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很久很久以前曾經私訊給你告訴你,法院判決台南市撫養費一個月八千多元的不合理,今年當時國小的兒子已經滿十八歲,我擁有單方面監護,兒子跟我住,是大一新鮮人,就在他滿十八歲的今年,前夫就停止給扶養費⋯⋯實在覺得,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還特別去看了法院判決撫養費成年是幾歲,得知雖然現行成年已改為十八歲,但是2023年才開始執行,所以前夫仍須給到二十歲,而且孩子仍在求學,當年,前夫曾經在爭監護權時跟兒子說,他一個月隨便都賺二十幾萬,一年隨便就可以買好幾台你媽媽開的國產車,這樣的人,會沒有八千多元嗎?
我很生氣,非常非常,我感謝上天眷顧我的生活,不至於因為他這筆一個月八千多元而困頓,但假設今天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薪水不到三萬,那這個八千多元,可是一筆不可獲缺的金額。
我不知道我在意的是這八千多元,還是在意這個人的行為,前夫家在兒子選擇唸高中時說,怎麼不唸高職?唸高職畢業之後就可以有一計之長去工作了,後來前婆婆甚至問孩子,十八歲的時候要不要搬回家住?
我覺得我要七竅生煙了,但是,我沒有因此而跟對方爭執,我不想給對方任何一個可以知道如何激怒我的機會,但他們確實是激怒我無數次,包括跟兒子說我跟好友是同志,說我是為了他們家的錢硬要結婚,說我訴請離婚是為了要跟別人同居⋯⋯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為了沒有那些錢而生氣,還是在氣什麼?
回
生氣是一堆乾柴遇到一把火
在心裡燒
而你的前夫在孩子面前說大話和捏造中傷你的謠言
為了讓你難受寧願違背法律和不管孩子的感受的給錢方式
對於高中高職缺乏知識的語言
沒有父親的樣子的小人模樣
這些廢柴般的累積乾枯
就是這次讓你生氣的柴
至於火
是時到今日仍對他有個誠心道歉與真心負責的期待
因為夫妻關係結下的樑子沒有化解轉成了怒火
才會發抖的強力拉住自己手中的火柴往乾柴去接近
不想讓他得逞
又無法釐清這麼多複雜混合的糾結
辛苦是必然的
其實一切的火與柴的遊戲
都要走向玩過就好才會變得好玩不危險
這個方法就是告訴自己
這個人就是鏡中的你
只有遠離才能讓他渺小
這個中心意義就是你要認真做一個跟他剛好相反的人
告訴孩子
這次你不會讓遊戲的重點放在輸贏
而是讓遊戲導向正面的意義
這是你和前夫之間的成長課程
雙方在這個遊戲裡展現出來的小人步數和心理糾結都是大人們該自省的
請他要好好看著父母的態度
守好遊戲規則
不玩了不用執著結果都要符合公平原則
遊戲不是人生的全部
卻是開玩遊戲的人共同種下的因
規則鬆散和過度期待都會結出惡果
要真正結束遊戲
就是讓自己回到獨立乾淨的心
認賠才是賺到
不要兩人都不甘心都在自以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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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是全台第一名的蛋捲了
咚叭手作蛋捲
特別推薦原味與海苔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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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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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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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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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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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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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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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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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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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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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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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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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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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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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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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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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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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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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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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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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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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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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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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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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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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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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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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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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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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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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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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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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