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ㄟ捧友們📢
九大紓困方案整理好給你,照過來!
📍延稅
受疫情影響,營業額若減少達15%
可以延一年繳地方稅
📍減租
市有房地,3至5月期間,全面減租50%
※得視疫情狀況再延長
※但以下單位不適用:非營業、他級政府機關及其所屬事業機構、金融機構、公用事業機構及廣播電視、電信事業機構等
📍減價
*企業營業用水,全面減價15%
*防疫醫院、防疫旅館比照市政公共用水,減價50%
📍優息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總計減少1.5%利息負擔
※企業只要需負擔0.92%低息
*「簡易貸」措施:申貸中小企業貸款金額120萬元以下、青創貸款80萬元以下,提供「申辦簡易」、「加速審核」、「三個月本金寬限」及利息補貼等優惠。
*公營當鋪減收利息50%。
📍補貼
*居家檢疫期間,入住臺北市防疫旅館,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同住親友入住本市旅館將補貼7,000元。
*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109年,使用牌照稅50%。
*隔離或檢疫期間防疫補償金,每人每日1,000元、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1萬元至3萬元、市民急難救助6,000元~2萬元。
📍降稅
*因受疫情影響,縮減營業面積、樓層停用部分,防務稅率從3%調降為2%。
*娛樂業者因疫情影響營收,核實調降娛樂稅,同時主動調降109年1至6月查定課徵娛樂稅。
*使用車輛的期間,可以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延租
市有房地承租戶除享減租50%外,還可以申請延後繳租或延長契約。
*延後繳租:營業額減少達15%者,可以申請延後12個月繳納109年3至5月租金。
*延長契約:促參OT或ROT案件,可依109年3至5月營業額減少情形延長契約。
📍停租
房地承租戶,如果有受疫情影響,致109年3至5月停止營業,自停業之日起,按停業面積停止計收租金。
📍勞工紓困
*市府這次會提供1,001個短期防疫相關工作機會,給失業市民。
*薪資以時薪158元給付,一日最高8小時,每月最多176小時,每月最多領取2萬7,808元。
🙋♂更多詳細資訊可參考:台北市財政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及振興措施」專區
👉https://reurl.cc/j7G06q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 在 林珍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販賣機選物窗映照秘書長良心 💔
有關羅文嘉秘書長針對智能販賣機提出的五問,我們只能嘆息,販賣機選物窗映照出的,不只是公共議題,還有您的良心。
✅回應秘書長第一問: #沒有強迫而是解決問題
無現金交易是未來趨勢、也是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秉持的是由公部門先行推動進而使得私人企業跟進的理念。
少子化導致學生短缺、進而減少教師數量,每個教師的業務增加,導致沒有多餘心力經營福利社。在這樣的前提下,把學校本來就會經營的福利社轉自動化,減少行政消耗,同時推動無現金交易,難道不是在解決教育問題嗎?
回到強迫的問題,台北市政府本身就是上級機關,「市立中小學」是下級機關,根本就沒有強迫的問題;如果今天中央政府要推一個政策,卻讓這個縣市可以不參加,那個縣市可以特例,那政策到最後沒有一致化,就是亂七八糟,今天的台灣不就是這樣嗎?
✅回應秘書長第二問: #沒有反覆只有政策修正
台北市政府在訂定試辦要點的時候,早已經訂定不得販售瓶裝水,也要把台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的執行要點納入契約,請在攻擊此論點前把只有11條的「智慧商店及自動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 https://reurl.cc/xD1x8Z ,看一遍。
如果是說政策反覆問題,政策本來就可以修正轉向,關鍵是能不能說服人民,回過頭來看看勞基法是不是常常轉向? 堅持到現在的新南向政策、能源政策、教育政策不修正轉向的結果又是什麼?
✅回應秘書長第三問: #沒有圖利而是依法辦理
廠商依「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收費基準繳納,通案規定(0.5至2m2)每臺設備每月1,000元,羅秘書長你明明看對了法條,卻看錯了附表嗎?
