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台Yaris的錢買GR Yaris是傻子嗎?
再次試駕GR Yaris有感 By 政義總編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Mn8iSBdSF-0
這個大雨滂沱的場景很熟悉,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我開著全新Focus ST跑了大半段北宜,德國鋼砲的嚴謹與紮實讓開慣E46 M3的我很是驚艷。今天的主角是GR Yaris,還有乍看之下像是前代祖宗的Yaris GRMN…。
類似「三缸」、「1.6升」、還有「Yaris」這些名詞可能框架了我們的想像,Yaris啥時跟賽道或是駕駛樂趣扯上關係了?三缸馬力大?會不會像BMW i8只能靠假聲浪來自我催眠,1.6升壓榨272hp動力?加速肯定是快了,但快一定代表樂趣嗎?4WD雖然提高了極限,但徒增100公斤左右的重量,GR-Four是利還是弊?我相信很多跟我一樣對駕駛近乎龜毛的的人來說,都是個大問號…
說真的,除了坐姿偏高,有些地方看起來像Yaris(第四代),閉上眼睛我真的找不到任何跟Yaris有關的連結。厚實方向盤左右死點只有2.3圈,6速iMT手排檔位清晰、行程短捷,儀表板上紅線標示著7000rpm,四輪驅動狀態與增壓錶都是GR Yaris獨有的設計。坐在車內聽到的聲浪遠比車外雄渾,當然這是音響系統聲浪增強的效果,3缸的原始聲浪應該很難讓人澎湃。
在綿延的下坡彎道組合中,我的節奏愈來愈快,四驅監控儀錶上的柱狀圖不斷上下地竄動,急加速時四輪驅動力循序增加,轉彎給油時外側輪會分配到較多動力。習慣性地進彎前急煞循序退回2擋,油門與煞車踏板高度有些許落差,手動跟趾並不像STi或是M3那樣翻一下腳掌就能處理,還好iMT補油計算很確實,甚至會多拉一點轉速提供降檔的牽引力道,略微減少煞車力道看准彎心丟進彎道,當我一邊修正方向盤角度,一邊嘗試著給油維持較高的引擎轉速,這時四驅的特性便展露無遺,一般速度下四輪就像軌道車一般緊咬路面,四驅分配顯然將穩定的車身姿態擺在第一順位,刻意多帶點轉向加深油門,當前驅的GRMN必須鬆油抑制推頭,GR Yaris卻可以用四輪滑走的姿態,透過油門與轉向的修正,從容地在組合彎中維持最佳路線,在幾個髮夾彎中,刻意扭擺的車身其實更像是一種表演,儀表循跡警示象徵性地閃了幾下,四條PS4S輪胎稍微滑一下很快又牢牢抓住地面。
看准出彎路線一腳踩盡油門,四驅最大的魅力就在出彎時四條輪胎咬住地表,扭擺著絕塵而去那瞬間的快感,前輪幫忙拉一把的GR-Four同樣在出彎地板油時機上幫了大忙,我試著以2擋維持扭力峰值比較暴力地出彎,車尾的動態完全聽從轉向的指令,Sport模式下確實會給轉向多點積極性,但我認為GR Yaris的WRC之魂就是要50:50,而這個Track我並不定義為賽道模式,我認為「循跡模式」之於GR Yaris更加貼切,尤其在低摩擦崎嶇路面上,50:50才是GR Yaris盡顯WRC精髓的絕佳舞台。
充滿炫技成分的四驅
就操控表現來看,四驅結構雖然增加了一些重量,但明顯讓整體的可玩性提昇了不只一個等級,相較於前驅偏高速設定的GRMN(MN代表Master of Nurburgring),一般模式下的GR Yaris足以用軌道車來形容,沒有三兩三,想要Spin轉圈圈還不是件容易的事。再者,不到4米的車長,短軸距與加寬的輪距(尤其是後輪),加上GR賽車WRC部門的調校,GR Yaris應對激烈操駕時車身姿態的控制極為出色,一般行駛提供了不錯的舒適性,當過彎激烈壓縮阻尼時支撐變得強硬,底盤離地高度既保持各種惡劣路況的適應能力,又能在柏油路面上以絕佳的抓地性能應付各種激烈操駕。
好吧,我其實不太會形容那進彎、出彎、漸進給油,然後一腳油門到底沖過紅線挺進3擋的感覺,加速度稱不上狂暴,再加速反應靈敏,加速感相當線性,沒有傳統渦輪車的壓迫感。北宜過了山頂雙向各只有一個車道,稍長的直線可以輕鬆3擋拉到紅線,經常暴雨加上施工緣故路面狀況不是太好,路面兩側冷不防有些碎石,讓我意外的是GR Yaris應付這樣的路面讓人心安,雖然底盤比起GRMN略高,但減震筒在快速起伏的路面可以有效吸收緩衝,並且很快抓住路面。再者,來自TNGA框架GAC平台的後四連桿有別於GRMN的非獨立後軸,這套懸吊針對GR Yaris特性保留了仰角可調的空間(這意味著原廠早就預留了降車身的可能),獨立後懸吊在連續快速彎道中可以很有韻律地轉移重心,同時在出彎給油那一下提供絕佳的抓地力,彎中彈跳更不會有多餘的不安扭擺。
豐田章男的微笑
繞了一圈回到停車場,不斷加快的速度並沒有讓我太過緊繃,至少比起我習慣的手排E46 M3要閒適多了。回想起2002年我在英國測試第一代Focus RS,那是Focus與Colin Mcrae在WRC最風光的年代,那時的Focus RS脾氣就像WRC廠車一般,性格極其暴躁,而同樣純正WRC血統的GR Yaris,延續日本車的淳厚性格,從容不暴躁,強勁的動力加上四驅,任何路況與駕駛風格都能見招拆招,深不見底的實力,我彷彿看到豐田章男燦爛微笑背後的涵意。
