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相關資訊都可以詢問我們律師的免費法律諮詢喔!
https://lin.ee/uVH1vuZ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Wong Wai Man 一帶一路失利,明日大嶼填海造地,林鄭萬億報國,DQ小麗奪港人政治權,副公安部長孟宏偉失蹤,范冰冰令全國紅星失眠。 九七之後,香港厚積儲備,卻不肯改善民生,大家終於明白,原來等的是今天。 一帶一路,諸事不順,習近平的政績工程如火如荼之際,美國發動貿易戰,這時馬來西亞首先發...
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親權成雙】748施行法違憲?
748施行法的立法部分條文如果違憲?有沒有這麼荒謬?
還記得2017年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 宣告「沒有讓同志結婚」是違憲嗎?
後來2019年 立法院立了《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讓同志可以結婚
但其實部分條文,可能也違憲了?
尤其是748施行法第20條,再次出現「「規範不足」有違憲可能的設計?
--748解釋--
司法院於106年5月24日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就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宣告其屬「規範不足之違憲」。
--748解釋施行法--
748施行法第20條的內容是「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當時的立法說明是:
一、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之認可,依個案判斷其收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並準用民法有關收養之規定。
二、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後,依本條準用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結果,其與被收養子女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同,是民法及其他法律中有關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之規定,自有適用,附此敘明。
--
當時第20條的立法設計,是為了保障同志家庭的親生子女
而沒有積極保障同志家庭的「養子女」,我先不要那麼快說這個是「歧視性」的設計
但顯然是有「區別性」的設計
其實台灣的法規,幾乎都用「子女」或「婚生子女」
只有涉及國境問題的時候,才有用「親生子女」這四個字
(《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廢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看來,當初寫這個法案的人,真的是把同志當成「不同國」的人在思考?
覺得有點好笑
--
所以,我認為,關於「同志收養配偶的養子女」
關鍵在於主張:
民法也好,748施行法也好,都『沒有限制』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沒有說不行收養)
問題在於『未能夠積極保障』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這並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在以往的法規中,通常都是用「子女」、「婚生子女」
實在沒有理由在748施行法立法的過程中,再特別區隔「親生子女」和「養子女」
10月1日要開庭了,只希望司法事務官能看在「#兒童最佳利益」的份上,運用「合憲性解釋」,讓我們能準用或類推適用748施行法第20條
--
當時的寫這個法案的人,可能沒有想清楚:「立法是為了合憲,怎麼又立了一個可能違憲的法?」
怎麼會以家長的性傾向,區別性地給予養子女差別待遇(既區分了家長的性傾向、又區分孩子是親生還是養子女?)
何況748解釋理由書也強調,
同志因為長久是政治上的弱勢,難以民主程序扭轉法律上的劣勢地位,如果要因為性傾向給予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要判斷其合憲性
給予這樣的差別待遇,是基於什麼重要公益的理由嗎?
--
這流程走著走著,當時4、5個月的娃,現在也已經3足歲了
何時,這個國家,才願意給我們孩子,擁有兩個同志雙親的權利?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實質雙親被迫單親 #收養配偶養子女 #共同收養
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虹安與 全教總 、跨黨派立委,針對「預防性停課適用防疫照顧假,12歲以下學生家長給有薪防疫照顧假」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研議 #預防性停課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並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或提供相關補助。
新的學期才剛開始十餘日,即陸續爆出校園群聚的案例,不少確診者具學生身份,其中不乏未滿五歲的孩子們。家長人心惶惶,除需擔心孩子在外可能因接觸確診者而遭感染,更擔心因孩子「預防性停課」而必須向公司請假的壓力。
以雙北為例,截至上週五(9/10),已經累計對28所學校、 #8905名的學生發布預防性停課,且持續增加中。目前各縣市教育局陸續宣布,為了阻斷校園傳播鏈,若學生被匡列居家隔離期間,該名學生就讀學校的班級、補習班及安親班,都需要預防性停課,經過PCR採檢陰性後才可以復課。
咦,家長們不是有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嗎,為什麼還要擔心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
❓孩子遇到「預防性停課」,能不能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
預防性停課,即在該校有居檢學生PCR結果確認前,就讀的班級、安親班及補習班等為阻斷傳播鏈所進行的停課措施。
「防疫隔離假」,則是在受隔離及檢疫者(包含居家及集中)為「生活不能自理者」而需家屬請假照顧時,該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符合條件時,亦得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而「防疫照顧假」,則是政府在疫情期間因應國中以下學校及托育、課後照顧服務機構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的配套措施。怎樣才算達到「停課標準」呢?在1班出現1名確診病例,或1校出現2名以上確診病例的情況下,「因達停課標準而停課」的機制即會啟動。簡言之,「預防性停課」是尚未出現確診病例前的預防性措施,按法規定義,並不適用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
👉🏼虹安認為,短期內預防性停課的情況恐怕仍會持續。在已經將可以請的假別請完的情況下,再遇到孩子「預防性停課」,這些家長該怎麼辦❓
⁉️防疫照顧假,雇主並沒有給薪的義務
預防性停課不適用防疫照顧假,然而,防疫照顧假的設計本身也是問題多多!
