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發生不公平的事,這麼做就對了!]
(職場易經筆記-8)
你有被寫過黑函﹑穿過小鞋,或是被舉報過嗎?如果有,你知道那個人是誰嗎?通常你不會知道,也想不起來。這就很像犯罪事件中,警察在調查時,都會問受害者,最近有跟誰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嗎?很多人都搖搖頭說沒有。仔細想一想,這是不是一件令人不寒而慄的事?因為你會發現—
你站在亮處;
而凶手卻躲在暗處,你完全不知道他是誰﹑站在哪裡,讓人防不勝防。
這種情形,在職場上很常見,發生的原因不脫以下兩個:
💚1.仗義執言得罪人,結下仇恨,使得對方日思夜想設法復仇,以加倍奉還。
💚2.工作表現優異,不自覺招人妒嫉,以致對方欲除之而後快,以免刺眼揪心。
最近有上班族犯了疏失被檢舉,本來可大可小,主事者居然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到總公司,很明顯是要把事情鬧大,可見得當事人曾經犯了他的忌,讓他不痛快。當事人自然緊張萬分,來問我怎麼辦。我便問他,是不是還有惹到什麼人?他說出三個人,但是不知道是哪個下手舉報他。這三個嫌疑人分別是--
💚1.第一個是屬下,他要求他檢討工作表現,並限期改善,否則便予以資遣;
💚2.第二個是三年前的任職公司,他離職後發現公司短報薪水,將會影響以後的勞保權益,經爭取無效,於是向勞動局檢舉;
💚3.第三個是五年前的直屬主管,在職期間溢報差旅費,有貪污行為,他跟公司提出,致使前主管被炒。
他和這三個嫌疑人的關係,都跟易經其中一個卦有關:「訟卦」。
雖然第一件事關乎績效管理,第二件事關乎個人權益,第三件事關乎公司治理,他是不得不為,不過也反映出訟卦的本質。訟卦是由上下兩卦組成,上為乾,下為坎,說明一個人若是個性如乾卦般剛強,遇到問題時,容易走上訴訟一途,就會遇到坎險,甚至終凶!所以我勸他,不論這次結果如何,都讓他學到一個教訓:讀讀易經吧!
我開始讀易經之後,在面對事情時,特別有定見。像我上周也有個訴訟,到警局報案,自始至終心裡都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麼,以及底線在哪裡,做到什麼地步就喊停,因為訟卦教我們的精神是—
不要輕言興訟。
事情是這樣的,月初在線上買個大家電,通常信用卡銀行都會發簡信提供確認碼,可是這次竟然沒有,當下我的心跳了一下,覺得不對勁。隔兩天銀行來電問我在特殊時間有五筆消費,由於不符合我的習慣,特別來了解一下,我才赫然發現信用卡被冒用,除了馬上止付外,銀行也要求我去報案。
做完筆錄,警察問我要不要提告,我說不用;他楞了一下,提醒我追訴可以保留半年,不必急著做決定,我仍然不改初衷,再說一遍不用。訟卦的重點是「惕」,而不是告到底﹑爭輸贏。所以我報案只為兩個目的,其一是給電商平台一個警惕,其二是給冒用者一個警惕。冒用我的信用卡叫外賣,不就很容易逮到他嗎?顯然極有可能年輕無知或初犯。
沒錯,我不打算興訟。這不比在職場,我不怕得罪人,而是易經說興訟的結果是終凶,就算是打贏官司,後來仍是得到一個「凶」。像我最怕浪費時間,跑個一年半載法院豈不折騰人。所以台師大教授曾仕強在解釋易經時,提醒我們遇事時要做到—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有個日本學者曾經跟他說,中文最有智慧的一個字是「化」,指的就是這點。所以訴訟最好的結果是「中吉」,途中喊停,庭外和解。而最好的法官是不判決,儘量讓雙方調解到最後提出撤告。因為只要判決,輸的一方必定不服氣,要嘛一再上訴,要嘛做出極端的事,這都是惹禍上身。我們也由此學到一個態度,不要怕事,但也不要惹事。
可是我們為什麼會檢舉或提告,甚至是寫黑函等,就是認為事情不公,必須要公開說出來。「訟」這個字,不就是一個言﹑一個公組成?當我們義憤填膺,求的無非是在公評之下,得到一個公平。而且這個時候我們會得理不饒人,態度剛強,無法妥協,立場就很容易激化與對立,這在訟卦就表示一腳踩進深不可見的水(坎險)裡。
你想想看,不論記過﹑降級﹑賠錢或丟了工作,等於給這個人公開難看!他真的會知錯改錯嗎?也未必,他只會恨你,而仇恨是這世界上最可怕的武器。當他下定決心,報仇三年不晚,你怎麼睡得安寧?又贏到哪裡去?最終自然是雙輸。
那麼在職場總會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怎麼辦?我的建議是—
💚第一步,判斷它真的不公不義,還是立場不同﹑看法不同,以致做事方法不同?
