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強制治療今進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大法官1個月內公布釋憲日期】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案舉國震驚,大法官今日(11月3日)上午仍如期召開「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以下簡稱強制治療)憲法法庭,討論強制治療制度是否違憲。此為繼通姦除罪化(釋字第791號)與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後,今年第三度為釋憲案舉行公開言詞辯論,全程同步在司法院臉書平台實況轉播(https://bit.ly/362yNF1)說明大法官對此一爭議議題高度重視。
《報導者》今年8月間即推出《違憲邊緣的治療之網──台灣性侵犯強制治療爭議》專題報導(https://bit.ly/322HpJC),全面檢視此一制度的困境。
此案緣起於2013年一位性侵害受刑人盧恩本提出,之後陸續有前台中地院法官時瑋辰(現為新北地院法官,其案件當事人由於已被釋放,非繫屬案件故不被受理)、雲林地院法官張淵森(現為台中地院法官)、雲林地院法官潘韋丞以及多位受強制治療處分者提出聲請。他們主張強制治療無設定上限,成為可無限期拘禁人身自由的「絕對不定期刑」,有違比例原則;同時認為,延長強制治療的機制缺乏完整聽證與辯護程序,即可由檢察官逕自認定,有需要就繼續延長治療,受處分者無從表達意見,只能事後聲明異議,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因此聲請人請大法官就強制治療的法令依據(《刑法》91-1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2-1)宣告違憲並失效。
大法官於今年8月20日宣佈併案受理相關案件並進行言詞辯論。
■釋憲案代理律師:強制治療程序保障空白,形成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今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一開始,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的代理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宇修與薛煒育即猛烈批評現行強制治療制度是一種「標籤詐欺」、「國王的新衣」,以治療之名將這些受處分人與社會隔離,(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不能因換了招牌就說不是監獄,代理人引用「釋字第471號」解釋強調,強制治療雖然屬於預防犯罪的保安處分之一,可是拘束人身自由的效果與刑罰無異,若無受到罪刑法定主義與禁止溯及既往等對於刑罰手段的嚴格規範,將是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法官代表潘韋丞接續陳述意見,質疑法條所述治療到「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缺乏法律明確性,恐造成恣意認定的後果。張淵森對此持相反意見,主張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並再度強調,強制治療程序保障幾乎一片空白,雖可聲明異議,但心智障礙者完全不懂,嚴重弱化受處分者權利。相較於受處分人代理律師的批判態度,兩位法官強調非全盤否定強制治療制度,不反對高危險個案進行無期限治療,但不能不論犯罪行為輕重、危險性高低,全部不定期限,否則違反比例原則,潘韋丞並提出搭配轉向及分流設計的務實建議。
■官部門代理人:執行細節問題,並不構成違憲理由
機關代表方面,衛福部由前監察委員高鳳仙擔任代理人,她強調強制治療制度參考美國民事監護(civil commitment),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基於矯正與社會防衛,性侵犯猶如煞車壞掉,沒專家幫忙會一直壞下去,現階段替代方案不足下(電子腳鐐監控還是能拆掉、化學去勢或以藥物降低性慾皆未立法),就算執行得再差還是有其必要。
針對代理律師對強制治療的質疑,法務部代表次長蔡碧仲尖銳回應,當舉國都因台南女大生性侵命案陷入風暴時,應該反思這一切問題都是由加害者所造成,並堅持現階段只是執行細節的問題,不構成違憲理由。只能把受處分者關在台中監獄裡的原因,是因地方政府把治療處所當成垃圾場一樣的嫌惡設施,不發使用執照、不增加床位,造成法治國的空隙,大家都有責任,現在培德還有56人,宣告違憲貿然放出去後果難以想像。
■專家鑑定人:再犯風險難評估,美、德亦曾提出違憲審查
由法學者、精神科醫師、心理學家組成的鑑定人意見陳述中,主要圍繞著兩個議題,一是在醫療專業上要如何以及是否能可能評估再犯危險,二是如何從本土的經驗檢視這個移植自美國的制度目前遇到的困境。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吳建昌坦言,危險性是否顯著降低永遠牽涉著價值判斷,無法一刀切,根據國內外實證研究,並無法得到證據支持何種治療方式較有效,但依個人需求在知情同意狀況下的「美好生活模式」(Good Life Model, GLM)或許是可參考採用的方法之一。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沈勝昂則指出,目前實務上主要綜合量化統計及臨床判斷預測再犯率,但在有限的治療空間中有其侷限,即受處分人無法在現實環境中試驗是否真能有所改變。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林明傑提出美國與德國也都曾遭遇多次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違憲審查,前者以民事庭審核而非刑事的方式解套,確立其為治療而非刑罰的本質,後者則在修法以法官保留以及定期評估審查機制,後於2011年通過歐洲人權法院審理,符合人權公約。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法思齊則指出,強制治療在美國法上與繼受德國法的台灣有非常不同的前提,相較我國是刑罰與保安處分並行的「雙軌制」,美國則只有單軌制,因其框架限制,非應報嚇阻的刑罰,只能放置在民事程序,再來美國適用的對象為極端嚴重犯行的「性掠奪」( sexual predator ),且除再犯危險性還要有精神疾病或人格異常才能構成要件,反觀我國規範的對象涵蓋過廣,從《刑法》221到227條所有犯罪行為都包括在內,即使輕微猥褻也有可能被強制治療,不能因爲美國合憲,我們就合憲。
法思齊於回覆大法官詢問時更指出,美國立法的背景都是在遭遇極端個案後因應民意而生,並產生性犯罪高再犯的迷思,但特殊案例無法反映此類犯罪全貌,事實是一般性犯罪除戀童癖外再犯率通常不高,近年美加兩國的研究已指出嚴格的性犯罪政策強制是失敗的,甚至如梅根法案(Megan's Law)衍生更多問題。
■司法院:一個月內宣布大法官釋憲日期
在大法官呂太郎、詹森林、黃虹霞、楊惠欽針對各爭點詢問聲請人、機關代表及鑑定人後,各方再做最後的意見陳述,最後一名發言者為代表相關機關的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她強調法官跟每位國民一樣對不幸的犯罪事件感同身受,但當坐上法檯時,法官就不能只考慮自己,而需更深層的探究為什麼加害人會犯罪、什麼樣的處遇能讓其負起責任,而強制治療經過逐步修法後愈趨嚴苛、剝奪人身自由的力道加大的同時,程序保障卻明顯不足。
「當性侵害加害人已接受刑罰後,國家是否仍以剝奪人身自由來排除此一群體,猶如古代流放隔離痲瘋病人,或是應該將其當做一個人,以治療為核心促其回歸社會?」彭幸鳴總結說道。
會後法庭審判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宣佈將於一個月內公布解釋案日期。 (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性侵、非法處所、無限期隔離──全球最嚴格強制治療模式下,陽光照不到的暗影】https://bit.ly/3oMrnON
【為何替性侵加害人釋憲──逆風法官在社會安全與人權界線間的抉擇】https://bit.ly/35ZR0Tx
#性侵 #強制治療 #釋憲 #大法官解釋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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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針對PF的露鮑事件,我久久未對此事進行轉發、宣傳、甚至是公開表示立場,一來是單就媒體與網友們給出的觀點終究只是片面、站在浪頭上大聲說話的為主要聲音,但我其實更想窺聽不同層面的看法,而今天我看到了,所以分享給你們
文章的這句話說得很好:
「如果是一個高職肄業的女性做同樣的事,新聞最多發個一則兩則,討論一天。但一個台科大的高材生幹這件事,又沒提出政治訴求與挑戰習俗的論述,直接挑戰「萬般讀書高」的觀念。大眾心裡那種「只要乖乖念書,考第一志願,人生就會一帆風順,功成名就」的幻象,直接被汙衊,於是只能替她貼上「想紅、有病」的標籤。就像鄭捷一個隨機殺人,大家只能怪他父母、怪母校東海大學沒把他教好,勢必要找到個理由,才能讓自己心安。」
所以,在這資訊洪流的時代,多數人聲音未必就是正確,也未必就是錯誤,更多的,我認為是要養成自己能獨立去看待一個事物的能力。
【人物】李宜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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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節版刊在關鍵評論網,這裡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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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補)這篇文因為採取鄉民口吻行文,被文化界與女權人士圍剿。寫了另一篇來解釋動機。內文一些被質疑的狀況,也有說明。可先看此文,也可看完本篇後再看。算是後記中的後記: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7482809570112&set=a.10210152776523867&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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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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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太多人說要懶人包第一段改成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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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大休學生李宜頻,日前於PF32場次露下體,引發社會爭議。經訪後,發現李宜頻可能因成長過程缺乏家庭教養,人格塑造出了問題,以致違法犯禁。目前台科大正擬做出懲處,也已送交警政單位法辦。結果如何,尚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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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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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4日,台北花博公園舉行台灣動漫創作展「PF(Petit Fancy)32」。照例,場外聚集眾多動漫迷、路人、攝影師與coser。而台科大休學生李宜頻,身著一襲水手服,手持木刀在場,與攝影師進行拍照的動作。而她撩裙、換位的動作,露出沒穿內褲的陰部,因此被許多攝影拍到。諸多打碼、無碼的照片,隨即在C圈的流通,並迅速在網路流傳,並登上各大媒體。在兩天之內,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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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後,隨即有人報警。警方因李宜頻裸露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罪,進行約談偵辦。台科大校方隨即表示,李宜頻已休學1年半,對此事件台科大深感遺憾與歉意,並認為李宜頻身心有狀況,籲外界諒解,別再討論。後續會提供她心理諮商和法律諮詢,並將以校規處理,涉法行為則由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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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件延燒後,李宜頻臉書,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追蹤數由500人上升到1萬7千多人。而相關貼文也被網友灌爆,充斥各種賤斥言論。無論在她個版、各個社團、論壇,與新聞媒體處,公眾大多是辱罵斥責,偶有支持或體諒的言論。