防疫照顧假,政府並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本質上屬於無薪假。此外,防疫照顧假在設計上是讓家長有新的假別可選擇,與既有的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休等)併行。故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時,也可以選擇其他假別,法律上要求雇主不能要求勞工先把其他假請完才能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應予准假,並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除此之外,雇主在防疫照顧假期間是否支付薪水,政府只說了「 #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了防疫而努力」。法規沒規定雇主應照常給付薪資,同受疫情影響的雇主不想給或不能給,勞工在這段時間也只能收入歸零,甚至也 #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金😢
⁉️平等政策,是否有造成更不平等的處境之虞?
然而,就如同其他的平等措施般,如:生理假、育嬰假等,出發點是為了性別平等及育兒友善,但這樣的目標不應以「雇主的慷慨和勞工的共體時艱」來達成。
若讓勞工因為組織的心理壓力或經濟考量,而選擇不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豈不與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勞動環境的改善,應將勞工及雇主雙方納入考量,需要討論的除了職務代理問題,還有這些假別的薪資給付是否應由政府部分補助。此外,也應注意這樣的措施是否會影響雇主雇用有子女求職者以及育齡女性的意願,才不致使這些措施反造成更嚴重的不平等問題。
——
✨作為家長堅強的後盾,是國家的責任
少子化對策,除了力圖催生,也應重視已生育者的處境。尤其在疫情期間下,許多國人收入銳減,而幼兒停課、家長不停班,除了造成停課幼兒誰來照顧的困境,以及「北孫南送」與防疫考量的兩難。
顯然的,現有的政策對於預防性停課的配套措施仍然不足,有些甚至不符合當前現況。因此虹安與 全教總 共同呼籲:
1️⃣、預防性停課也是防疫措施,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2️⃣、相關部會亦應研議,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或比照防疫隔離假予以補償金,支持家長及學生安心防疫👨🍼🧑🍼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協助家長在兼顧事業及家庭的狀態下得以照顧孩子,而不是使家長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中,不只是社會的責任,更是國家的責任💪💪
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Wong Wai Man
一帶一路失利,明日大嶼填海造地,林鄭萬億報國,DQ小麗奪港人政治權,副公安部長孟宏偉失蹤,范冰冰令全國紅星失眠。
九七之後,香港厚積儲備,卻不肯改善民生,大家終於明白,原來等的是今天。
一帶一路,諸事不順,習近平的政績工程如火如荼之際,美國發動貿易戰,這時馬來西亞首先發難,退出這個債務陷阱遊戲,跟住到北京幾十年兄弟巴基斯坦,現在連非洲小國塞拉利昂都話唔玩了。
非洲有人走出一步,其他的就如骨牌倒下。一帶一路,連非洲都騙不了。
世界工廠,因工資不再便宜,法令愈來嚴苛,知識產權不受尊重,盜竊技術成風,各地廠商漸漸退出大陸。過剩產能,如何消化?
