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樂活」❤
#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2.律師檢調主張
3.社會觀感主張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Yl0NG4
📌懶人包👉 https://reurl.cc/ObjLny
📌陳同佳案時間軸👉https://reurl.cc/Yl0NG4
📌《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背景👉https://reurl.cc/Yl0NG4
📌拒絕陳同佳投案 徐國勇:香港為什麼不審?👉 https://reurl.cc/M7yLLp
--------------------------------------------------------------------
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看報治國丶民調治國
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2019/10/18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及證據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士林地檢署去年已向陳同佳發布通緝。但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遭台灣人民質疑政府前後立場不一,「政治凌駕司法」、「民調治國」。此舉引發的台港司法管轄權攻防,就像「炸彈接龍」一樣,丟來丟去。
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政府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內政部長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台港有司法互助協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他也質疑,香港沒有死刑,卻願意跑到有死刑的台灣受審,「違反人性」。
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2016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遇中就轉彎」。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與內政部長徐國勇見面談陳同佳案,管浩鳴是知名的「政治牧師」,長期擔任北京與港府的打手。內政部長徐國勇卻稱管浩鳴是以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身分會面,不知其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身分。國安局官員可以利用總統出訪走私9200條菸,卻對「北京市政協委員」的入境和首長會面無法控管,連首長也不清楚會面者的來歷,是否有缺失之處?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第一款第四項「現(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得不予許可。
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主張「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更別忘了,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
#刑事司法管轄權
就刑事管轄權而言,中華民國屬大陸法系,除有屬地管轄之外,針對國人於領域外犯罪,也會有屬人管轄權,比方在我國,本國人於領域外犯重罪,如殺人,仍為《刑法》效力所及。《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
但就實施一國兩制,且承襲英國法至今的香港來說,則強調屬地高於屬人管轄。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
目前此案訴追所缺的一環,即是被告不在台灣。所以,不管陳同佳是基於何種理由來到台灣,為了填補犯罪防制的漏網,再加以屬地管轄的優先性與證據調查的便利性,自應以通緝犯加以逮捕。
#通緝犯押解程序
當通緝犯於機場入境查驗櫃檯面對移民官時,移民官發現其在台有犯罪事實因案遭通緝,移民署將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文第3項規定,「通緝中之對象,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入國時查獲亦同。」因此移民署將通知航警或及專案小組將他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受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台灣陸委會10/22表示已致函港府,稱會派員赴港押解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台北桃園國際機場相關人員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陳同佳入境後,將送到地方檢察署;陳抵達機場後,會待同班機所有乘客下機後,再由主責的司法、警政單位等押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協助戒護及負責相關入境事務。受訪機場人員稱,陳同佳入關流程比照以往押解詐騙集團返台方式辦理,護照查驗時,會由移民署開設專枱,不會與一般民眾一同查驗;通過海關時,會走紅線申報枱通關,隨後在押解人員陪同下出管制區,直接乘車離去。
雖然通緝犯的押解在法律上已非常明瞭,但台灣政府希望香港政府續押陳同佳。國安局長邱國正21日在立法院卻坦承,因為時機點很不妥,我國不得不在政治上作考量。
以下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 #依法行政立場
為了引渡陳同佳,士林地檢署2018年曾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來台,但港府沒有回應。如今香港讓陳同佳自行來台投案,讓雙方有台階下,能讓犯嫌歸案,以台灣的法令審判,才是展現主權。
2⃣#律師檢調主張
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主張讓陳同佳入境台灣審判,如此一來等於香港及中國大陸承認了台灣的司法主權,同時也落實台灣對通緝犯的依法偵辦,讓國際看見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3⃣#社會觀感主張
在台殺人,可不是小事,整個社會都在看政府是怎麼追求國家主權與社會正義,本案勢將成為經典案例,同時也檢視各黨各派有沒有靈魂與施政能力,切莫讓政治凌駕司法。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全民了解香港法治情形,對提升台灣人民國際視野與競爭力有極大好處,但偏偏兩黨都帶人民以台灣本位看世界。香港人對送中案的抗爭,反映了香港人不信任大陸法治,但同時也造成香港今天無法可以送台。香港人的民主處境是艱難的,但香港人仍是追求法治的,這也是香港的競爭力根基,台灣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領先,也應追求法治的道路上領先。
【#從陳同佳案看出台灣政治的荒謬】
陸委會今年五月:「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留在香港過自由日子,卻說要來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合人性。」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 「 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國安局長邱國正坦承: 「 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若港府可以逼陳同佳來台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 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大家會認為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要求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現況來看內政部、陸委會和法務部3方立場都不同調,若未來無司法互助國家的人民來台犯罪逃亡都管不了,台灣豈不是成為犯罪天堂?
