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PS 掌握的了人的行蹤,卻掌握不了人的心】
▍ 事情是 John 的
金控王子 #林知延 與金控公主 #吳欣盈 結婚後不久,林知延就因為雙方產生爭執而對婚姻產生危機意識與不安全感,於是詢問律師該怎麼做。
律師建議可以先委託徵信社跟蹤吳欣盈,林知延覺得很棒,就授權律師幫他委託徵信社(題外話:這間公司叫作「你是神」,這名字真D太炫砲了)進行跟蒐。
原本採取一人開車一人跟拍的方法,後來改直接在吳欣盈的車上安裝 GPS,輕鬆掌握他的作息跟行蹤,是不是很方便呢?
方便歸方便,卻是要付出代價的。
吳欣盈的司機發現被人跟蹤之後,林知延等人偷裝 GPS 的事情也曝光了。
刑事部分,林知延、徵信社業者及律師以違反 #妨害秘密罪 被起訴,一審都判無罪,二審逆轉全部有罪,二審判決後來又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審,更一審則判全部有罪。
吳欣盈說:「我終於得到應有的公道,雖然贏了官司,但我也失去了婚姻。什麼是輸?什麼又是贏?」
▍ 裝 GPS 跟監有沒有違法?
這是一個好問題,也是一個在各國都曾經出現爭議的問題。
刑法禁止我們 #無故 以電磁紀錄竊錄別人 #非公開 的活動、言論、隱私部位。法院表示,懷疑配偶外遇而監控對方,並不是正當理由,當然屬於 #無故。
電磁記錄則是指用電子、磁性、光學或類似的方式所製成,而供電腦處理的紀錄,GPS就算是一種電磁紀錄。
至於什麼叫作 #非公開的活動?法院認為是指活動者「主觀上」不想讓別人知道,而且「客觀上」也藉由了環境或設備去確保隱密性的活動。
那麼 GPS 到底是不是竊錄別人 #非公開的活動 呢?有人說:「車開在公共道路上,車的行進本身就是公開的啊!GPS 是裝在車外,並沒有錄音功能,我又不是偷看你在車內幹嘛,只要有你車牌號碼,別人當然就可以認出在路上跑的是你的車啊,哪有什麼隱私權被侵犯可言。」
也有人說:「這不一樣!雖然車的行進是公開的,但路人只能知道『你看我國小同學媽媽的車半夜一直在情趣用品店外徘徊欸!』」
「而且比起單純人力跟監,使用 GPS 可以更精確掌握活動者的出發地、目的地還有完整的行蹤,還不受時空限制,甚至可以藉由大量的位置紀錄去分析你這個人的生活作息!!!簡直被摸透了簡直。」
看到大家為了短短「非公開的活動」幾個字的意義吵來吵去,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有的法官判無罪,有的法官又會判有罪了。
▍律師做錯事,事務所一起承擔
剛剛講的是刑事部分,吳欣盈其實有對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追究民事責任,而法院認為這名律師委託徵信業者侵害了吳欣盈的 #隱私權,導致他精神上痛苦,這樣的 #侵權行為 應該要負 #損害賠償 的責任。
法院說這名律師是事務所的合夥人,可以自行接洽客戶、代表事務所與客戶成立 #委任契約,就像公司裡的董事一樣,因此如果出了包,事務所也應該要就律師捅出的簍子負責,最後判律師及事務所 #連帶賠償 25 萬元。
▍最沉默的權利─隱私權
林誠澤|國家機器動得非常厲害?國家使用 GPS 追蹤庶民合法嗎?
