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的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使得台鐵的「民營化」和「公司化」議題又被搬上檯面。台鐵工會仍然採取反對立場,認為這些並非台鐵問題的解決辦法。
姑且不論台鐵問題應該如何解決,不過,台鐵工會本身就是利益關係人,參與討論本就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s)之顧慮。
本篇文章中引用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一書中, 提出「價值鏈」(Value Chain)的概念,強調企業之所以能夠存活,主要是因為企業透過「增值流程」(value added process)為客戶創造價值。
企業透過各種「價值活動」(Value Activities)來將投入(Input)轉變成為產出(Output),並且產生利潤(Profit Margin)。波特又把「價值活動」區分為「主要活動」(Primary Activities),以及支援主要活動順利進行的「輔助活動」(Support Activities)。
我們不妨擴大一下,看看整個政府的管理。如果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一家企業,那麼總統府就如同董事會一般。而最主要的行政組織,就是行政院,行政院長就是這個企業的CEO。
那麼,為什麼台鐵必須要「民營化」或是「公司化」?如果是政府機關,隸屬於交通部下屬單位,就一定會問題叢生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整個行政院和下屬的部會,都一定會有問題嗎?
會不會是管理的問題呢?那麼我們先來看看政府的人事組織管理,再來對照我寫的這篇文章,增加一點趣味性。
依據維基百科的資料,將「行政院」和「人事」相關機構的職掌,引述如下: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簡稱政院。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是主管中華民國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統籌行政院所屬人事人員管理事項工作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以及負責公布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並以人事行政總處為中心,在全臺所有公務機關設立人事處或人事室。
考試院是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 。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1931年2月成立。簡稱監院。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調查權)、監試權及審計權;1992年前與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這個機關相當於歐洲審計院、美國政府問責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以上提到,人事行政有關的機構,人事行政總處隸屬於行政院下屬單位,而考試院和監察院則直接向總統報告,不屬於行政院管轄。
這就如同一個企業的CEO,卻管不到下屬主管的考選和任用(據維基百科:銓敘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兩個附屬部門之一,為中華民國最高銓敘以及公務人員人事主管機關。),也無法對內部管理者,進行考核、懲處、調查、審計。
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中國革命,倡行「五權憲法」,擷取歐美三權分立制度,與中國御史諫官制度及考試制度之優點,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另增監察、考試兩權。難怪監察院的網站上面說,我國的監察制度,已經有2000多年的歷史了。
我也無意討論中華民國究竟是總統制、內閣制,或是混合制。只是從企業經營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組織架構下,最重要的人事行政管理,已經是疊床架屋,職權責分離。管理者的心態和做法是否會被扭曲?
如果是的話,那麼跛腳的不僅僅是CEO,所有的管理者也都跛腳了。台鐵的問題,只是冰山的一角。
這篇引言,幾乎獨立寫成一篇文章了。還是請各位讀者讀讀以下的本文,憂國憂民的事情,擺在一邊,先關心一下自己職涯的發展吧。
https://tuna.mba/p/21051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8的網紅王惠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 04 24 王惠美司法及法制11 55 院內 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召集人、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教育部次長、國防部副部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內政部次長、財政部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國軍...
