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離職,需要良心嗎?】
你覺得離職大概要多久前提才算合理?內心有一個預告期間,但卻又怕又任何變數,搞到自己心情七上八下,遲遲無法定論。
讀者私訊問我,他預計明年中離職,按照獎勵辦法會有不少的績效獎金,大概會在過年後提離職,然而適逢年後將是公司人力最荒缺季節,如果前一個月才說要走,感覺難免落人口舌容易被人議論。
離職是必然,但問題是
A, 提前預告,必須面對主管強力慰留。
B, 提前預告,老闆逼你現在就走,然後獎金飛走。
C, 前一個月預告,被人落人口舌說沒有職場道義。
D, 提前一個月預告,但老闆堅持要你留到年底。
陷入了天人交戰的他來問我的意見,我只能淡淡地說:「職場不是講道義的官場!只是一群為了利益結合的團體,所謂的道義早已經明白記載在勞基法跟公司章程中。如果這公司的人真的要搞你,相信一開始就會搞你。」
不過通常要離職的人就像落入了迷霧森林,尋尋覓覓多年總算找到了出口,卻也怕離開之際會發生,想當初我要離職也是同樣的窘境,心想「到底幾時要提離職才恰當?」直到幾次離職之後才發現「我不該把老闆應該承擔的問題跟責任放在自己身上,畢竟離開之後我跟這家公司就沒有利益關係的來往,頂多還有道義上的互相幫忙,既然是道義上!那麼離職前老闆就該對我好一點,不然他應該還怕我弄他才是。」
想當初三十歲準備離職去打工度假,我也是糾結了半年才跟老闆提出,最後老闆給了另一個方案「留職停薪」,於是我就停職一年半載去國外旅行生活,旁人都覺得我很幸運,一開始也覺得感動不已,碰到一個知人識人的老闆!不過剝絲抽繭後發現,而是明白我在這位置上有難以被取代的功用,包括多年為公司打下的客戶基礎,以及絕佳溝通協調能力。
回國後當然回前公司效勞,畢竟留職停薪最大的誘惑就是「年假仍有保留。」爾後我也證明自己寶刀未老,但心有餘而力不足,認為目前的公司是間清爽迷人的小廟,而旅途回來的我變成胸心壯志的大佛,有句俗語說「小廟裝不了大佛」,那到底該走?還是繼續停留?
第二次離職我就沒有什麼太大情感糾結,我認為「離職是必然,就不需要裝模作樣,彼此都耗費了時間跟空間,只是最後不適合繼續下去而已。」不過好心分手,就是幫彼此找退路,我提前預告離職,也找合適能接手的下一個夥伴,我給出了一個時間的緩衝,已經不再接受任何慰留。
離職後,刪了大半同事的聯絡方式!既然沒有利益團體的糾葛,那我只需要留下「合適舒服」人,偶爾還是會聽到前同事間討論我,有褒有貶,有好有壞,但那都與我無關,也不需要大方祝福。我也承認自己並非大氣之人,接下來部門會不會一蹶不振,都與我,無關。我能不能走出人生另外一條道路,也與前公司無關。
回到主題,預告離職到底要多久?要怎麼做才比較好?
我直接告訴讀者,挑你最有利的去做!職場本來就是耍心機,如果你主管是個「必取」,你積恨已深,前一個月預告離職就算給他回馬槍。如果你主管在職場多給你幫助,公司同事也處的很好,提前半年預告離職也可以。
對!取決這公司怎麼待你,給出最合適的方法,而不是自我糾結。
雪兒的職場心理不負責諮商時間,隨時為你開張!新書《生活中,選擇留下合適舒服的人》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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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預告期不足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禁止移工跨轉為哪樁—移工轉換準則修正草案」公聽會
前天上午,我針對勞動部預告修正 #緊縮移工跨行業轉換雇主 的修正草案,召開公聽會,邀集了 台灣移工聯盟、印尼勞工團結組織、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Domestic Caretaker UNION、 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Union、看護工、漁工朋友、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 婦女新知基金會、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 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以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等,希望與現場第一線、團體代表及機關進行討論與對談。
❓什麼是移工跨行業轉換?
