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活動】中華彩虹天堂協會攜手三民高中
合作經營蘆洲青創基地 打造新媒體學校暑期夏令營
洪麗惠理事長:「鼓勵年輕人擁抱新媒體,發揮正面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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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彩虹天堂協會從今年開始與新北市三民高級中學,攜手共創新北創新教育加速器計畫「蘆洲青創基地」,上周特別舉辦「新媒體學校暑期夏令營」,超過百位國高中生參與,在成果發表會暨結業式上,特別邀請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彩虹天堂理事長洪麗惠、、諾利嘉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姚長安、親子網紅100種理想、人氣鼓手羅小白擔任評審,鼓勵年輕人擁抱新媒體,發揮正面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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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彩虹天堂協會長期關注青少年,特別與三民高中共同合作,108年開辦全國首創「新北創新教育加速器計畫」,全力支持學校進行「跨國」、「跨校」、「跨學制」、「跨領域」的各項教育合作方案,幫助各級學校展現多元的豐沛活力,全方面培育未來不可或缺的斜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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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要感謝所有彩虹天堂團隊,無私貢獻專長、分享經驗,全面幫助年輕人,就是希望能夠栽培新世代的意見領袖,在新媒體發揮正面影響力。」彩虹天堂理事長洪麗惠提到,彩虹天堂超過70位講師與助教,全力投入蘆洲青創基地,經營「網紅練習生」與「公民記者」課程,幫助250位學生從不會學到會,企劃製作超過46支影音內容,總觀看次數累積8千次,更邀請網紅、藝人、業界人士擔任特別來賓,就是希望能夠成全更多未來新媒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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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高中沈美華校長也分享,蘆洲青創基地新媒體課程分為兩大方向:「網紅練習生」培養學生自我表達能力、發掘潛能、透過新媒體舞台一展長才;「一支麥克風翻轉城市」培養學生成為公民記者,小至校園採訪、大至回應新聞觀點且接軌國際。期待在三民高中品格教育及生命教育的基礎下,未來培養更多學生勇於在新媒體上傳遞正面、積極的內容,不做冷漠低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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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學期課程之外,彩虹天堂協會與三民高中共同主辦「新媒體學校暑期夏令營」,7/29-30為期兩天的體驗營,結合網紅與公民記者課程,安排業界導演、攝影師、記者…等專業人士輪番上陣,從議題發想、企劃概念、採訪技巧、到拍攝剪輯,48小時內產出屬於自己的影片、開直播、操作網路社群,並實際使用社群平台做破冰、互動、PK等活動,豐富又有趣的體驗營,讓學生重新認識每天玩的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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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天堂協會特別邀請演藝才女陳曼青現場演出,校園超人氣青春偶像林思宇(宇宙)主持閉幕式,百萬網紅羅小白、親子網紅100種理想走出網路影片,來到營隊中分享網紅真實樣貌、現實面辛酸血淚,讓學生聽見人氣網紅光環下,不為人知的努力。羅小白分享曾在想不到內容的時候去逛便利商店取材;陳曼青曾被網路酸民攻擊而覺得受傷,網紅是意見領袖也公眾人物,需要調適好自己的心,有對的價值跟理念才不會被動搖。100種理想分享網紅收益算法,其實很難養活自己,所以很多網紅需要接業配才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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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天堂協會的城市新聞團隊,邀請到新聞達人蘇雅容分享業界生態,讓學生獲益良多。