對了,偷偷告訴你,拉起手煞車的同時會自動釋放中央差速器,言下之意就是工程師鼓勵你帶著油門拉手煞車過彎,光這點就足夠WRC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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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幾年,台灣廣受假消息、假新聞,或是有意為之的輿論風向煽動之苦,加深了對立,造成許多誤解和社會成本的浪費。 根據報載「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有必要把資訊戰納入國安體系,日前與調查局長呂文忠兩度向總統蔡英文請命,盼能創設負責第一線作戰的「資安工作站」,終獲首肯,已於6號建置上線,宣告調查系統的第四軍正式成...
第四部門定義 在 小金魚的人生實驗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業務100問 #01 #業務必備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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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起源
自從我寫了我最想要被認識的個人標籤是「#一名優秀的業務」之後,讀者開始回信提問關於業務的問題。我覺得你們真的是我的靈感來源,因為有你們,所以我才有源源不絕的內容可以寫。
我自己是一個完全不排斥讀者詢問問題的人,過去我自己寫過了
① 職涯100問(已完結,可參考blog)
② 寫作100問(現正熱映中)
③ 電子報100問(現正熱映中)
於是我決定,加上第四個「業務100問」,這其實也是一種業務能力,就是展現你自己對於某種主題的深入程度,一般人可以寫個10篇、20篇,但是我可以寫100篇。如果你自己也是想要往某個領域發展,我非常推崇這樣的作法,你會發現當你寫不出來的時候,就可以該往外看點書、看點其他內容來增進自己的時候了。
我想在這個系列的主題談關於業務的事情,包含了我過去的業務心得、我的業務心法、我如何陌生開發、我如何面對挫折、我過去丟掉的案子給我的領悟、關於業務的好書等等。
回到我們這次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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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詢問:
你是怎麼定義你說的「業務」能力,這個業務必須具有哪些特質、能力、或者是應該對什麼事情有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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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怎樣的業務
首先,我是一名B2B業務,也就是Business to Business,白話的來說,我的合作客戶是以公司為單位,我們是公司對公司的合作。
我主要負責的產業是FMCG(快銷品產業),也就是民生必需品,這樣說好了,你去百貨公司晃一圈,那基本上都是我的目標客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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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的業務特色
B2B業務的特色就是銷售週期長(就是你要成交一單的時間是長的),我的經驗最短是半年,最長是以年為單位的。
另外,B2B業務因為合作對象是公司,因此,你要面對的對象是複雜的,不單單是一個部門,可能從業務、行銷、財務、技術都需要面對,也可能從專員、主管、總經理、董事長到創辦人都需要簡報,因此,你需要突破重重的關卡。
我常說,你不必尋求所有有關單位的同意,但是你不能讓有人是反對者,只要有人反對,那麼你的困難度就會提高。
最後,B2B業務的合作是金額是相對大的,我自己簽訂的訂單從百萬到千萬不等。因為金額大,所以前面的困難重重也就是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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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決定成為業務的
那我是如何看待業務需要的特色、能力或是應該要對什麼事情有熱忱呢?