對於一般的勞工來說,換工作是憲法保障的自由,在職場上,我們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惡質的老闆,還可以用離職作為最後手段。然而,對於身在台灣的藍領移工,在母法框架下,是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的,他們背負著龐大的仲介費來到台灣,也沒有 #不爽不要做 的空間。
本次勞動部於7月15日預告修正的「 #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則是要針對少數移工,在需要轉出的例外狀況時,於跨行業轉換空間再次進行緊縮的修法。
在法規歷程上,#1992年《就業服務法》立法,禁止移工轉換雇主;#2003年,勞動部制定了轉換準則,開啟了在例外狀況下的移工轉換程序,但同時仍禁止跨行業轉換;#2008年,終於勞動部修訂轉換準則,加入「跨行業轉換」的但書及相關條款,但是相關轉換條件依舊嚴格,只有在持有招募函或遞補函的僱主願意於國內跨行業承接移工時,移工才有可能進行所謂的跨行業轉換。
從這樣的法規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從一開始全面禁止轉換的強制規定,緩慢走向一滴滴開放的方向。然而,勞動部此次預告修正的草案,卻回頭限縮移工跨行業轉換的空間。究竟,本次修法的原因是什麼、想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目的正不正當、採取的手段能多大程度達到目的,以及會造成的代價有多大,有沒有更好的做法,都是需要討論的。
前幾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才召開了周年記者會。當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時,我們是要加深歧視而違反人權,還是要往一個更好的方向走,這是一個重要的決定。
在前天的公聽會中,大致可以整理出幾項重點及建議:
🟡根本原因在於家庭看護工至今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
🟡修法將與國家報告以及兩公約審查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馳。
🟡面對國際搶工浪潮,持續低落的勞動條件,才是導致外籍看護工缺工的主因。
🟡以圍堵強迫家庭看護工留在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勞動環境中,不只侵害移工權利,也將導致政府無法真正面對長照服務不足的事實。
🟡政府應該要扛起照顧責任,通盤檢討長照人力政策,規劃將家務移工納入長照政策中。
但很遺憾的是,現場的官員似乎雞同鴨講,仍堅持著移工為 #補充性人力 這樣脫離現實的論調,也無法理解外籍家庭看護工惡劣的勞動條件,並以沒有證據及數字為基礎根據的 #怠工 說法,汙名外籍看護工,操弄弱弱對立。
我們很擔心,這樣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將造成台灣家庭照護需求持續擴大,在公聽會後,我們已將公聽會所有意見及紀錄發文勞動部,請勞動部妥適評估及回應,勞動部在公聽會有提到現場並沒有雇主團體,那就請勞動部於法案預告期間結束後召開雇主團體和移工團體的會議,系統性凝聚討論。
👉公聽會詳細記錄,點開圖片看更多👉
🎥公聽會全場影片:https://reurl.cc/bXr9Nd
離職預告期不足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粉紅罷工,2060堅守最後!】
我曾經協助過2016年的華航空服員罷工,所以這兩個禮拜以來,很多人都會問我對於這場長榮罷工的看法,如今罷工已告段落,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這是一場受迫害的女性,透過團結,成功翻轉勞資關係的罷工。」
#先談談這場罷工
再次聲明,我已於空服員職業工會離職一年多,我曾經協助過先期的長榮空服員組織工作,但並未實質參與過長榮空服員的協商及罷工過程,因此我是參照過去經驗進行評論。
工會運動裡面最困難的,絕對不是資方的打壓,或是政府的錯誤政策,而是如何讓所有的會員團結一致,對抗所有的惡。
因為台灣法制的不完備,讓長榮公司可以濫用管理權恐嚇員工,交通部直到第16天才放話要檢討航權,部分媒體配合長榮公司進行偏頗的報導。
這些都使得工會保持團結行動變得更加困難。