而李宜頻看似不為所動,堅不認錯,並屢屢發文挑釁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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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coser露鮑事件」看似小事,本來應只是C圈內的茶壺風暴,但它沒那麼簡單。事件內外,一個再普通不過的露鮑事件,偏偏戳到台灣社會隱藏的各種亂象。媒體將其炒熱,正是注意到其中的幽微之處。戲裡戲外,李宜頻一個小小舉動,正如美國真實犯罪紀錄影集《虎王》一般,點出各種人性的醜惡面。而這一切,也許得從李宜頻的故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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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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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採訪題目時,剛好看到網友群情激憤的討論「露鮑事件」。單看此事件,涉及的社會議題實在很多,可談的東西不少。但李宜頻又不接受媒體訪問,缺乏資訊。基於好奇,循線看了一下李宜頻臉書,看到她說太多記者約訪,訊息被灌爆,她不會看。還是加減私訊,問她有沒興趣受訪。沒想到馬上就回了,直接就說給訪。7月7日,在她回台科大與輔導老師,還有律師見面後,就見面做了一個採訪。而新聞提到的李宜頻男友也跟隨前來,全程參予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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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見山。簡單一個切入點:露鮑的「動機」是什麼。這個問題開啟了李宜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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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常沒有穿內褲的習慣,啊就不是故意露的。」李宜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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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事件發生後的隔天,她不是在私密社團說她在做「社會實驗」?李宜頻說,她本來覺得露下體被拍到又沒什麼,有什麼了不起?沒想到一覺醒來變成新聞,她看到大眾的反應覺得很好笑,才說她在做社會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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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前後矛盾。如何證明?李宜頻詳細解釋現場狀況。她說現實就是這樣,愛信不信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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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狀況是,李宜頻跟同年齡層的人一樣,喜歡動漫,但算不上是動漫迷。所以平常也沒接觸COS圈。因為她交往兩個月左右的男友,是攝影師,且作品大多以COSER為主,有C圈朋友,也常跑場次,所以她一時興起,就跟著男友去見識一下。PF32差不多是武漢肺炎後的第一個場次,在此之前她沒交過C圈男友,直到現在也沒什麼C圈朋友,以前自然不會參加。而交往不久的男友要去場次找朋友,她自然想去看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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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圈說我是假COSER,我覺得很好笑。我身上穿的制服,只是隨便買的,根本不是任何動漫角色,假髮是之前外拍扮美人魚買的,我又沒有在COS。」李宜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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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C圈的批判,倒是沒看到有人罵「她根本沒在COS角色」這點。可能「自創角」也是一種類型,所以沒特別被提出來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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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場狀況是,她做了一個裝扮去場次。然後男友提出要拍照,她就在現場擺POSE給男友拍。男友此時介入,插話解釋,說他拍照沒有要強調露下體,並秀出網友公布的影片,內容是他在喬木刀的位置,他有要遮的意思。李宜頻補充說,目前這些被瘋傳的照片,一張是她換姿勢時旁邊不認識的攝影師就拍下來。而一張背部露屁股的,她說左手撩裙子,前面沒露,後面露出來了她又看不到,怎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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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吐槽,不管知道不知道,如果不想曝光,下意識手也會按著裙子遮一下。這樣說誰信?李宜頻說:「對我來說,那就只是一塊肉,被看到就被看到,又沒什麼。要問的是攝影師幹嘛拍吧?那些人我不認識,拍照也沒問我,拍了還上傳,到底是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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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照片,李宜頻男友的拍攝地點,就位於花博廣場正中央的露臺。那個位置是會場中心,也是最多人經過的地方。既然知道李宜頻沒穿內褲,怎樣都會有走光的風險,幹嘛要在那邊拍?一般來說,COSER如果不想招呼太多親友,都會跟熟人跑到廁所旁邊的小花園,閒聊拍照,那邊人潮遠遠較少。不然拉到場外兒童樂園那邊拍也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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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男友解釋,小花園那邊人很多,當時活動快結束,廣場人潮不多,而且晚上要跟C圈親友吃飯,所以就近在那個位置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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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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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覺得這個事情很簡單。一堆人說她是假COSER,想紅,還拉C圈下水。但她的動機很單純:一,她平常就不穿內衣內褲;二,她覺得被看到陰部沒什麼,你要看就看;三,她沒有穿COS服;四,事情會鬧大還不都媒體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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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得激動:「這應該要問媒體吧?那麼多新聞你不報?社會那麼多重要的事情不關心,啊就關心我露下體?媒體不炒新聞,我哪會紅?而且你看大家罵成那樣,這哪叫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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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成理。但社會大眾看了這番說辭,只會認為在狡辯。反正也無從驗證。不過任何社會事件,大眾總針對犯人的「行為」嚴加批判。我更在意的是,事件背後的人,是什麼樣子。李宜頻說了自己的故事,也許可成為社會評判她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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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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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是台南善化人,細節懶得問了。她是非婚生子女,下有弟弟。自幼父親就失蹤,母親也很少回家,不知做什麼工作,只知道有時有交男友,會跟男友一起生活,行蹤成謎。所以她跟弟弟被丟給外公外婆撫養。外婆用退休金養她們。外公平常懶得理他們,都是外婆在管教。而外婆常常會罵她們,說她媽媽都不拿錢回家,然後只要跟外公吵架就會打她,心情不好也會打她。總之常常沒有理由的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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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因為她爸爸很胖,媽媽也很胖,兩個人長得都醜,所以她也長得很醜,現在也一樣醜。她小時候很胖,在學校會被同學嘲笑霸凌,就這樣一路長大。然後高職考上台南高商,大學考上台科大。因為從小喜歡畫圖,所以選了商業設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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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商已是名校,台科大更是職校第一志願,地位等同台大。意思就是說,李宜頻可說是同年齡層的菁英。我說,那家族裡面應該會有認同她的人吧。李宜頻說,父親那邊的家人一個都沒見過,只知道有個姑姑。然後母親這邊的家人,平常都很嫌棄他姊弟倆。聽到她考上台科大,只說:「喔,這間不錯。」算不上什麼褒獎,更無欣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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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最大的轉戾點,就是北上念書。進台科大之後,她終於可以做自己。但第一志願學府,對她的影響也不多。因為她在升大二時,母親欠債,債主找她追討,騷擾所有她的朋友。她只好出面處理,為了還債,休學兼了好幾份工作,直到去年才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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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說,台科大對外表示她有身心問題,跟這有關嗎?李宜頻認為,一半有關。其實在此之前,她就發現自己走在馬路上,會莫名地想要去給車撞。然後所有憂鬱症的狀況都有,整天想死,也自殺未遂幾次。但她不知道那是病。被逼債後,當然變更嚴重。診斷後,才知道自己患了重度憂鬱症。然後吃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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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吐槽說,那樣有辦法工作嗎?李宜頻說,她就只能逼自己啊!她只知道,如果該做的事就會做。就會逼自己。但什麼是該做的事,她卻很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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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無法定義自己的人。」李宜頻說。要她說自己的性格,她覺得自己有固執的一面,偏執,倔強。但要舉例,她舉不出來。行為上,可能異於常人,但她自己不知道怎樣才算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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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也許她算是自卑吧。