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清晨黃暐瀚的母親在台中被酒駕的方姓男子撞斃,出事後酒駕男第一時間就衝進超商,買了一罐啤酒,咕嚕下肚。大家都知道這個逃避酒駕罪責怪招,近年有不少人用過,部分案件也確實因此脫罪成功,換句話說,審理的法官若對這些被警方攔查、肇事後的駕駛,以再喝一瓶混淆時間的明顯卸責之舉,還能埋單判處無罪或免罰的,你們都是殺死黃媽媽的共犯!
黃暐瀚昨天接到噩耗時,正是他的晨間帶狀節目開播前,暐瀚展現出過人的勇敢與敬業,仍然如常的做完節目,他的專業敬業與負責,在今天的社會已經很難見到。
昨天我在臉書上貼出對黃媽媽的追悼與譴責酒駕,許多朋友留言要求我們立法委員要修法重罰酒駕。
但每當有酒駕、毒駕發生,造成民眾死傷的事件時,政府總是藉由修法提高刑責,一再回應社會民眾的期盼,但防制成效依舊不彰。現行的酒駕殺人的刑責是兩年前修訂的,不能說不重。依照刑法第185條之3的規定,【酒後或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者,於五年內再犯酒後或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對於酒駕累犯的刑責提升到無期徒刑,但是法官的量刑經常是背離社會期望,讓刑罰的威嚇效果盪然無存。今天在大家正為黃媽媽成為酒駕殺人的被害者哀傷不已的同時,媒體報導,去年4月臺中林姓男子酒駕自撞害死好友,最過分的是,林男在五年內就已經酒駕7次,法官卻只「怒判」5年6個月徒刑,我不認為這樣的「怒判」真的能夠安撫民眾的憤怒,也真的能防制酒駕的惡行。八次酒駕的累犯的酒駕殺人事件,不過是判了個低空掠過的法定刑,要判到無期徒刑,或是網友們喊的死刑,談何容易。而國內去年酒駕判刑最嚴重的,也才有期徒刑8年8個月,但這判決還是包含了肇逃的刑責,才會判如此的「重」,還有桃園許姓男子酒駕闖紅燈撞死騎士,也僅僅判了6年。
或許「酒駕」仍在進行式,主因不外乎就是犯罪行為人心存僥倖、漠視法規或者酒精成癮等等,政府應思考是否採行禁戒處分等手段,針對酒駕、毒駕的行為人施以保安處分,再使其復歸社會,保護社會大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並參考日本作法累犯加重提高酒駕刑責,有效嚇阻酒駕、毒駕,防範於未然。
#酒駕零容忍的革命尚未成功,#大家要一起努力!
#譴責恐龍法官自甘做酒駕殺人的共犯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PNN livehouse.in頻道 ( ...
禁戒處分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國法務聊齋】吃鳳梨的獄政改革?
晚飯過後(今天大家的飯後水果有沒有鳳梨呢?)
進入聊齋時間,就讓小編來分享一則我國法務體系最新笑話兼鬼怪奇談。
一個正常的先進國家,各個行政部門各司其職、各有專業。互相合作與協助是應該的,但前提是要把自己部門的事情做好。
偏偏我們行政部門和政務官員沒有這樣的觀念,作秀才是他們的第一要務。
我國的刑事執行實務、獄政狀況、檢察體系執行科與監獄環境的基層公務人員工作情況有多血汗,可以說是公開的秘密。
#監獄環境人滿為患,「#學好不足、#學壞有餘」,長期以來為學界所詬病。
此外,保安處分(監護處分與禁戒處分)#經費與資源不足,成為全國各地地檢署頭痛的問題,也是司改國是會議期間曾經公開討論的議題,可惜在沒有鎂光燈的情況下,不了了之。
以上這些問題,是不是法務部該檢討的「本業」?
鳳梨的問題其實很複雜,不是法務部主管業務,背後涉及的是國際政治議題,面對一個不守信、動不動就欺負弱鄰的霸權,今天有鳳梨,明天會不會有其他的水果,沒有人知道。
結果人家農委會「目前他們認為還沒有需要」,
法務部長不檢討獄政改革議題,倒是急吼吼的跳出來跟媒體炫耀我們監獄裡有多少受刑人,「目前我們收容人有將近六萬人,如果包括員工的話,可以更多」……
要受刑人吃鳳梨???要法務部員工吃鳳梨???每個人每天能吃的水果有限,那其他台灣水果呢?
更不要說,監獄經費有限、監獄資源不足,是眾所知道的事情,應該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監獄的功能是教化受刑人,讓他們再社會化,而不是吃鳳梨吧?
難道鳳梨吃多了可以培養愛國心,就可以變成一個好人、不再犯罪嗎?
作秀、不務正業,莫過於是。
如果法務部長真的這麼愛國,不如把他們這些政務高官月薪改以「鳳梨」實物支付如何?
反正這些高官最大的功能就是作秀。鳳梨抵月薪,才能彰顯他們「共體時艱」的決心,才能真正幫到台灣。
新聞圖片取自新聞〈【鳳梨之戰】各部會動起來吃旺來 法務部長:我們收容人有近6萬人〉:http://bit.ly/380NzOl
〔蔡清祥也提到,法務部有與農委會聯繫,希望能夠幫上忙,但是 #目前他們認為還沒有需要,所以我們隨時都可以幫忙。「#目前我們收容人有將近六萬人,如果包括員工的話,可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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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想要了解執行實務的困境嗎?
