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民進黨高層兒販毒 竟囂張拿筆錄電警察 ?檢警偵查不公開?恣意妄為?司法公信何在?
。。。。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涉販毒、詐欺等罪,被刑事局搜索逮捕,訊後遭聲押獲准,更傳出趙介佑在羈押禁見不久,就馬上拿到羈押庭筆錄,從中發現抓耙仔是誰,並衝到市警北投分局問罪。對於自家黨員竟是治安毒瘤,惡行惡狀令人髮指,犯案後仗勢欺人的態度,更重創民進黨形象。民進黨台北市黨部發布聲明表示,趙介佑行為嚴重影響民進黨名譽及形象,將依黨章及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規定,予以處分。
趙映光緊接著發布聲明指稱,他教子無方,對無辜牽連此事的長官,深感自責與抱歉。他表示,毒品危害社會、國家,身為父親的他痛心疾首。
。。
黑衣人闖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所爆衝突,事後所長疑似滅證一案引發譁然,除所長、副所長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函送,松山分局長林志誠遭拔官調整內勤職務,
事件爆發後,市刑大緊急去中崙所把硬碟帶回,搶救已經被格式化的兩顆硬碟,也幸運的能還原事發當日(16日)的影像。至於當下的真實狀況為何,市警局仍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公布畫面讓社會大眾釋疑,目前仍處於「市警局說了算」的階段。
。。
再者,台鐵2日發生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引起全國關注,卻被爆出運安會在6日記者會公布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有經過裁切、右半邊坡上的關鍵畫面都沒有公布;運安會主委楊宏智指稱是為了檢調偵辦所以依花蓮地檢署指示修改。
花檢疑似不滿運安會不斷曝光偵查細節,楊宏智則稱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運安會與花檢都是「獨立單位」,因此他們自己會用專業判斷哪些該說哪些不該說,相信雙方都知道彼此「權限在哪」?
。。。
權貴二代的案例不只一樁﹗《毅傳媒》創辦人巫俊毅,年初和網紅烏鴉拍片揶揄立委柯建銘兒子捲入運毒案卻脫身,未料幾個月後,調查局就找上門來,承辦調查官一開始不但謊報所屬單位,還拒絕透露身分及案由,辦案手法充滿程序瑕疵,儼然又是一起招惹政二代而遭「查水表」的例子。
。。
執法人員若依正當程序約談毒品案來偵查。必須嚴守偵察不公開原則。這像是「警局裡的人藉著公權力,用面似的合法手段來替民進黨高層辦案」,如此荒腔走板的辦案方式,不僅許多檢調人員笑話看,更讓人懷疑執法人員是藉此向某政黨勢力展現走狗般的效忠。如此執法也在嘲諷蔡英文總統兩度在就職演說提到的司法改革,只不過是句可笑的屁話罷了。轉述自尹章華律師前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退休教授!!!
紀律處分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在2月1日已經卸任黨團幹事長,黨團幹部和紀律委員會就是黨團內部擔任糾察隊和扮黑臉的角色,同樣的角色在中央黨部,叫做[中評會]。
黨團和中評會差別在於,黨團沒有[黨紀處分]的權力,罰錢和黨團內部停權已經是最重處分了。
有關於去年美豬法案表決跑票的事件,身為當時的幹部,我的見解如下:
1,黨團幹部扮黑臉的責任,能做的我們都做了,黨紀處分的部分,黨團就只能[移送中央黨部],而[中評會是中央黨部的一部分]。
2,我可以接受中評會輕判、或者不處分。
3,我無法理解中評會用程序理由,退回黨團處理這件事。
4,我可以理解黨內票選產生的中評會,即使身為黨紀糾察隊,也是黨內政治妥協的場域。但是,既然是黨紀,就必須考慮身為執政黨在執行國家大政的紀律必要,這次用程序理由退回黨團,影響最大的一定是蔡英文總統接下來的執政,而且影響範圍不止擴大開放美豬美牛議題。
請中央黨部長官慎思!