而且,台北市政府採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與廠商簽立契約,以政府採購的正常程序,為何這樣的程序是圖利廠商?如果有疑慮請你拿出證據並明確地指出哪一個環節、哪一個款項圖利哪一個廠商,而不是去捕風捉影。
✅回應秘書長第四問: #沒有個資疑慮只有理解錯誤
悠遊卡公司手上有的是「卡號對應到學號/學校編號(連身份證號都沒有)、卡號及每筆消費總金額」;廠商有的是「卡號及消費明細(這和任何一家超商都一樣)」;學校有的則是「學號對應到的真正個資」。
所以兩方串通都沒有用,要三方串通才能把消費內容連到個資;更何況,機臺系統只能讀取卡號,廠商無法存取個資,如何有個資外洩的疑慮?學生消費數據運用,除學校向廠商索取之外,廠商依規定不得私自運用。
#教育局沒錯 #柯文哲也沒說錯 #是您理解錯了!
✅回應秘書長第五問: #沒有不良發展只有生活教育
確實智能販賣機和人工智慧雖無直接關係,但拿綁定學生證的悠遊卡在校園智慧販賣機消費,是朝向智慧城市目標邁進努力的一步。結合智慧販賣機帶給小朋友生活的體驗,也是一種生活教育,我們期待這樣的生活體驗讓孩子想到:
智慧販賣機的構造,如何擺放飲料?
好奇悠遊卡扣款,背後是怎麼運作的?
在國外學校的書店、商城和餐廳,智慧販賣機是很普遍的,也產生一種運用科技的生活習慣,教育結合生活,讓學生自發性去研究想像,老師也能夠告訴學生,科技的應用,讓一個簡單的行為,根植智慧城市想像的萌芽。
如果羅秘書長對孩子的學習這麼關心,請多關心最近 #把12年國教搞得一團亂的108課綱,孩子的教育不能等,監督寫出這種會影響到全國的不良發展的課綱,才是身為一個執政黨秘書長該有的高度,請不要把自己當成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任。
⚠我們的提問,請教 #民進黨 一些事:
1⃣請問,柯文哲主席一推動無現金交易、智慧城市就是圖利、弊案,蔡英文總統、涂醒哲前市長、鄭文燦市長卻可以推動,是以什麼標準進行判定?賴清德前院長的「2025年無現金支付普及率90%」如何達成?
2⃣如果智能販賣機台有蒐集個資問題,請問為何同款的智能販賣機台,國防部竟會引進、推廣有沒有公開的審查機制?審查安全性的標準作業原則在哪裡?
3⃣關於資安疑慮感謝民進黨的指教,同時我們也知道民進黨對於查中資不遺餘力,請問時力立委徐永明立法院總決算質詢時指出,具有身分證字號、住址、甚至配偶、出生年月日的「數位身分證」由「國巨管理顧問公司」得標,該公司代表人竟是中國執業律師。想請問,這難道沒有資安疑慮嗎?有沒有擬定專法應對?人民最重要的資料都在該資料庫內,攸關全體國民資料保護,人民的隱私權還有保障嗎?
「羅秘書長,我們的個資都要陷入全國危機了,您還要只針對台北吵十塊錢十塊錢的販賣機嗎?今天秘書長又從販賣機選了哪顆良心呢?」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 在 林珍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販賣機選物窗映照秘書長良心 💔
有關羅文嘉秘書長針對智能販賣機提出的五問,我們只能嘆息,販賣機選物窗映照出的,不只是公共議題,還有您的良心。
✅回應秘書長第一問: #沒有強迫而是解決問題
無現金交易是未來趨勢、也是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秉持的是由公部門先行推動進而使得私人企業跟進的理念。
少子化導致學生短缺、進而減少教師數量,每個教師的業務增加,導致沒有多餘心力經營福利社。在這樣的前提下,把學校本來就會經營的福利社轉自動化,減少行政消耗,同時推動無現金交易,難道不是在解決教育問題嗎?
回到強迫的問題,台北市政府本身就是上級機關,「市立中小學」是下級機關,根本就沒有強迫的問題;如果今天中央政府要推一個政策,卻讓這個縣市可以不參加,那個縣市可以特例,那政策到最後沒有一致化,就是亂七八糟,今天的台灣不就是這樣嗎?
✅回應秘書長第二問: #沒有反覆只有政策修正
台北市政府在訂定試辦要點的時候,早已經訂定不得販售瓶裝水,也要把台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的執行要點納入契約,請在攻擊此論點前把只有11條的「智慧商店及自動販賣機管理試辦要點」 https://reurl.cc/xD1x8Z ,看一遍。
如果是說政策反覆問題,政策本來就可以修正轉向,關鍵是能不能說服人民,回過頭來看看勞基法是不是常常轉向? 堅持到現在的新南向政策、能源政策、教育政策不修正轉向的結果又是什麼?