〈檢仔聊齋(十一):重偵查、輕執行?檢察機關的業務失衡現象〉: https://bit.ly/2zlFRjm
〈一封來自醫院的信─他們的犯罪人生不是沒有原因〉:http://bit.ly/2MBJTuO
〈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http://bit.ly/3rfwuYI
更完整的體系問題,請見:《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博客來 | https://bit.ly/2O1alP4
金石堂 | https://bit.ly/3ssLIcQ
禁戒處分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酌宜情大酌傷身(心),大量喝酒就得小心肝!不但造成心臟及肝臟負荷,亦會造成成癮及精神疾病,所以當您喝酒時仍需適當控制!你是不是已經到達「問題性」飲酒者了?過量飲酒如果沒有得到適當控制,很容易就變成了所謂的問題性飲酒者;問題性飲酒者,將有30%以上的個案會成為酒精濫用與酒精依賴者,將因為無法控制飲酒而容易酒駕,造成危險。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現在可以利用「附表-飲酒行為量表內簡單問卷」或「附表-飲酒行為量表QR Code」,來量測自己是否為問題性飲酒者,如果總分大於或等於8分,表示您已經是問題性飲酒者,請尋求專業進一步評估或協助。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109年度酒癮補助方案出爐了!若符合以下酒癮治療補助對象,將補助額度每人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補助額度以4萬元為限,補助時間:即日起至年度「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計畫補助經費用罄,就醫時您仍需部分負擔費用喔!酒癮治療補助對象如下:
1、自願接受酒癮治療者(不含轉介執行法律規定之酒癮治療)。
2、執行法律規定之酒癮治療(需檢附經濟困難證明):緩刑附帶條件、禁戒處分、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受酒駕吊銷駕駛執照重新申請考照;檢附經濟困難證明文件(不含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其他經地方政府單位開立之經濟困難相關證明。
3、家防基金補助對象:法院裁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之戒酒治療或戒酒教育(屬法院裁定之家暴個案不論是否屬經濟弱勢,均由家防基金補助及核銷)。
您可以找誰幫忙?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酒癮戒治諮詢電話(06)2679751轉176;另外可以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及本市37區衛生所協助轉介,也可以至以下6家酒癮戒治醫療院所精神科門診求助,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臺南市立安南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樹林院區、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
健康最重要飲酒不過量!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的健康,若已經達到問題性飲酒,請即早戒酒,免得酒駕傷荷包又造成自我及他人的危害,將得不償失。
禁戒處分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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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戒處分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針對酒駕致死,2013年將法定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根據地方法院統計數字,有近五成的案件皆判處「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平均刑期僅3年,法院實際判刑符合當初立法意旨嗎?
去年台中發生酒駕致死案件,這已經是該被告第四次酒駕,法院僅判刑該判2年6月。量刑理由大量使用例稿照抄、如何量刑等實質內容,付之闕如。
2.刑法規定的禁戒處分(戒除酒癮)形同虛設,實務上竟有被告已第八次酒駕,法院卻未曾宣告禁戒處分。
3.根據台北市警局取締酒駕統計資料,拒絕酒測案件大幅上升。現行法針對拒絕酒測行為,只有行政處罰,許多酒駕者透過拒絕酒測規避刑事訴追。去年更發生警官酒駕拒測、「知法玩法」案件。
日前有檢察官倡議增訂「拒絕酒測罪」,避免酒駕者知法玩法,法務部立場為何?
4.2018年卻發生現職警官酒駕,造成6人受傷竟然只予以緩起訴。行政懲處部分,只有記兩支小過。
政府多次宣示「酒駕零容忍」,但對於公職人員酒駕卻如此輕縱,政府應立即重新檢討懲處標準。
附註:
2019-2-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酒駕防制之司法量刑與宣告禁戒處分
https://reurl.cc/RymR9
2019-2-24 酒駕累犯比例節節高升
https://ppt.cc/fpwFwx
2019-2-22「悲劇不該繼續發生 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影片
https://ppt.cc/fcDnFx
2019-2-22「悲劇不該繼續發生 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圖表
https://ppt.cc/f1aT5x
禁戒處分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針對強化監督淘汰不適任法官之《法官法》草案,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才送來?
2.針對一般酒駕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地方法院實際量刑上有近98%被告皆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平均刑期僅3個月且絕大多數得易科罰金。
3.針對酒駕致死,2013年將法定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根據地方法院統計數字,有近五成的案件皆判處「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平均刑期僅3年,法院實際判刑符合當初立法意旨嗎?
4. 近十年酒駕累犯比例年年高升,2018年酒駕案件確定有罪者56,167件,其中有25,967件有酒駕前科,比例高達46.23%。更離譜的是,實務上法院對於酒駕累犯,也多為判數月並得易科罰金。
5. 刑法規定的保安處分(戒除酒癮)形同虛設,以2018年為例,地方法院宣告禁戒處分人數僅35名。而駁回禁戒處分之裁判,理由幾乎全為照抄的例稿。
6. 實務上甚至出現「以保護管束代替禁戒處分」判決,完全不必接受醫療戒治,只需定期至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到,到底有何意義?
附註:
2019-2-24 酒駕累犯比例節節高升
https://ppt.cc/fpwFwx
2019-2-22「悲劇不該繼續發生 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影片
https://ppt.cc/fcDnFx
2019-2-22「悲劇不該繼續發生 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圖表
https://ppt.cc/f1aT5x
2019-2-19 基本實證:酒駕致死的地院判決刑度
https://ppt.cc/feaFtx
2019-2-15 酒駕戒治
https://ppt.cc/fPYLj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