https://buff.ly/35TuP00
關於隱私權的那條線,台美分際不一樣 |江鎬佑
https://buff.ly/2F1u2BJ
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 |何家仰
https://buff.ly/3gNL2Ju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
https://buff.ly/30yynok
精神外遇有罪嗎 在 喵喵狗的鄉民日報 PTT Dail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其實我是蠻早就知道有這件事,因為是多名朋友的共同友人,但畢竟非政治圈,我能做的很有限,加上我明白講,對方勢力有點大,所以我也怕事情發酵不夠的話,我自己也會被濫訴,所以很多早就清楚的部分,我也都規避著個資法規範,不過顯然粉粉們很聰明,有發現那些彩蛋。
昨天也有和幾間的記者朋友接觸,後來他們跟公司回報後,直接私底下明白跟我講,他們不敢寫。就這樣耗了整晚,終於有中央社的人勇敢的出了稿,很感謝那位記者,其他家也才用跟稿的方式在今早陸續發文。
另外新北公務機關有一級長官跟男方很要好,好像是同教會的那種,這個人是女方的很上面的上司。
中時許哲瑗這個記者,基本上都跑侯友宜相關的新聞,還有新北衛生局連帶的相近業務,萬元紓困那次就寫了好幾篇捅中央防疫的,剩下都是北北桃有關於長照政策相關機構的新聞,這也顯示出這個人的人脈就是在這幾個點上有人定期餵料,會看我粉專的同溫層都很有sense,你們把幾個引線兜一起,就懂我在說什麼。
來,我們再來看內文
性侵的部分我懶的講了,非典型受害者反應,基本上在法律上很難定罪,加上女方又死了,沒辦法詰問或驗精神創傷,「法律上」可以說是沒有性侵事實,這是相對事實,不是絕對事實,畢竟法律沒有全知視角,有其侷限性,無法證明法律上有罪,不代表沒有事情發生。
會一直強調沒有性侵的這一部分,只有2點,一種是擔心男方聲譽,一種是處於拒絕相信事實的自我保護,到法庭上,他們也會一直堅持這是單純婚外情,沒有性侵成分,這主要是針對非典型受害者反應的必然做法,因為只要這樣攻防,基本可以說無罪確定了,然後再用這個無罪確定去反抹對方。
這也是為什麼女方認為自己非死不可,這跟《讓子彈飛》六子剖腹挖出一碗涼粉是同個概念,直接站上清白的制高點,才能避免被汙衊,這種選擇自戕的血神咒法,不是冤怨到極致,是無法施行的,這也才能讓眾人為她向男方尋釁。
看我上面寫的引線,再來看這篇報導後面寫的勒索,就更好笑了,命都不要了,這頂多一百萬以內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事情,邏輯上就難以連通,只是為了塑造弱勢和強化女方的優勢形象。
女方如果真的優勢,又有辦法找黑道來唬人,以她怨到要以死明志的程度,還不直接找人來開你幾槍斷你手腳,了不起50萬就找的到細漢來下手了,誰還跟你去死。
這種找女性出來哭,以母親和小孩形象來示弱,就只是再明顯不過的造景了。說白一點,這種玩法,我們當競選幕僚的人早就看膩了,選前被對方抹外遇或幹嘛,一律就是讓候選人老婆出來哭,或是選前之夜下跪、剃頭之類的,這種都快變成定番了,恰吉之前也用過好嗎,人家已經跟你梭哈了,你要跟至少也要弄張瑞士銀行本票好嗎?
然後找個有政治公關能力的人來寫劇本好嗎?這寫得太爛了,通常這時候正確的做法就是閉嘴,連田昀凡都知道要先去跳河,然後閉嘴,叫媽媽出來哭,過一年就風平浪靜了,有夠老梗,看都看膩了。
#雨兒碎碎唸
補充一下,避免大家看不懂,實際上這件事情當事人是4個人,林女(已自殺明志)、小四、廖男、廖妻,所以廖妻指控的事情,也有可能是把小四的事情混成林女的事情,然後那個林姓督導則是協助林女求援的人,還有一名高官幫廖男施壓林女。
精神外遇有罪嗎 在 許常德的地下手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4/27
直播回信
1
老師,你好
看了您昨天的直播,我在想或許周小姐寫那封信的心情會不會不是想報復,而是想澄清呢?想為自己9年來的付出,澄清為何走不下去的心情,有委屈,有苦不堪言,終於自己過不了自己的坎,所以爆發想為自己辯解,這之中或許有老師您所說的報復心情,但如果信任感因對方的傷害而消失,如果選擇安靜不回應,但卻被對方抹黑,外界的人不停的來詢問打擾你,該怎麼回應呢?公道自在人心,可是假設顧全大局的隱忍卻變成對方的武器,該怎麼做才能放過自己?放下他人呢?(我的問題和愛情無關,只是兩個曾經合作的夥伴,兩家子的感情也很好,最後因處事風格不同拆夥了,要如何做到真正的好聚好散呢?)
