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權路迢迢】
剛和律師討論完,準備週五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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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你心情很不好嗎?
喵爸:沒有心情不好呀
感覺沒那麼緊張
看了社工的訪視報告,也跟律師一樣有比較正向的期待
但也只能保持平常心
我已經被兩個機構認證過,我是合格的家長
不然能怎樣,只能平常心
看到訪視報告的文字,也覺得很正向、肯定的
圍爸:
有律師可以幫忙真的滿好的,也比較安心
至少法律用語的部分,有律師cover
多少還是有混亂的感受,也許是當天原本以為會開的立法院公聽會,或當天可能要開的記者會等等
其實還是滿有壓力的
我也搞不清楚這幾天睡不好,是因為在準備演講,思考要不要到大學任教的事,還是週五的開庭讓我睡不好
喵to圍:
覺得你對於法律的部分,過於投入,像是做研究一樣
可能是你對自己期待或設定的關係,努力積極想弄懂解釋和法條內容,我沒想要那麼專業地全盤了解
其他人也沒有這樣
圍:
我想像的是,如果沒有律師我可以如何努力?
喵:但我們有律師呀
圍:
終究我們是當事人,我們的學生遇上性平、兒少事件時,我們不也是研究法條陪伴他們走這個流程
我也是用一樣的方式陪我們自己,嘗試做一點可能的努力
當天主要陳述的會是你(喵),我也會想那我可以做的是什麼?
我能幫的就是從我較熟悉的法規,像是CEDAW,或是我能理解的部分來理解
法條我也是看不懂,但真的就是看了幾次,而且不斷查詢法律概念,查判決書,也在了解司事官可能的判斷?為何如此作為等等
嘗試和司事官角色交換,理解她可能重視的爭點
當天更可以在你講完後,思考我還可以幫上什麼、補充什麼
(後來兩人一大段討論週五開庭後,可能的三種裁定書的狀況)
也決定週五還是讓肉肉上學,不要跟我們去開庭
減少照顧肉肉的焦慮
我再一次白目問了肉肉:他是誰?
肉:喵喵爸爸
圍:喵喵爸爸是你的誰
肉:爸爸呀~
是呀,沒有人能否認,喵就是肉肉的爸爸
就算一審最後裁定喵無法收養肉
喵就是肉的爸爸,繼續往下一關前進就是了
照片:陪伴肉肉時,喵爸專注看著肉肉的眼神
#他是我爸爸 #同志收養家庭 #兒童最佳利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首先要講講薄熙來案,其實是出乎意料之外,合乎情理之中。只要你深入想想,便會知道薄熙來會採取這樣的立場,就是全面否認,推翻他的口供。而且他和那幾個人的對質。好像他話老婆有四千萬,怎會知道夾萬的錢是誰人的。他有沒有和徐明親自講過比錢谷開來和薄瓜瓜。徐明近廿次沒有,然後他可以話自己不知情。他話以前自己自述...
開庭沒去會怎樣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我的生日,然後我決定去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早上10:40分,站在地檢署門口,準備開人生第一次刑事偵查庭。
事情要從幾個月前說起,那天郵差先生突然送來一張刑事傳票,當下我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收到這東西?!再仔細看了一下,才突然想起,對耶我是被害人。
事情發生到現在大概快3年了吧,我在Podcast EP13講過一點這件事(現在都快100集了!),難怪差點給忘了。平時很少搭公車的我,2018年的某一天不知道怎麼了,突然決定實測看看搭公車從東區回到新莊要多久,結果開過忠孝橋的路上,突然感覺站我後面的陌生中年男子一直用下體磨蹭我。
事情發生的突然,加上公車上人真的很多非常的擠,一時之間我還有點怕自己誤會了別人,幾分鐘後,我非常確定,我被性騷擾了,因為那個人起了生理反應!