參考資料:
《放・獨家》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見內政部長談陳同佳案?
《逃犯條例》修正當初就是為了他!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10月中旬可望出獄
陳同佳赴台自首?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陳同佳殺人案:吳景欽》殺人罪證都在台灣,香港難審
20191022【陳同佳案】桃園機場準備陳同佳押抵措施
20190614法務部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修例風波】陳同佳殺人案時序一帖睇
《讀者來函:台灣檢方起訴陳同佳殺人有證據不足問題嗎?何須杞人憂天?》
通緝令自相矛盾?港府稱台灣應取消對陳同佳入境管制 內政部回應了!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同時也有1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萬的網紅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十年一見的神劇重磅上映!吳明益老師原作加上楊雅喆導演神改的超強組合! 🔥故事在說什麼?角色之間的關係?想追劇就一定要看這支影片! 🔥消失vs.存在?魔術vs.奇蹟?讓你意想不到又拍案叫絕的深意詳解! myVideo每週六晚間9點同步首播:https://bit.ly/3s6Ngcx 完整楊雅喆專訪...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樂活」❤
#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2.律師檢調主張
3.社會觀感主張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K63onm
📌懶人包👉 https://reurl.cc/Nayodq
----------------------------------------------------------
民意│逃犯條例【政治凌駕司法】陳同佳之跨境犯罪應依法行政
#看報治國丶民調治國
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2019/10/18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及證據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士林地檢署去年已向陳同佳發布通緝。但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遭台灣人民質疑政府前後立場不一,「政治凌駕司法」、「民調治國」。此舉引發的台港司法管轄權攻防,就像「炸彈接龍」一樣,丟來丟去。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政府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內政部長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台港有司法互助協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他也質疑,香港沒有死刑,卻願意跑到有死刑的台灣受審,「違反人性」。
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2016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遇「中就轉彎」。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與內政部長徐國勇見面談陳同佳案,管浩鳴是知名的「政治牧師」,長期擔任北京與港府的打手。內政部長徐國勇卻稱管浩鳴是以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身分會面,不知其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身分。國安局官員可以利用總統出訪走私9200條菸,情報單位卻對「北京市政協委員」的入境和首長會面無法控管,連首長也不清楚會面者的來歷,是否有缺失之處?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9條第一款第四項「現(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得不予許可。
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主張「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更別忘了,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
#司法管轄權
就刑事管轄權而言,中華民國屬大陸法系,除有屬地管轄之外,針對國人於領域外犯罪,也會有屬人管轄權,比方在我國,本國人於領域外犯重罪,如殺人,仍為《刑法》效力所及。《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
但就實施一國兩制,且承襲英國法至今的香港來說,則強調屬地高於屬人管轄。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故目前此案訴追所缺的一環,即是被告不在台灣。所以,不管陳同佳是基於何種理由來到台灣,為了填補犯罪防制的漏網,再加以屬地管轄的優先性與證據調查的便利性,自應以通緝犯加以逮捕。
#通緝犯押解程序
機場入境查驗櫃檯面對移民官時,移民官發現其在台有犯罪事實因案遭通緝,依移民署將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文第3項規定,「通緝中之對象,移民署於查驗發現時應通知管轄司法警察機關處理,入國時查獲亦同。」因此移民署將通知航警或及專案小組將他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受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台灣陸委會10/22表示已致函港府,稱會派員赴港押解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台北桃園國際機場相關人員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陳同佳入境後,將送到地方檢察署;陳抵達機場後,會待同班機所有乘客下機後,再由主責的司法、警政單位等押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協助戒護及負責相關入境事務。受訪機場人員稱,陳同佳入關流程比照以往押解詐騙集團返台方式辦理,護照查驗時,會由移民署開設專枱,不會與一般民眾一同查驗;通過海關時,會走紅線申報枱通關,隨後在押解人員陪同下出管制區,直接乘車離去。
雖然通緝犯的押解在法律上已非常明瞭,但台灣政府希望香港政府續押陳同佳。國安局長邱國正21日在立法院已經坦承,因為時機點很不妥,我國不得不在政治上作考量。
《 #逃犯條例 》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背景
1.香港保安局於108年2月12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回應臺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香港作為獨立之司法轄區,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與臺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本部本於向來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若沒有前揭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2.香港保安局於108年3月26日所提出之修例草案內容,將使任何身在香港之人,不論其國籍為何,均有被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之可能,此舉已引發國際間對在港人員之人權是否可獲保障之疑慮,在此疑慮未能消除以前,臺港間實難推動任何與逃犯移交有關的司法合作。