謝謝老師能撥空回答~
2
老師您好。
之前曾經反應過幫家人被貸款的事情。而過年前跟家人說開了所有事情後。他們對我變得冷淡,只是因為我不再繼續為了他們需要錢而再去辦理二次、三次貸款。
過年後只回家一次,就沒有再回家了!因為他們對我的感覺就明顯冷淡,不再問候有沒有需要生活費,甚至在我貸款快繳不出來的時候,請求協助,也都沒有下文⋯熟知狀況的朋友說,大概是他們也沒什麼錢了!
我們三姐妹原本是無話不談,為了不再幫忙貸款的事情。我們變得生疏,不會再互相幫忙買早餐,各自處理。甚至他們回家帶衣服回去洗也都刻意挑起來。不帶我的。
而我爸媽久久見到我一次,竟然是像久違的朋友見面,只有微笑點頭。
但每次看著週日回來準備上班的妹妹們又買新衣服、又買鞋,就很不是滋味!
而我自己在台中,薪資繳完多筆貸款後,生活費所剩不多⋯最近只能硬著頭皮再跟父母要錢⋯
但他們的態度就是讓我覺得有罪惡感。
一家人的感情竟變得如此可悲。
有長輩朋友建議,就自己好好活著,默默繳完背在自己身上的貸款,等到解脫一些再回家吧!
原本家庭親情的羈絆是深不可拔,現在頓時只剩下自己努力、省吃儉用,而他們依舊維持慣有的生活方式,實在很不是滋味。不知道要怎麼放下?
我越來越不會跟他們相處了
3
老師您好
我是一個孩子的媽,孩子一歲兩個月,我有穩定工作,跟先生與公婆住在一起,經濟無虞
我很愛的我的孩子,也感謝婆家人,但我總是覺得很不自由,是精神上的,與家人意見分歧時的討論總沒有結果,很多時候自己都是敢怒不敢言,心裡最真實的想法總是說不出來,跟先生一有爭執我總是過度反應,而且會有尋死的想法,「是不是只要我死了就不會有這些事了」這句話經常出現在我腦裡
除去這些,生活大部分還是快樂的,我也可以笑得很開心,也可以很興奮的跟先生、家人分享一些趣事,可是我很自卑,我很怕很怕我說的任何話,做的事其實沒有任何人想聽及在意,而這卻是我每天必然遇到的事
我覺得我的不自由似乎是自己造成,甚至現在訴說這些時,都覺得自己在庸人自擾,我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明明該知足了我卻經常性的不快樂,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救自己⋯
4
這個社會怎麼了!太多太多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周遭,卻往往不敢被提起。就算被提起,也往往不了了之。選擇遺忘的也許還能繼續過日子,不能暫時遺忘的,卻一直一直被折騰,人生因此走樣,甚至毀滅。
我也遇過....
國小時,在公車站,遇過暴露生殖器的大叔,不斷的甩動。國中時,也曾在天橋上,一把被抓過去,揉搓胸部,要我把手抓住生殖器,當然當下嚇到叫不出聲無法反抗,還好有路人走過,才讓他自己放開我離開。以上是陌生人。
曾經有隔壁的叔叔,一直都跟家裡互動的很好,卻有一次親了我!!這也是侵犯!!
還有另一種侵犯,就是約會強暴,卻在分手後回想起來,才覺得一切這麼的不對。見面第一次就被要求牽手摟腰,第二次見面就直接撲上來,之後每次見面都一定要上床,不然就不高興情緒勒索。
只能覺得幸好,也只能希望不要有女孩再遇上這些事情。
5
老師你好,我有些戀愛煩惱,我想你給予我一點意見,究竟應該是繼續保留?還是應該斷絕往來?