當下那種噁心的感覺,真的很難形容,我轉頭喝止他說:「先生請你離我遠一點!」結果那個色狼趁著剛好到站開門,一溜煙的跑了。
下車後我氣得不得了,決定去警局報案,但是報案要在「事情發生當下的轄區警局」,所以我大概跑了第三間警局,才順利做了筆錄。老實說跑到第三間,滿腔怒火都滅一半了,後來因為要協助調查,後續大概又去了五次警局,真心覺得報個案還真不容易。
做筆錄那天,負責的員警有問我那個人長怎樣?我大致形容了一下,他說,那幾條路線性騷擾慣犯很多,不然他拿一些慣犯的資料給我指認看看。我說也好,幾分鐘後,他抱著厚厚一疊資料過來,那一疊資料大概比哈利波特全系列還要厚,每一兩張紙就是一個性騷擾慣犯,我都看傻眼了。
簡單來說,性騷擾別人的成本太低了,大部分被騷擾的人怕麻煩,可能連報案都不會去,就算報警,這些人頂多就是罰鍰而已,除非被害人提告,難怪公車之狼一大堆!
我想了一下,如果時間自由如我,都選擇息事寧人,那麼這些人只會越來越張狂。未來的未來,我的孩子有一天也許也會搭上那條路線的公車,去東區玩,一想到這我就立刻決定,絕對不要輕易放過這個人。
然後就這樣過了三年。非常巧合的,選在了我生日這天開庭。雖然不知道最後結果會怎樣,至少我有努力過。😤
開庭結束,跟Ting下午還有個會議,就在附近找個地方簡單吃個飯。疫情期間,人氣餐廳只有我們兩個人包場,簡單的小確幸就很心滿意足了~
#越過三字頭就沒很期待生日😂
#不過今年收到一個超級喜歡的生日禮物🥰
#沒有特別的生日願望 #健康平順就是好日子
開庭沒去會怎樣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傳來一則關於我的一樁醫療糾紛新聞。先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其實就像我鼓勵媽媽把流產、產後憂鬱等看似負面的事件書寫下來一樣,我也一直認為醫師紀錄醫療糾紛的過程,除了可以紓解情緒,還能幫助到其他受困於官司的同業們。既然有記者報導了,我想乾脆就來分享一下,不吐不快。
回想這個案例,在事前我就預感這一刀不好開,因為媽媽腹部脂肪較厚,所以分娩新生兒的過程中勢必會比較困難,開始剖腹時我便如臨大敵。動用更多人力協助,手術刀劃下去時,才發現不僅是脂肪,腹腔內也有輕微的沾黏,要把寶寶抱出來,著實得花上不小力氣。
記得結束後,我的手術服被汗水濕透,右手也因過度用力痛了整天。所幸寶寶出來的時間沒有因此被耽擱,胎頭一露出子宮就放聲大哭,算是有驚無險。產婦在手術台上也頻表示「對不起,我很難開吧!感謝大家。」而當天嬰兒室就告知對方,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傷到手而骨折,我深感遺憾但也明白我已盡力,因為這真的就是生產難以避免的併發症,該注意的我也都有做到,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無法做得更好。
沒想到事隔幾個月,所有的感謝和新生命的喜悅卻化為一封存證信函,指控我過失傷人,要求賠償。說不憤怒是騙人的,我覺得我好像辛苦救人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把人從倒塌的傢具中拉出,卻因救援過程不慎將民眾手拉傷而得吃上官司,讓我無奈地在內心怒吼「這還有天理嗎?」
等沈澱了幾天,心情漸漸平復,我開始不斷告訴自己遇到了就勇敢面對,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更何況再怎樣想,情理法上我都站得住腳,沒有任何疏失。
**有關醫師成了犯人的那些碎碎念
只是直到踏入法庭那一刻,雖從小看過不少司法戲劇,聽過不少「前輩」分享被問話的經驗,心中的緊張感還是很強。尤其法警不假辭色把你身分證收走那一刻,被告的感覺更加濃厚,再加上聽到檢察官大聲斥責上一場的詐欺犯,我忽然有種「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到底做了什麼?」的荒謬感。與其說對那位產婦生氣,倒不如說我對整個制度感到不滿,為何我要和殺人、性侵、強盜犯一樣,被國家機器起訴,醫療糾紛有沒有除罪化的可能性?
