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恐攻事件今(11日)屆滿20周年,震驚全球的雙塔倒塌畫面,仍歷歷在目。當時美國進攻阿富汗,趕走塔利班政權,但20年後,塔利班卻再度奪回阿富汗⋯⋯究竟這場美國史上最長的戰爭,如何改變全球政治局勢?阿富汗、美國、塔利班、蓋達組織間,有哪些錯綜複雜的角力競合?一起來了解。
【1988-1994年】 #蓋達組織與聖戰
1988年賓拉登成立蓋達組織,宗旨是消滅全世界入侵伊斯蘭世界的西方國家,並建立純正統一的伊斯蘭國家。蓋達組織被指控犯下多起攻擊案件。1994年,賓拉登宣布向美國發動聖戰。
【1996-2001年】 #塔利班阿富汗建國
阿富汗內戰時,塔利班勢力開始壯大,隨後建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實施獨裁與政教合一政策,嚴格執行自定的伊斯蘭法,甚至不顧聯合國要求,為奧薩瑪賓拉登提供庇護。當時國際間,僅巴基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3國承認塔利班是合法政府。
【2001年9月11日】 #全美遭突襲式恐攻
當天19名蓋達組織分子劫持4架民航客機,對美國各處發動攻擊,造成2977人死亡,包括世貿雙子星大樓、五角大樓。而另一架被認為是要攻擊華盛頓特區的聯航93,因乘客奮勇對抗劫機者,飛機並未撞擊原訂目標,墜毀在一處無人田地,機上所有人統統罹難。
#美國宣戰 #賓拉登遭擊斃
2001年10月,為了逮補賓拉登、懲罰塔利班對蓋達組織的支援,美國對阿富汗宣戰,開啟長期的「反恐戰爭」,推翻塔利班政權,也掀起各界對伊斯蘭的仇恨與恐慌。2011年,賓拉登在巴基斯坦的一座豪宅中,被美國海豹部隊擊斃。同年在世貿原址,911紀念館落成。
【2021年】 #塔利班奪回阿富汗
911恐攻20周年前夕,美國決定撤軍,結束阿富汗戰爭。但隨後,塔利班火速奪回阿富汗政權,宣布成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總統潛逃出國,喀布爾機場出現大批逃難人潮,阿富汗再度陷入動盪⋯⋯
20年來,人們試圖避免歷史重演,這起事件也改寫了飛航安全的定義,巨大傷亡在人們心中留下深刻傷痕,全球亦歷經了伊斯蘭恐懼、歧視,並透過文化影視和文學作品,逐步平反、消弭仇恨,盼著「讓悲劇不再重演」不會只淪為口號。
911完整專題報導,請點👉https://bit.ly/3nrVexs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AP、Reuters
#911事件 #美國 #阿富汗 #塔利班 #蓋達組織 #賓拉登 #歷史回顧 #Y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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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在臉書河道上看到很多人在問:為什麼美國跟日本都稱我們台灣了,結果台灣人還不敢正名~~
雖然之前說過了,但我特地單獨發文跟大家說一下(˶‾᷄ ⁻̫ ‾᷅˵)
日本或者其他國家稱我們「台灣」,其實與之前討論美國的作法一樣。
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合法政府,所以不會再以此中華民國名義來稱呼它,在《臺灣關係法》確立三個重點框架: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政權正在治理台澎、一中政策。
依照台灣關係法,沒有台澎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治理當局,簡稱台灣。
沒有台澎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是台灣治理當局的總統,簡稱台灣總統。一點問題都沒有。
👉🏻 美國的立場 NASA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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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 PRC 是中國政府跟中國建交 (180) + 承認 ROC 是中國政府跟中國建交 (15) = 跟中國建交的國家 (195)
對於這180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合法政府的國家而言,這個中華民國政權就只是目前治理台澎的一個治理當局,因此不會稱呼它名稱。
👉🏻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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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
《聯2758號決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在聯合國中的合法代表。《聯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在聯合國內由誰來代表中國席次的問題,也就是中國代表權之爭,就是兩個政權 : PRC政權跟ROC政權的事情。
後面有說到把蔣介石代表趕出去聯合國,將蔣介石代表在聯合國以及聯合國附屬組織非法佔據的位置驅逐,意思是與聯合國有關的國際組織蔣介石代表都不能代表中國主權國家了,這邊用詞不使用中華民國的原因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已經喪失中國代表,因此在聯合國中中華民國不是中國合法政府代表,因此就直接稱呼蔣介石代表,這種不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完整名稱。這也與台澎無關。
在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僅限於聯合國及其附隨組織。這對台澎來說也是好事❤️因為台澎不會再被中華民國政權在聯合國中吃豆腐了!