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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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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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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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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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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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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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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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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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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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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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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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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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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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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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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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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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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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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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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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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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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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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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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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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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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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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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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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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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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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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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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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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原本發函要求中華奧會,安排教練及選手搭商務艙,而且發了兩次,但是碰到了疫情,2021年3月9日,中華奧會依據「奧運組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去程採用全團包機的形式,用意在避免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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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體育署和中華奧會簽訂契約變更議定書,內容為去程包機,非搭乘包機人員搭乘商務艙,回程則安排搭乘一般航班商務艙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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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蔡政府是有想要安排選手搭乘商務艙的,但是包機的方式是不可能每個人都坐上商務艙的,但可以看見,至少沒包機的選手大都搭乘商務艙,說蔡政府違背承諾,實在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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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包機內的座位安排問題,7月6日防疫協調官張煥禎召開行前防疫會議,此會議為線上會議,沒有會議記錄,參與者包括體育署、國訓中心、中華奧會等人,「考量防疫安全,建議選手安排在空間較大的經濟艙區域,採嚴格區隔分散安排,以避免傳染.嗣於7月7日中華奧會召開『我國參加第32屆2020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團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討論通過,為確保選手健康安全,以空間較大的區域,分散座位,降低代表團間近距離接觸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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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的會議紀錄內容為「機上座位共計商務艙36個、經濟艙267個,依據防疫協調官建議將採取菁英選手乘坐經濟艙第一排、彼此間隔兩個位置,且後兩排淨空方式辦理.其他代表團員以運動項目別區分座位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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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煥禎受訪表示,「他的確是此次東奧代表團的防疫協調官,但只有參加過一場防疫會議,時間是不是7月6日要再確認.