3.我國法務部於108年5月22日在本部記者會,公開對外表達無法接受港方以其修例草案作為移交港女命案人犯基礎的立場,期許港府能廣納外界意見,重新思考修例方向。認為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之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
4.法務部108年06月14日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正義的實現是世界各國、各地區應共同追求的目標,不應因法制差異而有不同,也不應因雙方未簽訂司法互助協定而受到阻礙。本部向來基於此一理念,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的原則下,與全世界各個司法管轄區域進行司法合作事務。」
以下經由資深律師、移民署專業人員、法務部長官、地檢署檢察官、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1⃣#依法行政立場
為了引渡陳同佳,士林地檢署2018年曾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來台,但港府沒有回應。如今香港讓陳同佳自行來台投案,讓雙方有台階下,能讓犯嫌歸案,以台灣的法令審判,才是展現主權。
2⃣#律師檢調主張
曾任檢察官的資深律師主張讓陳同佳入境台灣審判,如此一來等於香港及中國大陸承認了台灣的司法主權,同時也落實台灣對通緝犯的依法偵辦,讓國際看見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3⃣#社會觀感主張
在台殺人,可不是小事,整個社會都在看政府是怎麼追求國家主權與社會正義,本案勢將成為經典案例,同時也檢視各黨各派有沒有靈魂與施政能力,切莫讓政治凌駕司法。
4⃣#法治與民主的展現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全民了解香港法治情形,對提升台灣人民國際視野與競爭力有極大好處,但偏偏兩黨都帶人民以台灣本位看世界。香港人對送中案的抗爭,反映了香港人不信任大陸法治,但同時也造成香港今天無法可以送台。香港人的民主處境是艱難的,但香港人仍是追求法治的,這也是香港的競爭力根基,台灣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領先,也應追求法治的道路上領先。
#陳同佳案時間軸
●2018年2月
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2018/02/08前往台灣旅行,13日入住紫園旅店17日發生爭執陳同佳殺害女友並將其屍體放入粉紅色的行李箱,睡至翌日早上決定棄屍在捷運竹圍站外草叢。陳事後返回香港,並三度使用潘的銀行卡,一共提款1.92萬元。
●2018年3月
潘曉穎的母親向將軍澳警署報稱女兒失蹤,並在寓所發現陳同佳的「入台證」副本,遂向陳查問。陳同佳其後被香港警方問話,他在會面中承認殺死潘,隨即被警方拘捕。不過由於案件並非在香港發生,沒法控告謀殺罪,最終控以四項洗黑錢罪。台灣政府其後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將陳同佳遣送至台灣。
●2018年12月
旅店按照台灣旅宿業者慣例必定會有兩人入住留下的資料,包括兩人的護照影本、登記紀錄與旅館櫃檯大門進出、捷運中山站、竹圍站、旅館退房、自機場出境監視器拍攝的畫面。
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6月,直到2055年8月17日為止;並同時遞交請求書予法務部,向港府請求協助遣送陳回台接受偵查。惟港台並無引渡條例,雙方就案件一直未能達共識,事件陷於膠着狀態。
●2019年2月
民建聯陪同潘曉穎的家屬在12日召開記者會,表明支持港府修改法例,堵塞有關的漏洞。翌日香港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容許「一次性」移交逃犯至無長期協議的地區,隨後展開為期20日的公眾諮詢。事件引起社會爭議,台灣的陸委會亦表明不同意港府以「一個中國」為前提修例並與其交涉。
●2019年3月(首次反修例遊行)
大律師公會率先發聲明反對修例,認為修例移除立法會審議的權力等。商人劉鑾雄亦一度提出司法覆核,質疑修例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
台灣士林地檢署表示,港府3月間曾派律政司人員來台,當時與我刑事局人員接觸後即返回香港,我承辦檢察官並未與港府警務人員有任何接觸;另外,4封信件是在士檢檢察官透過法務部、陸委會請求司法互助後,港方「私下」寄出信件,希望能提供相關案情資料
●2019年4月(第二次反修例遊行)
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判囚29個月。香港立法會召開處理《逃犯條例》修訂首次法案委員會會議,但由於民主派議員拉布,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
●2019年5月
保安局長李家超提出將修例「直上大會」,直接在6月12日於大會恢復二讀辯論。陸委會再度表明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的前提下與港府協商,即使修例通過亦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各界發起聯署反對修例,當中包括宗教團體、社福界、教育界、體育界及法律界等,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亦破例聯署。惟中央及中聯辦表明支持港府依法修例,特首林鄭重申政府有決心修例。
●2019年6月(第三次反修例遊行)
第三次反修例遊行當晚港府發聲明強調會按原訂計劃進行《逃犯條例》二讀。然而本次遊行創下香港1997年以來遊行人數新高,反修例示威者首次發起「三罷」行動,並在12日日包圍立法會,要求撤回修例。因此林鄭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不過未能平息市民的不滿,民間提出「五大訴求」,並展開連串示威活動,包括200萬人上街遊行、71佔領立法會等,風波持續至今。
●2019年9月
港府先後宣布撤回修例,及引用《緊急法》為《禁止蒙面規例》立法。
9月25日國策顧問已經帶具有北京政協身份的委員,密會內政部長針對陳嫌投案之事協商,也就是說蔡政府早知情。
●2019年10月
10月18日晚,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10月21日國安局長邱國表示,港府突要移送陳同佳,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10月22日下午陸委會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
10月23日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陳同佳及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皆遭移民署註記管制入境。
10月23日早上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從陳同佳案看出台灣政治的荒謬】
陸委會今年五月:「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不留在香港過自由日子,卻說要來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合人性。」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說: 「 台港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問題。」
國安局長邱國正則坦承: 「 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又說:「若港府可以逼陳同佳來台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 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大家會認為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要求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現況來看內政部、陸委會和法務部3方立場都不同調,若未來無司法互助國家的人民來台犯罪逃亡都管不了,台灣豈不是成為犯罪天堂?