✅回應秘書長第三問: #沒有圖利而是依法辦理
廠商依「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收費基準繳納,通案規定(0.5至2m2)每臺設備每月1,000元,羅秘書長你明明看對了法條,卻看錯了附表嗎?
而且,台北市政府採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與廠商簽立契約,以政府採購的正常程序,為何這樣的程序是圖利廠商?如果有疑慮請你拿出證據並明確地指出哪一個環節、哪一個款項圖利哪一個廠商,而不是去捕風捉影。
✅回應秘書長第四問: #沒有個資疑慮只有理解錯誤
悠遊卡公司手上有的是「卡號對應到學號/學校編號(連身份證號都沒有)、卡號及每筆消費總金額」;廠商有的是「卡號及消費明細(這和任何一家超商都一樣)」;學校有的則是「學號對應到的真正個資」。
所以兩方串通都沒有用,要三方串通才能把消費內容連到個資;更何況,機臺系統只能讀取卡號,廠商無法存取個資,如何有個資外洩的疑慮?學生消費數據運用,除學校向廠商索取之外,廠商依規定不得私自運用。
#教育局沒錯 #柯文哲也沒說錯 #是您理解錯了!
✅回應秘書長第五問: #沒有不良發展只有生活教育
確實智能販賣機和人工智慧雖無直接關係,但拿綁定學生證的悠遊卡在校園智慧販賣機消費,是朝向智慧城市目標邁進努力的一步。結合智慧販賣機帶給小朋友生活的體驗,也是一種生活教育,我們期待這樣的生活體驗讓孩子想到:
智慧販賣機的構造,如何擺放飲料?
好奇悠遊卡扣款,背後是怎麼運作的?
在國外學校的書店、商城和餐廳,智慧販賣機是很普遍的,也產生一種運用科技的生活習慣,教育結合生活,讓學生自發性去研究想像,老師也能夠告訴學生,科技的應用,讓一個簡單的行為,根植智慧城市想像的萌芽。
如果羅秘書長對孩子的學習這麼關心,請多關心最近 #把12年國教搞得一團亂的108課綱,孩子的教育不能等,監督寫出這種會影響到全國的不良發展的課綱,才是身為一個執政黨秘書長該有的高度,請不要把自己當成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任。
⚠我們的提問,請教 #民進黨 一些事:
1⃣請問,柯文哲主席一推動無現金交易、智慧城市就是圖利、弊案,蔡英文總統、涂醒哲前市長、鄭文燦市長卻可以推動,是以什麼標準進行判定?賴清德前院長的「2025年無現金支付普及率90%」如何達成?
2⃣如果智能販賣機台有蒐集個資問題,請問為何同款的智能販賣機台,國防部竟會引進、推廣有沒有公開的審查機制?審查安全性的標準作業原則在哪裡?
3⃣關於資安疑慮感謝民進黨的指教,同時我們也知道民進黨對於查中資不遺餘力,請問時力立委徐永明立法院總決算質詢時指出,具有身分證字號、住址、甚至配偶、出生年月日的「數位身分證」由「國巨管理顧問公司」得標,該公司代表人竟是中國執業律師。想請問,這難道沒有資安疑慮嗎?有沒有擬定專法應對?人民最重要的資料都在該資料庫內,攸關全體國民資料保護,人民的隱私權還有保障嗎?
「羅秘書長,我們的個資都要陷入全國危機了,您還要只針對台北吵十塊錢十塊錢的販賣機嗎?今天秘書長又從販賣機選了哪顆良心呢?」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 在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 的相關結果
第四條公用房地提供使用,應由管理機關檢附使用行政契約(以下簡. 稱契約)草案及其他相關資料,詳述提供使用緣由、期間、使用費. 及適用法規,經專案簽報核准後辦理。 前項 ... ... <看更多>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 在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 - 植根法律網 的相關結果
公用房地 經管理機關評估不妨礙原定用途、事業目的、公務使用、水土保持、環境景觀及公共安全,且無其他政策法令特殊考量者,得提供使用。 但徵收取得之土地,依土地徵收 ... ... <看更多>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契約 在 公用房地使用行政契約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的相關結果
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 行政契約範本(申請使用版本). odt(43.17 KB). 點閱數:9313; 資料更新:111-07-21 17:03; 資料檢視:111-07-21 17:03;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