他說,自從擔任防疫協調官以來,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經濟艙或商務艙的問題,只談過如何避免選手被隔離,後來體育署怎麼決定他也無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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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若機上有確診者,前後兩排乘客都必須隔離,因此這次讓選手安排坐在經濟艙前艙,且旁邊無人、前後排無人是國際慣例,跟是不是經濟艙或商務艙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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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和會議記錄上相違背呢?答案可能是不相違背,他可能話說一半,當提出「避免選手被隔離」,避免被隔離就是前後左右要保持沒有人的梅花座,理所當然就會導致「只有經濟艙能達成此需求」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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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煥禎雖然曾涉逃漏稅,但仍是醫師身分,而參與線上會議還有國訓中心、體育署其他專業人才在,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體育署長說的「36個商務艙是隔一起坐,因為防疫協調官建議,選手旁邊若坐其他人,一旦染疫會整個受影響,當時才接受協調官的建議,把選手前面後面左右安排全部沒人,不會影響選手,也不會影響別人,當時是以安全為最大考量」並非無稽之談,而且他是認真考慮防疫官的意見產生的共同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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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道理很簡單,周圍的一名選手確診,其他選手必須被隔離,最好的方式,就是確保選手周圍都沒人,這樣安排還間隔2個位置,分的更開,至少在會議紀錄上是認真討論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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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選手和非選手又要分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人少的一方自然分到商務艙,人多的一方又要梅花座,自然分到經濟艙,商務艙緊鄰,沒有梅花座的問題,防疫的角度來看,自然是風險高的坐一起,與風險低的分散坐區隔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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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個張煥禎醫師,為了想坐商務艙,或者,想讓6個官員坐商務艙,所以編出了這麼一套把戲,然後防疫只是藉口,故意犧牲運動員,這也太超乎常理,壞人做壞事也要考慮代價,如果只為了一架班次商務艙的利益,動輒召開會議,修改辦法,然後還要背著冒犯一干運動員的風險,又要精心計算,設想一個不一定能成功的梗,迂迴婉轉地達到目的,這若不是太蠢,就是太壞,其他人若要懷疑,應該查查參與決策者是否有其他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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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神父覺得最誇張的是,總統居然要因為這件事道歉,只為了選手坐到經濟艙,依此邏輯,敗燈不知道要道歉幾次,不管其他寫手名家怎麼凹,正例變成反例,美國奧委會也是提供一張經濟艙機票,然後要升級就是自己出錢,或者依靠民間或協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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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rticular ERA (Equality in Row Assignment) appears to be a nation-by-nation battle. USOC communications chief Patrick Sandusky said U.S. teams, regardless of sport or gender, are given one economy-class ticket per athlete, coach and official. (U.S. teams fly on official sponsor United Airlines.) Individuals can choose to upgrade on their own dime if they wish, 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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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Es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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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金牌選手會不會坐到經濟艙?答案是會的,美國拿下金牌的男子冰壺隊選手,回程時,想升等,被拒絕,過往,你也會看到一些奧運花絮,例如有許多選手在經濟艙上面載歌載舞,在旅途上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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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人說難道LbJ會去坐經濟艙嗎?這我不知道,不過至少,美國男子籃球隊,在前幾年前往西班牙的班機上,坐的也是一般的座位,你會看到一眉道人把自己塞在一個小位子上,然後Kyrie Irving摸著陽春的把手,還有其他人因為腳太長,位子不夠寬,所以乾脆腳擱著扶手,直接踩在前面的牆壁上,留下大大的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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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會找到更多選手搭商務艙的例子,但是他們就是一般飛機成功升等,這一點,台灣如果不是包機的情況,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且還是政府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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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沒有讓包機以外的選手坐商務艙?有,一開始的規劃也是坐商務艙,包括戴資穎,但是遇到包機的情況,就沒有辦法,我認為包機模式選手坐經濟艙是完全沒有問題可言的,教練和其他人員分區坐商務艙,也沒有問題,唯一有問題的就是6個官員,也許他們不應該上包機,去坐另一班,這樣這個莫比烏斯之環就可以解決了,但我不確定選手和教練下機以後,不用一個官員還是奧會代表去跟當地組織接洽,或者,隊醫們會懂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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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包機本身就是優越的待遇,不只包機,醫生還建議行李箱準備一堆防疫物品,酒精、肥皂、N95口罩、濕紙巾、體溫計,其他還有指紋式的鎖、吹風機、集流器、水壺、帽子、太陽眼鏡、扇子、迷你真空壓縮器、旅行壁櫥,我不認為有多少國家可以做到這個程度,至於你包機又要坐商務艙進行梅花座,這根本強人所難也不切實際,沒包機的商務艙會勝過有梅花座隔絕一般旅客的經濟艙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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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你可以說體育署溝通不足,雖有行前說明會說明,請教練轉達給選手,但仍然有選手不知道,你也可以說中華奧會和體育協會過於惡名昭彰,所以導致這個事情被不當歸因,但是搞到總統得出來道歉,官員要下台,這就有點太過了,而至於群眾開始用有色眼光來檢視所有選手居住地、便當盒,這根本就是大家來找碴的遊戲,心中有定見,看什麼都有問題,連大倉東京酒店的便當,都能貶低的一文不值,說是便利商店的便當,又稱什麼不營養,不符合選手需求,實在莫名其妙,到時候送的是低卡路里的便當,會不會又正中他們下懷,稱這是窮人吃窮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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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或是拿選手的居住地做文章,說住的地方只有三星,價格只有三千塊,更有勝著,拿著PTT搜出來的烏干達、中國隊住海景飯店,多豪華,台灣選手只能住骯髒破爛的飯店,把三星經過東奧防疫認證的房間,貶得一文不值,中國人喜好奢華,認為住房間越大越爽就好,那樣的地方離場館的距離,開車要一小時半,這會比只要8分鐘就能到場館練習的旅館好嗎?