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谷在巴黎咖啡館】
梵谷(Vincent van Gogh,1853-1890)那幅《星空下的咖啡座》(The Café Terrace on the Place du Forum,1888/09/16)已是畫家個人和現代藝術經典之作,但梵谷所畫下的咖啡館並不只如此。早在他來到普羅旺斯之前,咖啡館已是梵谷每天遊蕩畫畫的地方,也是他蹭飯取材之所在。
《鈴鼓咖啡館中的阿格斯蒂娜.塞加托里》(Agostina Segatori Sitting in the Café du Tambourin)便是梵谷巴黎時期作品。
鈴鼓咖啡館真有其人其事,位置就在如今巴黎第18區蒙馬特的克里希大道(Boulevard de Clichy)62號。19世紀末,正當法國畫壇被寫實主義和印象主義挑戰顛覆,現代藝術已經星火燎原之時,鈴鼓咖啡館也是年輕藝術家們聚會場所。他們在此高談闊論、交流意見,可能相互鼓勵也彼此譏諷,當時的巴黎藝文圈就是如此熱鬧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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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3月,在弟弟西奧(Theo van Gogh,1857-1891)的鼓勵之下從比利時安特衛普移居到巴黎,初到異地自然是投靠這位好弟弟,共同居住在西奧位於蒙馬特的公寓中。鈴鼓咖啡館就在西奧住所不遠處,藉著地利之便,何況又有眾多試圖開創新格的藝術家群集,梵谷便常在此出沒。
只是進了咖啡廳總不能每天只點杯水喝,然後在裏頭混上一整天,但還在創作路途上摸索,一直不得志又向來兩袖清風的梵谷怎可能負擔得起一天到晚在咖啡館內的餐飲消費?與許多畫家成名前類似,梵谷也是以畫作償付餐費,而這些畫作剛好也可以拿來裝飾咖啡館牆面。
女子坐在咖啡館中的主題其實時常被印象派畫家應用,記錄當代巴黎人生活,畫面中女子--阿格斯蒂娜.塞加托里(Agostina Segatori,1841-1910)不只是充當畫家麻豆,實際上她還是鈴鼓咖啡店的老闆。塞加托里是位來自義大利那布勒斯的異國女子,也是許多畫家如馬奈等人的麻豆。工作一段時日之後,她終於利用積蓄在1885年開了一家義大利主題咖啡館,來往的顧客也多半是之前認識的藝術圈人士。
這一年,梵谷約莫34歲,塞加托里已經46歲,一個是感情數度受挫,滿腔熱情無處可訴的新生畫家,另一個是飽歷風霜,在塵世中打滾求生存的咖啡館經營者。可能是那長相古怪個性單純的紅髮荷蘭小子有莫名吸引力,也或許是曾經滄桑的餘韻仍是讓人心動,何況同是巴黎異鄉人,彼此慰藉相惜自然難免。反正,梵谷小弟與塞加托里大姊墜入了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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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裡的塞加托里戴著一頂時髦的帽子,身上穿著當時流行的合身短夾克,手裡拿著菸,眼前有杯啤酒,但仔細看啤酒杯下有兩個碟子,顯示出她這時已經喝了第二杯啤酒。
既是稱為『鈴鼓咖啡館』,桌椅都非常貼切地符合名稱,造型就是大小鈴鼓,椅子上還有一把陽傘。那時候的審美觀與今日不同,小麥膚色並非在白人圈裡總是流行,當時得是富貴人家或生活優渥才不需要在烈日下勞動,因此白皙嬌嫩的肌膚仍被奉為上流→要有貴婦樣,陽傘肯定不能少。
後方牆壁上隱約可以看出掛著穿著日本和服的女性畫作,原來梵谷不光以作品充當餐點費,他還在1887年2月於此處舉辦自己的浮世繪收藏展。
說來有趣,梵谷來到巴黎之前便已接觸浮世繪,而且窮歸窮,得靠家人資助過活,還是蒐集了約莫600多張浮世繪作品,不光是為了興趣,很大一部分也是為了販售,希望能藉此營生經濟獨立。咖啡館上的浮世繪便是梵谷收藏品之一,他很可能也是在舉辦浮世繪展覽期間為塞加托里姊姊畫下她的身影。