#專有名詞:
境管作業:對滯留國外之犯罪嫌疑人,為掌握其返國時間及行蹤,俾利案件調查偵辦,本局亦得函請移民署於犯罪嫌疑人「入國告知」調查局列管單位。「境管通知」並非「限制入出境」,「境管通知」屬行政處分的一種,移民、海巡人員僅可暫時留置當事人,若要求境管的單位拿不出拘票則要放行。依實務經驗,檢察官發拘票到港口或機場,由執勤人員將當事人留置、拘提。
#參考資料:
《放・獨家》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帶「北京市政協委員」見內政部長談陳同佳案?
《逃犯條例》修正當初就是為了他!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10月中旬可望出獄
陳同佳赴台自首?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陳同佳殺人案:吳景欽》殺人罪證都在台灣,香港難審
20191022【陳同佳案】桃園機場準備陳同佳押抵措施
20190614法務部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修例風波】陳同佳殺人案時序一帖睇
《讀者來函:台灣檢方起訴陳同佳殺人有證據不足問題嗎?何須杞人憂天?》
通緝令自相矛盾?港府稱台灣應取消對陳同佳入境管制 內政部回應了!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十年一見的神劇重磅上映!吳明益老師原作加上楊雅喆導演神改的超強組合!
🔥故事在說什麼?角色之間的關係?想追劇就一定要看這支影片!
🔥消失vs.存在?魔術vs.奇蹟?讓你意想不到又拍案叫絕的深意詳解!
myVideo每週六晚間9點同步首播:https://bit.ly/3s6Ngcx
完整楊雅喆專訪podcast:http://apple.co/2OWtoKP
改編自吳明益老師的同名小說,由金馬獎最佳劇情片導演楊雅喆所改編執導的《天橋上的魔術師》,從2/20起,每週六晚上九點在myVideo影音平台播出兩集。就算你沒有讀過原著、不熟悉80年代,甚至也沒聽過中華商場,這些都不會影響你觀影的樂趣。因為不管是角色、情感,還是故事,都與現代人有著高度的共通性,感動一點都少不了。
在今天的節目裡,我們將會作無雷的前導介紹:包括小說與影集的故事主軸、中華商場與80年代的時空背景、以及影集中的核心角色介紹。對了!楊雅喆導演的上一個電影作品是《血觀音》,所以也想提醒大家絕對不能錯過他喜歡埋藏的彩蛋和謎題。所以我們也會在最後用無雷的方式來提示大家,相信會增加更多觀影的樂趣喔!
我們接下來會在不同的平台釋出每週跟播的解析,不管是YT影音、podcast、圖文、甚至是Clubhouse的群聊,請在各大平台搜尋『那些電影教我的事』一起討論心得。另外,我們與導演的無雷完整對談podcast也已經在各大頻道中上架,可以聽到編導過程中更多的秘辛喔!
【Podcast 收聽資訊】
Apple Podcast:https://apple.co/3fZIWpl
KKBOX:https://bit.ly/3aJntQ8
Spotify:https://spoti.fi/2BGZ4Nx
Google Podcast:https://bit.ly/2BeuhrA
SoundOn:https://bit.ly/2CD0edl
Castbox:https://bit.ly/2CMjgy8
SoundCloud:https://bit.ly/2BhmAkh
#天橋上的魔術師
#TheMagicianOnTheSkywalk
#楊雅喆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相信音樂BinMusic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記憶,平常都放在那個抽屜裡。
會打開不是為了追憶過往,
是因為看到自己和你,
現在,都過的很好。
能記起的,
又有故事的,
多半,
避不了朋友的追問,
逃不過家人的關心,
唯有一瞬,
只有你我知道的,
那份快樂,
那份曾有的快樂。
先不管那樣的快樂是不是錯覺,
至少,我們都盼過。
而那也不重要了。
我們,都過得很好了。」
情人節特別篇 ―― 在這座城市找到了你。
告五人 祝大家
情人節快樂!!
