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奧運選手是因其代表國家榮譽
東京奧運台灣代表團,考量到疫情的影響,昨日搭乘華航包機前往日本參賽,體育署用防疫為由,安排所有選手搭乘經濟艙,此事在世界球后戴資穎將訊息發在IG限時動態曝光後,立刻引發各界罵聲,就連總統蔡英文都對此發文,表示這樣的安排有違其過去的承諾,相關單位應立即做出調整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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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朝野可說是難得的團結。
前往東京奧運參賽的選手們,都可說是台灣體育界中的佼佼者,更代表著為國爭光的至高榮耀,每位辛苦選手的參賽表現,都與我們息息相關,這也是為何從上到下都希望能夠善待所有選手,能夠完善的照顧到每個環節。
這次的癥結點也一一整理出來。
一、位置的安排
這次的主團總共有134人,商務艙共36人,選手近50名。
根據體育署臨時記者會的說法,經濟艙是根據防疫需求,採用前後左右四個位置都空出來來安排,但商務艙卻是全部坐滿,這當然有很多方式可以做協調,畢竟台灣到日本的路途並不長,但關鍵在於這些運動好手,在並未被「事先告知」的情況下,在現場只能接受這安排,在防疫需求無法自費前往的情況下,只能接受這安排。
經濟艙對我們一般人都相當不舒適,更何況體型較為壯碩的選手。
無論是去程包機兩台選手全部搭乘商務艙,或事先告知讓其有所準備,或官員跟著一起全程搭乘經濟艙,結果都一定比現在的更好。
二、回程的安排
臨時記者會中官員表示「搭經濟艙是考慮到防疫安全,回程會全部改商務艙」,這本身就是荒謬的說詞。
先不討論基本邏輯,如果去的時候搭經濟艙是考量到安全,那回程讓他們做商務艙不就讓他們陷入危險之中,也不考慮到選手會有安全問題,難道高官與教練就沒安全問題等。
回程能夠都搭乘商務艙,最關鍵是在於大家回國的時間都不同。
自然都能夠安排在商務艙,既然如此在臨時記者會上這樣解釋,相信多數的人民都不會買單的。
三、體育改革一直是台灣心中的痛
過去體育協會把持各體育賽事早已不是新鮮事,特別在國際賽中這些協會往往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既然蔡總統體育改革的承諾猶言在耳,這件事情自然會引起大家的反彈。
改革就是希望改掉過去的陋習,永遠將選手的福祉放在第一位,然而連小小的交通都能安排得如此荒謬,自然會引起朝野一致的砲轟。
改革就要大刀闊斧地做,讓人民真正有感,否則只會淪為選舉口號。
四、商務艙的名單
這次商務艙的名單確認後,立刻也受到許多人的炮轟,認為官員不該如此享受,而讓選手如此辛苦。
但其中有兩個名單被攻擊我個人是有意見的。
首先是這次的中華奧會團長林鴻道,許多人翻出他與哥哥林鴻明,曾經捲入一起掏空案,以此作為攻擊,認為其曾有不良紀錄,必然是尸位素餐的領導者。
但中華奧會團長的名字是必須出錢出力的,光是從他這20年來援助,每次都是幾千萬起跳在掏的,許多選手都是感念在心頭,舉個比較近的例子。
2016年的里約奧運,林鴻道就用個人名義宣布,只要選手獲得金牌就會提供獎金千萬,並且也再捐出一千萬讓所有選手的交通升級艙等,只希望有更好更舒適的航程,而在今年的東京奧運,也是維持奧運金牌就個人贊助千萬的慣例。
林鴻道所成立的「台灣運動發展促進會」,過去也不斷地為台灣體育環境改善所付出,在成立的第一年就捐出六千萬來做體育發展。
一個出錢出力又付出的企業家,無論他過去的私德如何,至少他對體育界的貢獻是遠大於所有人的,如果要藉此事件來攻擊他,這是不對的。
過去以來這麼龐大的資金,我相信有許多企業家都能承擔得起,但只有林鴻道選擇接下這個重責大任,如果這次的事件讓他心灰意冷決定收回對體育產業的挹注,這才是台灣最大的損失。
而另外一位蔡辰威先生,也是飽受攻擊,許多人並不清楚他的付出便將炮火指向他。
根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報導中指出,目前擔任「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及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榮譽理事長」的他,長年挹注資源推展體育活動,並以實際行動培植基層優秀選手。