北京智囊想了一個媲美萬里長城的一帶一路計劃,打通亞非兩洲,將全球禁運的伊朗石油帶回大陸。
放棄了幾千年農業立國的國策,轉做世界工廠,一直為能源短缺而苦惱,能夠打通這任督二脈,放債亞非一眾窮鬼國家,將來能源貿易都靠這網絡了。
如意算盤給美國發動的貿易戰打散了,亞洲非洲的國家又發現了這是個債務外交,但一帶一路又已騎上馬背,欲罷不能,每當北京有困難,總想到香港。
董建華的團結香港基金做總指揮,檯面上由林鄭用施政報告落實政策,發表前用劉德華的魅力向無知的港豬階層做軟性推銷,剛柔並重,陰陽出擊,用土地,建屋,上樓呀,這些香港人死穴猛攻。林鄭說,不萬億填海,愧對下一代;陳茂波說,可以發債券令香港人人參與。
老子說:多藏必厚亡。
香港萬億儲備是懷璧其罪,看梁振英對這些錢多痛恨,用盡名目,誓要花光它。對曾俊華那種守財奴式的殖民地官僚,他多麼的咬牙切齒。這筆錢,在港共眼中,只有報國一途。只是一次過用光香港所有儲備,在這個時候,未免太狠而已。
大陸樓市泡沬爆破在即,美國針對人民幣操控滙率準備開戰,外圍新興貨幣危機,這時候,偏偏香港一貧如洗?
林鄭用衛奕信港督的玫瑰園計劃比喻今次她的萬億填海,她是過來人,她應該很清楚,當年的港英政府,如何會出現今日沙中線、港珠澳大橋、高鐵香港站這樣甩甩爛爛的超支工程?
一帶一路產能,要香港幫助消化,倒萬億落海,港共認為是報國丹心;再次DQ劉小麗,對香港就是極端罪惡了。
香港人對DQ已經麻木。
香港人人都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一連串的DQ中,慢慢被剝奪了。
一人一票選舉出來的立法會議員,因為你不喜歡,可以取消他們的資格;周庭出選立法會補選,政府指不出她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唯有說她所屬政黨黨綱有「自決」兩字,所以剝奪她參選權利;今次再次DQ劉小麗,連理由都懶舉了,選舉主任「我覺得」她不是真的支持基本法,所以剝奪她終身政治權利。
連莫須有都懶用了。
大家不經不覺之間,已經接受了,只有政府歡迎的人,才可以參政。
這股歪風,只在競選議員的時候才猛吹?
會否有一天,你的子女報考公務員的時候,隨便一個什麼主任說,他不是真心擁護基本法,所以剝奪他的投考資格?
基本法的內容,已經不為港共政府尊重,只是用它的外殼,作為攻擊工具。到基本法都不存在的時候,簡單地標簽政府不喜歡的人為黑五類好了,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利。
香港走中共的老路。
不要以為在共產黨內楂了權,賺了大錢就是贏家。看看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的妻子,在法國,被圍著一群外國記者,訴說她的丈夫回到大陸後人間蒸發,求助於國際社會。
初看新聞圖片,以為是另一宗維權律師妻子的悲鳴而已,誰知身份是公安副部長的妻子,但畫面、內容、本質一模一樣。諷刺的是,副部長消失前,他的工作之一,就是負責維權律師消失吧。
中共這種政治體制內,人人自危,朝不保夕。
上至總書記,下至一個普通黨員,在工作內容易出事,在工作外,也隨時不知錯在哪裡。
楂權易挑忌,發了達也是罪過。
萬達的王健林,去年才人人樂道他兒子用十億開生日派對的傳聞,今日已成落水狗;馬雲那套打遍天下無敵手撩人鳳的短片才紅遍網絡,今日又要獻出阿里巴巴;馬化騰四面楚歌,劉強東、許家印相繼出事。
范冰冰案,影視圈人人自危。只是針對范冰冰一人?其他那些紅人,是自動投案還是盡早出國?她用八億八脫身,你手上又有多少現金?你人脈關係好,識得人多,多唔多得過一代尤物?