三民高中陳怡潔同學說,在課程中學習到舊媒體與新媒體的不同,也認識了自媒體與社群媒體的功能及趨勢,透過實作課程學到自媒體需具備的拍攝、剪輯等技巧,未來希望可以透過自媒體表達自己的想法。他也分享自己最喜歡的課程是聽記者蘇雅容的現身說法,了解這個職業非常不容易,要注意的事很多也要處理很多面向,不只要具備好奇心、正義感,面對在採訪的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狀況,要學著如何去解決問題,遇到很緊急狀況也要有分配時間的能力,這些都是很好的學習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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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長張明文也特地前來觀看學生的作品,他強調新媒體是時代趨勢也是新的優勢,從教育局到各級學校都積極經營社群影音平台,用來傳遞政策及強化多面向溝通,讓親師生對於教育現況更有臨場感。本次成果發表展現青年學生的豐沛活力,期待網路新媒體成為新北學生習得的專長技能,未來能夠發揮所長做更多更有價值的事,甚至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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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頻道:
Rainbow Heaven 中華彩虹天堂協會
蘆洲青創基地
蘆洲青創基地 相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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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38fPCf9eHkC4CCaIhqgvQ
高級中學課程計畫平台 在 安導愛講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來到三峽明德高中來幹古~
受到學校的邀請,本週的「在地耆老職人影像影像創作課程」來為同學們主講媒體採訪的基本架構與概論~
水可載舟 亦可覆舟 也可煮粥
就看你如何善用這個大眾傳播的平台……
啊幹!這樣對學生會不會講的太深了啊😅😅
新北市立明德高級中學 New Taipei City Mingder High School
#新北市109學年度高中職全球關懷及全球移動力培育實施計畫
#在地耆老職人影像影像創作課程是
#明德高中青銀島漂浪社
#安導愛講古
高級中學課程計畫平台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日前台中永采烘焙坊針對實習生提出59萬的求償爭議,再度暴露出學生參與實習的勞動條件與權益問題,台中市勞動局雖然祭出100萬元的重罰,但這些事後補救都無助於事前制度上的防範,再次反映大專校院的實習課程,缺乏對學生勞動權益的保障,學生在以學習為名的工作現場,成為超時低薪的廉價勞工,還不一定真的能學到一技之長。廉價血汗的學生勞工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然而目前整個教育政策的氛圍,都在強調就業導向的前提下,發展出各式各樣與職場媒合和做中學的實習/產學/建教合作制度,而出現了大量的學生勞工,此種制度雖然有助於學生透過實作學習默會知識(tacit knowledge),但是如果不顧一切只想將學生推向職場,氾濫而且缺乏勞動權利保護的學生勞工,將可能破壞一般勞工的薪資待遇。也因此我認為,就業導向的教育,要確保勞動權益為前提,也該思考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而非僅強調將學生送往職場學習。勞動主管機關要有更多的介入空間,強化對廠商的管制與還有媒合機制。另外也要鼓勵工會關注學生勞動制度,要求權益保障和提升技能學習,改善整體勞動力市場中勞工的薪資水準。最後就是整個此種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制度,其思維都應該從對學生的義務要求,轉向強調權利保護的面向。
誰是學生勞工?
目前到底有多少做中學的「學生勞工」?如果我們將所有實習/產學/建教合作制度的學生都計入,但不算校內外工讀生,會得到一個複雜、龐大且不清楚的圖像。103年度有19,560人就讀建教合作班。依據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的統計,104年度參與產學合作的學生實習人次為76,336人,產學合作學生數6,031人,產業學院8,131人。另外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平台則統計出該平台歷年至今提供9,278個實習機會。研究所以上兼任研究助理也同樣屬於大學建教合作的一環,裡面包含科技部計畫還有其他產學合作計畫,依照教育部統計104年度勞僱型與學習型加總約有10.1萬人。最後還有更多特定行業要求實習的學生,例如醫師、護理師、律師、社工師等等,這些將職場實習納入專業培訓一環的學科有多少實習學生至今仍無明確數字。我們可以看到從高中職、大專到研究所以上,都存在大量強調做中學制度的學生,這些制度的設計,也是為了接合學校與勞動力市場而準備。