在主持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以及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會務期間,設置選手獎助金、破紀錄獎金及教練激勵獎金等制度,激勵選手在國內外競賽能有優越的表現。例如:在田徑協會理事長任內,即頒發了 54 項次,合計 69 人次改寫全國紀錄的獎勵金,以及在 2017 年台北世大運獲得標槍金牌並破亞洲紀錄的鄭兆村選手。在擔任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長期間,為選手尋求企業贊助,培養出諸多國人熟知的選手,如吳燕妮(跆拳道)、鄭韶婕(羽球)、林怡君(射擊)、袁叔琪(射箭)、郭振維(射箭)、林佳恩(射箭)、楊淑君(跆拳道)以及郭婞淳(舉重)等。
如果這些頂尖優秀的選手都口口聲聲感謝的人,最終卻成為莫名被攻擊的對象,這是非理性更是傷害台灣體育環境的做法。
這次事件的癥結點,在於政府官員在安排的過程中,並沒有做好完整且妥善的溝通,導致選手的認知與實際有落差,但這次的事件還有衍生其他的插曲。
包含所有選手都需要舟車勞頓的前往松山機場,讓南部的選手反而捨近求遠,就有人砲轟在機場的歡送,就是大型的群聚,也是讓選手消耗無意義的體力,或許這件事情同樣可以用防疫考量昨為答辯,但人民會不會買單則會很直接地呈現在民調數字上。
再來是戴資穎在限動上Po出房間照片,又再度引起討論,質疑居住品質不佳,不該是參賽選手應該住的。
但這個部份我認為也應該要有完整且詳細的說明。
首先是東奧會有提供選手村供選手居住使用,但並不是所有選手都會入住。
以戴資穎的羽球為例,他的比賽場地距離選手村有將近30公里的距離,光是車程時間就要將近一個小時,所以為了減少與人群的接觸,以及降低舟車勞頓的辛苦,體育署特別安排了離場地較近只有3公里的飯店,現在又是比賽期間,附近的飯店全部被訂購一空。
為此戴資穎也對媒體表示:「能夠不用每天都進到選手村也不錯,至少不用跟這麼多人接觸,也比較沒有群聚的風險,心裡會比較安定一點,而且也可以免去交通時間」,看來是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因為早些時候奧運包機的關係,心裡很擔心這次代表隊選手們在其他地方會不會也被委屈了,所以剛剛一時情緒沒有先仔細查證就發文,真是不好意思,上一篇文已經刪除,跟大家說明一下。」
這次的事件資訊量非常龐大,當然也有許多做的不完整的地方需要值得檢討與改進,但並不是莫名的攻擊與製造糾紛,關鍵在於如何讓台灣的運動健將,受到更多的照顧,而不是賽前靠自己,賽後國家之光。
私德意思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寫在鄭家純遭性騷擾事件之後》
雞排妹ili鄭家純日前在演藝圈拋下震撼彈,公開自己在主持尾牙時遭廠商老闆及知名歌手性騷擾的經過,除了老闆頻頻開玩笑說「我可以為了妳離婚」、「我們還沒約會就喊這個數字」、「怎麼沒有特別表現」外,也被現場員工起鬨要求親老闆,甚至同台歌手也在同個場子中突然觸碰她的腿部及臀部。
然而在公開這些事情後,鄭家純卻遭質疑「為何不直接提告」、「公審」,甚至被質疑是她自己平常開放的形象所造成的,怎麼能怪別人開玩笑?連後來挺身發聲的立委賴品妤品妤賴,呼籲「勿變相支持加害者」,卻也遭到許多網友留下性羞辱的留言。
▍法律觀點下性騷擾被害者能採取的行動
以律師的角度來看,尾牙場上老闆的言論已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第2款的「敵意環境型性騷擾」態樣,而同台歌手襲臀、大腿的行為更可能觸犯強制觸摸罪,而有刑法責任。
性騷擾被害者在法律上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如下:
#刑事責任-「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
#行政責任:性騷擾被害者得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等提出申訴,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加害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加害人是對於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更可加重科處罰鍰至1/2。
#民事責任:請求非財產上之人格權損害賠償。
▍為何不選擇直接提告?