因為就真的長得很醜,從小被人嫌棄到大,所以很多事她不會主動。戀愛上,她到現在交過四任男友,都是對方追求,沒有自己主動過。因為她答應跟第一任男友交往後,對方就立刻強暴她。她只覺得「自己被玷汙了,就變成他的人了」,然後就瘋狂的一直做愛,一邊做一邊覺得痛苦,每次都會覺得「自己又被玷汙了,而我是屬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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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那有性濫交嗎?她說:「沒有啊,都跟男友。」幹,那種被強姦後就變成對方的人,是哪個年代的觀念?這到底誰教的?李宜頻說:「外婆教的。」我:「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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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在臉書的簡介,寫著LGBT跟女權主義,是因為後來思想有所轉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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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也不是。而是,她是雙性戀。其實她有喜歡過兩個女生,但她從來也不敢跟對方表示心意,所以都無疾而終。她因此會參加同志大遊行,上台北後每次都有去。我說,台科大雖然七成是男學生,但畢竟是頂尖大學,資源應該不少。她有此興趣,有沒上過性別相關課程,或去參加性權團體的活動或講座之類的?她說,都沒有。就網路上看一些文章而已,也不知道要怎樣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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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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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前三任男友,第一任把她當奴隸使喚,她憤而分手。第二任劈腿花心,她受不了。第三任則是說跟她相處累了,把她甩了,結果在她因新聞爆紅後,卻回頭找她。現任男友交往不久,還在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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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也有單身的時候。單身時,李宜頻會用交友軟體,找男人只為了有人陪睡。為她自己過夜會感到孤單。雖然跟她約的每個男人,都是為了做愛,她也只能陪對方做。李宜頻說:「我真的只是想要有人抱著睡而已。既然他們的目的是要做愛,我就用身體做交換。反正我早就被玷汙了,已經壞掉了。他們要做就給他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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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此,也不用交男友了,還要被制約。李宜頻說:「不太一樣,有愛的時候,做起來比較爽,差很多。即使有男友可接受開放式關係,放任我交砲友,我也不會跟別人做,因為沒必要。跟男友做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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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是為了還債,而債還清後大可復學。但李宜頻很窮,想繼續賺錢。因為自己很醜,就勤練化妝,讓自己有妝時,看起來還像樣。今年一月,因為武漢肺炎,不敢繼續做服飾店類的服務業工作,決定做直播。但因直播網紅遍地,競爭激烈,她播了半年,感想是:「我沒有經紀公司,所以沒有培訓跟資源,成績不好,每個月都只賺到香菸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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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六月中旬開始,李宜頻開始當外拍MODEL。因距今時間不長,也只拍過幾次,全都互惠。然後就發生了露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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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覺得,說「不在乎被人拍到」,沒人會信。狂吐槽她。李宜頻說的直接:「好吧,你真的要說我在露出來當下,自己沒意識到,當然不可能。但我心裡有一種報復感。你知道我從以前,到做直播、到開始互惠外拍,被多少人罵過嗎?罵我醜、罵我愛作怪、罵我有問題、罵我(直播)整天講憂鬱症裝病,我當下是有點想說,好啊,這樣一定會被罵。那就繼續來罵我啊!我是沒想到這會影響c圈啦,啊反正我也不是c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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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男友當下,雖然覺得她當眾露下體不妥,還問她:「這樣好嗎?」但她還是幹了,自然也不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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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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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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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在花博一個露鮑動作,隨即引發網路與媒體沸騰。她的臉書、社團貼文被留言灌爆,而新聞下的留言也大多在批判。簡單分析留言與(我看到的)社群媒體評論的內容,留言者,七成以上是男性,極盡「蕩婦羞辱(slut shaming)」之能事,大部分在批評外表。而女性有同情她身心狀況的,有蕩婦羞辱,也有純粹覺得不妥的,也有單純批評其行為的。女生罵李宜頻臉很醜的比例,不輸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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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c圈絕大部份的評論,覺得李宜頻以「圈外人」的身分,卻造成公眾對c圈的負面觀感,所以非常不爽,認同者少。社會大眾部分,批判的留言佔一半左右,四分之一是覺得她敢做敢為而稱讚,四分之一是看熱鬧的,留言各式各樣,大多是「搬板凳文」或「要求她再露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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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事論事的言論(我看到的)大約兩種,一種是體諒李宜頻身心狀況,覺得她一定生病了才這樣做;另一種則是c圈內的討論。dcard有篇文被媒體廣泛引用,大意是:「動漫&cosplay在台灣都被視作次文化,c圈不求成為主流,也不求理解,但希望不要被惡意解讀。」比較不對李宜頻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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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李宜頻目前得到的名聲,以此回推她的動機,就有討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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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公眾場合露下體,動機是什麼?理由不外乎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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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訴求;二、想紅;三、精神疾病發作;四:暴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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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一點,李宜頻不接受媒體採訪,也沒提出訴求,可以排除。那只剩下後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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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紅」的動機,以李宜頻描述的人生故事,她完全符合「網美」進行名利操作的要件。她的人生經歷裡:「童年破碎、被性侵、憂鬱症、鬧事」,網美的四大神器全都具備,要說自己沒有操作想紅,鬼才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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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對此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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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紅,直接給各報記者訪不就好了?啊我的故事就真的這樣,反正我說了,愛信不信隨便。然後媒體用學校的話,說我有身心狀況,啊就不是這樣。啊我承認我之前真的有憂鬱症,但我現在好了啊!吃藥一年多,後來恢復到醫生慢慢減藥,最近兩個月也沒發作。發作了還會出門?你也不用跟我講躁症,我知道什麼是躁症,啊我也沒有。那我能怎麼證明?反正想罵的就是會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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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李宜頻的言行來說,起碼可排除重度憂鬱症發作。是否有其他精神狀況,也只能由專家來判定。至於想紅,客觀來說,一個動作讓她臉書追蹤爆增、粉絲團成員也爆增,然後原本少量的大尺互惠邀請,也跟著爆增,她即使提出要收費來篩選,還是一堆人邀。要說露鮑對她沒有名利上的好處,自是難以排除。這部分只能交由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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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暴露狂」的部分,李宜頻認為,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暴露狂。不管在心理分析上,她可能是想藉由「被罵」或者是「被同情」來獲得關注,來填補過去的傷痛與空虛。但她真的不知道。有人這樣講,她也只能說有可能。她不在乎被人看到裸體,是因為對身體真的就不珍惜。她知道自己心裡有個部份壞掉,她也只能說,可能是被初戀硬上而造成。但她沒想過沒穿衣服就上街,也沒想過沒事就脫給別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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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覺得露給別人看會有快感,被看到了無所謂而已。有人要說我是暴露狂,那我就是暴露狂好了。社會很愛給人貼標籤,我真的不在乎耶。你可以說我是個怪人。你說我胸部好看我不會高興,說我勇敢我也不會覺得被稱讚,罵我醜我不會難過。說我是敗類就敗類。真的,我沒什麼感覺。」