💚第二步,儘量用溝通與討論的方式,了解彼此立場,取得共識,彼此都能接受。
💚第三步,若要提出檢舉則適可而止,目的是讓對方心生警惕,不要非得論出輸贏不可。
每個人總有出錯時,今天給人家留一步,等於明天給自己開一條路,彼此都不至於走絕。否則一旦把人逼到狗急跳牆,他就臥薪嘗膽,枕戈待旦,等著抓到你的小辮子。有人就有江湖,冤冤相報何時了?在職場,我們寧願多一個朋友,不要多一個敵人。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難過呀!
做人處世,不做一時的意氣之爭,而求以和為貴,這不是鄉愿,而是仁慈。做到警惕即可,便能夠平安過日子,福份源遠流長。
結論來了,今天「職場易經筆記」給你劃兩個重點:
💚1.易經的「訟卦」不是教你如何興訟,而是教你如何避免與人訴訟。
💚2.只要是爭訟,都沒好結果,贏了也是輸,所以私下和解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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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旅居加拿大的畫家吉仔冰GiABing
警察 差旅費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臺北地方法院完成了首次的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模擬的案件是家暴殺人案,整個程序歷經3小時,最後順利終結;並且還會在2月22日時進行國民法官模擬 #抽籤選任,只要有符合國民法官選任資格的人都有機會被選中,擔任國民法官來進行 #模擬法庭。
除了臺北地院,全台灣各地都有在為了國民法官制度進行模擬法庭,內容通常會以過去曾有過的 #實際案件進行改編,並找法院員工擔任原告與被告的角色,讓被選中的人可以擔任國民法官來進行模擬,之後會依模擬法庭狀況進行成效評估與討論需要改進之處。
☑️既然提到了國民法官,哪些人可擔任國民法官?
● 參審的法庭會有 #3位職業法官 與 #6位國民法官 組成
● #滿23歲、沒有犯罪前科、學歷有 #高中職以上 或具有同等學力、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內 #居住4個月以上👉🏻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
● #法律工作者、#政務人員、民意代表、現役軍警則不可參與
(例如: #律師、法官、議員、警察)
● 可以參與「#有期徒刑10年以上」以及「#故意致人於死的公訴案件」這類案件的審判
● 被選為國民法官,除了保障公假外,還可領 #每日3000元 的差旅費,人身安全也都有相應的保障
國民法官制度會在 #2023 年正式開始實施,希望到時候能藉由這樣的制度讓法庭的功能變得更加完善,大家是不是都已經準備好一起 #參與審判 了呢!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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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差旅費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總質詢 part.3 衛生所非二級機關,違法編列之特別費應刪除!】
總質詢第三彈,也是第二次定期會總質詢影片最後一隻。過去我提出許多不合理的預算編列,但本次要論證的是「不合法」的預算編列。
這也是本次預算中,最有希望被刪除或凍結的一項,下週一的聯席審查跟下週二的二三讀就是關鍵決戰點。
在主計總處的規範中,縣政府僅有「一、二級機關及學校首長」得編列特別費,但我們卻在預算書中發現,非二級機關的衛生所,編列了52萬的特別費給主任使用。這筆不合法的預算應該要刪除。
設立二級機關的法源依據,在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八條,所有的二級機關都依此條、並在成立機關時要送交議會審查,平常也都需備詢並有獨立預算。但衛生所完全不符合以上條件。
衛生所是依照衛生局組織規程所設立的轄下單位,就跟警察局設立各分局、消防局設立各分隊一樣,在質詢中警察局跟消防局也回答各分局、分隊都非二級機關,衛生局長真的不要再硬凹衛生所是二級機關,完全沒有法源依據,也不符合要件。
我45分鐘的總質詢,分成三個段落,分別是詐領差旅費、政見跳票不刪預算、以及違法編列預算,共同的主軸都是「面對錯誤、勇敢改進」,苗栗縣過去有非常多不合理的事情,現在也持續在發生,我們唯有面對這些錯誤,並勇於改善,才有辦法逐漸擺脫各種加諸在苗栗身上的枷鎖。
#苗栗縣一百個應該刪減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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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問強執後的執行費計算
如果有請警察跟鎖匠
費用也能列入執行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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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當場寫一張收據然後要我直接給警察
費用一人200
我只確定拍賣的登報跟土地指界測量可以算進執行費優先受償
※ 編輯: Roy22 (101.12.67.169), 08/30/2016 20: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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