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關注與記憶太魯閣號事件
先說說感想
花蓮地檢的起訴書,只能呈現近因,無法全面梳理與解決台鐵長年結構性問題。只見近期大家的焦點又轉移到善款的運用,但真正該投入且長期關注的,應該是如何協助讓台鐵從小處改善,徹底提升品質與安全,讓旅客能夠真正有感,洗刷或扭轉對台鐵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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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件發生後隔幾天,#報導者 宣稱獨家取得台鐵內部照片,2016年10月,有一顆巨石掉落在和仁隧道與清水隧道、東西正線之間的空地(隧道口外),一名北上的普悠瑪號司機經過後緊急通報。從2016年事發後至2020年4月1日,台鐵為了避免再有落石掉落衍生意外,處置的方式是要求工務段 #派人瞭望、以人工方式進行監控有沒有落石或外物進入軌道,夜間則是改由監視系統監看。
2019年3月,台鐵以「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的經費招標,斥資1.27億元興建西正線的明隧道工程。此計畫是2015~2020年的招標案,台鐵直到計畫結束前不久才順利發包。明隧道工程進行後,台鐵員工說隧道內長期亂堆雜物,「即使慢速通過都很擔心會不小心擦撞到,這個工地施工紀律非常差,連最基本該淨空軌道周邊的觀念都沒有。」
👉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mqbWl7
軌道上突然冒出的工程車,是這次令太魯閣號出軌的主因,肇事的李義祥為了怕工程延遲被罰款,在台鐵要求停工的清明連假仍找人來施工,操作不當下導致車輛掉落。而在今年1月間便曾出事的便道,並未讓施工、監造與台鐵人員心生警覺,輕忽、姑息、拚運氣的結果則是近因。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是行政院在2014年10月14日核定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台鐵先匡列220億2260萬元總預算(截至目前來到275億元),再逐項分年編列去執行。主計處曾點出,這幾年來,這個計畫因招標作業延宕,流標狀況頻仍,致執行率太差,還曾遭立法院凍結預算。
太魯閣號發生事故的上方正在施作的邊坡安全維護工程,正是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的執行項目之一。我把這個計畫的相關標案整理成表格,從這些資料中,確實看見計畫因招標作業延宕,完工期程一直拖延的情況。
火車出軌的位置大致是在崇德=和仁間東線(k51+250)、清水隧道北口。現場看到施工告示牌上,工程名稱是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 K51+170~500 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施工廠商是 #東新營造,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 負責監工。施工時間是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1月20日。經費是1億2987萬元。
🤔邊坡工程從設計到完工竟需花上四年以上時間
台鐵在2016年7、8月間先後進行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和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和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同時參與兩個標案,最後中棪拿到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聯合大地取得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標案。
直到2018年2月26日,台鐵材料處才公告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西正線K51+30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招標案,預算金額9658萬9101元。案子流標了兩次,最後還與其他計畫併案執行,不再按照原案繼續公告招標。
2019年1月31日,台鐵材料處公告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 K51+170~500 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招標案,預算金額1億2987萬9348元。期間流標一次,3月11日開標後當日立即決標,預定在2020年5月24日完工。
兩案的最大差異是,#標的分類 從其他土木工程,改為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應該就是明隧道工程,併案後預算總金額增加了三千多萬元。由東新營造得標。這個案子採最低標方式決標,但從決標金額來看,約莫是預算金額的96%,且只有一家投標,看不出有 #低價搶標 的跡象。
📌疑點一
上億元的工程,為何只有一家來投標?照理,有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的廠商比比皆是,負責設計與監造的聯合大地開的規格,難道是高難度,嚇跑一堆廠商?檢方的起訴書中,李義祥給付工程總價4%價金予東新公司。500萬元算是不小的金額,一般工程案件的利潤落在5%,李義祥借牌就給出了4%,自己從中賺了多少?預算金額和底價金額是不是一開始高估了?才讓廠商 #有多餘的利潤可均分。
📌疑點二
隧道口的落石是在2016年10月發生的,距離台鐵明隧道工程的招標作業完成大概過了兩年半,這段時間幸而未再發生落石,但工程從設計到招標,各種的延宕,雖是監造和管理單位應負起最大責任,但台鐵列車每天行經該路段,肩負旅客的安全,員工看到工地的各種亂象,難道一直冷眼旁觀,不曾有人上報或警示嗎?施工現場的四周沒有圍籬防護,難道一直都是 #正常的現象嗎?這樣的施工設計圖,招標機關從未置喙,處之泰然嗎?
