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的主張: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在監勞動、修復正義】
文/綠黨政策部
綠黨的主張:#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在監獄勞動、#修復正義,讓犯罪人自己養自己,犯罪人每月部分所得強制提撥給公益團體與「#被害人補償基金」。
「我認為死亡並不可怕」—翁仁賢。
109年4月1日愚人節,蔡英文政府的法務部第二次執行死刑。這次槍決的是放火燒全家的的翁仁賢。
判決書裡,翁仁賢自己說:「本案有2位直系血親與4位無辜者喪生,我覺得應該是要從死刑開始起跳才對,難道不論1個人多麼的罪大惡極,也不會被處死刑嗎?」、「我認為我一定會死。」
對一般人來說,死亡是最可怕的事,所以對大多數人而言,死刑有極好的嚇阻效果;但對於鄭捷、翁仁賢這類的人來說,死亡是種解脫。在他們無法自殺的情況下,死刑成為他們最好的自殺手段。
他們唯一需要考慮的是「確保自己殺的人夠多,可以順利地藉由國家的手達成死亡的最終目標。」
看到這裡,我想大家應該不太自在。社會普遍認為極有嚇阻力的刑罰,竟被他們拿來利用為自己的解脫方式,而且還連累了其他受害者。
就是因為試圖防止這類的悲劇一再發生,中央政府挹注了大筆經費建構社會安全網。希望能夠「接住」他們,而不是等到他們犯了千夫所指之罪後,在社會大眾的憤怒下,用幾顆子彈來「平息」眾怒。
顯然地,政府建構社會安全網的速度與品質都還需要思考。
死刑固然可以防止這個被國家殺死的人再度犯罪,但是對於有些尚未浮上檯面,長期受到家庭、社會排斥的人來說,可能是一種鼓舞;國家藉由殺人行為的展示,向這些「窮途末路」的人保證,只要你殺的人夠多,手段夠兇殘,我們就會一槍斃了你,讓你有「幹了大事」的快感。
用一句比較粗俗的話來說:#從頭到尾都是他在爽。
對於平息樸素的正義感產生的憤怒,由國家大張正義的旗幟,戲劇性的宣布某惡人終於伏法、正義最終獲得勝利,死刑絕對是一個簡單粗暴的解決方案。
但我們需要的是防範於未然,真的將資源放在解決問題,避免讓死刑有成為犯罪獎勵的可能性。
綠黨主張,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在監勞動,讓犯罪人自己養自己,犯罪人每月部分所得強制提撥給公益團體與「被害人補償基金」。我們不談犯人需不需要贖罪,但比起一槍斃了他們這種做法,讓我們改編一下最近很有名的一句話:
#讓他們活著並持續地付出勞力補償被害人,#就是最好的報復。
綠黨也認為政府應該專注於修復式正義的典範建立,包含victim offender education group (受害人-犯罪者教育小組)、victim offender dialogue (受害人-犯罪者對話)、victim offender mediation (受害人-犯罪者調解、offending behavior and victim awareness programs(犯罪行為和受害者意識練習), community service work(社區服務),offender rehabilitation and educaiton(犯罪人修復及教育),並加強建立「被害者司法體系」( victim justice system),才能讓臺灣的社會更加安全。
📖 參考資料:
https://bit.ly/2R6XMQX
https://bit.ly/2X6ke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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