老實說,這題對我來說,蠻困難的。
因為,我還真的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會想要成為業務完全是一個意外。
我從客服主管這個位置離職之後,我開始思考我下一份工作要做什麼?
那時候,#我把公司裡面的人分成三種人:
① #有專業技能的人:ex 財務、法務、技術
② #行政類型的人:ex 人資、客服
③ #業務
第一個類型人都有一個硬實力,例如說會程式語言、會計系畢業、法律系畢業等等,這個對我來說,都為時已晚了。
第二個類型的人,就是除了第一類型與業務之外剩下的人,我認為是和我過去的經驗比較像,因此,我覺得未來繼續找這樣的工作也不是不行。
第三個類型的人是業務,是整間公司唯一一個會幫忙賺錢的單位,因為是把產品賣出去的。
#我過去從來沒有當過業務,所以,我想試試看,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我業務也做的不錯,那我就有2/3的職缺機會了,如果業務做得不行,那我就專心回到第二個類型,做個operation queen,也是個不錯的主意。
再加上因為我自己認為,一份新的工作,第一年在學習,第二年開始才是可以發揮自己的能力,因此,我告訴自己,我要做業務兩年,然後我們再來談是否放棄。
後來,我現在已經是第四年了,我不排斥這個角色,也享受在其中。
(當然我也是不排斥其他的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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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的業務的分類
我自己將業務分成四個level:
① level1:賣一個看得到的商品, ex 電腦、手機
② level2:賣一個看得到但你不會說他是東西,ex 獵人頭賣的是人才
③ level3:賣一個你看不到,但是可以用的 ex 系統
④ level4:買一個你看不到,是一個口號 ex 保育海洋
有前到後,你會發現,他的困難度提高,從to C 到to B,整個銷售週期拉長,不確定性提高。
對我來說,這正是迷人之處,因為你會發現其中有很多你可以挖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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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看待業務需要的特質
我一開始做業務也是每天崩潰,每天懷疑人生,每天都覺得不然我今天就提離職好了。
可是,我又個自己兩年的時間,而且我想要克服某些事情,因此,我就撐下去了。
到了今天,你問我說,我覺得擔任業務需要什麼特質。
我想想,或許是:
☑︎ #不放棄
☑︎ #解決問題
☑︎ #能找到其中的樂趣
但,以上這些,放在其他的工作又哪裡不需要呢?
