有3萬1,427人,成功預約共2萬7,303人。8/13有1萬3,930人施打;8/14有1萬2,826人施打,總計施打 2萬6,756人,施打率 98%,餘劑量很少。
王縣長說,第六輪接種疫苗為高端疫苗,施打對象包括:1. 65歲以上長者;2.64歲至20歲(含)第九類對象;3.64歲至36歲(含)民眾。根據8/13預約平台彰化縣部分統計,目前單選高端疫苗者有9,117人,複選疫苗含高端者 4萬5,111人,合計 5萬4,228人,中央簡訊通知共有2萬9,402人。第六輪施打場次從8/25至8/28,平常日夜診開放125診次,假日診開放182診次施打。共有208 個接種站,859個場次,請民眾就近施打,區分時段,避免群聚。
王縣長說,快要開學了,生活要逐漸回歸正常,相對有一些要求要請民眾配合。二級警戒期間有13類族群須定期抗原快篩,包含:1.課照中心、補習班;2.高中以下暑期活動;3.幼兒園、托嬰中心等保育員及工作人員;4.演出人員及劇組人員;5.高中以下運動教練及防護員;6.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7.宗教神職人員(活動七日內於主持儀式暫脫口罩時);8.社區大學工作人員;9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工作人員;10.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 ;11.游泳池教練、救生員及防護員;12.美容美體業;13.關懷據點樂齡學習中心、身障日間型服務及早療機構。
王縣長進一步表示,如果没有已施打疫苗滿14天者,13類族群首日上班須有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並於之後每3至7天進行定期快篩。如果是第13類的場所(含關懷據點、樂齡學習中心、身障日間型服務及早療機構),且未施打疫苗者,首日上班或首次參加時,需有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符合上述13類族群有快篩需求者,首日上班可至家用快篩衛教諮詢站免費篩檢一次,僅需自付開立證明之行政費用100元,請民眾務必攜帶健保卡,以及識別證(職員證)、在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三擇一)前往。在彰化八大生活圈內,共有12間醫療院所設有家用快篩衛教諮詢站,歡迎民眾前往快篩,會有人員現場教學,以及開立證明。
王縣長指出,疫情期間,8/8至8/14彰化縣疫情指揮中心應變小組人力(不含公所)共有401人次,EMIC(應變管理資訊雲端系統)案件新增數124件,居家檢疫關懷共2,033人次,居家隔離關懷共55人次。防疫旅宿共有17家(347房),可用空房數49間,入住率77%。預防性消毒場所634處,防疫專車共222案,一戶一社工居家隔離關懷服務86戶105人。
王縣長表示,彰化縣警察同仁們都很辛苦,在8/9至8/15查獲妨害風化(俗)案件2件,動員6,628人次警力現地查察共6,219處,針對早市、傳統市場(黃昏市場)58處,廣播宣導、勸導380次,查察自助洗衣店107家 ,查察轄內疑似聚賭445處,查察娃娃機669家有無違規營業情形4,587次,針對外籍移工易聚集場所83處臨檢548次,感謝警察局以及所有第一線工作同仁。
王縣長指出,夾娃娃機娛樂稅採按月查定課徵,以設備檯數稽徵。因應疫情衝擊,業者如有營業收入減少或自主停業等情形,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減除未使用的娛樂設備或扣除未營業天數,調減娛樂稅額。如有疑問,請洽諮詢窗口0800-476969轉分機160、171。
王縣長表示,媽祖祈福文化節即將在國慶連假舉辦,縣府正在緊鑼密鼓的籌畫中,也期望有更多和媽祖相關的文創商品被設計出來,因此舉辦文創商品設計徵選,總獎金共有31萬元,收件從即日起至8/31止,不分國籍與年齡、個人或團隊皆可報名。比賽將選出金獎、銀獎、銅獎與最佳潛力獎各一名,佳作五名,其中最佳潛力獎會在媽祖祈福文化節中票選出來,歡迎民眾參加。
葉局長指出,今天是連續第10天+0,防疫仍不鬆懈,PCR檢測量已突破11萬,居家隔離人數降至7人,50歲以上接種率有62.01%,其中65歲以上已達75.72%,50歲至64歲也已經過半了,未來再獲撥發疫苗後,將持續加強提高偏遠、數位落差地區長輩的接種率。