5,我的意見如上,我也不會針對這個議題受訪,媒體朋友如果有需要,請使用本文。
紀律處分英文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公正客觀的調查,並重建軍民雙方的信賴,會期的第二天(2月2日),我舉辦了「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邀請軍冤受害者家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國防部、法務部與內政部役政署等機關進行對話。
#設立常設委員會 #制度化軍事冤案調查
吳景欽副教授首先指出,外部軍冤調查制度,是解決軍中案件調查疑義和信任的方法,並認為以台灣國軍將近二十萬的規模,有必要成立常設化的委員會。吳教授所屬的陪審團協會也曾經提出民間立法草案,將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者心神喪失、重傷和軍中不當管教的事件納入調查範圍,並讓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和家屬代表參與,達成組織上多元性。吳教授強調,委員會必須有強制處分權,以避免形式化,最好還有司法背景甚至檢察官身分的調查官,讓組織更有專業性;且在調查結束之後,也可以考慮賦予委員會提起訴訟或補償的權限。吳教授進一步舉出曾經被發回偵查五次、最後交付審判,但還是不了了之的江國慶案為例,認為進行軍事冤案調查改革的同時,也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胡博硯教授強調,處理軍中不當處遇事件,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步。雖然國防部這幾年不斷地努力,但努力不只是軍方要對自己交代,更是要對人民交代。如果國防部花費時間心思的調查沒有人相信,也只是事倍功半。胡教授並舉出最近的司法弊案,認為有公正第三方在,才能取信大眾。胡教授也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的歷史為例。運安會的前身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因為民眾不信任民航局的調查而成立,後來職權更擴張到各種交通運輸事故。因為運安會,交通安全調查的公正性才被建立。胡教授也舉出德國基本法的軍事監察使為例,建議可將相關事務交給一個專門的職位或機關,並可針對軍中制度問題提出報告,藉由第三方的監督反饋,獲得幫助機關改善的力量。
#癥結在於信任 #落實透明參與
洪文玲教授基於犯罪防治的專業,指出案件預防、危機處理和對家屬的事後協助是最大重點。
洪教授表示,軍中管理制度和外界差異很大,因此要理解是不是軍中管理制度、霸凌文化或體制造成問題。洪教授在研究訪談官兵時,就得知因為精實案等原因兵力縮減,造成基層及高層壓力很大,也讓休假不穩定或工作量越來越重,甚至做到不適任的工作,以及部分軍人因為人際關係或資歷而被欺負的狀況。洪教授也認為,軍方的輔導機制,要和家人加強溝通服役情形,不要讓父母親最後接到一句孩子自殺了,但對軍中的生活狀況完全不清楚。
在遺憾發生後,洪教授強調重點不在於苛責軍方,而是要追求真相。然而,如果相關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家屬會不信任,也會有很多衝突和激烈情緒投射在軍方第一線的處理人員。洪教授並藉由犯罪防治理論中的中立化理論,指出軍方可能表示自殺是因為無法適應軍中生活等狀況,導致家屬在第一時間常常有軍方在推卸責任和傷害被否定的感受。然而,不論是自殺或者人為所致,也無論是出於人格特質或受到霸凌等因素,都不能否定死者身上受到的傷害。關於對被害家屬的協助,洪教授認為可以提供家屬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機制以及社會救助。並建議可以考量像是犯罪被害人補償的制度,讓家屬能有救助的補償金。
關於設立軍冤委員會,洪教授指出,獨立調查機構的需求,是因為家屬無法信任軍方調查的結果。然而,如果軍人為了榮譽或不願意傷害同胞而掩蓋事實,獨立機構能否調查真相,也有問題,更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尋求諸如警方等外部證據保全和鑑識機制。洪教授也期待,能用更建設性的方式,藉由軍方的再教育讓大眾重拾對軍方的信心。不要讓過去「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等想法,成為合理化折磨與虐待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最後,洪教授認為,建立獨立機構之後還需要建立信賴;而要建立信賴的因子,必須要修復軍方和家屬的關係。然而,軍方如果為了要維護「榮譽」而不願表示真相,修復關係就很難。也可能有人擔心說真話會害到同胞,因而良心掙扎。如果在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能有保密機制,可以讓家屬能夠得到真相和道歉,也能讓家屬不會走得那麼辛苦。
#真相不能重現 #家屬負重前行
有許多家屬出席這場公聽會,從切身的經驗和感受出發表達看法。
2020年4月,發生了黃姓中尉自戕案。黃中尉的姐姐指出,黃中尉的案件遇到手機無法解鎖和監視錄影系統故障等困難,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軍中調查的資訊不對等,導致沒辦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因此希望有相關機制,不然難以調查真相。而家屬之所以希望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因為軍中封閉獨立的特性。並且,檢察官軍事經驗不足,也相當依賴軍中的調查結果,因此只有熟知軍中文化的調查,才能深入剖析死亡原因。最後,她也質疑軍中死因調查欠缺第三方介入,讓家屬求救無門,並認為目前的體制會合理化軍人在軍中死亡的結果。如果不雙管齊下推動司法和軍中的改革,就會不斷發生同樣的狀況,家屬也得不到真相。