👉🏻 聯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因此,叫「台灣」名稱,與是否為主權國家無關。
👉🏻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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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高興歸高興,卻把台灣當成「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其實這是對建國意志有所阻礙的。
因為「以為台灣是國家」,便不會產生建國意志。結果就是任由中華民國政權持續併吞台澎,把一中兩政權籠罩在台澎之上、強暴台澎人,拿著台灣名義在國際上招搖撞騙。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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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段在台澎小堅果社群中聖峰有提到的「台灣共識」:
如果你現在走在路上隨便問,我想沒有人會跟你說他們不認同「台灣」。
現在的問題在於,每個人給「台灣」的定義未必相同。
在把「#認同台灣」做為建立共識的目標之前,必須先讓大家對「台灣」的定義有清楚的理解,而且這個定義只能有一種版本:國際法下台澎法理地位的版本。
如果台灣的定義還像現在這樣你一套我一套打迷糊仗,共識是不可能形成的,要不然就只會是假象而已。
其實該做的事一直都是一樣的,沒有任何跳過的可能性:讓台澎人瞭解真相。
唯有在瞭解以客觀事實及國際法法理為基礎所建構出來的真相之後,才會有形成共識的可能性。
在談共識之前,必須先確定彼此口中的「台灣」是同一個東西,要不然講到最後你以為彼此已經形成共識了,結果對方的台灣是把金馬東沙包在裡面死不放。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的粉絲專頁 2015 年成立時就使用的封面圖,至今不曾改過。(附上之前我的特效框頭像)
從最左到最右依次是:瞭解真相、增進知識、形成共識、有效實踐,最後是法理建國。
其實這整個是從建構認知一直到採取實際行動完成建國的五大階段。
為何形成共識不是第一個而是第三個,而且中間還放了個增進知識?原因在於,如果不先瞭解客觀真相,就不會有形成共識的客觀基礎,如果欠缺必要的知識,就無法理解這些客觀真相所代表的意義,那就很難形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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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絕對不是「正名、修憲、國家正常化」可以改變所欠缺的國家法人格。
只有在法律上具有適當權限的主體,採取足以產生法律上效果的行動,才有可能改變法律上的狀態。
要解決「在國際法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問題,只能透過在國際法中可以確立領土歸屬的方式來進行:由具有領土主權歸屬決定權的法律上主體來決定。
要結束「台澎的盟佔狀態」,只能透過讓「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的理由」消失來進行: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讓台澎戰後領土主權歸屬確定。
所以,只要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盟佔就不會結束。
而要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確定,兩條線:
1.盟軍全體成員聚在一起決議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或議定一個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的程序,然後依據該程序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
2.直接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讓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住民,行使在國際法架構下得到認可的自決權直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盟軍成員身為戰爭勝利者所具有的「戰勝者決定戰敗者領土(台澎)未來」的權利,跟曾受日本殖民的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殖民地住民決定殖民地(台澎)未來』的權利兩者相互獨立,在法律上存在「競合」狀態。
任何一個權利行使之後,都能夠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也都能夠產生「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進而使盟軍佔領狀態結束的效果。
❤️延伸閱讀: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了解台澎法理地位,了解自己身在何處,該做些什麼事情,看是要當啦啦隊或者是當推廣者~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願你們與我同行走在建國路上♡
競合定義 在 黃欽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未來事業的法門:想像力與節奏感
萬物聯網時代是個多元變化的新時代,前幾天與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有連續四場,議題不同,每一段15~20分鐘的「5G對話」。芳銘兄畢竟是來自鴻海這個大門派的決策主管,不僅對現階段的產業競合侃侃而談,對於未來6G的可能境界也能言之有物。這四段的節目,在我主持完兩人的對談之後,我又看了一遍,確認我真正瞭解他的意思,並整理他的觀點,分享社會大眾。
芳銘兄談到6G時,他說10年之後的電信應用環境,將不會有既定的框架,也許我們每個人可以針對自己特殊的需求,擷取、使用自己定義的速度、頻寬,甚至對象。我的理解是「想像力」將成為定義未來各自事業模式的基礎,我們要給下一代的是「獨立思考」,並依據企業的優勢定義不同的對象與事業節奏。
ARM說,過去30年,有1,800億套產品是在ARM的架構下發展的,未來10年,甚至會有3,000億套。那必然是個多元無窮變化的商機,我們如何理解ARM已經將過去「強調產品線」的事業模式,調整為「應用驅動」的事業模式。
對台灣而言,產業密度是優勢,過去被棄如敝屣的國內市場必然鹹魚翻身,只是我們理解這些事嗎?我是媒體人,無法歌功頌德,但可以當烏鴉,也希望烏鴉叫久了,會變成喜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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