葉局長表示,第六輪高端疫苗從今天開始預約,將至8月18日中午截止,預計在8月25日~28日施打,將有平常日夜診125診次、假日診182診次,由於這一期施打時間較長、疫苗量不多且是單劑量,因此沒有設快打站,但依然有27家醫院、154家診所及27家衛生所提供接種服務。
葉局長說,很多長輩在關心如何接種第二劑疫苗,縣府將依中央指示實施雙軌制,65歲以上長輩不用擔心,即使不會預約,因接種資料都在,將會依照造冊資料通知,安排到快打站、醫療院所施打,只要疫苗來就不用擔心,會主動通知、造冊,請村里長通知施打。
葉局長指出,由醫療的統計可看出,接種疫苗後很明確的效果就是可減少重症、死亡,但是研究減少感染、傳染的成效,需主動的追蹤、採檢,研究的成本較高,難度也比較高,且不同疫苗要比較減少感染、傳染的成效,由於研究方法不一樣、研究基準不同,又有第一劑、第二劑的差別,加上病毒株也有差異,因此不容易下結論,但是在減少重症、死亡的方面,目前看起來所有疫苗的效果都很好,所以,還是有疫苗就去打。
葉局長表示,因為減少感染與傳染的效果,不像減少重症、死亡那麼的明顯,所以尚未施打疫苗前的自我保護,就是大家要戴口罩、勤洗手和維持社交距離,有症狀,快採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風險。
葉局長指出,施打疫苗後,雖可大幅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風險,卻仍可能會被感染成為無症狀或輕症,且還是會有少量病毒,導致可能傳染給別人,所以即使已打疫苗,仍應遵守防疫守則,接種疫苗後如再加上戴口罩,既能自我保護,也保護別人。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疫苗公費接種對象 因為這個事情其實也是理事長的專業 就哪些人應該要接種哪些人的順序是什麼 這個我們等一下一條一條問理事長 你覺得這個排序對不對 如果你排你會不會這樣子排 那我先講一下 我們的法國線民提供一個法國疫苗受眾目標和時間表 2020年12月27日起 他施打的優先順序是長照機構中的中老年人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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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米法律教室
夫妻離婚之後,小孩要跟誰呢?
雖然 #疫情警戒三級,服務處的法律諮詢服務暫停,但鄉親遇到的法律問題,不曾停歇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就來跟大家談談夫妻感情生變,要結束婚姻關係時,孩子要跟誰呢,這個最困難的問題。
民法第1055條第1項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親權,俗稱監護權。雖然我們常用「監護權」這個用語,但法院的判決會使用「親權」,也就是條文中寫到「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監護權,是用於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的情況下,另外設置監護人來幫忙的情形。
當婚姻走到終點,不管是協議離婚或是判決離婚,都可以透過協議的方式,來決定小孩親權的行使。協議的方式,可以讓男方或女方單獨行使,也可以共同行使。但如果無法雙方意見不同,無法協議成功,就要由法院來決定了。
‼那麼,法院是怎麼決定要把小孩判給誰?
民法第1055-1條要求法官要以「子女最佳利益」來做決定。圍繞著這個概念,民法也提出一些應該特別注意的事情。
包括:
一、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的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的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的行為。
七、各族群的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法官在調查過程中,除了參考雙方的意見外,也會請社工訪視、家事調查官提出訪視、調查報告來參考。
‼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如果男方條件跟女方差不多,法院其實也很難下決定。
所以法官會希望雙方多協調、多討論,儘量讓夫妻可以自己做決定,萬不得已,磨到最後,才由法院為雙方做一個決定,下一個判決!