#告五人
#在這座城市遺失了你
#披星戴月的想你
上集《披星戴月的想你》
https://youtu.be/VpwAq7hiij0
續集《在這座城市遺失了你》遺失的情人節版
https://youtu.be/fiDZGZMN9wE
在這座城市遺失了你・官方版MV
https://youtu.be/PlCbgZxonJs
-
告五人 第二張創作專輯《 運氣來得若有似無 》⠀
🎧立即聆聽:https://stars.lnk.to/EasyComeEasyGo
⠀
▸▸ 實體通路全面上線 ▸▸
▸ 相信音樂購物網:https://reurl.cc/R1pvrx
▸ 誠品音樂:https://reurl.cc/OqlGaX
▸ 博客來:https://reurl.cc/VXr88R
▸ 五大唱片:https://reurl.cc/d5E7Wy
▸ 佳佳唱片:https://reurl.cc/j5NlGp
▸ 滾石購物網:https://reurl.cc/k0RlEL
-
/ 音樂製作 /
發行製作 Published&Produced by: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B’in Mus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經紀 Artist Management:相遇音樂有限公司 Begin Music Limited
監製 Chief Executive Officer:陳勇志 Ason Chen
製作人 Producer:陳君豪 Howe Chen@成績好工作室
編曲 Music Arranger:吿五人 Accusefive
吉他 Guitar:潘雲安 Pan Pan An
鋼琴 Piano:潘雲安 Pan Pan An
貝斯 Bass:余銘展 Daniel Yu
鼓 Drum:林哲謙 Richard Lin
合音 Backing Vocal:潘雲安 Pan Pan An, 犬青 Quan Qing
合音編寫 Backing Vocal Arrangement:潘雲安 Pan Pan An
錄音師 Recording Engineer:葉育軒 YuHsuan Yeh, 錢煒安 Zen Chien
錄音室 Recording Studio:BB Road Studio, 112F Studio
混音師 Mixing Engineer:黃文萱 Ziya Huang
混音錄音室 Mixing Studio:Purring Sound Studio
製作助理 Production Assistant:沈冠霖 SHENB
母帶後期工程師 Mastering Engineer:Randy Merrill
母帶後期錄音室 Mastering Studio:Sterling Sound
/ 影像製作 /
鳥兒映像製作有限公司 Birdy Production.
導演 Director:邱柏昶 Birdy Nio
導演助理 Director Assistant:蔡幸伶 Hsing Lin Tsai
製片團隊 Production Team:光影哲學設計有限公司 GuangYing Production Co.
製片 Producer:李光哲 Jay Lee
執行製片 Line Producer:蔡雅筑 Ya Chu Tsai
製片助理 Production Assistant:李佳樺 Chia Hua Lee
攝影指導 Director of Photography:莊竣瑋 Chun Wei Chuang
攝影大助 First Assistant Camera:余書豪 Jesse You
攝影二助 Second Assistant Camera:馬崇智 Chris Ma, 蔡宜廷 Yi Ting Tsai
燈光師 Graffer:許鈞筌 Chun Chuan Hsu
燈光大助 Best Boy Electric:王彥傑 Right Wang
燈光助理 Electrician:蔡明釵 Ming Chai Tsai
攝影器材 Camera Equipment:Lensbank
鏡頭銀行燈光器材 Lighting Equipment:視動影像製作有限公司 Visionary Creature Image Company
美術指導 Art Director:石尚瑋 Shang Wei Shih
美術助理 Art Department Assistant:古又如 Yu Ru Ku, 蔡佩蓉 Pei Jong Tsai
造型指導 Costumer Designer:郭芳慈 Kuo Fang Tzu
造型師 Costumer:謝睿玄 Klaus Xie
妝髮師 Hair & Makeup:林瑀萱 Yuma Lin
花絮側拍 Behind the scenes:賴禹諾 Yukno
剪接師 Editor:謝佩芬 Summer Sha
標準字設計 Font Designer:盧冠瑾 Gwen Lu
調光室 Color Grading:時間軸影像製作有限公司 Timeline Studio
調光師 Colorist:蘇佩 Pipi Su
專案管理 Post-production PM:陳映芳 Ying Fang Chen
演員 Cast:黃騰浩 Tender Huang, 張寗Chang Ning, 劉宇菁Juno Liu, 劉曜誠Eddie Liu
群演 Extra:
郭政賢、謝倩婷、張丁文、梁尚群、郭宗翰、王勇順、王筱婷、許毓庭、陳金蘭、王智弘、陳佳璟、蔣玫、謝天明、李育修、魏士均、張翔瑋、廖家逸、張義、蘇昭允、戴瑜萱、曹祖兒、廖安琪、陳瑋、卓逸昌
特別感謝 Special Thanks:廖安琪、李思萱
‥‥訂閱・相信‥‥‥‥‥‥‥‥
▶ 訂閱相信音樂YouTube官方頻道
– MV首播、新歌搶先聽、獨家花絮
http://bit.ly/YTBinMusic
按讚相信音樂官方FB Like on Facebook
– 官方訊息公佈、即時照片
https://www.facebook.com/ibinmusic
➩ 告五人OFFICIAL ➩
★ YouTube:@告五人Accusefive
★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accusefive/
★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accusefive/
★ Weibo:https://weibo.com/u/6207194144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超粒方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歡迎再度來到諾蘭全解析系列! 這次要來談的是《星際效應》。這部諾蘭評價最兩極的作品,到底是它的大師級之作,還是只是在炫技呢? 快來看看《星際效應》的真正意義吧!