我跟男朋友相識半年,我是他的上司,後來他轉工了。在未認識男朋友之前我知道他有玩交友軟件,我以為跟他一起之後,他會放棄。之前我們曾經提及交友軟件的事,我說這令我很沒有安全感。他說只是普通交朋友,沒有什麼特別。我說既然成為朋友,你可以跟那些女生交換聯絡方法。後來我沒有再追問他的情況,但偶然我去他家時,發現有些女生仍然有傳訊息給他。每次看到我都流淚。跟他一起的日子是甜蜜的,我生病他總是很緊張。他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但放假也有預留時間給我。我承認我是一個很黏人的女朋友,我告訴他自從他出現在我生命之後,他就是我的全部。
最近我發現他對我冷淡了,沒有像從前的拖着我、抱着我。我問他是否結識另一個女生?他說沒有,他對我的情沒有變。之後我再提出交友軟件的問題,他說或許是性格問題他不能專注於某一個女生當中,他承認行為上沒有背叛我但精神上可能有違道德。他說他並不是合理化他的行為,而是這樣的他就是他。我傷心欲絕,我表明不是想分手,只是想解決當前的問題。他說他明白,他說也該是時候解決我們一直的問題。之後他沒有再跟我聯絡,我有主動找他,他說他現在想靜靜,不想想其他。這是我的初戀,他的第二次戀愛,雖然我比他大一年半,但感覺他比我成熟,從來都因為我的自信心不足,我害怕他魁梧的身型會比其他女士搶走,我害怕他因為年輕會拋棄我?
別人都說我倆性格不適合,但我不甘心究竟我和他可以挽回嗎?既然不能挽回我都不想失去這個朋友,我不想成為陌路人
感謝
6
老師您好,我也有故事想要分享。
我們在一起十年時結婚,結婚至今已五年,去年我發現他外遇,他說想繼續和我在一起,找回和我的感情,於是我們去做婚姻諮商,但初期我不斷言語攻擊羞辱他,我知道真的讓他很受傷,我也很後悔,只是這就像外遇事件一樣無法回到過去改變…
婚姻諮商對我們似乎不太奏效,我知道了外遇並不是因為他追求刺激或喜新厭舊,而是我們的感情在十五年間發生了改變,我沒發現而他不敢提出來,累積的壓力需要出口,他的出口是主動追求的她。我始終在等待他主動的關心與安慰,他則是困在自己的自責中,覺得自己再也沒資格對我好。
他說他現在對我的感情像是家人,會希望我過得好,但再也無法對我有慾望,我才發現我最難過的不是他把熱情給了別人,而是他再也不期待我能給他什麼。
最近兩個人的生活過得非常痛苦,雖然一起生活一起吃飯,但再也不閒聊,更不可能談心甚至吵架,諮商時兩人都不願意說話,過著極度封閉自我的日子,我開始受不了再度逼他表態,他思考了幾天後對我提出離婚的要求,當下我很平靜,因為我已做好心理準備,但其實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沒有他的未來。
十五年前還太年輕的我們,一路走到現在,早已習慣做什麼都有對方陪著,就算不在身邊,也在心裡,現在突然我要開始規畫一個人的生活,強迫自己到不熟悉的城市居住、工作,強迫自己不能再把他放在思考時的第一順位,買東西買的是我自己的而不是我們兩個的,突然一切發生劇變,我真的適應不良…
我覺得好無助好徬徨,我願意好好祝福他,也很感謝他過去帶給我的所有快樂與幸福,但我真的好捨不得好捨不得…我該怎麼面對我的未來,該怎麼說服自己一切都會好的呢?或是…我們是不是還會有希望呢?
精神外遇有罪嗎 在 公務員蹺班偷腥記申誡兩次--換作民營公司早就吃自己了 的推薦與評價
精神 上的外遇才是民事妨礙家庭有肉體外遇是屬於通姦罪還是你要告訴我車震是屬於精神外遇那也要法官相信才行 ... 假設真的有罪,那也要判決出來再開除。 一碼歸一碼。 ... <看更多>
精神外遇有罪嗎 在 你可以接受另一半精神出軌嗎? 思想和肉體一定會一致嗎?兩性 ... 的推薦與評價
兩性關係,感情問題, 移情別戀, 出軌戀愛技巧#出軌#兩性關係#感情問題0:00 開始0:15 現代生活充滿誘惑0:51 人是會想像的,但非分之想 有罪嗎 ? ... <看更多>
精神外遇有罪嗎 在 權觀法律事務所- 通姦除罪化之後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通姦除罪化#通姦#大法官#釋字791 #侵害配偶權#外遇#抓姦#捉姦#車上喇舌#瑞 ... 與時間精神,依舊挽回不了婚姻,不但通姦罪很難成立(通常很難證明外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