不管最後小孩的親權交給誰行使,沒有行使親權的那一方,都還是要分擔扶養費用,原則上也有定時會面交往的權利。
即便雙方離婚各自走上自己的人生,對小孩還是有共同的義務存在,呵護小孩在溫馨、安全、健全、快樂的環境下成長,是我們大人的責任。
沒有爭取到親權,並不是一種否定,法院的決定也未必正確,只能說是法院認為現階段,另外一位更適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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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六之四)
國安法第一審繼續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個字的意義,繼續進行討論。控方由嶺大學者劉智鵬以歷史學者身份,早前指出「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而辯方的港大學者李詠怡 (Eliza)則已作供進入第三天。今天下午,和Eliza一起撰寫專家證人報告的另一位學者,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開始作供。
由於辯方兩位專家的姓氏同為「李」,「雙李」容易引起混淆。甫坐下,高個子的李立峯教授說,他想用Eliza稱呼李詠怡教授,獲法庭接納。
李立峯解釋,Eliza專長政治學,故對政治選舉及相關理論熟悉。而Francis自己則是傳播學教授,辯方劉偉聰大狀在庭上先介紹Francis, 指出他畢業於史丹福大學,博士論文研究美國9.11事件中,比較報紙讀者來信和網上論壇的言論,專研範圍為「政治傳播學」。
Francis曾出版學術著作,有講述雨傘運動與傳播關係,將出版另一本書,談及六四紀念活動的集體港人記憶現象,「我對香港近年的大型社會運動,有現代歷史脈絡的理解」。Francis亦曾於2017年成為香港法庭歷史上第一位以「民意研究專家」,為佔中九子案擔任專家證人。以往,香港法庭專家證人多為醫生及物理學家等。
三位法官表示接納Francis的專家證人身份。今天在大狀袍下穿了條子花紋西裝褲的劉偉聰大狀,溫文向法官們道謝:「I am grateful」.
Francis花了頗長時間,解釋社會科學中,量化研究(大型民調)和質化研究(焦點小組)的方法論及兩者作為理解社會現像的用途。
由於過往香港法庭甚少傳召社會科學家作專家證人,三位法官發問了很多問題。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說:「我是laymen(普通人)有這些問題」;女法官杜麗冰亦在休庭前向主問劉偉聰說笑:「對不起我們打斷了你的發問。」
休庭前,三位法官先後向Francis多次問及社科研究法的疑問。Francis越答越興起,語速快了。控方周天行說:「教授請說慢一點。」Francis說笑:「我教書時,學生經常說我說得太快。」此時法庭響起了輕鬆的笑聲。
Francis說,他們進行了的量化研究,就是於2019年從連登討論區上,以電腦程式,抽取討論區上曾提及口號相關的帖子,抽取的口號分別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港獨」、「五大訴求」。由於連登上的留言量可以數以百萬計,需要由懂寫電腦程式的學者作技術上協助,他再進行統計學分析。法官們沒有太多發問。
Francis說:「看數字,以數量計,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就可以處理,但要看人們怎樣建構意義,那要進行質化研究,因為做簡單問卷,是不可以看到意義建構的過程。此時要靠質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我們做了焦點小組(focus group)。」
七個焦點小組,每個有五至八人參加,三組是包含了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的市民,四組是參與者背景相近的小組,一組是社工,一組是老師,一組是年輕人。總共有40人參加焦點小組,都是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參與示威或同情反修例運動的人。「因為我們要看示威者在想甚麼。」
三位法官發問頗頻密,其中,陳嘉信問,焦點小組只有四十人那麼少,如何有代表性?Francis解釋,質化研究是找「意義成形的過程」,代表性則由量化研究補充:「所以我們用不同研究方法互補不足。」
法官對社會現象的理解,和社科學者明顯有差別。
陳官問道:「參加焦點小組的人,會不會心裡想一樣,答你說另一樣?好像美國選舉你問選民選誰,可能他因為尷尬告訴你一個答案,但去到票站就投另一個。」陳法官形容,這是一個「危險」(danger).
作為社會科學學者,Francis這樣回應:「我不看成一種『危險』,因為人是複雜的動物,人的腦子裡不只有『單一的真相』,面對不同人,在不同處境,會影響人如何建構意義。從社會學及人類學角度,人們會在不同處境『管理自己的形像』,我會形容為因應處境而作出的『調整』,而不是在直白地說謊」。
Francis繼續解釋,「而建構意義是一個過程,同一個人在不同時候,他的想法也有改變。像我們現在在討論『甚麼是焦點小組』,我們(他和法官們)也在集體參與意義建構的過程。」
此時,Francis引述了焦點小組裡,其中一個焦點小組參與者,對「光時」口號的理解,隨時間而出現改變。
Francis在庭上說,其中一個支持反修例運動的焦點小組參與者說:
「最初我面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我說不出口。為何呢?因為我最初認為這口號與『港獨』有關,好像要推翻政府,這不是我的目的,我不支持港獨的。但隨着反修例運動發展下,我理解這個運動是關於爭取普選,關於愛好自由,公義。漸漸我可以喊出口了。這個口號好像承載了一種精神。當我去到集會現場,我喊『光時』口號時,我會覺得和其他香港人連繫起來。」
Francis解釋:「這是一個好例子,這個人最初覺得,『嘩,光時口號好激進』,但漸漸他覺得意義改變了。即使他不支持港獨,他也會嗌這口號。」
「這例子正正示範了,口號的意義建構過程,可以如此複雜,豐富,充滿餘韻(nuances).」Francis說。
Francis還引述了華盛頓大學政治學教授Lance Bennett對政治口號的見解 “Effective political themes and slogans invite people to bring their own meaning to a situation. Thus, an image is an impression anchored partly in symbolic suggestion and partly in the feelings and assumptions that people have in response to that suggestion.”