2012年發生的陳替代役男死亡案,讓家屬沉痛至今。陳媽媽表示,她想要的是真相,不是要撫卹,因此到現在仍拒領撫恤金,並質疑調查沒能查明相關疑問,以及事後役政署高層沒有積極溝通回應。陳媽媽也表示了對立獨立調查機構的期望。
2008年的蔡學良案,讓蔡媽媽投入軍冤行動的行列。蔡媽媽表示,在蔡學良死亡的第一時間,她就列出十項不合理之處,但沒有獲得回應。還有她的堅持努力,蔡英文總統最後指示行政院、國防部進行實彈測試,並推翻原本認為蔡學良是被步槍槍擊的判斷。蔡媽媽進一步認為,只有由家屬參與成立軍冤委員會,協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也必須獲得軍冤家屬的認同,才不會被吃案。
軍冤家屬丁爸爸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因為弊案而死,但當立法委員到軍中視察時,軍事檢察官竟然在電梯裡面恐嚇他不要亂講話,不然讓他一塊錢都領不到。丁爸爸同時指出軍中階級和貪汙等諸多問題,並感嘆大眾不知道軍中的黑暗。
2020年1月,蘇威宇因為部隊延遲送醫,成為植物人。蘇爸爸表示,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家屬都很恐懼,更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到處尋找方法和真相,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蘇爸爸並質疑,事發後軍方以偵查不公開等理由,拒絕提供調查資料給家屬,對孩子有利的錄影更只有單張截圖;調查也不確實,每當家屬向上級提出質疑而有壓力,才有簡略的補充報告。從這樣的經驗出發,蘇爸爸認為有軍冤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2004年,在陸軍高中服務的連上士因為不堪軍中壓力而燒炭身亡。連爸爸也控訴,連長當時不合理禁假、工作做不完,孩子也和他說等不到回家。並質疑當初軍隊說會進行相關協助,才會簽和解書,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到現在他已經七十幾歲難以工作,卻還要想辦法照顧將近百歲的母親。
嘉義縣議員何子凡議員也舉出親戚的故事。40年前,何議員的大伯於金門服役時死亡,軍方只表示是工事意外,阿公阿嬤也未能到金門認屍,只收到送回來的骨灰罈就不了了之。何議員並指出,除了設立常設的獨立委員會,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和資源上進行配置,讓第一時間能進行證據保全並釐清爭議。
#承諾進行內部改革 #尊重相關制度設計
國防部法紀調查處陳代處長表示,國防部近年有進行相關改革,從去年10月1日即試行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並在今年一月正式施行。有別於過去由單位自行調查,改革案建立了由上級單位調查的三級調查機制。而在死傷案件中,也讓家屬可以親自或指派律師見證調查經過,並根據案情邀請外部專家協助調查。此外,監察委員也對軍中案件非常關切,所以案件結束後都會將卷證資料送給監察院再進行調查。而如果相關制度立法通過,也會配合執行。
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張副執行秘書表示,對於役男不幸的事件感同身受,也會尊重設置常設獨立調查機構的機制。張副執行秘書並表示,前任與現任署長曾經到場關懷慰問家屬,役政署也會協助家屬進行後續事宜。事發後,役政署也已加強相關制度設計及訓練,並設置意見反映信箱及專線,希望能及時解決問題,防範事故發生。
法務部法制司張科長則表示,涉及案件辦理的建議,會帶回給相關單位參考研究。至於軍冤條例,有待提出具體條文再表示意見。
#四年期待落空 #盼有實質進展
胡博硯教授、吳景欽教授和蔡媽媽都指出,在2016年洪慈庸委員、顧立雄委員就曾經舉辦過公聽會,也有法案提出,但在立法院的議程上沒有進展。吳教授並表示,陪審團協會在2020年底也開了軍冤委員會常設化的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條例草案,希望不要過了四年之後,還是在提出同樣的訴求。
#建置獨立調查 #重視民間意見
我認為獨立調查的意義,不只是家屬要找到真相,也是國防部要找到人民的信賴。現在的國防部和過去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行政組織和方法更應該與時俱進。例如運安會、災害事故調查會和監所的外部視察小組等外部獨立機制,都可以協助機關避免同時是調查主體和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也避免和當事人或家屬發生緊張的關係,更能累積能量和經驗而專業化。而且,從國防部的角度認為不重要的問題,或許外部看來是重要的,如果有專責機構,才能避免盲點而提出改善。
最後,我也提醒國防部應該更重視家屬的意見,因為沒有人比家屬更在意這樣的議題。就如同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家屬和JR西日本公司合作努力,改變了諸如要求列車準點等造成風險的作為。我也認為,只有藉由各方的努力,一起推動制度改變,才能發現真相,並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紀律處分英文 在 disciplinary[ˋdɪsəplɪn͵ɛrɪ] adj.紀律的- 英文單字強力教 的推薦與評價
disciplinary[ˋdɪsəplɪn͵ɛrɪ] adj.紀律的;懲戒的The official appeared in a disciplinary hearing after the scandal was leaked to the media. ... <看更多>
紀律處分英文 在 [問卦] 被共產黨記警告會怎樣嗎?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推薦與評價
中國共產黨的黨規第六十八條: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不 ... 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