如果是對於一名立志要奪牌的選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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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台灣有些人的觀念和中國人挺像的,而這樣捧中貶台的風潮,跟蘇啟誠大阪事件挺像的,一群瘋狂究責大阪辦事處,說中國有派車到關西機場,台灣沒有,然後因為現場民眾自我中心的解讀「聽到辦事處一聲冷笑」,又有PTT上的人傳了一堆中國的假訊息,拿中國派15量巴士對照大阪辦事處的公告相對比,結果,被證實是假的,中國根本沒巴士,害的官員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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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於有名嘴說,難道不能找又近又豪華的飯店嗎?神父必須說,這還真的不簡單,你去搜尋東奧場館附近的旅館,就多是3000元左右的價格,而合格的認證的防疫旅館,並不多,更別提還會有其他國家去搶,拿幾張照片對比估狗來的商業照,中國海景新聞照根本是一種混淆視聽的做法,就跟昔日拿中國辦事處的公告,來比較大阪處的公告一樣,牛頭不對馬嘴,挑起人心的相對剝奪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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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泛本土派或者台派來說,有不少人是義憤填膺的,可以理解他們對於體協的沉痾,與對運動員的憐憫,然而,如果不考量「謠言的沃土」,終究只會讓問題失去焦點,清不到體制內的毒瘤,反而看到本土政權被清算,外頭的人眾口鑠金,是一回事,如果裏頭的人全盤接受,而沒有一點反駁的聲音,那就只剩下單方面的說法而已,事情好像無可挽回,只因為一群人決定了「就是那樣」,曾參殺人,就算三個人說他殺,依舊不會有信度,就算一群中姦選民說他殺,他依舊無法構成真實的一點邊,但若曾母相信了,那曾參大概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這屬於被命定的真實,是「造真」而非「求真」,而,事實是如此嗎?我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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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台灣政府,顯得如此脆弱而且卑微,如果這就是要改變體制的力量,我只看到這股力量被稀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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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決策,由中華奧會提出,體育署以防疫角度考量處理,高規格的防疫導致包機座位分配的問題,溝通不足造成選手誤解,又,中華奧會和體協過往的事蹟,使人們印象惡劣,這使得一個防疫的安排,被解讀成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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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只要政界和商界的裙帶關係,取代專業任命,這樣的事會層出不窮,因為這些人本身沒有信度,到哪都無法取信於人,又依靠裙帶關係添居大位,平時不正常的事做多了,導致連正常的事都會因他們參與而被視為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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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人的惡名,卻由執政黨來背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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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會協會乃民間團體,政府就算不能直接介入,但就算是協會,仍然必須服膺人民團體法相關法規,日前修出國體法,第二十七條開宗明義就指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中華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個月內,中華奧會應檢具會章、委員名冊及年會會議紀錄,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其解散,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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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三十九條則針對體協明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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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依靠政商關係擔任的奧委會長、協會理事長,顯然,現行仍不足以切斷政商任命,既然如此,立委諸公不如修得更嚴格些,針對各協會理事長排黑條款,加更高的門檻,例如不用加什麼但書「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也不用「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凡有案底者,一律不得擔任理事長、秘書長,乃至於延伸至奧會會長,畢竟奧會會長,代表國家和國際進行對外聯繫,更應該要有使命感以及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而奧會會長只有一位,這樣的改革影響範圍小,對於本次事件的因素之一-社會觀感和主席信度問題,也較為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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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政客和商人與一般人的區別,也就差別在有沒有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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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對於奧會會長以及協會理事長,最基本的沒有犯罪經歷的要求,應該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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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問題,名譽解決,觀感問題,觀感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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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說,「天生萬物是美好的,一經人手就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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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不只適用在人們怎麼看這個防疫安排下的經濟艙中,也適用隨同上機的官員和會長們給人的觀感,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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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變態小松鼠 #名為變態的紳士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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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借標題詢問一下(手機排版)
我和前夫已經協議離婚2年,有一子,目前快6歲,是由我和前夫共同監護,也在協議書上
約定每個月付1萬多元的子女教育扶養費。
最近前夫提議,希望改定監護,他不要監護權,也同樣不付扶養費了......
但我google發現,即使沒有監護權,仍然要支付扶養費不是嗎?
我想請問大家有遇過這樣的情況嗎?
如果我不同意,但他也不支付扶養費,我也拿他沒辦法吧?
如果前夫不支付扶養費到小孩成年,我可以向法院請求或聲請,未來小孩成年後不撫養前
夫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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