(有效的政治口號邀請人們把他們自己的意義加諸其上。所以,一個影象像個錨,作為一個符號提示人們把自己的感受及假設投射到其中。)
Francis亦說,焦點小組中發現,只有部份人認為「光時口號」與港獨有關,所以口號是開放式的。「總的來說,光時口號就是關於一些失去的東西,而人們覺得需要改變。至於失去了甚麼又如何改變,則因人而異。」
法官們亦用法律用語詢問,焦點小組裡會否有「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即因為主持者主動提起「港獨」而引導被訪者去提及這個答案。這顯然是法庭常關注點。
但Francis說,焦點小組做法是開放讓大家討論,「而進行焦點小組時間正好在2019年9月,那時基本上整個社會都在討論這句口號的意思,是否和港獨有關。所以在焦點小組裡不需要提示,就會自然進行討論。」
法庭場境裡,引導性問題,會是法官關注的事。
這天早上,李詠怡(Eliza)教授,繼續接受控方盤問。Eliza早前曾說過,為甚麼「光時」口號在7月21日於社會流行起來,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人們對「元朗襲擊」感到憤怒,需要一個口號去表達其情緒。
然而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則挑戰Eliza,周專員多次指,7月21日口號最初出現於白天,當時中聯辦被示威者包圍,國徽被損毁,當時中聯辦外牆上更出現「光時」口號,周專員指,「光時」口號的意義,應該與中聯辦事件有關。
控方的周專員說:「中聯辦外示威中,清楚反映拒絕中華人民共國和政府的意思,你為何不認為這些示威活動的意義,有助我們脈絡性地理解口號的意思?」周專員亦呈上了多張中聯辦被損毁的照片叫Eliza細看。
Eliza指,她和研究伙伴,曾在7.21後,嘗試從數據了解為何當天之後,光時口號的使用明顯更普遍。於是她從兩張報紙裡,點算傳媒提及過的地區,發現「元朗」字眼出現的頻率,要比「西環」、「中聯辦」及「上環」高出很多。
「媒體注意力反映公眾注意力,而焦點小組發現,7.21大家一致是關注警察暴力,而不是關注中聯辦。故此我們認為令到7.21口號普及化,元朗事件比中聯辦事件重要得多。」Eliza說。
Eliza早前指,梁天琦在造勢晚會曾引述過美國黑人民權領袖Malcolm X說「the Ballot or the Bullet」意思,Eliza認為「子彈」只是比喻,並非像控方專家劉教授所說有「武器」的意思。控方更指控梁天琦有意推翻政權。Eliza當時更說,以她所知, Malcolm X不是「分裂國家主張者」(secessionist)。
周專員今日呈上Malcolm X的1964年的演講,讀出部份內容,又追問Eliza知否Malcolm X被指為 “separatist”和知否Malcolm X曾經加入激進伊斯蘭組織。
Eliza語氣有點難以置信地反問:「我們是否要進入複雜的美國種族歷史?美國黑人民族主義(black nationalist)和非洲裔美國人那時的分離主義(separatism), 尤其是於種族隔離(apartheid)的過去有多複雜?要研讀多少歷史脈絡?」
周堅持追問:「那Malcolm X是不是分離主義者?」
Eliza沒好氣答: 「若是說建立一個有主權的國家這個理解下,我認為不是。」
周專員仍在要求Eliza看Malcolm X說話節錄。此時,彭官要求暫停提問,三位法官退後座椅商議一會,然後彭寶琴說,Malcolm X是否分離主義者,與本案案情「拉扯得太遠」(far far removed), 彭官提醒周專員,Eliza一直不反對梁天琦在選舉演說中對港獨持正面看法。
周專員另一處的追問,把梁天琦與Eliza拉得更近,問答更有火花。周專員引述去年夏天來自《眾新聞》的報導,報導中訪問了三位學者,表達學者們對泛民立法會議員在政府表示因疫情把選舉延期一年後,是否應該總辭。
報導中,Eliza認為議員應該留任,訪問中提到議會是重要「抗爭陣地」「在威權政治下,策略上考慮比民主原則更重要……」周專員反問,梁天琦進入議會,會否也像她所說的一樣,「具策略意義,目的是去推翻政權」?