FB(有各種影視迷因): https://www.facebook.com/tessereq/
加入會員: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0Q-fBheHysYWz9ObSEzMdA/join
如果你剛來,請看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Zj5phF46N8&list=PLNsYSXaDLA89TvBjuV3h7l0wVRSPLk7FJ&index=1
諾蘭電影全解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v3pZ8GCNnI&list=PLNsYSXaDLA896bdu-7_WbeX4sDLI5JIjS
=====================================
剪輯: Bruce Lu
監製/編輯: 黃豪瑞 (Jasper)
歡迎來到超粒方,一個主要探討影視作品的頻道,在這裡,你可以看到各種電影和影集的觀點解析,從熱門大片道經典老片到必看的冷門電影! 有時也會探究時事。還有迷因,非常,非常多的謎因
這部電影對於眾多諾蘭的觀眾來說,可說是代表著一個重要的轉折點,
在這之前,幾乎所有人都認為諾蘭的堅持以及他融合無可比擬的娛樂和深層議題的能力,
足以讓他成為電影業的救星。
但是《星際效應》這部電影,卻讓某些人開始對這個想法抱持懷疑。
如今,在《星際效應》之後,
你要不是認為他只會拿看似龐大的概念以及曲折離奇的劇情炫技,
加入Bravo Nolan的黑粉行列,
要不然就是更深沉地陷入它所營造的世界之中,成為忠實諾蘭腦粉。
究竟,這部電影到底是個前所未見的史詩級作品,闡述某種宇宙性的道理,
又能描述一個令人發自內心潸然淚下的父女故事,
又或者,這部電影,只是一部用力、刻意地擠出觀眾眼淚,充斥著炫技操弄之作?
就連另一名我很欣賞的導演,
因《水底情深》而得到奧斯卡的吉勒摩戴托羅都說諾蘭是個「情感數學家」。
我相信他這樣說是沒有貶意的,
但是用數學如此「公式化」的冰冷手法去營造「情感」如此不理性的概念,不是有些矛盾嗎?
確實,諾蘭電影之中的情緒往往都彷彿是經由精密計算,
已經都抓準什麼時候能夠產生最大效益,配合漢斯季默令人無從抵抗的配樂
一次次重擊觀眾的各種感官,雖然非常有效,卻也顯得不夠人性化。
又或者是他闡述的一些主旨,讓人感覺像是在講大道理。
像是這部的罪魁禍首,當然就是安海瑟薇的這句話:
"Love is the one thing capable of transcending time and space etc etc”
對...這句確實許多令人詬病之處
我先不暴雷我到底是屬於剛剛所提的兩種諾蘭極端派別的哪一邊,
但是這一整段獨白,用在這裡不僅有些突兀,甚至可說是無厘頭
尤其在這段出現之前,這部都非常細心的建立在紮實的科學根據來建構劇情,
怎麼突然跳到這種虛無縹緲的概念?
更何況,「愛情是一切的解答」,無論在音樂、文學、電影之中,都早已是陳腔濫調了。
那麼,總是求新求變的諾蘭,
究竟為什麼會拿一個如此老套肉麻的概念來做為這部星際電影的中心主旨?