李宜頻做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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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接下來李宜頻除非消聲匿跡,否則都無法排除「想紅」的標籤。那在爆紅之後,李宜頻又有什麼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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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說,最近因為上了新聞,要處理的事很多。一堆邀約、邀訪、合作的訊息,甚至還有政黨跟政治人物找她不知道幹嘛,都還沒看。接下來就是看九月能否復學,那也要先看學校打算怎麼處置。然後就找個工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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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天真說:「應該會找服飾店之類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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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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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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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顏的李宜頻,一如她在臉書的說法,按照全人類普世的標準,屬於「貌寢」的類性。簡單說就是醜,而且相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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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成長過程中,班上若有又醜又胖的同學,大多會霸凌之。男生都已難逃,女生被凌遲的狀況,更為慘烈。李宜頻的成長過程,是否為她自暴自棄的開端?而李宜頻對自己身體蠻不在乎,對外界毀譽更不放心上的態度,究竟是逞強,還是心靈已被過去經歷所摧毀?一次採訪總還是抓不到點。遂約去她家,想從她的生活情境,探出端倪。反正也是要拍刊登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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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貸居在中和的套房。4坪大的房間,堆滿了各式衣物與飲水機、冰箱等電器用品,連床上也堆滿東西,無處可坐。是那種所有家當集於一室的狀態。但在狹小的空間中,卻擺著書桌大小的空籠子,裡面有乾草,卻無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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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說這是她養天竺鼠的籠子,之前有三隻,死了兩隻。天竺鼠若只有一隻,會寂寞致死。所以她把最後一隻送人。但那些天竺鼠就像她的兒子,她就是捨不德將籠子丟棄。留著可以紀念牠們。寵物的死亡讓她很痛苦,她也不想再養了。這是她少數露出的情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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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牆上貼著她的設計作品,只有衣櫥上擺著一小幅畫作。是她的作品。一個裸女被人掩住左眼,右眼被螺絲起子刺入,彷彿顯示她的某種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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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一進入家中,隨即把衣物脫光。她說她只要在家就不穿衣服。就是不想。她講了個故事。有次跟攝影約拍後,那位攝影堅持要上去她家。她說她卸妝後很醜,攝影說沒關係,她就讓他進去。也是把衣服脫光,攝影就開始摸她胸部。但她根本毫無反應,攝影也就乖乖走了,回家後才私訊她,問她有沒有接S(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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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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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露鮑事件,我請教了前男友是演藝經紀的某位媒體界「阿姨」,請她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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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界阿姨說:「這種女生她看多了。要嘛為了撈錢,不然就是蠢!不然就是想露、愛露、性生活複雜、性癖好特殊!她們就是露給人看就有快感!演藝圈跟MODEL界太多了,這個假COSER就是想紅!她才沒什麼想法,不是不小心,是想出風頭!越多人知道她露,她越得意!這種人沒什麼好研究的,太多了!不管他們說什麼理由,全都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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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管請教心理師,或其他攝影、社會學相關人士,答案都是「蠢、想紅、想成名撈錢、心裡有病、性癖特殊」,全都沒好話。但我總覺得沒那麼簡單。無論採訪或在她家私聊,我覺得她對一切事物麻木,而毫不在乎。我拍照時,她要露下體就露,拍下體特寫就拍,毫不掩飾,看起來也沒任何快感,說是換取什麼利益,看起來對她也沒好處。我認識的人算有個數量,怪人也看過不少,大多可抓到行為動機。但就李宜頻我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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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問了很多她的隱私,許多事不堪聞問,說真的,只會發生在成長過程中破碎、缺乏良好教育、智能不高的女性身上。但作用在李宜頻身上卻很奇怪。她說可能是因為心靈破碎造成,但某部分來說她又強悍到不行,毫無脆弱感。可能是藉由對世界麻木,來自我武裝。這只有心理學家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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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李宜頻蠢,她的統測成績除了國文很低,只拿到12級分外,英文數學設計,各科都是14、15級分(滿分15),在她所屬的「設計學群」內,分數是全國前20名。要說她蠢,全台排名在她之後的學生不知該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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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跟她討論她身上發生的大小事,發現她思慮相當清楚,完全了任何事情的前因後果、背景影響,以及他人目的。但總的來說,她卻一直被利用,被人佔好處。無論是前男友對她使出PUA的手段,或是攝影、直播、人際關係上別人的予取予求,她全都一清二楚。從社會議題到露鮑事件牽涉的女權議題(例如可以套FREE乳頭運動或對抗父權體制等東西,來合理化自身行為),她其實都講得出一套道理,名詞、事件朗朗上口。雖然她說只是網路上隨便看一些文章,但她的論述能力比起一般覺醒青年,不遑多讓,只是因為她沒興趣,也不想拿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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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聽越怒。私底下的她,智識程度跟在網路、臉書、直播、新聞上呈現的形象根本兩樣。任何人只要活在社會中,無論行為多乖張,總會設一道防火牆,以免火燒身。但她沒有。偏偏也沒有自毀傾向,就只是不在乎。我怒道,你的生活搞成這樣,對你到底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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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笑著說:「其實我都在裝笨。你不覺得這樣比較輕鬆嘛?如果你表現得比別人強,時不時就有人來跟你聊天,問你事情,那不是很煩?至於利用,所有的人事物都是利用。我知道大家彼此利用來利用去。情感、性愛、名利,都在利用。像你來採訪,目的是賺點擊率、賺稿費,那就給你利用啊,又沒差。反正我想被利用就被利用。大家不知道的是,當我不想被利用時,誰找我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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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想何時不想?什麼想又什麼不想?李宜頻說:「我不知道。可能是我怪吧。或壞掉了。你再怎麼問,我都沒答案。像武漢肺炎時,我覺得煩,一個人到附近的學校頂樓,坐在圍牆上抽菸喝酒,結果就被警察抓下來。我想自殺嗎?我不知道,看起來是想,對吧?但我那時沒有想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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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聽起來都太危險了。作為旁觀者,我自無法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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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引發的事件,戳到了社會的敏感神經。自許曉丹以來,除了因藝術創作、精神狀況,或政治訴求的裸露外,她當眾露下體,可說是驚世駭俗的行為。在這時代的台灣,無論JVID上無數販售露鮑照的MODEL,或SWAG上一堆拍無碼A片的台灣女性,所引起的討論,都遠不如這麼一露。這背後涉及很多社會的偽善與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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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事件來說,如果是一個高職肄業的女性做同樣的事,新聞最多發個一則兩則,討論一天。但一個台科大的高材生幹這件事,又沒提出政治訴求與挑戰習俗的論述,直接挑戰「萬般讀書高」的觀念。大眾心裡那種「只要乖乖念書,考第一志願,人生就會一帆風順,功成名就」的幻象,直接被汙衊,於是只能替她貼上「想紅、有病」的標籤。就像鄭捷一個隨機殺人,大家只能怪他父母、怪母校東海大學沒把他教好,勢必要找到個理由,才能讓自己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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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媒體嗜血,不斷想從李宜頻身上挖出真相(雖然我只是為了滿足個人好奇心,但惡劣度,其實跟媒體差不多)而每個因此被牽連(台科大、C圈、直播圈)的外界群體只能為之憤怒,覺得自己受到無妄之災。而李宜頻言論上的屢屢挑釁,又讓一般大眾那種「因為自己生活哪過不好,就拿新聞裡犯法違禁的人遷怒」的心態沸騰。許多人利用李宜頻引發的爭議,來獲得自己的情緒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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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爛的是有政治人物跟政黨,還見獵心喜,覺得此事件可操作利用,還找李宜頻還要搞事。逼問出是哪個政治人物跟政黨後,怒氣更深。幹,平常亂搞還不夠。台灣此時最重要的議題,應該是水利法修法,農民數百年捐錢建造的水道即將收歸國有,這嚴重侵犯私產的事討論極少,就想利用露鮑事件替自己搞鎂光燈焦點。衝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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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真正能看清議題的討論,無論是討論台灣女性常見的心理創傷狀態、台灣父權體制如何造成「蕩婦羞辱」的陋習,或妨礙風化罪與公然猥褻罪的不合時宜,全都是最不被關注的部分。人性的醜惡透過一個又一個的發文與留言,毫無保留的展現。令人不悅。當然我自己也是在利用李宜頻的一份子,倒也難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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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到這邊,李宜頻眨了眨眼:「這不是很有趣嗎?」