Eliza罕見地光火起來:「你在引述我?你是否在說我和梁天琦是一伙?說我和他是同黨?(You suggest I am part of his cohort?)……好了,現在我被審訊,我要回答吧? (I am the person on trial, I have to answer this……)」辯方劉大狀立即站起來抗議,指Eliza是來做證人的。
此時彭寶琴語氣溫和地望着Eliza說:「不是的,妳是來作供,提供專家意見給法庭。請不要覺得來被審判,這不是原來的意思。」彭官打圓場道:「我想周先生要想問妳,會不會梁天琦進入立法會,覺得策略上可以作出改變,而不是留在結構以外。」
Eliza鬆了一口氣,望着彭官說了幾聲:「感謝妳的澄清,感謝。」然後Eliza詳細解釋,她在泛民總辭上的看法,已經算是「溫和派」,因為當時社會上較激進的想法,是主張泛民議員一起總辭以表示對選舉延期的不滿。而Eliza說,我主張泛民留任,是希望有議員監察政府,希望加強政府問責性。
現在仍身陷囹圄的梁天琦,始終成為庭上反覆被斟酌的客體。
Eliza今日完成作供前,有機會詳細解釋,她作為政治學者,如何理解梁天琦為何要使用「光時」口號。Eliza解釋,2016年梁天琦參加的是新界東補選,和以往立法會選舉不同,選舉制度是「單議席單票制」,並非「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之下,勝選者需要的票數不需很多,只拿取選票一成也可以拿到席位。然而補選的規則,則是誰多選票誰便勝出,故要爭取選票數量。
Eliza說,回看2016新東補選中,參選者多達6人,當中梁天琦的對手,有知名度高的政黨領袖,梁天琦當時相比之下,是一個無人認識的小伙子,只有大學宿生會經驗,或參加過一些小型社會運動,但知名度不高。「他需要設計一個非常搶耳的口號,以拿得最多的票數。」
Eliza指,一個知名度不夠的參選者,設計口號會有「不成比例地戲劇化」的情況(dramatizing out of proportion),故此梁天琦即使說「選票就是子彈」是一種誇張的說法而已。
Eliza進一步指出:「很多提倡港獨的政治組織,大部份沒有具體的行動計劃,只是口說『香港獨立』」。法官彭寶琴補充:「妳所說的沒有具體行動計劃,是在公眾知道的情況下沒有而已。」
Eliza再補充:「究竟(這些組織主張的)是和平遊說,還是使用暴力或武裝力量?沒有看到這些(資訊)。」
今次被告唐英傑的電單車上,插着旗幟的版本,除了有「光時」這個八字中文口號,亦有七字英文“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中英文版本均在法庭反覆被檢驗。辯方學者卻說,原來口號的出現,並非有明確的設計時刻,或單一設計者。
彭官曾詢問,英語口號如何出現, “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那裡來?彭官留意到梁天琦2016年造勢晚的佈景板已出現這七個英文字。
但Eliza指出,她曾經從梁天琦遞交給選管會的個人簡介中,找到「光時」的英文版,卻是被譯成「Ignite Revolution to Reclaim Our Age.」對於造勢晚會和選管會的文宣為何有差異,Eliza說她不知道。
而Eliza亦曾找遍不同資料,去嘗試看看梁天琦當初創作「光時」口號的原意,但發現他除了在晚會說過,口號不想專注「世代」差別,除此之外,她沒找到更多解釋。不過Eliza說,原來梁天琦最初創作了另一個八字口號,但她認為,梁天琦最初的口號不搶耳,不令人留下深刻印像。
「選舉口號要搶耳,要令人容易記起這個參選人,而原來梁天琦最初設計的口號很悶蛋,孩子氣得像大學活動口號一樣。」
原來,於社會掀起沸沸揚揚的談論,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被廣泛流傳過,今天被法庭研究是否違反國安法的八個字口號,並不是梁天琦最初的構思。
此時,Eliza翻查文件找到了紀錄,並以廣東話在高等法院朗讀出,梁天琦最初曾經構思,但最後放棄了的意念。這個被埋葬了的口號,原來一樣是八個大字:「知行合一,世代革新」。