在諾蘭的電影之中,主角們在絕大多數時候都被困在某種無形的「監獄」之中,
而這些監獄,多半是他們自己施加。
一個保險業務員在老婆死後給自己灑下的各種虛假線索,讓自己維持些許的人生目標,
一名魔術師,為了自己對於藝術的追求,而不惜犧牲自己的身分以及人性,
相信我不用繼續舉例了,你大概知道意思。
而他們,就像諾蘭本人,都執著於「做好自己的工作」,
這些Good Job,往往卻也都帶著無法彌補的個人犧牲。
而這種為完成任務而犧牲自己的最佳例子,莫過於《星際效應》的庫柏。
困住他的監獄,並不完全是來自於他自身,而是全人類的共同體驗,
這個監獄,也就是「時間」。
他不僅被時間所困住,還被如玩物一般折磨、操弄,
轉瞬之間,他對於女兒的承諾就這麼破滅,莫菲的年紀,已經來到當年離開時的庫柏。
他曾經的家,已然成為了陌生的領土,而當年哭喊著要他留下的小女兒,
已經成為了漠然,甚至失望的成年人。
庫柏看著已然是陌生人的兒女,不禁啜泣,卻也無力挽回。
但是,既然我們都被時間所掌控,無能為力地被拖著走,那這一切究竟有什麼意義?
此時,因為過了23年,太空艘原料消耗不少,現在他們一行人必須面臨一個難題,
要選擇安海瑟威飾演的艾蜜莉亞前愛人愛德蒙斯,
還是「人類的模範」,整個計畫的核心人物曼恩博士?
這也讓我們再次回到她那句被許多人認為是謬論的說法,
也就是愛,愛是穿越時間與空間,維繫一切的最大力量。
想當然耳,這時後的庫柏,直接否定她所提出的理論,
只有能被客觀驗證、觀察與證明的科學,才是最終能夠拯救我們的答案。
一行人因此前往曼恩博士的星球。
不過...回到地球上,臨死前的布蘭教授揭露了A計畫只是個漫天大謊,
沒有黑洞之中的新資料,他其實無法真正解決重力的問題。
不僅如此,我們也發現了曼恩博士也在撒謊,他的星球根本不宜人居。
如果你看這個系列看到現在,你也會注意到在諾蘭過去的作品裡,
「謊言」以及「欺騙」也是其中的一大主題。
角色們時常告訴自己各種謊言來維持住自身的假想道德觀以及些微的理智,
他們的這些謊言是為了「保護他人的安全」、「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而《星際效應》直接顯現了,一切謊言都只是一時的,
在時間這無窮的監獄之中,這些謊言的表皮終究會逐漸脫落,顯露其空洞的真面目。
不過,謊言的本質也不總是惡毒的,布蘭博士對於所有人撒下的謊,
也促使世界各國再次團結一心,即使終究會滅亡,無庸置疑也是帶來短暫和平的關鍵。
諷刺的是,在人類的自私本質之下,
有時只能透過謊言來讓我們停止盯著眼前可見的膚淺目標。
就如電影中布蘭博士所說:
“I’m not afraid of death, I’m afraid of...time”
「時間」並不是克蘇魯般的宇宙恐懼,盯一眼就會讓人失去神智,
但是它在無形之中,在無意識之下,卻無時無刻不悄悄剝奪你的一小部分。
那麼,受困於這監獄之中,給予我們意義的,究竟是什麼?
你又猜對了,就是愛。
《星際效應》說明,愛正是在這廣袤無垠的囚牢之中,
牽引我們,引導我們的強大力量。
沒有時間,也不會有愛,這兩者就有如量子糾纏
(Will Smith: “Entanglement?”)
如果我們是那全知的五次元生物,同時能夠看到、存在於所有時間,
一切情感以及掙扎都會顯得毫無意義、微不足道。
就如天能解析影片提過,經典後現代小說《第五號屠宰場》之中能夠看到所有時間軸的外星人,
在被問到為什麼不阻止他們已經看到會發生的宇宙毀滅時,
只淡淡地回答:「事情就是這樣。」
反之亦然,如果沒有對於某樣人、事、物無法抹滅的熱愛,
時間的流逝就會失去意義,虛擲光陰也似乎是天經地義。
因此,時間雖然困住了我們,但是人不應該就這樣畫地自限,
正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我們正一步步地步向死亡,才讓這一切產生意義。
但是,時至今日,在人們的壽命愈來愈長之時,我們對於時間的認知反而愈來愈低,
不斷地讓每分每秒充斥無意義的雜訊,
讓自己愈來愈忙碌,實際上在乎的,卻愈來愈少。
雖然說現實世界之中的NASA還在運作,但是庫柏說得對,我們只會盯著腳下的塵土。
他說「我們是先鋒、探險家、不是看護者」
但是對我來說,這句話也不完全是對的。
正是因為我們是「看護者」,有著在乎的心態,有著愛的連結,
才能夠驅使自己成為披荊斬棘的探險家。
《星際效應》所訴說的,其實在第一場戲就講明白了:
“Science is about admitting what we don’t know”
而世間觸手可及,但肉眼卻完全不可見的最大奧義,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
科學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科技終究是來自於人性,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情感,
唯有可見的科學以及不可見的人類體驗完全合而為一時,人類才能夠有真正的發現。
而回到動物最原始的情緒本能,不就是生存本能嗎?