👉起訴書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16/1961767.htm
#太魯閣號
#通車
#台鐵
#起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別讓綠捷成為第二個機捷!! 機場捷運之所以延宕 就是 土木工程與機電工程 分開發包 導致於無法界面整合 現在 綠色捷運 土木與機電不僅要分包 土木工程還要分四到五個標案 拆標後介面整合問題、 捷運工程處專業人才不足…等問題 實在令人擔憂! 對此 要求桃園市政府要求招標廠商 系統整合能力 為最重要招標...
土木工程 標案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因為工作關係 也常與各種營造廠有所接觸
也擔任過監造人員 對於這次的事件有些版友的疑問提供一下可能的答案
1.為何工地主任停工日要到親自到工地?
停工日不代表工地現場沒有事情需要處理
也不代表所有人員都不可進入工地
很多工地會把一些日常文書表單放工務所
蠻多工地主任或助理會在假日或雨天停工時整理文件
另外一些器材 材料的盤點 整備 也可以在停工時進行
停工期間 某些重要的工地巡檢也仍然得持續進行
所以停工日 不等於整個工地都沒有人
更何況多數公部門契約 仍然會將假日 停工日計入日曆天算契約工期
所以有些機具材料或文書作業 在停工日時反而得提早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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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何開工程車巡視工地?
這得看甚麼樣的工地 還有巡視過程中有打算一併做些甚麼事
提防 道路 水道 這類工程施工路徑長 而且施工路徑不一定平整
工程車底盤和輪胎都比一般車輛適合行駛施工道路
另外有時巡視過程順便可以將某些物品或機具運到另一處
或是工程車上固定擺放某些工具
巡檢時有狀況時可以用到
所以開工程車巡視工地的情況並不算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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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煞車沒拉緊?
就算手煞車拉緊無故障
工程車輛停放於非規畫平面區域時
都需要在後輪處放置輪擋
因為這是最後的保險 而且輪檔有無放置
比起手煞車的狀況在工地現場更容易做確認
除了駕駛外 經過的人都可以提醒安全措施和流程尚未完整
進而避免車輛滑動的意外產生
另外施工前要提交相關的計畫書 說明工地施工時的區域規劃和動線
有些工作區域坡度不明顯 也未整理成坡度<2%的平面時
車輛沒放輪擋一樣有發生意外的可能
不過國內對此計畫書內容的要求和執行落實度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台灣施工還是習慣現場隨機應變 許多計畫和現場都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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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19個標案總金額近2億就是標案王?
平均下來一年也只有不到四千萬.....
每個標案平均約一千萬
這種在業界只是承攬小型土木工程案常見的工程規模
工程5千萬以上達查核金額 2億以上達巨額採購
一千萬的工程標案只是公告金額的範圍 不算甚麼大工程
5年拿2億的工程案 絕對稱不上是甚麼標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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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圍籬架設的必要性
圍籬主要的功能還是避免無關人士進入工區
防護部分砂石 泥漿操作時噴出或溢出到工區外
在軌道旁邊坡面邊緣增設圍籬意義有限
因為一般臨時圍籬 紐澤西護欄也可能擋不住工程車輛滑落
如果在斜坡旁增設有基礎的圍籬
圍籬施工時可能增加額外風險
不過整體來說 各種安全性的評估和工程風險的應對
這都會在施工計畫書中檢討和列出對應措施
所以得請機關拿出當時核備的施工計畫書作為重要的佐證文件
回歸到最主要的事故因素
仍然是工程車輛停放違反多項安全準則導致車輛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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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廠商黑歷史部分
李義祥在2009到2010年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台鐵列拒絕往來廠商1年
又在2014年修改工程資料照片 意圖詐領工程款55萬元 並遭判刑定讞