我:「喔。」
司法心理學台大 在 厭世工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另一個角度來看場次事件
不過我支持水利農田修法
跟身體出問題應該吃藥
【人物】李宜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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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節版刊在關鍵評論網,這裡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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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補)這篇文因為採取鄉民口吻行文,被文化界與女權人士圍剿。寫了另一篇來解釋動機。內文一些被質疑的狀況,也有說明。可先看此文,也可看完本篇後再看。算是後記中的後記: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7482809570112&set=a.10210152776523867&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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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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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太多人說要懶人包第一段改成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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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大休學生李宜頻,日前於PF32場次露下體,引發社會爭議。經訪後,發現李宜頻可能因成長過程缺乏家庭教養,人格塑造出了問題,以致違法犯禁。目前台科大正擬做出懲處,也已送交警政單位法辦。結果如何,尚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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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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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4日,台北花博公園舉行台灣動漫創作展「PF(Petit Fancy)32」。照例,場外聚集眾多動漫迷、路人、攝影師與coser。而台科大休學生李宜頻,身著一襲水手服,手持木刀在場,與攝影師進行拍照的動作。而她撩裙、換位的動作,露出沒穿內褲的陰部,因此被許多攝影拍到。諸多打碼、無碼的照片,隨即在C圈的流通,並迅速在網路流傳,並登上各大媒體。在兩天之內,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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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後,隨即有人報警。警方因李宜頻裸露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妨害善良風俗罪,進行約談偵辦。台科大校方隨即表示,李宜頻已休學1年半,對此事件台科大深感遺憾與歉意,並認為李宜頻身心有狀況,籲外界諒解,別再討論。後續會提供她心理諮商和法律諮詢,並將以校規處理,涉法行為則由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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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件延燒後,李宜頻臉書,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追蹤數由500人上升到1萬7千多人。而相關貼文也被網友灌爆,充斥各種賤斥言論。無論在她個版、各個社團、論壇,與新聞媒體處,公眾大多是辱罵斥責,偶有支持或體諒的言論。而李宜頻看似不為所動,堅不認錯,並屢屢發文挑釁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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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coser露鮑事件」看似小事,本來應只是C圈內的茶壺風暴,但它沒那麼簡單。事件內外,一個再普通不過的露鮑事件,偏偏戳到台灣社會隱藏的各種亂象。媒體將其炒熱,正是注意到其中的幽微之處。戲裡戲外,李宜頻一個小小舉動,正如美國真實犯罪紀錄影集《虎王》一般,點出各種人性的醜惡面。而這一切,也許得從李宜頻的故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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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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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採訪題目時,剛好看到網友群情激憤的討論「露鮑事件」。單看此事件,涉及的社會議題實在很多,可談的東西不少。但李宜頻又不接受媒體訪問,缺乏資訊。基於好奇,循線看了一下李宜頻臉書,看到她說太多記者約訪,訊息被灌爆,她不會看。還是加減私訊,問她有沒興趣受訪。沒想到馬上就回了,直接就說給訪。7月7日,在她回台科大與輔導老師,還有律師見面後,就見面做了一個採訪。而新聞提到的李宜頻男友也跟隨前來,全程參予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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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見山。簡單一個切入點:露鮑的「動機」是什麼。這個問題開啟了李宜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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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常沒有穿內褲的習慣,啊就不是故意露的。」李宜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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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事件發生後的隔天,她不是在私密社團說她在做「社會實驗」?李宜頻說,她本來覺得露下體被拍到又沒什麼,有什麼了不起?沒想到一覺醒來變成新聞,她看到大眾的反應覺得很好笑,才說她在做社會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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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前後矛盾。如何證明?李宜頻詳細解釋現場狀況。她說現實就是這樣,愛信不信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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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狀況是,李宜頻跟同年齡層的人一樣,喜歡動漫,但算不上是動漫迷。所以平常也沒接觸COS圈。因為她交往兩個月左右的男友,是攝影師,且作品大多以COSER為主,有C圈朋友,也常跑場次,所以她一時興起,就跟著男友去見識一下。PF32差不多是武漢肺炎後的第一個場次,在此之前她沒交過C圈男友,直到現在也沒什麼C圈朋友,以前自然不會參加。而交往不久的男友要去場次找朋友,她自然想去看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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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圈說我是假COSER,我覺得很好笑。我身上穿的制服,只是隨便買的,根本不是任何動漫角色,假髮是之前外拍扮美人魚買的,我又沒有在COS。」李宜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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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C圈的批判,倒是沒看到有人罵「她根本沒在COS角色」這點。可能「自創角」也是一種類型,所以沒特別被提出來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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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場狀況是,她做了一個裝扮去場次。然後男友提出要拍照,她就在現場擺POSE給男友拍。男友此時介入,插話解釋,說他拍照沒有要強調露下體,並秀出網友公布的影片,內容是他在喬木刀的位置,他有要遮的意思。李宜頻補充說,目前這些被瘋傳的照片,一張是她換姿勢時旁邊不認識的攝影師就拍下來。而一張背部露屁股的,她說左手撩裙子,前面沒露,後面露出來了她又看不到,怎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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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吐槽,不管知道不知道,如果不想曝光,下意識手也會按著裙子遮一下。這樣說誰信?李宜頻說:「對我來說,那就只是一塊肉,被看到就被看到,又沒什麼。要問的是攝影師幹嘛拍吧?那些人我不認識,拍照也沒問我,拍了還上傳,到底是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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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照片,李宜頻男友的拍攝地點,就位於花博廣場正中央的露臺。那個位置是會場中心,也是最多人經過的地方。既然知道李宜頻沒穿內褲,怎樣都會有走光的風險,幹嘛要在那邊拍?一般來說,COSER如果不想招呼太多親友,都會跟熟人跑到廁所旁邊的小花園,閒聊拍照,那邊人潮遠遠較少。不然拉到場外兒童樂園那邊拍也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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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男友解釋,小花園那邊人很多,當時活動快結束,廣場人潮不多,而且晚上要跟C圈親友吃飯,所以就近在那個位置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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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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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覺得這個事情很簡單。