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德福交匯處奪命車禍 穿梭巴司機認罪判囚2年3個月】
去年9月德福廣場交匯處發生奪命車禍,一輛商場穿梭巴士衝向行人路石柱,導致1死2傷。涉事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兩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今日(11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3個月、停牌5年。
法官判刑時指,現場視線清晰,被告駕駛起步時已高速,行人出現在距離穿梭巴15米外位置,認為情況加重案情嚴重性。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11-20-2020/68121
#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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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判刑 在 黃傑龍 Simon - 窮富翁 好人好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時我真系想唔通,危險駕駛讓人死亡,也衹是三年坐監,是否真的太輕呢? 人命一條喔....
一名小巴司機在旺角撞向一輛停泊路邊的警車,導致一死十一傷。二十五歲的小巴司機劉德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三年、停牌六年,要重考駕駛執照,並完成駕駛改善課程。 被告去年七月凌晨,由旺角駕駛小巴往上水時,聲稱見到有閃光,懷疑遇到警察偵測車速,一時分神,小巴撞向一輛停泊路邊的警車。法官判刑時表示,不接納辯方求情時說,被告因為好奇而向後望向閃光,認為被告會失去專注力及應變能力,在沒有減速下撞向警車。法官批評被告身為職業司機,刻意超速駕駛,令十六名車上乘客被逼犯險,案情嚴重,被告過去亦有不良駕駛紀錄,但考慮到他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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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指本案嚴重之處,被告開車時已經嘔吐兩次,明知身體不適、仍然冒險駕駛,對行人、乘客造成危險,所以判他監禁1年零8個月,停牌5年。… See mor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