這是蠻嚴重的狀況 代表廠商誠信出了嚴重問題
又15次的違規紀錄中 有許多是車輛未檢驗
而且過去該工程行也發生過員工駕駛故障車輛墜谷身亡紀錄
所以蠻有可能與該廠商對車輛和機具安全持續漠視有關
缺乏誠信又藐視安全的廠商施作工程 自然風險會大幅提升
但很遺憾 在以最低價格標作為工程採購方式的政府工程案
許多小規模的案子也只能選到水準很差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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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黨證及黨代表對於政府標案取得的幫助
政府標案的形成 標案的打聽 標案的取得
工程進度是否延長 周邊民眾是否抗議 懲罰輕重 驗收標準
這些在貪腐度越高的區域或國家 有政治力量作為後援 就越有影響力
至於台灣的貪腐程度有多高 這我不太清楚 請別問我QQ』
Re: [新聞] 李義祥「有違規紀錄還承包工程」被起底有黨證 台鐵回應了 https://disp.cc/b/163-do9m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do93
土木工程 標案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建築設計是藝術與文化專業
#應適用藝文採購辦法 #感謝部長具體承諾
#提升國家公共工程美學 #尊重創作者
前兩天知名建築師簡學義投書媒體,描述文化部「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新建工程」的設計監造採購案評選過程亂象,例如評委大聲聊天、隨意變更流程等;這背後所隱藏的,其實是政府機關在 #政府採購法 架構下,對建築設計產業的不尊重。
的確,政府已經針對文化或藝術產業的採購的特殊性,另外訂定 #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透過以下不同的採購過程,希望做到 #充分尊重文化藝術價值、#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
-評審專業程度要求高
-優先評定投標者專業及執行能力
-保障創作者著作權
-設獎勵金鼓勵投標以提升品質
-友善的經費撥付期程及比例
依據「文化基本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法,「建築設計產業」 #依法適用 藝文採購,但目前卻因為「建築設計產業」一定金額(約500萬元)須開放 #外國廠商投標;加上公共工程「設計」與「監造」標案時常綁在一起,所以在「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被排除。
但公共工程的建築設計關乎國家整體形象建構與美學,不該僅以「土木工程」視之,也不該以「行政需求」取代「設計文化」。
如果只把建築設計產業及建築師視為採購法中的「廠商」,忽略建築的文化性與藝術性,將嚴重影響國家整體文化提升,也傷害創作者的心血及整體設計產業環境。
尤其是,這次的案例還是我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責委託營建署辦理的「華山2.0」計畫,光設計監造預算已8千多萬。如此重要的文化設計,卻不適用藝文採購,不合理。
我今天在教文委員會就本議題質詢文化部李部長,感謝部長具體承諾,將指派次長帶領部內相關單位,研擬 #將建築設計產業適用藝文採購辦法,2個月內提供報告。
制度的改變,將能夠帶領台灣公共工程走向美學提升的道路,也會讓更多有公共理想的建築師及相關產業願意一同投入國家建設。
#文化部應整體規劃
#帶動政府機關優先運用藝文採購辦法
另外,文化部身為帶動國家整體文化素養與美學的最重要部會,對於國家每年上百上千億的藝文採購預算(包含各種創作、行銷、公共工程、建築設計等),應有更具體得以落實的作為與規劃,帶領及協助各採購單位了解藝文特殊性,更有原則和仔細辦理藝文相關採購。
因此我也要求文化部,要針對藝文採購涵蓋範圍,整體規劃促進機關優先適用的方法,具體方式包括:
-請文化部與藝文採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等)研擬藝文採購的特殊性與共通性文件。
-請文化部確實提升承辦人員藝文採購知能,保障創作者權益,建立良好文創環境。
-請文化部研擬補助、獎勵、考核或評鑑辦法,促進機關使用藝文採購。
我會持續追蹤,我們一起提升台灣的公共建設美學❤️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土木工程 標案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別讓綠捷成為第二個機捷!!
機場捷運之所以延宕
就是
土木工程與機電工程 分開發包
導致於無法界面整合
現在
綠色捷運
土木與機電不僅要分包
土木工程還要分四到五個標案
拆標後介面整合問題、
捷運工程處專業人才不足…等問題
實在令人擔憂!
對此
要求桃園市政府要求招標廠商
系統整合能力
為最重要招標資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