如果歷史有如果,假若「光時」沒有出現過,今日香港的光景又會如何?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10137115741348/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5860505502342/
(圖為辯方第二位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院,明天他會繼續作供)
社工七大原則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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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事情其實也是理事長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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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們等一下一條一條問理事長
你覺得這個排序對不對
如果你排你會不會這樣子排
那我先講一下
我們的法國線民提供一個法國疫苗受眾目標和時間表
2020年12月27日起
他施打的優先順序是長照機構中的中老年人
然後機構工作的員工
這個衛生部門消防隊員
這個家庭幫助人員
還有專門機構的殘障人士跟他們的工作人員
七十五歲住在家裡的人
然後非常高風險的弱勢患者要有主治醫生的醫療處方
然後2021年2月6號
就是所有的衛生社會醫療專業人員
跟弱勢群體打交道的社工消防員
2021年2月19號 唉呦我生日
疫苗接種對五十到六十四歲的人開放
3月2號這個七十五歲以上的人可以接種阿斯特捷利康
3月15號五十歲以上並有合併症
就是什麼糖尿病肥胖心臟病等等
可以在藥房接種疫苗
那有資格接種的不再需要醫師處方
可以去藥店施打疫苗
那3月25號開始七十歲以上所有人
可以接種預約接種Moderna和Pfizer的疫苗
那阿斯特捷利康呢
就可以去藥房或鎮上的醫生那邊接種
這個顯然是跟它保存的狀況有關
因為阿斯特捷利康反正就隨來隨打
但是Pfizer跟Moderna就是預約怕浪費
那4月12號開始五十五歲以上的人可以在任何地方
不管有沒有疾病
可以在藥房護士鎮上的醫師那邊接種阿斯特捷利康
4月16號六十到六十九歲的以上的人
可以接種輝瑞跟Moderna
但是要在疫苗接種中心
5月1號開始十八到四十九歲的合併患者
就是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可以在輝瑞跟Moderna的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
那只要拿合併症證明就好不需要出示醫療處方
那5月10號開始五十歲以上的人
就你有注意到他這個是波段式的開放
就是到五十歲以上的人只要你忍到5月10號
不管有沒有健康問題
都可以在輝瑞跟Moderna的接種中心接種疫苗
5月12號所有十八到四十九歲的人
都可以在疫苗接種中心預約接種
當天或第二天可以注射輝瑞或Moderna
5月27號任何人可以透過預約成年十八歲以上
都可以透過預約在疫苗接種中心注射
輝瑞或Moderna的疫苗
2021年6月15號起十二到十八歲的人將可以接種疫苗
好啦這個我還是
我們剛剛講的是法國的接種速度
顯然他的疫苗充足而且是一波一波
早打早享受晚打有輝瑞
那我國的這個公費接種對象
你覺得現在這樣子排序
有沒有什麼你特別有意見的地方
覺得可以做調配或是調度
我們現在要先瞭解一下
這個疫苗接種順序它為什麼要定
那它要如何定
我們知道現在講
我們知道這個新冠疫苗基本上是個全民疫苗
是全民疫苗
全民疫苗要決定什麼順序啊
全部都打啊
你要決定什麼順序
那現在是因為屬於非常時期
他的疫苗進貨量不夠嘛對不對
所以他要決定一下哪些最高風險的我們要先打
所以現在才會定出順序