如果真的要說一個的話,我會說:
「#好的業務員是會每天都唱迪士尼的歌給自己聽。」
說得是,業務做得好是應該,做不好要檢討,你就需要鼓勵自己。
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人鼓勵業務,因為業務的本質就是簽單,但是會檢討業務。
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斷為自己加油打氣,找到解決的辦法。
這是我看得第一本業務的書籍《#業務之神》告訴我的。
從此之後,我每天都播放鼓勵的歌給自己聽。
在我絕望、不安、覺得業務真的好令人心生疲憊的時候。
我每天都放著聽。
業務真的不容易,但成就感巨大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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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想當業務
如果你也想要嘗試業務,我是鼓勵的。
不是人人可以勝任,但是值得挑戰。
你永遠不知道你會發生什麼事。
但我想讓你知道,#你有無限可能。
第四部門定義 在 蕭瑟寡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085005.aspx
首先是,在一個民主國家中竟然大部分的知識分子看不出來這種官場話語術在行駛公務的重大瑕疵,真是匪夷所思。
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台灣人受教時真的是完全沒有在讀公民或是邏輯,因為對於擁有投票權去參與民主政治的公民而言,這種能夠洞悉政客的立場應該是非常基本的自我要求。
而面對政客,我們要的答案不應該只是「是」或「不是」兩種而已。就好像這次我們要求的有效政策應該不是「解封」和「封鎖」兩種而已。而是要要求政客們提出合理而且符合科學常識的政策。
以這次三級警戒為例,歐美多國去年封城時,目標是非常明確的:將街上和公共運輸上的流量降至最低。娛樂場所、百貨公司關閉以外,上班族是不能夠進辦公室的。大家出門最多就只能去超市買菜,但在美國大城市其實生鮮外送很發達,基本上是可以足不出戶。
相對的,這次台灣的三級和四級警戒定義非常可笑。
三級警戒,百貨公司這種最容易群聚感染的地方還是可以逛、公司依然正常上下班。在台北市,基本上街上和捷運上的人流在前面兩個禮拜後就恢復、不斷增加了。基本上封城除了不能去外面吃飯、喝酒以外(喔,還有不能去按摩和上茶室),基本上完全沒有壓制社群接觸的作用。
四級警戒,就直接從正常上班(分流上班拜託不要拿出來談,也只有愚蠢的台灣業主才會想出這種毫無邏輯可言的「防疫措施」)進入「停班停課」。
試想,台灣的企業和經濟連第三級都沒有辦法承受了,根本不可能進入第四級。第四級的標準在台灣本來就是虛設的。
而疫調這部分更是愚蠢。
國際上許多公衛專家去年就一直在討論「防堵疫情」(Outbreak containment)和「壓制疫情」(Outbreak suppression)的差異。
台灣去年的外宣和內宣一直都圍繞在防堵上,以為只要持續進行疫調和採檢(註:在研究方法上這是一種雪球式取樣法),就萬事OK。
但是國外去年疫情爆發後,早就一直在研究討論壓制疫情的方法。此時去追蹤個別案例已經沒有意義,只會浪費癱瘓公衛和醫療資源,反而是要將資源用在追蹤群聚並且降低人流。
更重要的是要進行普篩,才能夠發現新的群聚。
而台灣在三級警戒時做的事情完全就是違反國際公衛過去一年半的討論結果,不但在拿一些「防堵手段」在唬嚨民眾,在資訊上不透明(明明通報數依然超越檢疫量,但是卻故意不公布校正回歸),政策上一直維持一種模稜兩可的態度:一方面一直釋放消息明指台灣疫情往下(有嗎?反正就是閉口不談死亡人數和每日檢疫量),另一方面又一直爆出大型群聚感染。
唯一這次看到沒有模稜兩可的兩樣事情,第一就是中央認為地方沒有做好疫調,地方就應該對自己的群聚感染負全責(笑);第二就是中央認為自己有 做一套實聯制系統,但是卻沒有提供有效的資料分享和分析方式,因此剩下也都是地方和政府各部門自己的責任了(大笑)。
個人以為身在台灣最恐怖的事情,就是我們從小到大對於這種將「卸責」置入語言的講話方式已經完全沒有感覺了,甚至會感到提出質疑的人大驚小怪。
回到這次三級延長的部分,如果還有人不了解政客是怎麼在思考這件事情的。從過去幾個禮拜的含糊,其實各級政府的立場非常明顯:
解不解封不是重點,重點是能不能把責任轉嫁到別人身上。
試想,城市街上的人流根本是正常流動,你覺得台灣解不解三級很重要嗎?台灣在爆的群聚感染,不用想也知道正常上班、可以逛百貨公司、可以進去果菜市場的模式下根本就「防堵不了」。
