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五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7~110/09/30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執行機場貨運站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執行入出境旅客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辦理動物檢疫行政業務、需配合業務於清晨夜間或假日執勤、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hmily@mail.khbaphiq.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具下列文件:
1.履歷表(請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空白格式)
2.最高學、經歷及獸醫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等文件(以上證件應自行具結與正本相符)。
3.自傳。
4.男性請附兵役證明文件。
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名稱、確實之通信地址及聯絡電話,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2-2號人事室收,資格符合者擇期面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1日止,於人事行政總處及本分局網站公告。
(三)僱用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相關規定,每月以280薪點標準(124.7*280=34,916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四)報名日期:110年9月 27日至110年9月30日。*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或書面通知。
*本分局甄選外補人員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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