但你有沒有發現,鈴鼓桌除了啤酒之外,還有個白色小圓碟?這個小圓碟與當時法國流行的苦艾酒(absinthe)有很大關係。這種帶著淡淡迷濛綠的酒精飲料,氣味芬芳冰涼香甜,而且價錢又比葡萄酒便宜,對於窮畫家來說簡直是完美好朋友,梵谷也就是在此時染上了苦艾酒癮,從此成為不折不扣的酒鬼,開啟創作顛峰,卻也逐漸步向人生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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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艾酒能夠廣泛流行,完全要感謝從19世紀中期開始,在歐洲各地葡萄園迅速蔓延的葡萄根瘤蚜蟲(phylloxera )。這隻專門啃食葡萄樹根部的蟲子,讓全歐洲葡萄樹幾乎全數覆滅,導致許多葡萄農出走至新大陸釀酒,比如美國加州納帕谷地(Napa Valley);另外為了滿足酒鬼們對於酒精頑強的需求,威士忌和苦艾酒這些烈酒便填補了缺乏酒精的空虛感。因此除了苦艾酒得益於葡萄根瘤蚜蟲,就連從英吉利海峽另一端來的威士忌也需向這隻蟲致上敬意。
至於苦艾酒到底有何魅力,讓梵谷和眾多藝文圈人士如此著迷?梵谷與苦艾酒之間纏綿數年至死方休的愛怨糾葛,以及和大姊的戀愛故事後來發展情況,就等《名畫裡的酒飲》講座裡慢慢聊。
喔對了,講座中還可以喝到兩款不同風格苦艾酒。我們老百姓或許無法成為傳奇畫家,但跟著他一塊品飲,舉杯遙敬梵谷也是心意深重啊~(喝酒就喝酒,藉口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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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提米斯1:精靈律典》的開頭讓我感到很不幸,因為阿提米斯‧法爾,這位黑髮藍眼,膚色蒼白如雪的十二歲男孩,竟是本書主角!?他絕對無法以正義、光明、騎士氣概等形容詞劃分,取而代之的是陰險狡猾、機智聰明、膽大包天,一個難以讓讀者投射同理心的反英雄,亦正亦邪之男主角。
如果他戴上霍格華茲的分類帽,大概有60%的機率去史萊哲林,40%的機率去葛萊分多,即便去葛來分多,這位精通科學和哲學的犯罪天才,估計也無法成為哈利波特的好朋友(葛來分多扣10分!!)。與其說是福爾摩斯,阿提米斯更像冷酷的陰謀家:莫里亞蒂教授,每個犯罪計畫總是規畫周詳,提前對手兩步棋的思考模式,令他幾近立於不敗之地。
假如善與惡中間必須嚴格的畫下一條界線,那阿提米斯趨近於模糊不清的黑黯陰影,他非但不會每天扶老婆婆過馬路(老婆婆不肯過也要硬逼她過),甚至在首集初露頭角時,便進行了驚人的大規模犯罪。每個相信童話的讀者,都曾夢想過彩虹盡頭那罈精靈的黃金,但阿提米斯直接採取行動,打破數千年戒律,盜取精靈奉為圭臬之神聖《律典》,衝出人類世界與精靈世界的破口,將兩個世界搞得天翻地覆。
閱讀這部精彩絕倫的小說期間,我始終站在精靈那一方,無論是富有正義感的偵查隊隊長褐精靈冬青、患有嚴重恐慌症的天才工程師半人馬駒子、由於脾氣暴躁被稱為「甜菜根」的偵查隊長樹根,甚至是有扒竊癖的監獄常客侏儒草敷蓋(你絕對不想知道他自由穿梭於地底的「特別」方式,但我要提醒你,侏儒的屁曾造成阿爾卑斯山雪崩),各個角色刻畫皆十分生動討喜,逗趣幽默的對話令人爆笑如雷。
而且你別以為精靈們還活在那個頭戴尖帽子、手持橡木魔杖的古老年代,麻煩把資料庫update一下,由核能供應的微中子兩千型手槍,和以衛星轉發式太陽能電池,足以環繞地球兩圈的蜂鳥Z7行翅膀(因為精靈的翅膀已經退化了)是偵查隊標準配備。精靈族擁有魔法,亦擁有超越泥人族(對人類之蔑稱)數世代的高級科技,再也不是擺在自家後花園的那些小傻瓜啦!
除了擁有高度娛樂性外,《阿提米斯1:精靈律典》更混合了科幻、奇幻、推理、冒險、懸疑等要素,並帶有強烈環保意識。千萬別因其為一部青少年小說便小瞧它,設定完整細膩的世界觀、嚴謹結構、緊湊刺激的劇情,層層鋪疊的計謀與伏筆,閱讀每章每頁都是驚喜,最後的大反轉更令人嘖嘖稱奇,除卻讚嘆作者的精巧布局,我對阿提米斯亦有所改觀,我們大概永遠無法視之為正派人物,但當冷酷面具剝離時,殘破碎片下的阿提米斯,也只是個渴求親情,獨力撐起家族企業的小男孩(雖然還是犯罪企業)(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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