范的罪狀是因為用陰陽合同逃稅,那其他紅星大導演名製作人呢?你們有沒有陰陽合同?有沒有逃稅?過去二十年,你總共入息是多少?又交了多少稅款?
國企人事頻動,民企不容於社會主義中國,公安、軍部頭頭都因權出事,幹部圈子都一片肅殺。
國內的人,有點能力的,都想盡辦法離開,身在外面的,用盡藉口不回去。
一般人民不愛這個國家,不愛這塊土地,他們沒有權,他們認為沒有什麼責。廣東人沒權選出廣東的省委書記,南京市的市長是誰,南京人都沒有興趣。人大、政協這些成員當然與他們無關,沒有選舉權,就不甘心情願的盡交稅義務。
沒有交稅,就沒有歸屬感,沒權利沒義務,這不是他們的家。只是過客心情,賺夠錢就盡快離開。
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四海困窮是因,天祿永終是果。
民不聊生,民心背向的時候,就是這個政權完結的時候。
#明日大嶼 #DQ議員 #一帶一路 #香港儲備 #貿易戰 #樓市泡沬 #中共政權
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5:00
你的收看、訂閱、讚好便是對「易經講堂」的支持,謝謝。
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Wong Wai Man
香港高鐵新時代來臨,9月23日正式通車,日前開放日,工聯會帶去的市民都很雀躍。
大灣區居住證9月1日正式接受香港人申請,新華社報導,香港市民「搶辦」申請。
港區人大陳勇,呼籲香港女士北上搵白馬王子,揀極品。香港只有七百萬人口,內地則有十四億,而且男多女少,是港女的好時機。
一國兩制,香港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如風逝去,2047提前實行,基本法已經沒有作用了。
當年,政府代表鄭汝樺在立法會,申請撥款,興建一條全世最昂貴的高鐵香港段,聲稱可以和大陸高鐵網絡接軌,以後香港上車,神州遨遊。
隨著通車在即,實際資訊如牙膏般唧吓多的,理想與現實,原來咫尺天涯。
問責局長陳帆說,識得搭高鐵,當然是香港高鐵到廣州,再轉乘臥鋪上北京啦。高鐵突變直通車。
那政府官員往來北京公幹,都會使用香港的高鐵系統麼?
陳帆說:
我們的同事一般都行程緊湊,坐飛機上北京是一個合適的選擇。
好一個問責官僚!
隨著實際運作資訊的增加,無論車費、時間、過關、行李託運、轉乘等等,大家現在都很清楚,在實際需要上,香港的市民,不需要一段香港高鐵。
建高鐵,目的是在「一地兩檢」。
當初在立法會上,對於這個問題含混其辭,現今市民都很清晰,七百位大陸官員,在九龍高鐵站內,執行大陸法例。
「一地兩檢」的作用,在於破壞基本法,因為基本法裡面清楚寫著,中國官員,不能在香港執法,不能影響特區政府施政。
現在明的,有九龍市中心的大陸七百官員,暗的有中聯辦的一眾騎呢怪,都在香港執法,和影響政府施政。
大灣區正式在運作了。
大灣區的作用,在於將香港融入國內,模糊香港的獨特性,將周遭的地區,併入同一區內,大家都是大灣區了,還有什麼香港邊界?什麼一國兩制?
這個月開始,接受香港居民申請大灣區居住證!
香港人,已經有一張回鄉證,還要一張大灣區住證來幹什麼?
有了大灣區居住證,香港人便可以享受國內的九年免費教育和醫療福利。
沒有聽錯,是享受大陸的免費教育和醫療福利。
全國大陸人,想盡辦法來香港,就是為了香港的教育和醫療,現在香港人要「搶辦」大灣區居住證,目的就是為了大陸的教育和醫療?
笑死馬雲、馬化騰了。
拿了權利,那做了大灣區居民之後,有什麼義務要承擔?
