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這個國家法律是參考用的嗎?
違反食安法第15條,法律規定至少罰6萬衛生局敢打折扣變1.5萬;
#連法律規定要處以刑責移送法辦的案件,#去年至今衛生局9件有5件沒移送法辦。
連衛生局都沒在守法了?】
今天我又發現,
「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食品含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要處以刑責。
結果去年至今衛生局抓9件,移送法辦只有4件,其他5件罰款就了事。
請問署長這是為什麼?
她說回去了解看看,她也不知道。
10/11我要求食藥署(TFDA)提供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的違法件數,
結果,
240件違法案件竟然有97件罰鍰低於6萬,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9件卻有5件沒移送。
過去人民要求立法院對「食安法」修法,
重刑重罰希望可以維護食品安全。
然而法律所訂最低的罰鍰,
衛生局卻以「行政罰法」調整下修到打5折、25折,
這叫立法院、立法委員情何以堪?
這無疑是讓台灣法治基礎蕩然無存!
我在10/11的質詢中,
就已要求TFDA要去瞭解縣市政府衛生局罰鍰金額低於6萬的原因,
同時要提供分析報告。
今天署長仍然回答,他要回去再瞭解。
已經兩個禮拜的時間了,到現在還是沒辦法給我完整的說明!
#TFDA的螺絲到底還要鬆到什麼時候?
回顧上一篇:食藥署和地方政府教會我的事,「食安法」算甚麼?
#不知法規就可以減輕或免罰行政罰鍰。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posts/1467999703235729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為關心我國目前動物保護法的施行狀況及寵物食品安全問題,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3)日於經濟委員會質詢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蕭美琴指出,動物保護法修正後,對虐待動物已有相關刑責,但縱使已有法源依據,虐待動物案件仍是層出不窮,顯示法令仍有不足之處,以致無法有效嚇阻。蕭美琴認為,會虐待動物的人若沒有及時懲罰並進行...
要處以刑責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為關心我國目前動物保護法的施行狀況及寵物食品安全問題,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3)日於經濟委員會質詢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蕭美琴指出,動物保護法修正後,對虐待動物已有相關刑責,但縱使已有法源依據,虐待動物案件仍是層出不窮,顯示法令仍有不足之處,以致無法有效嚇阻。蕭美琴認為,會虐待動物的人若沒有及時懲罰並進行生命教育,就有可能繼續虐待其他動物,甚至也有可能虐待人。對此,蕭美琴要求農委會研擬動保法修法之必要性,甚至召開公聽會處理事項,以保障動物及寵物基本權益。
此外,就寵物食品安全部分,蕭美琴說,很多飼主都相當關心自己飼養的貓及狗是否吃的安全,但目前根本無法可管。她知道農委會過去曾經召開相關的公聽會,至今卻尚未提出寵物食品管理法的版本,令人遺憾。對此,蕭美琴認為,政府對於經濟動物已有飼料管理法的專法,因此她要求農委會也應就寵物食品安全擬定專法處理。陳保基主委則表示,農委會擬將寵物食品管理納入動物保護法,以專章處理。
另針對媒體報導動物飼料含有毒素一事,蕭美琴認為,主要因為目前沒有法定標準,所以此類報導對寵物業者,或是欲購買寵物食品的飼主而言都依法無據,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她也期待寵物食品安全法通過後,這個問題可以獲得解決。
最後蕭美琴要求,農委會網站上應加強有關動物食品安全的資訊,既然國家已經在進行做動物食品安全檢驗,因此包括已經檢驗的各品牌寵物飼料、各種毒素的檢驗及毒素含量的標準等相關訊息應該公開。讓所有跟她一樣愛貓或愛狗的飼主,日後透過上網就能輕易獲取相關資訊,讓自己的寵物吃得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