雖然知道疾言厲色、口氣很差是檢察官偵查的手法,我應該早有準備不會害怕,但對完身份,輪到我說明案情時,我還是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加快的心跳聲,看到自己微微顫抖的雙手。
小心翼翼地講完手術經過後,我補了一句「哎!當初媽媽也很感謝,誰知道.....」「最後一句是廢話,每個告醫師的病人當初都很感謝你,這句話你要記住」檢察官不耐地這樣打斷我。雖然有點殘忍,但這句話我卻至今牢記在心中。
**開庭當成人生歷練 走過了似乎也就不那麼怕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也曾提出賠償金尋求和解。坦白說在過去,醫師面對醫療糾紛時確實常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一來免去出庭的麻煩,二來避免上報曝光。再加上律師也提醒我,這類案件通常會延宕多時,賠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我承認有那麼一瞬間我也覺得認賠作收給錢了事算了,不要管什麼公平正義了。但認真一想,若我鄉愿地這樣做,豈不就是助長這種濫訴的風氣,成了共犯結構的一份子。「沒關係,拖就拖,養案子當養孩子。我們就和他耗」下定決心後,我和律師這樣說。
後來事情也比我想得順利許多,開庭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的偵查庭,面對同一位檢察官,我似乎就不那麼害怕。不再。幫我出庭當證人的兩位學長也安慰我說,「沒被告過,產科學不算畢業啦!」當我為耽擱到他們工作而道歉時,他們還異口同聲表示:「也不是第一次上法院,當證人還好。」
回想事件發生到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無罪,轉眼竟過了兩年。雖然漫長但因有著老闆的支持和律師的協助,讓我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反倒意外地增加人生經驗值,心理素質在過程中也提升不少。
只不過這次新聞的曝光讓我蠻意外,很狐疑這有任何報導的價值?但也讓我再次應證在新聞標題中,醫師就是男醫師,女醫師很特殊,就得強調是「女」醫?趕快截圖保留下來,當作日後演講的素材。
先生也在一旁開玩笑:「你真的長得不夠美,所以沒叫你美女醫師,而且也沒放照片,妳該建議記者放書的封面幫你宣傳啊!」好啦!雖然你是我最大的心理支柱,但你講話真的讓人白眼翻不完。
最後我想和各位同行分享的是,雖然很不希望用到,但醫療糾紛險還是一定要保。另外和每個人該有家庭醫師一樣,平時最好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才不會在被告時慌了手腳。如果自己沒有疏失,大可不用怕「丟臉」就賠錢了事,我們又沒做錯事,據理力爭又有何不可呢!
開庭沒去會怎樣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首先要講講薄熙來案,其實是出乎意料之外,合乎情理之中。只要你深入想想,便會知道薄熙來會採取這樣的立場,就是全面否認,推翻他的口供。而且他和那幾個人的對質。好像他話老婆有四千萬,怎會知道夾萬的錢是誰人的。他有沒有和徐明親自講過比錢谷開來和薄瓜瓜。徐明近廿次沒有,然後他可以話自己不知情。他話以前自己自述收過錢,是在壓力之下作供。
講到這裡,可以看到這和谷開來案和王立軍案很不同,這也是這案這麼難開審的一部分原因,因為他不合作。但我覺得這個不合作,是雙方同意了。因為進一步不合作的話,已不是講這些證供,而是講他和現在在位或退休的人的關係。他一爆這些東西,便不能審的,好像他和江澤民之間的關係,還有江答應他的東西。一講這些東西便「大鑊」。所以雖然他在反駁,但他這些反駁也是雙方同意的。有些人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會不會判重一點。正是不會判重一點,他才會辯駁,也同意辯到這個程度。他只是為自己的罪名辯解,而沒有去「咬」其他人,這是最重要的。
就是這樣才能開庭。因為現在的判決是依然決定了。因為即使是怎樣,他們也會照判的,不過控方籌備得不夠,不能夠壓倒他們的辯護,似乎是理虧。這是影響觀瞻的問題。
第二,判多重也是講好了的。否則也不會這樣反駁的。正是因為講好了,他才會敢這樣去駁。所以這個反駁正是在講好範圍之內。為何還要去反駁,這對刑期也沒有幫助。因為這是表示他的政治生涯還有一線生存的機會。他沒有好像死狗那樣。如果中共政權有任何變化,放了他出來,他可以話這是政治迫害,是一個冤獄。這是和王立軍和谷開來案所不同的。如果他好像死狗,認了所有的罪,將來政局有何變化,一旦放他出來,他也再沒有人格。以編劇來講,這是一個伏線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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