不過記住喔這個順序喔是暫行的
我當初中央他們定下來的時候給他們的建議
是什麼東西咧
我說既然是全民疫苗
你這個接種的時候你要分到衛生所去
每個衛生所的公共衛生護士
他基本上他有一定的限額
就多少人他要管多少人的
這個是國家都有很好的制度
你交給他們去打不就一天就打完了嗎
你這樣一個族群一個族群的打
到時候有些交叉的族群你怎麼辦
那定先後順序的話
這個先後順序要怎麼定呢
依據兩個原則
第一個因為這個疫苗它的功能
第一個是防止你感染第二個是防止你死亡
所以哪個是最高感染族群
哪個是最高死亡族群
我們必須要把他定下來
定下來以後這個就優先打掉
我們知道最高感染的族群在哪裡
在現階段跟以前是不一樣的
我們大家定了這個東西
這是太平時期的看法
現在是戰時喔你不能這麼幹
太平時期的幹法
你即使到了我們當初在諾富特的時候
在華航那個事件的時候
我們那時候的最高風險是誰
最高風險不是醫療同仁
島內沒有病例啊對不對
最高風險在哪裡呢
最高風險在關口
所以機師如果打掉的話
你3+11你0+14都沒有關係我告訴你
所以這個東西基本上你看最高風險在這裡
所以這個最高風險你沒有去覆蓋
就會造成後面這個結果
那現在我們島內已經出現疫情了
我們的最高感染風險在誰
醫護同仁沒有問題了對不對
第二個在哪裡咧
我們的熱區民眾啊
我們的萬華
萬華在疫區的人不是最高感染風險嗎
怎麼會是防疫人員
怎麼會是高接觸風險的工作者對不對
這個不是這個東西
他就是在熱區的民眾
所以兩個最高感染風險
一個是醫護同仁
一個是熱區民眾對不對
所以在萬華的時候
如果是在萬華整個篩查下去的話
整個給他打下去的話
那不就結了嗎對不對
那這是最高感染風險
再來一個就是最高的所謂的這個死亡風險
最高死亡風險在哪裡
就是六十五歲的老人有心肺疾病的人
胖子或者是孕婦
這是最高風險這些人必須要先打下去
但你講這邊我稍稍補充一下
因為我記得去年到今年年初的時候
在疫苗不普及的時候
有兩個爭議
就是一個國家注射疫苗的順序呢
到底是要以死亡機率為主
第一個考量
或者是要以病毒擴散的遏抑
跟讓社會恢復正常運作為第一考量
因為以死亡為第一個考量
就像剛剛理事長講的
我一定把那個老人院裡面通通打遍
打好打爆打滿
然後熱區民眾裡面呢
就七十五歲以上打好打爆打滿
那可是如果走另外一個角度呢
就是如果我要讓這些病毒不會趴趴走
那我就要打年輕人外送
這個基礎維生工作者
譬如說公車司機 計程車司機
然後UberEats foodpanda然後做小吃店的
我會做這一種
世界其他國家有一個例子
就是他們的做法就是先封鎖老人院
我那些高危險群的年長者
我不要讓他進出了
我就把他封在老人院裡面
不探病不能外出不能接觸可能的病原
那這些人先保住大概保三個月
其他人我趕快打疫苗打到一個程度之後
我再回來打
所以理事長這兩種模式呢
你個人比較支持哪一種
我跟你講齁這學理上很重要
學理上就是說你易感族群跟易死族群
兩個都要覆蓋
所以中國大陸那個政策就很好
他第一順位就排了這些人
把這些人排上去
第二順位就不用分了
直接就分給衛生局去打就好了
分給各個縣市去打就好了
你這個再分下去紛擾相當的多
你說這個外送的有風險
那老師有沒有風險
老師教課不就有風險嗎
補習班有沒有風險
什麼人都有風險只要跟人家有接觸就有風險
所以原則上來講你要去做這些細分下去
你自己自找麻煩何必咧
所以把最高風險弄出來以後
其他的就很簡單去交給地方衛生局去分配
他們自己知道地方哪個風險高
他們去打就好了
有一些國家的做法是先打老人
先打老人是保死亡率喔
讓死亡率能夠下降
是這個東西保醫療量能的這樣打
但是這個族群的話
如果放到跟感染族群一起打的話
就不要分 你這樣一分出來的話還是有問題的
所以我希望說是分就分兩級
第一級就是最高風險我們全部把他框進去
普遍的給他打下去打的速度要快
下一個就是說他的低風險族群
整個就用普打的方式打下去
理事長剛剛講的東西
西班牙義大利然後歐盟的一些國家
是從年齡層逆著往下打
也就是這個禮拜打九十五歲以上
然後禮拜三開始呢八十五歲以上
七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上
所以歐盟的確是以年紀為主要考量
可是如果今天在疫區就是熱區
加速而且快速的施打疫苗的話
