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民眾選購食品時,應避免顏色過於鮮豔、價格過低的產品,且應均衡飲食,不要只吃特定食物,或購買特定品牌,以分散風險。👈
食安法第25條 在 陳鴻禧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蘇偉碩醫師日前發表萊劑對人體健康之影響🗣️,結果被警方通知違反「食安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查辦😱,要求12/25深夜到案說明😫。
醫生對萊豬有疑慮發表意見🗣️,國家不該動用公權力來「查水表」🕵️,應要保障言論自由🙋。既然萊豬風險疑慮沒解除🐷,政府就不該貿然開放萊豬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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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OK我不吃
#反對擾民查水表
#反對打壓言論自由
食安法第25條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要欺騙人民 萊豬開放進口前
應依法先查廠
1122人民上街抗議蔡政府進口萊豬後隔天,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海外查廠不是必要條件,直接改變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承諾,新制上路前將派員赴美查廠,次長打臉部長,衛福部根本視信用棄若敝屣。國民黨團今(25)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衛福部視反對萊豬進口的廣大民意為無物,衛福部長、次長在立院質詢大演雙簧,敷衍、蒙騙國會,國民黨團給予最嚴厲譴責。國民黨團堅持必須完成實地查廠程序,才能開放進口含萊劑的美豬,且當前疫情嚴峻而無法赴美查廠,強烈要求蔡政府暫緩或撤回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待疫情趨緩再重新考慮開放萊豬政策。
總召林為洲表示,進行國際貿易時,只要是新品進口,無論是食品或是貨物,只要是跟國外進口到國內,貿易商都會派員去當地了解製造過程,哪怕只是進口家具,也會去了解該廠是否雇用童工、是否為血汗工廠、是否有偷工減料情形等等,更何況這次進口美國含有萊劑的美豬,查廠更是必須完成的程序。林為洲指出,國民黨執政時期進口30月齡以下美國牛肉,就依據《食安法》第35條規定,訂定「系統查核辦法」,再依據「系統查核辦法」訂定出「美牛查核作業程序」的行政命令,所有法律、命令、法規程序建置完備之後,從2010年開始查廠。
林為洲表示,國人吃豬肉的量是牛肉的7倍,萊豬的風險比萊牛還高,查廠程序更不得省略,當年馬政府時期所有法律、命令、法規程序建置完備去查廠,蔡政府要進口萊豬居然不用?完全不按照《食安法》第35條規定制定「萊豬進口系統作業程序」,竟然推說當前國際疫情嚴峻,現階段查廠有染疫風險,又說國內沒有相關法令規定必須查廠,林為洲痛斥衛福部,根本不按《食安法》第35條規定制定相關查核辦法,唬弄國人說沒有法律依據必須查廠,心態、作法實在可惡至極,國民黨團堅持衛福部必須完成嚴謹的查廠程序,才能進口含萊劑的美豬。
書記長林奕華表示,馬政府執政時期針對30月齡以下的美牛,制訂「三管五卡」管制措施,民進黨進口萊豬卻是完全「不管不卡」,這就是民進黨對國人健康完全不把關的狀態。根據《食安法》第35條規定「對於管控安全風險程度較高之食品,得於其輸入前,實施系統性查核。」,衛福部因此制訂了「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辦法的附表中顯示所謂「02」指的所有肉品與可食雜碎(豬內臟),「16」指的是加工品和再製品,例如培根、火腿等,當年馬政府開放牛肉,即根據相關法律、辦法制訂了「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從2010年開始,逐廠查驗,查驗符合我國標準後,每個廠再給予一個單獨貨號,從貨號中即可知道進口的牛肉是從哪個屠宰場進口,國民黨做得到,民進黨做不到?林奕華質疑執政黨遵守法律有這麼難嗎?
首席副書記長鄭麗文表示,蔡英文曾擔任政府國際重要談判團隊,怎麼會不知道查廠是國際慣例嗎?凡是進口任何新產品,查廠是必要的流程、程序,蔡英文是「不懂?還是假不懂?」鄭麗文質疑蔡英文擔任總統後,為何甘願自廢武功,連如此高度攸關國人健康安全的萊豬進口查廠流程的基本SOP都不願意做,大開國門,簡直不可思議,難道只為幫川普輔選,罔顧國家主權到如此無法無天的地步?鄭麗文指出,美國目前有8成的養豬場、屠宰場包括飼料、環境都不能存有萊劑,必須零檢出,避免造成萊劑殘留導致無法出口,若不進行查廠程序,國人食用最多的雜碎(內臟),又如何能確保安全無虞?只要進行查廠,源頭管理一點也不困難,查完後給貨號,進口再抽驗,造假重罰,蔡政府做不到?心中只有老美,沒有國人的健康?
藍委洪孟楷表示,民進黨除了會雙標,還有什麼?馬政府時期要求查廠如此嚴苛,執政之後全盤放水、完全不管,連演戲都不願意演下去,這是徹底地放棄國人健康?只為了討好美國?洪孟楷指出,既然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疫情過後再查廠,那麼相關部門在疫情過去,查廠全數完成後,再重新研議是否開放萊豬。洪孟楷表示,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提出針對萊豬進口進行朝野黨主席辯論,蔡政府從府院均口徑一致回歸國會施政報告,但蔡英文在2010年4月30日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時曾說:「期待朝野領袖辯論常態化」,如今呢?開放萊豬難道不是重大民生議題?算不算重大公共政策?難道民進黨連辯論都是雙標?請蔡英文不要躲在總統府內,出來以黨對黨的方式,公開辯論。
藍委陳以信表示,蔡英文10年前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時,針對馬政府簽訂ECFA時曾說:「兩黨負責人終須一辯」。如今,萊豬進口是社會重大議題,身為負責任的政黨,兩黨主席為重大議題進行辯論,一如10年前蔡英文要求馬英九進行辯論,都是負責任政黨的表現,也是黨主席負責任的表現,除非蔡英文承認實際重大政策、國家大政的負責人是蘇貞昌,自己只是影子總統,國民黨團不會為難蔡英文;否則,請實踐自己10年前的標準「兩黨負責人終須一辯」,與國民黨主席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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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包裝食品」應符合食安法第22條規定;「散裝食品」則應符合食安法第25條相關規定。另自110年1月1日起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食品,.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