上述的「學生勞工」的特色,不僅在於法規或實質認定上,同時具有「勞工」與「學生」兩種身分,而且這兩種身分也經常是彼此扣連的。也就是說這些學生需要進入特定的職場或工作場所,透過做中學的方式,提供勞動力,換取學分以及報酬(或是沒有報酬)。雖然上述做中學的各種模式每種樣態都不一樣,不僅還有許多子分類,而且不同學科也有不同差異,我們很難完全一概而論,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對於將學生派至職場的「實習」,至今仍然有廉價勞工剝削的問題。
學生勞工的制度困境
不同於一般在學校的學習,只需要處理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力關係,將學生推向職場的各種實習/產學/建教合作課程,使得學生面臨著雙重的權力關係,一邊是學校的學分,另一邊則是工作現場的業者指揮監督。然而正是因為學生被派至工作現場,導致學校與老師無力管制現場業者對學生的指導與監督,有很大的風險失去原本做中學的目的,變成廉價勞動力。同時學生也因為其學生身分,掩蓋了作為勞工貢獻勞動力的事實,為了學分而且缺乏勞動法令保護的前提下,成為血汗勞動的陰暗死角。
如果是直接派學生至工作場所實際接受業者指揮監督的「學習」,就應該將其貢獻的勞動力計入,將其視為「勞工」,同時具有學生與勞工的雙重重疊身分,接受教育與勞動兩邊法令的權利保護,或是比照勞基法且不低於勞基法標準規範廠商,才有可能確保學生勞工在工作場所的勞動權益獲得保障。然而至今也只有「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對業者的嚴格要求,這部法令要求參與建教合作廠商過去兩年不違反勞動法規,同時建教合作審議委員會也有工會和家長會等其他代表介入,禁止學校與廠商有各種抽佣或回扣等協定,使得高中建教合作班學生近年來的勞動保障比較有改善。
其他高中職到大學以上的各種實習/產學/建教合作制度,並無上述嚴格規範,很難要求廠商和業者能確實符合勞動法令,甚至不能保證學生真的能夠學習到知識和技能,這點我們只要檢視「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就可以發現除了廠商與學校議定之外,並無規範廠商應落實學生勞動權利的條文,教育單位能採用的治理只有訪視與評鑑,無力真正落實勞基法,這正是造成此次永采爭議的制度問題之一。
除了法律保護外,也應該透過媒合平台來篩選能夠確保勞動權利的建教合作廠商,要達到此點,就必須讓勞動部與工會參與各種實習/產學/建教合作單位審查,只有遵守法令紀錄的良好廠商才能培訓學生勞工。高標準的權利保護雖然可能讓廠商對於培訓勞動力興趣缺缺,而這就必須透過獎勵補助的策略來降低媒合的磨擦問題與訓練成本。然而以教育部目前對廠商的補助與缺乏規範來看,更像是補助廠商進用便宜的學生勞工。
未來的重構:工會與心態
事實上,若要能完全落實學生勞工的勞動權益,除了寄望政府勞動部門介入外,從其他國家的技職教育發展史來看,工會其實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在為人稱道學徒制的德國,對於學徒制的管理與決策,主要是在1969年的<職業訓練法>(Berufsbildungsgesetz, BBiG)確立了雇主、工會、商會和政府之間的協議體制,德國的工會聯合會(Deutscher Gewerkschaftsbund, DGB)在不同的行政層次,都能參與技職教育。而工會在與資方的集體談判過程中,除了重視學徒工的收入待遇,避免學徒工變成被過度剝削的廉價勞動力外,也重視培訓的內容與資格認證,確保能勞工在勞動力市場中的薪資與地位。
事實上,學生勞工或學徒工如果成為廉價勞動力,除了自身受到廉價剝削外,也可能會影響勞動力市場中其他勞工的薪資收入,所以對世界各國的工會與雇主組織而言,學徒工的薪資、訓練內容、資格認證也都是勞資鬥爭重要的一環。然而就目前教育部的法規,還有產學合作資訊網的資訊來看,台灣的工會除了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建教合作案審議委員會有位置外,對於實習和產學合作,幾乎都缺乏介入置喙的位置。然而如果有工會能介入有關學生勞工相關的薪資、訓練內容和認證資格,這不僅是對勞工權益的提升,也將會是改善勞動力市場的宏觀戰略方向之一。
最後,我們對於各種「做中學」的教育政策,抱持的態度也應該從「義務論」轉向「權利論」。「能有機會讓你學做工已經不錯了」的心態充斥在許多官員、學校和業界,都將做中學當作是上對下的「贈與與機會」,所以認為學生應該盡「學習義務」的心態,在政策上往往轉變成對基本權利的漠視。然而學習需要的應該是更多實質的經濟支持、閒暇還有權利保護,義務論的後果就是產生缺乏勞動保護的職場生態。為了創造對年輕人更加友善有機會的學習與職場環境,主政者規劃政策的心態,該是放棄傳統義務論轉向權利論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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