一堆人說她是假COSER,想紅,還拉C圈下水。但她的動機很單純:一,她平常就不穿內衣內褲;二,她覺得被看到陰部沒什麼,你要看就看;三,她沒有穿COS服;四,事情會鬧大還不都媒體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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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得激動:「這應該要問媒體吧?那麼多新聞你不報?社會那麼多重要的事情不關心,啊就關心我露下體?媒體不炒新聞,我哪會紅?而且你看大家罵成那樣,這哪叫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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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成理。但社會大眾看了這番說辭,只會認為在狡辯。反正也無從驗證。不過任何社會事件,大眾總針對犯人的「行為」嚴加批判。我更在意的是,事件背後的人,是什麼樣子。李宜頻說了自己的故事,也許可成為社會評判她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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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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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是台南善化人,細節懶得問了。她是非婚生子女,下有弟弟。自幼父親就失蹤,母親也很少回家,不知做什麼工作,只知道有時有交男友,會跟男友一起生活,行蹤成謎。所以她跟弟弟被丟給外公外婆撫養。外婆用退休金養她們。外公平常懶得理他們,都是外婆在管教。而外婆常常會罵她們,說她媽媽都不拿錢回家,然後只要跟外公吵架就會打她,心情不好也會打她。總之常常沒有理由的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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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因為她爸爸很胖,媽媽也很胖,兩個人長得都醜,所以她也長得很醜,現在也一樣醜。她小時候很胖,在學校會被同學嘲笑霸凌,就這樣一路長大。然後高職考上台南高商,大學考上台科大。因為從小喜歡畫圖,所以選了商業設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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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商已是名校,台科大更是職校第一志願,地位等同台大。意思就是說,李宜頻可說是同年齡層的菁英。我說,那家族裡面應該會有認同她的人吧。李宜頻說,父親那邊的家人一個都沒見過,只知道有個姑姑。然後母親這邊的家人,平常都很嫌棄他姊弟倆。聽到她考上台科大,只說:「喔,這間不錯。」算不上什麼褒獎,更無欣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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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最大的轉戾點,就是北上念書。進台科大之後,她終於可以做自己。但第一志願學府,對她的影響也不多。因為她在升大二時,母親欠債,債主找她追討,騷擾所有她的朋友。她只好出面處理,為了還債,休學兼了好幾份工作,直到去年才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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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說,台科大對外表示她有身心問題,跟這有關嗎?李宜頻認為,一半有關。其實在此之前,她就發現自己走在馬路上,會莫名地想要去給車撞。然後所有憂鬱症的狀況都有,整天想死,也自殺未遂幾次。但她不知道那是病。被逼債後,當然變更嚴重。診斷後,才知道自己患了重度憂鬱症。然後吃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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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吐槽說,那樣有辦法工作嗎?李宜頻說,她就只能逼自己啊!她只知道,如果該做的事就會做。就會逼自己。但什麼是該做的事,她卻很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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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無法定義自己的人。」李宜頻說。要她說自己的性格,她覺得自己有固執的一面,偏執,倔強。但要舉例,她舉不出來。行為上,可能異於常人,但她自己不知道怎樣才算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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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也許她算是自卑吧。因為就真的長得很醜,從小被人嫌棄到大,所以很多事她不會主動。戀愛上,她到現在交過四任男友,都是對方追求,沒有自己主動過。因為她答應跟第一任男友交往後,對方就立刻強暴她。她只覺得「自己被玷汙了,就變成他的人了」,然後就瘋狂的一直做愛,一邊做一邊覺得痛苦,每次都會覺得「自己又被玷汙了,而我是屬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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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那有性濫交嗎?她說:「沒有啊,都跟男友。」幹,那種被強姦後就變成對方的人,是哪個年代的觀念?這到底誰教的?李宜頻說:「外婆教的。」我:「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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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在臉書的簡介,寫著LGBT跟女權主義,是因為後來思想有所轉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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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也不是。而是,她是雙性戀。其實她有喜歡過兩個女生,但她從來也不敢跟對方表示心意,所以都無疾而終。她因此會參加同志大遊行,上台北後每次都有去。我說,台科大雖然七成是男學生,但畢竟是頂尖大學,資源應該不少。她有此興趣,有沒上過性別相關課程,或去參加性權團體的活動或講座之類的?她說,都沒有。就網路上看一些文章而已,也不知道要怎樣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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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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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前三任男友,第一任把她當奴隸使喚,她憤而分手。第二任劈腿花心,她受不了。第三任則是說跟她相處累了,把她甩了,結果在她因新聞爆紅後,卻回頭找她。現任男友交往不久,還在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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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也有單身的時候。單身時,李宜頻會用交友軟體,找男人只為了有人陪睡。為她自己過夜會感到孤單。雖然跟她約的每個男人,都是為了做愛,她也只能陪對方做。李宜頻說:「我真的只是想要有人抱著睡而已。既然他們的目的是要做愛,我就用身體做交換。反正我早就被玷汙了,已經壞掉了。他們要做就給他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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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此,也不用交男友了,還要被制約。李宜頻說:「不太一樣,有愛的時候,做起來比較爽,差很多。即使有男友可接受開放式關係,放任我交砲友,我也不會跟別人做,因為沒必要。跟男友做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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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是為了還債,而債還清後大可復學。但李宜頻很窮,想繼續賺錢。因為自己很醜,就勤練化妝,讓自己有妝時,看起來還像樣。今年一月,因為武漢肺炎,不敢繼續做服飾店類的服務業工作,決定做直播。但因直播網紅遍地,競爭激烈,她播了半年,感想是:「我沒有經紀公司,所以沒有培訓跟資源,成績不好,每個月都只賺到香菸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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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六月中旬開始,李宜頻開始當外拍MODEL。因距今時間不長,也只拍過幾次,全都互惠。然後就發生了露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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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覺得,說「不在乎被人拍到」,沒人會信。狂吐槽她。李宜頻說的直接:「好吧,你真的要說我在露出來當下,自己沒意識到,當然不可能。但我心裡有一種報復感。你知道我從以前,到做直播、到開始互惠外拍,被多少人罵過嗎?罵我醜、罵我愛作怪、罵我有問題、罵我(直播)整天講憂鬱症裝病,我當下是有點想說,好啊,這樣一定會被罵。那就繼續來罵我啊!我是沒想到這會影響c圈啦,啊反正我也不是c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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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男友當下,雖然覺得她當眾露下體不妥,還問她:「這樣好嗎?」但她還是幹了,自然也不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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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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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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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在花博一個露鮑動作,隨即引發網路與媒體沸騰。她的臉書、社團貼文被留言灌爆,而新聞下的留言也大多在批判。簡單分析留言與(我看到的)社群媒體評論的內容,留言者,七成以上是男性,極盡「蕩婦羞辱(slut shaming)」之能事,大部分在批評外表。而女性有同情她身心狀況的,有蕩婦羞辱,也有純粹覺得不妥的,也有單純批評其行為的。女生罵李宜頻臉很醜的比例,不輸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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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c圈絕大部份的評論,覺得李宜頻以「圈外人」的身分,卻造成公眾對c圈的負面觀感,所以非常不爽,認同者少。