當然是繳稅囉。
拿了大灣區居住證,而在國內,一年住滿183天以上,要繳交全球的收入,作入息稅。中國大陸的累進稅率最高為45%。
香港的老人,在港有樓收租,搬上大灣區居住,拿了居住證,便要交稅了。
這點,連范冰冰都笑了。
這時,有位港共陳勇,公開呼籲,香港女士申請這個大灣區居住證之後,持有「雙證件」,屬於「超國民待遇」,屆時可到內地揀白馬王子。
他說,在香港揀極都只是在七百萬人中揀,內地男多女少,有興趣的話,可以揀到極品。
這是中共對付西藏、新疆、青海等省份少數民族的做法。漢藏通婚,港維通婚,子女模糊了族群矛盾,漸漸地西藏大都是漢人和藏人生的兒女,加上走入西藏生活的漢人,藏獨的問題,便徹底解決了。
這招配合每日150名來港單程證,各式國內大學生畢業留港發展。中資公司國內職員在港公幹,香港老弱和失意青年回國發展,僅餘的香港剩女北上求「極品」,生下的小孩,已沒有什麼大陸人香港人的概念了。
香港在這樣連串的政策下,漸漸融入大陸,不用等什麼五十年後,2047已經到了。
港事小喇叭,心事亂如麻。香港人面對這樣的現況,實在無辦法不心亂如麻。
繫傳下傳第五章: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
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這段繫辭,孔子引用《周易》第卅一卦澤山咸卦的九四爻辭來引伸:
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這兩句話,形容人的心裡很不安,思想不定,下不了決心。想放下不理,但心中又想著。是留是走,灰心了又捨不得。一下來,一下去,思想不定。
跟著,孔子就這種現象,說:
天下何思何慮?
天下間的事物,有什麼需要困擾憂慮的呢?
佛家說,人的思想都是妄想。人的困擾憂慮,因客觀環境不同而改變。但天下同歸而殊途,不同想法,其實,道理只有一個,一致而百慮。
佛家叫慈悲,
儒家叫仁義,
耶教叫博愛。
說法不一樣,手段不一樣,目標卻是一致的。途徑雖異,但所歸的目的地,無有不同。
任何的變化,都離不開自然的規律,我們對客觀環境的變化,又何必過慮呢?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太陽落山,月亮就上來。到月亮下去,太陽又出來了。夜來了,白天走了。天體現象不外乎:早晚、晝夜、寒暑。孔子形容是「日月相推」,光明在白天,黑暗在夜裡,相推是自然界一個現象,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太陽月亮相推而成晝夜,寒暑往來相推便成春夏秋冬一年了。
太陽退位,月亮上來;到白天,太陽把月亮推下去,自己上來。沒有誰勝誰敗,因為第二天又是這樣來過。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信是伸張,屈是退後,伸屈相感而利生。一收一放,一上一下,一升一跌,一起一伏,互相走位,互相感應,互相影響。當你明白這個規律,善於利用,有這個智慧,把握到這個規律,就利生焉。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蚯蚓、蠶蟲之類的爬蟲,向前行時先屈曲退後。
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那些蛇龜動物,到了冬天,藏在地下冬眠,目的是保護身體性命。
退後,躲藏,不是失敗,是等待適當時機。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精研這個義理,達到神化,完全理解的境界,明白屈的極致,是為了出而致用作準備。
用這個道理,安頓其身,這是伸的極致。如此內外相交養,相互交替,不單是只知伸的好處,要明白先屈才有伸的道理。關鍵在於「利用」,好的壞的,都能夠用得上,都能夠適應。
超過了以上自然規律的範圍,還有沒有更高的力量在影響人間禍福的,則不得而知了。
窮神知化,研究透徹,智慧領導了變化,適應所有環境的變化,隨變而變。德之盛也,上古的「德」,不是道德的德,而是得到的得,是成果的意思。德之盛也,這就是最高的成果了。
這是孔子以澤山咸卦九四爻辭引伸出來的道理。亂想沒有用,智慧不是聰明想出來的,是寧靜到極點,自行透發出來的。
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5:00
你的收看、訂閱、讚好便是對「易經講堂」的支持,謝謝。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高鐵通車 #跨境婚姻 #大灣區