活下去的原始動力就是人們創造力的最大來源,
面對死亡的恐懼,面對無法掌控時間的恐懼,正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大原因。
庫柏對於家人的牽掛原本是個累贅,
但他對於女兒的愛,對於女兒的承諾,對於時間將他與這個承諾拉得愈來愈遠的恐懼,
才使他成為這個故事之中的英雄。
「愛」這個難以用言語形容,卻又無可撼動的力量,
正是穿越時間與空間,將我們牢牢穩固的船錨。
但是,愛的「概念」,難道足以彌補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嗎?
如庫柏,世上所有身為家長的人們,應該都能感受到時間的快速流逝,
轉瞬之間,你已然成為了孩子的鬼魂,當然不是字面上意義的鬼魂
(雖然說如果你已經不在這世上了,卻仍然認真看這部影片,我當然非常感謝你的支持,
晚上不要託夢給我我已經很常失眠了謝謝)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緣分穿越蟲洞然後降落到超靠近黑洞的星球上,
但是為了工作養家而錯過自己孩子的成長,卻是大有人在,
一不注意,他們已經離開家裡,出了社會。
即使庫柏拯救了全世界,
他眼睜睜看著自己女兒在沒有自己的情況下老去的這個代價,值得嗎?
也許他這樣的犧牲是必須的、甚至值得推崇的,
但對於困在超立方體內(oh yes) 的庫柏,絕對...不值得。不可能值得。
最後,這橫跨宇宙的史詩故事,也回到了諾蘭最原始,最平凡無奇的主題-
家。
諾蘭的每一部電影的主角,幾乎都急切著尋求自己曾經擁有,或是從未擁有的家。
這講述的並不一定是真正的一個地方,有可能是任何人事物,
甚至是你自己腦海中的一小角。
敦克爾克看著地平線的士兵、
《記憶拼圖》萊納為了尋求意義而給予自己的謊言、
蝙蝠俠不惜一切代價所保護的高譚市。
而《星際效應》所講述的悲哀,就是時間對於「家」所造成的改變,
有時候,你在隔了一段時間回到家,回到你曾經熟悉之處,
卻發現時過境遷,物是人非。
這並不見得是壞事,畢竟我們的骨子裡都有一個冒險者,「改變」就是人們的命運。
時間是個監獄,但是唯有認知到生命的短暫,一切轉瞬即逝的變化性,
我們才真正有可能得到自由。
這種先鋒的精神,是我們此刻最需要,但是也最匱乏的。
而這種精神最大的推動力,也就是無可預測、無從觀察,但是卻真切存在的愛。
在你看完這部影片之後,我們都老了20分鐘,更靠近死亡20分鐘,
但是《星際效應》訴說了,
我們不應該因為這樣的恐懼而停止仰望自己在星空之中的位置。
沒有人能夠逃離時間,但是我們能做的,是記錄下它、超越它,
就如電影最後太空站的還原房子之中大大小小的螢幕,播放著紀錄片。
我們也許現在不知道對於身邊的人的愛,以及這些紀錄能夠帶來什麼,
但是正如史帝夫賈伯斯所說:
「你無法預先把現在所發生的點點滴滴串聯起來,
只有在未來回顧今日時,你才會明白這些點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
而諾蘭也一樣,堅定地透過他最懂的語言來傳達這點,
電影,在本質上就跟愛一樣,其中闡述的想法也是超越時間以及空間的
而諾蘭竭盡一生試圖保存,對於電影的愛,已經愈來愈不受重視,
現代商業大片幾乎只求效率以及一時的歡笑、緊張,觀眾們都說「開心就好」,
但是,曾經,電影也是啟發驚奇、探索未知的最佳先鋒之一,
現在卻成為了不斷地繞著原地旋轉的遊樂園,短短十分鐘就能「看完」,大家也滿足了。
而正如住在四次元空間,但是只能掌控三次元的我們,
電影不也是用一塊二次元的銀幕來塑造充滿無限可能的三次元世界嗎?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完整公開】LIVE 香港來台殺人案嫌犯陳同佳羈押期滿出獄 的推薦與評價
陳同佳 #香港#出獄2019.10.23【完整公開】香港女子潘曉穎命案,嫌犯 陳同佳 在香港因洗黑錢罪在香港被判刑入獄,今(23日)將刑滿出獄。 ... <看更多>
陳同佳案時間軸 在 公視新聞網PNN - 【#P新聞】陳同佳案》出獄年餘仍未來台 ... 的推薦與評價
陳同佳 #出獄379日#尚未來台投案在台殺害女友的港籍男子陳同佳, ... 另外,我們會持續關注陳同佳案的最新進展,並定期更新文末的時間軸。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