社會大眾部分,批判的留言佔一半左右,四分之一是覺得她敢做敢為而稱讚,四分之一是看熱鬧的,留言各式各樣,大多是「搬板凳文」或「要求她再露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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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事論事的言論(我看到的)大約兩種,一種是體諒李宜頻身心狀況,覺得她一定生病了才這樣做;另一種則是c圈內的討論。dcard有篇文被媒體廣泛引用,大意是:「動漫&cosplay在台灣都被視作次文化,c圈不求成為主流,也不求理解,但希望不要被惡意解讀。」比較不對李宜頻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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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李宜頻目前得到的名聲,以此回推她的動機,就有討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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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公眾場合露下體,動機是什麼?理由不外乎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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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訴求;二、想紅;三、精神疾病發作;四:暴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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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一點,李宜頻不接受媒體採訪,也沒提出訴求,可以排除。那只剩下後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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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紅」的動機,以李宜頻描述的人生故事,她完全符合「網美」進行名利操作的要件。她的人生經歷裡:「童年破碎、被性侵、憂鬱症、鬧事」,網美的四大神器全都具備,要說自己沒有操作想紅,鬼才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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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對此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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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紅,直接給各報記者訪不就好了?啊我的故事就真的這樣,反正我說了,愛信不信隨便。然後媒體用學校的話,說我有身心狀況,啊就不是這樣。啊我承認我之前真的有憂鬱症,但我現在好了啊!吃藥一年多,後來恢復到醫生慢慢減藥,最近兩個月也沒發作。發作了還會出門?你也不用跟我講躁症,我知道什麼是躁症,啊我也沒有。那我能怎麼證明?反正想罵的就是會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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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李宜頻的言行來說,起碼可排除重度憂鬱症發作。是否有其他精神狀況,也只能由專家來判定。至於想紅,客觀來說,一個動作讓她臉書追蹤爆增、粉絲團成員也爆增,然後原本少量的大尺互惠邀請,也跟著爆增,她即使提出要收費來篩選,還是一堆人邀。要說露鮑對她沒有名利上的好處,自是難以排除。這部分只能交由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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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暴露狂」的部分,李宜頻認為,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暴露狂。不管在心理分析上,她可能是想藉由「被罵」或者是「被同情」來獲得關注,來填補過去的傷痛與空虛。但她真的不知道。有人這樣講,她也只能說有可能。她不在乎被人看到裸體,是因為對身體真的就不珍惜。她知道自己心裡有個部份壞掉,她也只能說,可能是被初戀硬上而造成。但她沒想過沒穿衣服就上街,也沒想過沒事就脫給別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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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覺得露給別人看會有快感,被看到了無所謂而已。有人要說我是暴露狂,那我就是暴露狂好了。社會很愛給人貼標籤,我真的不在乎耶。你可以說我是個怪人。你說我胸部好看我不會高興,說我勇敢我也不會覺得被稱讚,罵我醜我不會難過。說我是敗類就敗類。真的,我沒什麼感覺。」李宜頻做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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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接下來李宜頻除非消聲匿跡,否則都無法排除「想紅」的標籤。那在爆紅之後,李宜頻又有什麼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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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說,最近因為上了新聞,要處理的事很多。一堆邀約、邀訪、合作的訊息,甚至還有政黨跟政治人物找她不知道幹嘛,都還沒看。接下來就是看九月能否復學,那也要先看學校打算怎麼處置。然後就找個工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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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天真說:「應該會找服飾店之類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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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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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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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顏的李宜頻,一如她在臉書的說法,按照全人類普世的標準,屬於「貌寢」的類性。簡單說就是醜,而且相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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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成長過程中,班上若有又醜又胖的同學,大多會霸凌之。男生都已難逃,女生被凌遲的狀況,更為慘烈。李宜頻的成長過程,是否為她自暴自棄的開端?而李宜頻對自己身體蠻不在乎,對外界毀譽更不放心上的態度,究竟是逞強,還是心靈已被過去經歷所摧毀?一次採訪總還是抓不到點。遂約去她家,想從她的生活情境,探出端倪。反正也是要拍刊登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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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貸居在中和的套房。4坪大的房間,堆滿了各式衣物與飲水機、冰箱等電器用品,連床上也堆滿東西,無處可坐。是那種所有家當集於一室的狀態。但在狹小的空間中,卻擺著書桌大小的空籠子,裡面有乾草,卻無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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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說這是她養天竺鼠的籠子,之前有三隻,死了兩隻。天竺鼠若只有一隻,會寂寞致死。所以她把最後一隻送人。但那些天竺鼠就像她的兒子,她就是捨不德將籠子丟棄。留著可以紀念牠們。寵物的死亡讓她很痛苦,她也不想再養了。這是她少數露出的情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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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牆上貼著她的設計作品,只有衣櫥上擺著一小幅畫作。是她的作品。一個裸女被人掩住左眼,右眼被螺絲起子刺入,彷彿顯示她的某種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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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一進入家中,隨即把衣物脫光。她說她只要在家就不穿衣服。就是不想。她講了個故事。有次跟攝影約拍後,那位攝影堅持要上去她家。她說她卸妝後很醜,攝影說沒關係,她就讓他進去。也是把衣服脫光,攝影就開始摸她胸部。但她根本毫無反應,攝影也就乖乖走了,回家後才私訊她,問她有沒有接S(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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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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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露鮑事件,我請教了前男友是演藝經紀的某位媒體界「阿姨」,請她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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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界阿姨說:「這種女生她看多了。要嘛為了撈錢,不然就是蠢!不然就是想露、愛露、性生活複雜、性癖好特殊!她們就是露給人看就有快感!演藝圈跟MODEL界太多了,這個假COSER就是想紅!她才沒什麼想法,不是不小心,是想出風頭!越多人知道她露,她越得意!這種人沒什麼好研究的,太多了!不管他們說什麼理由,全都在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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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管請教心理師,或其他攝影、社會學相關人士,答案都是「蠢、想紅、想成名撈錢、心裡有病、性癖特殊」,全都沒好話。但我總覺得沒那麼簡單。無論採訪或在她家私聊,我覺得她對一切事物麻木,而毫不在乎。我拍照時,她要露下體就露,拍下體特寫就拍,毫不掩飾,看起來也沒任何快感,說是換取什麼利益,看起來對她也沒好處。我認識的人算有個數量,怪人也看過不少,大多可抓到行為動機。但就李宜頻我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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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問了很多她的隱私,許多事不堪聞問,說真的,只會發生在成長過程中破碎、缺乏良好教育、智能不高的女性身上。但作用在李宜頻身上卻很奇怪。她說可能是因為心靈破碎造成,但某部分來說她又強悍到不行,毫無脆弱感。可能是藉由對世界麻木,來自我武裝。