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回捐案再現
#剝削社工還詐領政府補助
日前我接獲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陳情,安加長照機構讓原本月領3萬3的社工只領2萬7,中間的差額被機構私吞,而且受害的社工近十人!
除了 #薪資回捐 #勞健保低薪高報,該機構甚至涉嫌謊報計畫人力,拿員工印章偽造文書,A服務點卻聘用B員,詐領政府補助經費!
相關的違法情事不僅讓社工被嚴重剝削,根本已經違背社福精神,更何況機構承接的是政府計劃,怎能帶頭欺壓社工!
因此我立即要求高雄市勞工局(小勞男孩向前行 )進場勞檢,並督促雄健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儘速釐清該機構發薪、核銷等資料,返還積欠員工之薪資差額,並針對《C級巷弄長照站契約書執行人員聘用事宜》建立 #更嚴格的懲處條款與完善的退場機制,而不是讓違法機構退還員工薪資後就船過水無痕,仍有機會承接政府業務!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社工薪資新制說明會一問三不知 台南市社會局螺絲有多鬆!? 今天台南市社會局預算審查,我就「補助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之相關預算質詢社會局長,然而社會局給出的答案卻讓我十分錯愕,局長及科長不僅對問題完全沒有掌握,提出的解決方案也讓人懷疑,台南市社會局的螺絲到底有多鬆?(完整影片請參考文末連結) ...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司要求請生理假要出示證明?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今天我看到一件令我相當傻眼的事,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踢爆,竟然有社福單位要求女員工在請生理假時,必須拿出生理用品作為憑證才能請假。
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如此不合理的要求?真是太離譜了!
在此提醒大家,女性每個月本來就可以請 1 天的生理假,而且每年有 3 天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另外,早在 2013 年就已經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明定「雇主不可要求請生理假須提出證明」!
生理假與病假的性質不同,因經期導致的不適,本來就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加上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也不一樣,同一個人也可能每次生理期狀況都不相同,難以透過任何方式,來證明疼痛達無法上班的程度。
《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施行將近 20 年,雇主不應該無視性工法的規範,或用不了解性工法作為抗辯理由,繼續作出違反性別平等權益的行為。
2017 年時也曾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例,新北市某間公司要求員工請生理假時,必須提供驗試紙證,此舉不但侵犯員工隱私,也違反了性別平等工作法,最後,這間公司被勞工局裁罰 10 萬元。
因此,如果你任職的工作單位要求請生理假需附任何證明方式,不論是拿出使用過或未使用過的生理用品、驗試紙、就醫證明、經痛診斷等各式天馬行空的方法,通通都是違法的,你可以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3 條,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別讓雇主們這種石器時代般的舊觀念,侵害你的個人權益!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社工日,讓我向全台灣的社工朋友說聲:「辛苦了!」
很多社工朋友們,就跟我身上穿的這件T-shirt一樣,超級操勞,累到不行。
根據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以及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的統計,目前全台灣的社工有三大「薪」酸,包括:
🎯回捐事件依然不斷,有許多進化版本,社工可能觸法。
🎯社工薪資新制亂象,中央地方不同調。執業加給拿不到。考核結果社工霧煞煞
🎯社工契約定期化,外包社工權利沒保障。
在去年年底的時候,我也曾經針對社工勞權三大陷阱開過記者會,不應該讓助人工作者,淪落到連自己都救不了自己。
低薪、工時長、情緒勞動強度高,一直都是社工流動率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雖然行政院實施了社工新制,但是上有對策、下有對策,強迫回捐、減發應給的執業加給、變更職稱迴避社工新制等等,都顯示出這一行還有很多需要改革的地方。
而司法院在今年三月時,也發文通知所屬機關,只要是向司法院申請補助或捐助的單位,只要在三年內有違反勞動法令的情事,就不予補助;反觀全台社福機構的主管機關衛福部,到目前為止,只針對「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者」進行補助撤回,顯然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畢竟,何謂「情節重大」?欠勞工1萬元?欠勞工20萬元?欠1個勞工算嗎?還是要欠到20個勞工?
這些定義,衛福部始終沒有說清楚,而對每一個認真付出的社工來說,只要人生遇到一次,就是真真實實的傷害。
最後,千萬不要再對社工說:「#你真是有愛心」,這可是會讓他們生氣呢!因為有太多人以「愛心」為名,卻對社工進行情緒勒索;助人工作是一門專業,社工需要的是勞動尊嚴,以及合理薪資。
【延伸閱讀】
✅2021-01-09 晚晴社工順利取回被迫回捐的薪資
https://reurl.cc/0Dypel
✅2020-12-30 社工勞權三大陷阱記者會
https://reurl.cc/3NZolj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社工薪資新制說明會一問三不知
台南市社會局螺絲有多鬆!?
今天台南市社會局預算審查,我就「補助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之相關預算質詢社會局長,然而社會局給出的答案卻讓我十分錯愕,局長及科長不僅對問題完全沒有掌握,提出的解決方案也讓人懷疑,台南市社會局的螺絲到底有多鬆?(完整影片請參考文末連結)
過去我針對社工薪資新制的問題有過多次質詢,主要核心就是要保障我們的社工夥伴,可以確實地獲得薪資新制後的相關待遇及福利,但是台南市社會局對於薪資新制的適用範圍及認定,有非常多令社工夥伴疑惑的地方,#就此我在今年6月30日質詢時,向局長要求舉辦社工薪資新制說明會,#局長也當場承諾召開說明會。
但到了今天說明會仍舊下落未明,我在審查相關預算時,將此問題提出,局長跟科長竟然完全答非所問,這麼基本的薪資新制說明會,台北市、高雄市都已經在今年一月時舉辦,台南市到今天連狀況都搞不清楚,這樣的台南市政府要如何讓市民相信,市府真的有心建置社會安全網?
更離譜的是,在我第二輪發言繼續針對此問題詢問時,科長回答要辦在11月底,但是時間、地點都不確定,今天都已經17號了,距離月底不到兩周,台南市社會局要如何在不到兩周的時間,確認好所有細節並且布達給所有台南的社工夥伴?抑或只是想要走個過場、敷衍了事!?
況且「#臺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就在今年10月15日去函台南市政府及台南市議會相關同仁,將工會訴求、問題及希望舉辦的時間地點,都清楚告知台南市社會局,台南市社會局顯然對工會的聲音視若無睹,不僅完全沒有回復,而且從我質詢時社會局的答詢狀況就可以看出,社會局根本沒有把工會的聲音當一回事,才會在質詢時做出如此荒唐的答覆。
我真心希望台南市社會局可以重視社工的權益及需求,認真傾聽基層夥伴、工會的聲音,這些夥伴都是撐起台南市社會安全、社會福利的重要支柱,是社會局的珍貴資源,請社會局嚴加檢討,不要再讓社工夥伴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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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一碼IMMA ,萬華區中華路二段336號B1(樓梯走下去就對了!) 主辦單位: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iK9SKNAHi1SFoZS9. PS1:防疫安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