性騷擾,在法律上的定義其實十分抽象,並非很容易就可以判斷: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些要件連律師都要經過仔細思考了,在騷擾現場中,還要加上對方的職業社經地位、當下環境氣氛等因素,都會讓受害者難以馬上判斷自己是否正受到「性騷擾」,善良的受害者們更常是陷入「是不是我小題大作」、「我會不會誤會對方意思」這樣的自我懷疑中,更遑論能夠馬上提告、採取法律途徑。
再者,法律途徑也往往需要耗費許多時間、費用成本,還有面對法律程序的心理素質、精神壓力、及舉證責任等等,也都是被害人選擇採取法律途徑時,必須先行承擔的成本。
身為律師,我們當然都希望能用法律輕鬆解決所有問題,但事實上,採取法律程序需要浩大的準備工程,如果只一味地躲在鍵盤後面,從來沒有經歷過申訴、訴訟的程序,絕對是沒有資格說出「幹嘛不直接提告」這種話。
▍說出自己的故事,並非「公審」
鄭家純很勇敢的選擇說出性騷擾的經過,卻也遭到部分網友認為是「公審」、「網路霸凌」,但事實上鄭家純是將自己真實發生的經驗說出來,也並非只是涉及私德的事件,假使其中有造假,她也會自己承擔被追訴「誹謗罪」的風險(現在歌手翁立友已經表示要開始蒐證了),更重要的是,跳出來揭發這樣的醜聞,一定會惹毛某一群人,更是早已堵上她的事業,怎麼會是如網友說的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呢?
其實很多受性騷擾、性侵害的當事人,面對受害經驗最有效的療傷方法,並不是漫長的法律流程,而是將受害經驗變成屬於自己的故事,並透過說故事的過程,成為影響社會的力量。
鄭家純此次發聲,確實讓許多曾有受性騷擾經驗的一般民眾,也在自己的社群上公開自己的故事,而她身為明星的曝光度,也帶來更多關注度,這些都有助於社會更加重視性別議題。
▍沒有所謂合格的受害者
今天如果有人被打傷了或遭偷竊財物,她若到網路上分享自己受害的經驗,大概不會遭到網友們質疑是她自己欠揍、或是被檢討「幹嘛不把錢包保護好」吧?
但今天換作是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者,社會往往對於這些受害者有一個無形的「被害者劇本」,對於沒有按照劇本演出的被害者,往往是去質疑她們的說詞,或是去檢討是不是她們應該負起某部分的責任?
鄭家純出道以來,風格一向大膽性感,不過這樣的個人風格也絕對不能成為合理化性騷擾的理由,總歸一句:「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每個人都是多元的,不論性感或保守,未經同意,都不應該對其做出性騷擾的舉動。
▍唯有傷口不再隱藏才有癒合的可能
光只有鄭家純一個人的勇氣,要去對抗長期存在社會結構下的性別問題,一定是不夠的。
這個社會需要更多同理心,接住這些受害者們,只有當多數人開始正視每個受害者的經驗,當受害者相信自己的經驗會被好好看待時,她們也才能有勇氣將自己的故事說出來,最後也是最難的— —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
#沒有合格的受害者
#說出你或妳的故事
#Sunny律師
私德意思 在 小聖蚊的治國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丁丁二號終於掰了。但是為什麼呢?
昨天看到小商人爆他婚外情和撩妹那篇出來,還有圖有真相,就隱約感覺上面的意思是要他打包走人,今天果然辭了。
台灣的環境還滿悲哀的。我比較兩個丁丁給你看就知道。
當時丁丁一號被週刊爆出劈四女逼墮胎,其實這些都是個人私德問題,和他「發言人」的工作表現無關,但是這種腥羶色的事情台灣人最關心,所以也最是炎上,導致在事情還沒鬧大之前他就第一時間請辭止血。
而在我看來,丁丁二號的事情是比一號嚴重得太多了,他可是利用「發言人」的身分在行政院記者會造謠攻擊台北市府和商家,這才是嚴重的不適任,結果呢,我們的院長說他是年輕人沒關係,知過能改善莫大焉,去吃兩次麵就想要裝作沒事,繼續慰留繼續做,這真的很丟臉。
撐了三天,結果桃色事件爆出來之後......他就光速掰掰了。
這代表 #民進黨判斷:「桃色事件在人民的心中,對黨的殺傷力比政府造謠惡搞商家還要大!」
我對於這件事情很難過啊。民眾對政府的要求不應該是這樣子的。私德不檢點,不應該。造謠對付人民,更是超級霹靂無敵不應該!
我衷心希望,台灣能有更多的人懂得分辨,什麼是適任與不適任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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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有一個前提:即便你說的是事實,如果「僅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的話就還是 ... (參考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上易字第1251號,這段話出自一審,但二審意思差不多)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