這只有心理學家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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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李宜頻蠢,她的統測成績除了國文很低,只拿到12級分外,英文數學設計,各科都是14、15級分(滿分15),在她所屬的「設計學群」內,分數是全國前20名。要說她蠢,全台排名在她之後的學生不知該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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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跟她討論她身上發生的大小事,發現她思慮相當清楚,完全了任何事情的前因後果、背景影響,以及他人目的。但總的來說,她卻一直被利用,被人佔好處。無論是前男友對她使出PUA的手段,或是攝影、直播、人際關係上別人的予取予求,她全都一清二楚。從社會議題到露鮑事件牽涉的女權議題(例如可以套FREE乳頭運動或對抗父權體制等東西,來合理化自身行為),她其實都講得出一套道理,名詞、事件朗朗上口。雖然她說只是網路上隨便看一些文章,但她的論述能力比起一般覺醒青年,不遑多讓,只是因為她沒興趣,也不想拿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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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聽越怒。私底下的她,智識程度跟在網路、臉書、直播、新聞上呈現的形象根本兩樣。任何人只要活在社會中,無論行為多乖張,總會設一道防火牆,以免火燒身。但她沒有。偏偏也沒有自毀傾向,就只是不在乎。我怒道,你的生活搞成這樣,對你到底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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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頻笑著說:「其實我都在裝笨。你不覺得這樣比較輕鬆嘛?如果你表現得比別人強,時不時就有人來跟你聊天,問你事情,那不是很煩?至於利用,所有的人事物都是利用。我知道大家彼此利用來利用去。情感、性愛、名利,都在利用。像你來採訪,目的是賺點擊率、賺稿費,那就給你利用啊,又沒差。反正我想被利用就被利用。大家不知道的是,當我不想被利用時,誰找我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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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想何時不想?什麼想又什麼不想?李宜頻說:「我不知道。可能是我怪吧。或壞掉了。你再怎麼問,我都沒答案。像武漢肺炎時,我覺得煩,一個人到附近的學校頂樓,坐在圍牆上抽菸喝酒,結果就被警察抓下來。我想自殺嗎?我不知道,看起來是想,對吧?但我那時沒有想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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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聽起來都太危險了。作為旁觀者,我自無法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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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宜頻引發的事件,戳到了社會的敏感神經。自許曉丹以來,除了因藝術創作、精神狀況,或政治訴求的裸露外,她當眾露下體,可說是驚世駭俗的行為。在這時代的台灣,無論JVID上無數販售露鮑照的MODEL,或SWAG上一堆拍無碼A片的台灣女性,所引起的討論,都遠不如這麼一露。這背後涉及很多社會的偽善與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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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事件來說,如果是一個高職肄業的女性做同樣的事,新聞最多發個一則兩則,討論一天。但一個台科大的高材生幹這件事,又沒提出政治訴求與挑戰習俗的論述,直接挑戰「萬般讀書高」的觀念。大眾心裡那種「只要乖乖念書,考第一志願,人生就會一帆風順,功成名就」的幻象,直接被汙衊,於是只能替她貼上「想紅、有病」的標籤。就像鄭捷一個隨機殺人,大家只能怪他父母、怪母校東海大學沒把他教好,勢必要找到個理由,才能讓自己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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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媒體嗜血,不斷想從李宜頻身上挖出真相(雖然我只是為了滿足個人好奇心,但惡劣度,其實跟媒體差不多)而每個因此被牽連(台科大、C圈、直播圈)的外界群體只能為之憤怒,覺得自己受到無妄之災。而李宜頻言論上的屢屢挑釁,又讓一般大眾那種「因為自己生活哪過不好,就拿新聞裡犯法違禁的人遷怒」的心態沸騰。許多人利用李宜頻引發的爭議,來獲得自己的情緒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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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爛的是有政治人物跟政黨,還見獵心喜,覺得此事件可操作利用,還找李宜頻還要搞事。逼問出是哪個政治人物跟政黨後,怒氣更深。幹,平常亂搞還不夠。台灣此時最重要的議題,應該是水利法修法,農民數百年捐錢建造的水道即將收歸國有,這嚴重侵犯私產的事討論極少,就想利用露鮑事件替自己搞鎂光燈焦點。衝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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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真正能看清議題的討論,無論是討論台灣女性常見的心理創傷狀態、台灣父權體制如何造成「蕩婦羞辱」的陋習,或妨礙風化罪與公然猥褻罪的不合時宜,全都是最不被關注的部分。人性的醜惡透過一個又一個的發文與留言,毫無保留的展現。令人不悅。當然我自己也是在利用李宜頻的一份子,倒也難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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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到這邊,李宜頻眨了眨眼:「這不是很有趣嗎?」
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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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其他條件):
否
哪一學年度修課:
106年第二學期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趙儀珊 <3 老師人超好der
λ 開課系所與授課對象 (是否為必修或通識課 / 內容是否與某些背景相關)
心理系選修,系外學生也可以修,但是必須有先修過「司法心理學」
開放旁聽,但建議大四或研究所以上的同學再來修,因為課程難度較高
δ 課程大概內容
第一週 Course Introduction and Warm-Up
第二週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Behavior
第三週 Victimology
第四週 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 of vulnerable witnesses
第五週 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 aids
第六週 Public Holiday No Class
第七週 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 of vulnerable suspects
第八週 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 of uncooperative suspects
第九週 Competency to stand trial
第十週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nd risk assessment
第十一週 Cognitive bias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第十二週 Cross-examination of experts and evidence
第十三週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Lay judges)
第十四週 Mock lay judge deliberation
第十五週 Evaluation of a case of suspected wrongful conviction
第十六週 Juvenile Offenders
第十七週 Family Court and Custody Issues
第十八週 期末放假一週
第十九週(補上週) Final Report Presentations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四點五顆星,課程內容真的有點難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每周老師都會上傳文本(全英文)給同學回家閱讀,是下週上課時的討論材料
沒有指定教科書,老師上課偶爾會搭配PPT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小班制的討論課,這學期修課人數差不多15人左右。
因為大部分是在討論文本跟實驗,所以老師很鼓勵學生發表看法與言論(不過不會強迫),不然課程就會很乾走不下去> <
但有時候文本真的很難,又是全英文的,沒辦法完全理解...幸好老師很歡迎同學發問討論,只是會自己看到很挫折OAQ
除了討論跟講解文本,這學期也有試著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由班上同學邀請六位"非法律跟心理"相關背景的同學來擔任國民法官,讓修課學生觀察他們審理案件的過程 (其中有加上一些實驗操弄)
老師人很free也很nice,是馬來西亞華僑所以有時候上課會中英文夾雜,不過基本上不會影響同學理解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期中報告+期末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
沒有考試,老師討厭考試XD
期中報告約4~6頁,期末報告是採團體制,二到四人一組,要製作PPT跟書寫團體書面報告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期中報告老師會指定題目,本學期題目為:Propose an 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 aid or intervention,可用中文書寫,老師的報告instructions也給得十分詳細:
Your assignment should explain:
1. The problem your aid or intervention attempts to address.
2. The new or modified intervention/aid you are proposing.
3. Theory and research your idea is based on.
4. Possible limitations or difficulties.
5. How you would test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aid/intervention you are
proposing.
期末報告可自己訂,任何跟法律心理相關的都行
上台報告時間約20~30分鐘,書面報告約8~14頁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因為是小組討論課而且修課人數少,沒辦法在課上隱形,所以不建議翹課。
每週的閱讀文本有時候比較艱深,對心理系的同學比較友善,外系的可能會稍為辛苦。
這學期想加簽的人不多所以老師全簽
並未嚴禁遲到可是遲到進教室時全班都會看著你~~~~:P
Ψ 總結
對法律跟心理有興趣的同學(或對兩領域結合有興趣的同學)非常適合修這門課,雖然很難但真的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課堂要求還算平易近人,沒有考試真是太好了嗚嗚嗚
這學期剛好有律師和法官跟我們一起修課(好像是老師指導的博士生),每堂課都能學到好多新知,覺得真是意外的收穫^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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