長榮公司不斷在媒體放話,最多甚至喊到「600名空服員復工」,但事實證明只有200名會員選擇拿回三寶,是公司想用心理戰術減少工會的協商籌碼。
然而,在這一場十七天的戰役中,我看見了長榮空服員的堅持與毅力,一直到最後,仍有2060位會員堅守罷工糾察線,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歷經過酷熱炎暑、狂風暴雨的十七天顛簸歷程,仍然有超過2000人堅持住意志,這是在外圍觀察的我,所由衷敬佩的。這也是能夠成功簽訂團協的關鍵。
經歷過華航兩次罷工,長榮公司嚴陣以待半年以上時間,甚至不惜拿消費者的權益當籌碼,就是想要擊敗工會的行動。工會面臨鋪天蓋地的攻擊,絕對遠超過2016年的華航空服員。
但是長榮空服員用團結的力量承擔下來了。因此,這是場絕對不輸給2016年華航空服員的罷工。
#女性身分
長榮空服員全女性的特色,也引發出這次罷工中的性別議題。
許多網路上的公共討論,充斥著許多貶抑勞動、歧視女性的用詞,例如「公主」、「金釵」,甚至以性羞辱的方式來反對罷工。
這些評論者以性別化的標籤,凌駕這些空服員的勞動身分,暗示出來罷工的女性空服員是幼稚、任性、溫室中的花朵、不懂得人間疾苦,將他們貶低成是有問題的女人,而不是捍衛權益的勞動鬥士,而這些性別化的標籤與說法,在今年年初華航機師罷工的時候,卻未曾出現。
尤有甚者,甚至會將這些女性的貶抑成生殖器官。
這些都凸顯出女性勞工在現今社會中,仍有一段荊棘之路必須突破,而這段荊棘,不光是來自於公司的打壓,更多時候,是來自於父權社會所強加的羞辱。
我長期在勞工運動中服務,更多時候,女性的堅忍不拔,更超乎男性。由於日常中的壓迫無所不在,為了對抗有形的經濟壓迫、無形的精神折磨,女性勞工所長出的堅強意志,更是在這場罷工仍能堅持17天的關鍵。
#政府與財團不該將消費者作為籌碼
長榮公司把消費者當作自己的籌碼,只為了打擊工會,這是很不可取的。
事實上,這場罷工在七天前早該結束,因為今天簽訂的團體協約內容,幾乎等於當時工會代表與林寶水董事長見面時談的版本,但是因為在協商具體文字時,公司竟然對於「不秋後算帳」這點反悔,要求對罷工的會員進行年終獎金的差別待遇,才逼得工會只能繼續罷工。
原本可以順利解決的爭議,也因為這樣,航班一路取消到七月下旬。也許長榮公司有錢可以燒,但是不僅是把消費者當談判籌碼,也是公然挑釁工會法35條的行為。
保護工會成員不被公司打壓的工會法35條,長期被譏為沒有嚇阻效力,長榮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長榮空服員證明了,即使法令不足,勞工的團結,仍然可以成為對抗打壓的重要防線。
在這場罷工之後,可以想像在各大財團的操作下,罷工預告期等限制罷工的法案將會被推出。
我必須再次嚴肅聲明,任何對於罷工的縮限,都是對廣大勞工基本權益的打壓。這一點在這次長榮罷工中突顯無疑。
如果長榮公司能完全掌握工會的罷工時間點,完全做好因應,那麼反秋後算帳的條文有可能簽訂嗎?絕對不能讓罷工預告期,成為政府法令無能保障工會與勞工的遮羞布。
另一方面,長榮空服員也再次教會我們,當政府法令不足的時候,團結行動,就會取得與財團抗衡的力量。
#最後
堅持17天的2060本護照主人,我由衷佩服你們,就像英國航空空服員工會理事長Carol說的:
#罷工第一天你就知道誰是你真正的朋友。
你們是真正勇敢的鬥士,如此的堅毅與堅持
#你們是女性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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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瑋,時代力量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政治獻金帳戶】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
銀行代號:006
帳號:1210-717-625003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林佳瑋政治獻金專戶
捐款時請填寫下列網路表單:
https://reurl.cc/KngNM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離職預告期不足 在 【勞基知識家】員工離職預告期|聯和趨動劉禹成顧問為您解析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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