會不會反而造成群聚
快速施打疫苗怎麼會造成群聚
我們施打疫苗的時候
我們現在施打疫苗的方法都是錯的
叫老百姓到地方去施打怎麼會對
這當然是群聚啊
所以打疫苗的最正確做法是什麼
到府
到戶籍去打這是最重要的
這就不會我拎著你去
每個公共衛生的護士他本來就管了三四百人
那你三四百個人你把他打掉
我問你要多少時間你告訴我多少時間
你兩個人一組去打都可以
兩個人一組的話也不過六七百個人
你六七百個人你打多少時間打掉
很快嘛對不對
這個才是快速打疫苗的方法
快速打疫苗不是把人給集中過來
這個是錯誤的做法
社工七大原則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同性婚姻的家庭若想要建立親子關係,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立法理由說明:「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之認可」。法院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委託專業人員進行訪視,法院將參考訪視人員提出的訪視報告及建議決定是否認可收養。因此社工、法官都是影響成敗的因素。
所謂的繼親收養,以女同志為例(男同志以生父類推),它的組成通常是一個生母,及一個伴侶,而這個伴侶要收養生母的小孩。
現代社會,通常有共識,撫養孩子的責任在雙親,而非單由生育的那方獨立負擔。女性主義平權運動以來,一直強調的就是反對所謂的「母職說(Motherhood)」,這個意思是有關照顧家庭、照顧小孩等等這些家務責任,過去被視為生母天職,也就是把照顧小孩的責任,全部推給生小孩的那一方。但事實上,照顧小孩應該不只是生育方的責任,也是其同居人、伴侶的責任。這在一般的異性戀婚姻中,因為婚生推定的關係,所以丈夫在小孩生下來那一刻,就肩負了撫養小孩的法律責任,沒辦法逃走。但同志家庭在法律上只有血緣關係的生育方要負擔撫養責任,另外一個伴侶可以看自己決定要不要收養,一定要走至少三個月的收養流程,且收養流程要經過社工、法官,還不一定會過。
我認為在這之中比起異性婚姻,不管是社工或法官,都應該更需要特別照顧平等權及小孩最佳利益問題。通常我們會認為,對小孩利益來說,一個生母和伴侶都有責任要一起撫養小孩,絕對是比只有生母一個人肩負撫養小孩的責任,前者優於後者。
然而收養訪視的報告格式中,「家人對收養人的態度」以及「親子關係的描述」在收養評估占了非常重要的篇幅,都是需要由訪視人員來觀察和書寫完成。過去在同婚未通過時,曾有社工因認為小孩太小無法面對同儕壓力,所以給出不適合收養的建議,但當時好在法官有考量和體察,所以最後有收養成功。
因此訪視人員在調查時,我認為社會局必須注意第一線人員的訓練,要特別注意同志家庭與異性婚姻的社會結構性問題不同,也就是不能因為原生家庭長輩並不一定認同同志,甚至可能有不友善或歧視問題,而成為阻礙孩童受雙親最大照顧的最佳利益。
亦即訪視人員在面對同志家庭時需注意下面三個原則:
1. 不應讓生育方獨自承擔撫養小孩的責任。
2.不應讓原生家庭對同志的不友善,而影響繼親收養的認定,導致小孩高風險面臨法律只有一位血親有責任照顧他/她,這是本末倒置。
3.應重視社會結構性的問題,更加同理同志家庭。
我認為,這不只是同志的問題,還是有關母職的性別平權問題,更是兒童權益問題。我身邊就有掌握,至少五對同志伴侶因為這個收養流程而卻步,最直接影響就是孩子的受照顧撫養權利及未來的繼承權利。
因此我在今天的民政部門質詢中要求社會局:
1. 定期舉辦全台北市訪視人員同志收養工作坊,並提供結案報告以供未來施政參考。
2. 促進社工與同志團體交流,建立聯繫窗口,協助輔導同志收養相關議題
3. 建立社會局同婚收養申訴管道
面對社會的進步,行政機關就要有帶頭的作用,把體制完善,成為同志家庭的後盾,讓這些孩子能生活在一個可以完全獲得最大照顧及友善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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