銓敘部人事管理司 在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 服務勤快 守護龜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考試院功能檢討與定位】
今(20)日上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民進黨政策會共同舉辦第一場憲政改革公聽會,主題為「考試院功能檢討與定位」。公聽會主持人為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出席委員有民進黨委員郭國文、范雲、莊瑞雄、賴品妤、林岱樺、劉世芳、何志偉、洪申翰、陳歐珀、許智傑,以及民眾黨委員張其祿,也感謝洪偉勝律師、劉兆隆副教授、蔡秀涓教授、羅承宗教授等學者專家一起參與討論。
書記長鍾佳濱根據出席委員與專家學者的寶貴意見,就本次公聽會主題,綜合出以下六個思考方向:
一、考試院執掌任務的核心精神,應以行政部門「人事權」看待
根據《憲法》第83條規定,考試院執掌考試、銓敘、考績、陞遷等事項。但事實上,有部分職權已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疊。從機關的「人事權」來看,「考用不合一」造成考試制度不一定符合用人機關的需求;疊床架屋的設計,也讓行政部門無法全面掌握公務人員從進用、考績、陞遷及退休各個階段的管理規則。因此應回歸到行政部門「人事權」的概念,來重新檢討考試院的功能與定位。
二、純辦理考試制度,不須如行政、立法、司法設憲政機關,應廢除考試院。
考試院目前下設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與退撫基金監理會,最主要的任務為辦理國家考試。但純辦理考試業務,應不須如行政、立法、司法權設置憲政機關。廢除考試院,是民進黨長期的主張。
三、廢除考試院的修憲方向有二
一種是修《憲法》本文,另一種則是修《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過去七次修憲,都是以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但台中市長盧秀燕在擔任立法委員時,也曾就18歲公民權提案修正《憲法》本文(第130條)。
四、人事權回歸行政部門後,繼續維持獨立性
將人事權回歸行政部門後,仍可透過組織架構的設計,維持考試制度的獨立性。例如修改《行政院組織法》,於行政院底下增設二級獨立機關「考試委員會」(如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獨立機關行使職權,則可繼續維持其獨立性。
五、從國家人力資源發展角度,通盤思考公務人員與專技人員的考試制度
考試院存廢涉及的不只是公務體系,也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考試規則。針對公務體系,可考慮將銓敘部與人事總處業務合併為「人力資源部」,執掌公務人員的人事權。針對專技人員考試,則應多加考量市場機制、同業自律等面向,以使國家人才得因應快速變遷的現代社會與經濟市場。
六、在過渡期間,非憲政層次的可能作法
在對考試院修憲議題定位未完成之前,過度時期可先重新檢視考試院組織法、考試院職權行使法及考試院相關行政規則。
今天的公聽會,只是本屆立法院修憲的第一步。非常感謝各位委員與學者先進出席公聽會,並提供寶貴意見。這次的修憲機會之窗,受社會關注甚高,因此民進黨團與民進黨政策會接下來將會繼續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的建議,以期在這次的修憲工程中,確認改革的方向,符合國人的期待。
銓敘部人事管理司 在 鍾佳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中央黨部政策會共同合辦「2020憲政改革公聽會— 考試院功能檢討與定位」,與專家學者、朝野立委一同討論考試院目前定位與未來職能調整的方向。
長期以來,民進黨始終的主張就是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讓台灣落實三權分立的體制。
感謝與會的委員與學者,今天公聽會歸納出三個考試院可以調整的面向:
第一,考試權回歸憲法第85條「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的意旨;至於現行憲法第83條,考試院所職掌的公務員任用、培訓及考績等職權,則應回歸行政部門,以人事權管理,避免考用落差、疊床架屋。
第二,如果純粹辦理考試制度,事實上不需如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等三權,賦予其憲政機關的層級,因此應該廢除考試院。而在修憲的方向上,有兩個可行的路徑,直接修改憲法本文,或再次修改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
第三,如果要維持國家考試的獨立性,可以透過修改行政院組織法,在行政院增設二級獨立機關「考試委員會」,職司公開考試相關事項。而現有的銓敘部與人事總處,則可以將現有業務合併,成立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務員的銓敘、退休、撫卹、任免、考績、級俸、晉升、褒獎等事項。
至於現場學者提到:「專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是否要回歸市場機制、同業自律部分,在廢除考試院後相關考試該如何進行」,因為涉及專技人員的考試權益,後續應該繼續納入討論,不能因為考試院的廢除,而損及專技人員應有的權益。至於將考試院虛級化或縮減預算等方向,因為今天仍未有共識,未來可以再進一步討論;在過渡時期,則可以先重新檢視考試院組織法、考試院職權行使法及考試院相關行政規則,進行盤整。
「憲政改革」的任務絕對不是一位委員,或是單一政黨所能完成的,它需要朝、野政黨一起努力、共同凝聚共識,才能達到修憲公投的門檻,因此,在未來的道路上,期待能有更多不同的政黨、團體,能一起加入憲政改革的討論,讓我們一起為台灣的下一代,創造出更符合台灣人期待的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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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濱line在一起 http://bit.ly/2O2dxG8
#鯊濱IG http://bit.ly/2UwfX1V
銓敘部人事管理司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 04 24 王惠美司法及法制11 55 院內
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召集人、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教育部次長、國防部副部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內政部次長、財政部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就「公、教、軍、勞、國民年金之提撥與退休給付制度-現況檢討、改革方向與具體措施,及立法、修法計畫」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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