基本上政客的盤算就是:要如何讓人民感覺我有在做事,但是如果出事了,我又不需要為問題負責。
而在現階段答案只有一種:
反正你們人民都自主解封了,我維持現狀就好。我甚至讓大家「有感」,再解封餐飲娛樂。只要我嘴巴上說有封,事實上根本就沒有有效封城政策,而這事實大家是都心知肚明的。一旦發生災難性的問題,我卸責的方式就是:「封鎖沒有解除喔」。
到頭來,藍綠白等勢力都有麥克風可以帶風向,唯一沒有麥克風為自己喉舌的是人民。
要卸責,將一切推給人民不守法,是最容易的。
第四部門定義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幾年,台灣廣受假消息、假新聞,或是有意為之的輿論風向煽動之苦,加深了對立,造成許多誤解和社會成本的浪費。
根據報載「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有必要把資訊戰納入國安體系,日前與調查局長呂文忠兩度向總統蔡英文請命,盼能創設負責第一線作戰的「資安工作站」,終獲首肯,已於6號建置上線,宣告調查系統的第四軍正式成形。」
資安工作站的設立,隸屬國安系統,上級機關為國安會。可處理假訊息查處、偵查資訊犯罪、境外勢力以科技影響台灣等。有別於後勤單位資通安全處,是調查局第一支有系統的正式辦案組織。
這無疑是面對資訊戰與訊息戰所跨出的第一步,並讓國安會增加了一個可直接管控的接戰單位。
但如果從報載的訊息來研判,成立調查局第四軍的規劃,在於對資訊站的攻擊與危害,比較像是以被動、防禦等方式進行假訊息的防制。
然而,我們必須認知到,除了個人行為之外,這類資訊戰、訊息戰是一種在認知領域的作戰行為。實際上真正對我們構成最大威脅的,是以這類行為所進行的組織性行為。而作為組織性行為,必然是有偵測、評估、策略、規劃、協作、整合....等等的系統性與積極性作為。也就是,我們台灣其實是面對國家或準國家型態的戰爭行為!從本質上來說,這就是戰爭,而不僅僅是個人或集團犯罪的作為。
面對戰爭,有時候「攻擊是最佳的防衛策略」!與其百般防守,不如化被動為主動,進行「攻勢防禦策略」,或許才是在我們資源有限,編制不多的小國最好的應對策略!
戰略上來說,必須要有洞察、設計、規劃與執行「反擊」能力的單位規劃,才是個有效的策略與作為。
如果把資訊戰當一回事,只由調查局資安站做現在被賦予的任務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必須有在上位做指揮跟協調工作的組織。
現在的攻擊是全面性的,過去年代就是發傳單,或巷口市場傳播耳語。現在是透過資訊網路,在多個社群、封閉群組大量散播。或對硬體的攻擊,比如DDos。這類新世代的複合式攻擊,可能包含民生、政治、議題、新聞、特定人物等等,方方面面的要滲透台灣。
若以過去的狀況來看,我們的資訊戰相關單位,並不具前期預警與長期規劃的功能。又或者是,僅僅定位在司法行政性質的設定,這在設計規劃階段就已經自限於被動角色,必然受制於能動性強大的對手而左支右絀病苦苦追趕、補漏。
目前台灣被公認是資訊戰第一線,在台灣實驗運作的手法,通常在半年至一年後,會複製至歐美等國家進行攻擊。坦白講資訊戰之於國安,我認為跟處理高傳染性病毒一樣辛苦,它是長時間、綿密的、延續性地對台灣進行攻擊。因此,我認為公私網路部門的合作、跨國際的合作、資訊戰相關人力的需求,這幾個項目非常緊迫且重要!特別是國安會、國防部資通電指揮部、國安局、調查局第四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等,如何衡向聯繫、如何業務分工,以及如何主導組織,這事關這場資訊戰的存亡勝敗!
「我們只是技術上沒有正式開戰而已」美軍前海軍代理部長這麼說。
和唐鳳政委討論資訊戰時,他拋出了一個大哉問:「要怎麼定義資訊戰的開戰?比如,軟硬體遭受到怎樣程度的攻擊?網路社群遭受怎樣程度的滲透?我們其實尚無法有明確的定義」
而或許,我們早身在戰火之中。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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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門定義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第四部門定義 在 憲政的第四部門: (A)行政機關(B)非營利組織(C)媒體(D)跨國組織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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